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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書』松鼠——布封动物散文(《语文》阅读丛书 )

書城自編碼: 3647455
分類: 簡體書→大陸圖書→中小學教輔中小学阅读
作者: [法]布封著,李玉民,由权,梁音译
國際書號(ISBN): 9787020138425
出版社: 人民文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21-07-01

頁數/字數: /
書度/開本: 16开 釘裝: 平装

售價:NT$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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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丛书推出背景:
(1)根据中央和国务院的部署,2017年9月起,全国中小学开始使用统编的《语文》教科书。统编语文教科书由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温儒敏先生任总主编,理念是更加注重“语文素养”和“人文精神”教育。其特色,是鼓励、要求学生将更多精力投入到阅读中,文学名著、名作的阅读是其中的重中之重。为此,教材专门设置了“名著导读”栏目,举例讲述阅读的方法,并鼓励学生进行自主阅读。
统编教材的另一特色是加强了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革命传统教育以及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的内容,对于让中小学生铭记历史,增强文化自信,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2)2017年年底,修订版高中语文新课标开始使用,与2011年版义务教育阶段新课标一样,强调学生要尽可能多地进行文学名著和名作的阅读,尤其是整本书阅读。文学阅读在中小学教育中的地位被空前提高。
(3)2000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了“中学生课外文学名著必读”丛书,2001年改版为“语文丛书”,受到广大师生的认可和热烈欢迎。十几年来,秉承专业、严谨的作风,丛书吸取教育专家和广大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历经四次改版及修订。截至目前,累计发行量已达8000多万册,发行码洋
內容簡介:
★ 语文课外阅读图书
★ 版本完善,校勘精良,注释详尽

《松鼠——布封动物散文》精选自法国文学家、博物学家布封所著《自然史》中描写各种动物的散文。作者不仅以科学的眼光去介绍动物,并且带着亲切的感情,用形象的语言替它们画像,还把动物拟人化,赋予它们人类的性格,因而描写得形神兼备、趣味横生。在他的笔下,小松鼠善良可爱,大象温和憨厚,鸽子夫妇相亲相爱,马像英勇忠烈的战士,天鹅是和平开明的君主。文中配有精美插图,文与图相得益彰,可作为珍藏。
關於作者:
布封(1707—1788),十八世纪法国博物学家、作家。毕生从事博物学的研究,历经四十年,终于写出三十六册的巨著《自然史》。这部作品对自然界作了详细而科学的描述,并因其文笔优美而著称于世。他带着亲切的感情,用形象的语言替它们画像,还把动物拟人化,赋予它们人类的性格,因而描写得形神兼备、趣味横生。在他的笔下,小松鼠善良可爱,大象温和憨厚,鸽子夫妇相亲相爱,马像英勇忠烈的战士,天鹅是和平开明的君主……1777年,法国政府在御花园里给他建立了一座铜像,座上用拉丁文写着:“献给和大自然一样伟大的天才”。
目錄
目次
导读

马李玉民译
阿拉伯马李玉民译
驴李玉民译
牛李玉民译
耕牛李玉民译
绵羊李玉民译
山羊李玉民译
猪和野猪李玉民译
狗李玉民译
猫李玉民译
鹿李玉民译
狍子李玉民译
野兔李玉民译
穴兔李玉民译
狼李玉民译
狐狸由权译
獾由权译
松貂和白鼬由权译
松鼠由权译
鼠由权译
小家鼠由权译
刺猬由权译
鼹鼠由权译
熊由权译
河狸由权译
狮由权译
虎由权译
豺由权译
象由权译
犀牛由权译
骆驼由权译
水牛由权译
斑马由权译
驼鹿和驯鹿由权译
羚羊由权译
河马由权译
貘由权译
羊驼和小羊驼由权译
树懒由权译
猴由权译
鹰梁音译
秃鹫梁音译
鸢与梁音译
隼梁音译
伯劳梁音译
鸮梁音译
鸽子梁音译
麻雀梁音译
金丝雀梁音译
南美鹤梁音译
莺梁音译
红喉雀梁音译
鹡鸰梁音译
鹪鹩梁音译
蜂鸟梁音译
翠鸟梁音译
鹦鹉梁音译
绿啄木鸟梁音译
鹳梁音译
鹤梁音译
鹭梁音译
山鹬梁音译
凤头麦鸡和鸻梁音译
土秧鸡梁音译
鹈鹕梁音译
军舰鸟 梁音译
天鹅 梁音译
鹅 梁音译
野雁和野鸭 梁音译
野生动物 由权译
食肉动物 由权译

知识链接
內容試閱
导读
布封留下巨著《自然史》,为什么不称他“自然学家”,而称“博物学家”呢?原来“博物”是汉语专有的表达方式,而法文只有“自然”(la nalure)这一个词,由这个词衍生的“自然主义者”,就兼有文学上和科学上的两种含义:文学上主要指以左拉为代表的“自然主义流派”,科学上则表示“自然学家”,汉语通常译为“博物学家”。
一个“自然”,到汉语就弄复杂了。看得见的自然万物,进入研究领域便称博物学,显得玄妙起来,自然开始远离世俗的目光了。
就拿这本书来说,描绘了一些动物和鸟类,与《自然史》极小部分,却与人类的生活密切相关。以小见大,谈谈这些动物和鸟类与人类关系的变化,我们就会意识到,人类前进的步伐不断地加速,势必不可逆转地与自然渐行渐远。回过头去看看,多少动物和鸟类不见了,令人心惊,认真读读布封给人类留下的这本自然的“纪念册”,就更觉得弥足珍贵了。
记得我的童年和少年的乐趣,全是大自然赋予的,可以说是我一生幸福的源泉。童年对自然万物,有与生俱来的亲近感,这也许是人类的初衷,或许也是人类的本性。
我家住在松花江畔,与上世纪四十年代相伴度过童年。浩浩荡荡的江水,从富锦县城以北,滚滚朝东偏北方向流去,好似自然的一条动脉,永无休止输送着血液。
县城地处一片大平原,在东面偏南遥遥兀立两座高山:东山和卧虎力山,那是遥不可及的视野的边缘,想象中必有猛虎卧于山头。出城往西南走上大半天,到了后一间草房,再往前就没有人家了,连着一望无际的大草甸子。茂盛的茅草一人来高,入秋开始泛黄,割倒晒干便可当柴烧。
少年的行迹,远至大草甸子,白天割草,孤零零一人,草深望不见远处的同伴——我称作“董老剑客”的邻居伯伯。四周一片寂静,偶尔不知何处传来一声鸟鸣,却不见鸟的身影。董老剑客一把镰刀打遍“天下”,近五旬独身一人,靠打短工为生。他说有把镰刀,就不怕来只狼,这一带不会出现狼群,有什么动静只管喊他一声。 我虽胆小,但出于少年的好奇心;难免暗暗盼望,真从草丛中蹿出一条狼来也好。
董伯外出打工也偶有同伴,但是带小孩独我一人。有一年暑期,他就带我去了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江中一座孤岛,坐落在松花江上游,离县城五六公里远。一行三人搭乘小船,上了荒岛,待小船一划走,我们就全身心置于纯粹自然的环境中。那时还不知道有个鲁滨孙,因而谈不上困苦,却早早体会到少年派漂流的乐趣。
一切因陋就简,在岸边用柳条、茅草,各搭起一个睡觉的小窝棚。除了行李和必备的生铁锅等饮具,只带一大袋高粱米、一袋干辣椒和一袋大粒盐,够三人十来天食用,欠缺的可由自然提供如今无法比拟的绿色有机食品。有道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这是环境没有遭到破坏那时代,大自然对包括人类在内的生物实实在在的许诺。我们就是靠江吃江,吃江中盛产的鱼鳖,全是野生的。
土法钓鱼,非常简单实用。折七八根粗细相当的柳枝,截成近三尺长,上端后仰斜插进岸边一尺深,枝头牢牢拴住三尺来长纳鞋底的细麻绳,另一端系上头号鱼钩,钩上挂一条小鱼作钓饵。傍晚沿岸下钩,称“卧钩”,专钓夜间到近岸吃小鱼的鲇鱼和老鳖。早起遛钩,准有一两条五六斤重的鲇鱼上钩,伏在水中,隔一两日能有只老鐅中招儿,头插进岸边沙里。上钩的鱼鐅,无不猛力挣扎,劲头儿极大,怎奈柳枝富有弹性,用劲时弯曲向前,不用劲时又弹回来。挣不脱,又扯不断,就这样逗弄一夜,上钩者无不筋疲力尽。
一日饱餐两顿:高粱米饭,江水炖江鱼,只加干辣椒和大粒盐调味,鲜美的滋味儿至今不忘。隔一两日还能吃上水煮甲鱼:甲鱼又肥又大,少说四五斤,极富营养。离家十多天,回来母亲还说我小脸晒黑长胖了。
《松鼠——布封动物散文》没有收录水族类,这里再多说两句,稍补一补缺憾。上初中时没有体育爱好,迷上了钓鱼,同学戏称我“渔翁”,我也欣然接受。不过,拼凑起来的渔具,不忍描述,实在丢“渔翁”的面子,可是大自然却格外恩赐。沿江边往上游走出四五里地,在水静的河汊子,适于垂钓了。咬钩的“白漂子”那种小鱼丢回水里,只要二两以上的“鲤拐子”“鲫瓜子”,偶有半斤多重的。钓上来的“嘎牙子”不上档次,也一根不要。收获的鱼用细麻绳穿鳃成串,放在水中存活。每次都不会空手而归,少则一两斤,多至四五斤,麻绳经不住,我就脱下长裤,扎起裤筒,穿着裤衩拎一裤兜子鱼回家。母亲看不上眼,全给了邻居。
钓的鱼给了邻居享用。割的茅草、本该运回家当柴烧,却撂在大草甸子和荒岛上,再也没去光顾,成为我童心野趣留在记忆中的坐标,其增值的价值,保证了回首前尘时,不仅仅感叹一句:“往事如烟。”
毋庸讳言,一部《自然史》,何尝不是笼罩在持续燃烧又不断散去的滚滚浓烟里。
少年的我,稍微离开县城,还有幸与清新慷慨的大自然亲密接触。从那时候,过去这六七十年,大自然不知又有多少物种,在滚滚浓烟中永远消失。不用专家统计出数据,列出消失的物种名称,想想自身的经历,就默然心惊。
我在地处边远的富锦,近乎乡村环境度过的童年,可以说是几代人的缩影:终日与家畜家禽相伴,哪里见过野兽飞禽的真相。见到的动物就是牛马驴,不是拉车就是耕地,唯人声吆喝是从。家畜猥琐痴呆相太熟悉了,布封就说,给马蹄钉铁掌“已是侮辱”,他还写道:天然要比人工美;一个活物自由行动,就能显示天然美。瞧一瞧在拉丁美洲各地繁殖的马匹,它们自由自在地生活,行走,奔跑和跳跃……为自身的独立而自豪……鄙视人的照料……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上游荡,腾跳,采摘四季常青的新鲜物产……除了静谧的天空之外,没有别的藏身之处……因此,比起大多数驯养的马来,那些野马要更加健壮,更加轻盈,更加矫捷;它们具有大自然所赋予的品质、力量和高贵,绝不像饲养的马那样,仅有人工赋予的技巧和媚颜。“天然要比人工美”,多精准的一个论断,道出了野生的与饲养的动物本质的差异。中国有句老话:“来世当牛做马,定当报答”。可见,“当牛做马”已成为“忍辱负重”的典型形象。童年常见的牛马,完全丧失了天然美和高贵的品质。
天然美,那时候还能在两三种飞鸟身上见到,现在也已在城市的上空消失了。“燕子飞时,绿水人家绕”,燕子是离我童年近的候鸟,像走亲戚似的每年必到。开春一来就忙碌着筑巢,没有什么比燕子更轻盈的了,即使劳作,飞行的弧线也无比优美,悠然自得。常能见到的鹞鹰,我们称“老鹞子”,张大翅膀,久久在空中盘旋,逍遥自在,一副高贵的姿态,仿佛一动不动,是天地围着它运转,只有猛冲下来的叼小鸡时,方始显露它的图谋,但这总归是寂寥小城空中一景,自然力借以警示一下丧失本性、浑浑噩噩的家禽。至于春秋两季,小城上空持续飞过的雁阵,更是儿时百看不厌的美景。
布封在《自然史》中,讴歌了人类的智慧和力量,宣告了上帝的位置为人类所取代,人成为自然界的中心,世界的主人,主宰世间万物的命运。
因此,人活动的中心,小小的地球变成如今这样子。
因此,儿时在边远小城,也见不到卧虎力山的东北虎,见不到甸子的草原狼……
不过,在雪晴的一天上午,我去井边打水,眼前出现一幕幻景:远处跑来一只比狗大得多的动物,后面有几个小伙子吆喝着追赶,飞也似的到了大菜园开阔地,我才看清像只小鹿,转瞬间从离我十余丈远处腾跳着跑过来,原来是一只狍子!只见它惊慌失措,越过板帐子进院,又一头撞破窗户,闯进屋去。
我又惊又喜,那是我们非常要好的邻居老霍家。我想也不想,随即跑进院,丢下水桶进屋,只见霍家人都在,围住狍子。狍子瘫软在地,想必饿坏了,累坏了,更吓坏了。几个青年随后追来,霍大伯、二叔回头堵住门口,同他理论。我不听他们说什么,赶紧上前护住狍子。真是天赐良机!我两手全上去,摩挲狍子细软的皮毛,觉出它的肌肤突突抖瑟摩挲到胸脯,更感到它的心脏狂跳。再看那双美目,惊恐中仍保持无比温柔,一下子把我迷住了。
布封在书中《狍子》一节,仿佛是看着我这只狍子描述的,或者说,在翻译时,我想到了这只狍子:比起鹿来,狍子少些高贵气,力量要小,个头儿也矮得多。但是,它更可爱、更活跃,甚至更勇敢;它也更欢快、更轻捷、更警觉。它的体形更加浑圆、更加优美,形貌也更加好看,尤其眼睛更美更高,仿佛流露出一种激情。它的四肢更灵活,动作更敏捷,跳跃不费力气,轻盈而有力。它的皮毛始终洁净,油光锃亮……我同进入传说的美兽不期而遇,给我的童年忆记留下野兽之美后的身影。
没有第二次了,看得见的是遇然,看不见的是必然。
多少物种,连次机会都没有了,不是在自然界中消失,就是难以见到,只存在于博物学中。因而要了解布封这样的书就是途径。但是毕竟有所不足,缺乏哪怕一两次同自然实物的亲身体验,也就缺少了与自然物沟通的灵气。

李玉民
二○二○年十月于北京花园村


人类实现的重要的征服,就是征服了高傲而剽悍的动物——马,让马分担战争的辛劳,分享战斗的荣耀。马和主人一样英勇无畏,迎着危险而上,听惯了兵器搏击的声响,喜爱并寻找厮杀的声音,也和主人一样斗志昂扬。无论是打猎、比武还是赛跑,马总是勇往直前,分享着主人的欢乐。别看马十分温驯,它也十分勇敢,但又绝不逞凶嚣张,而是善于控制自身的动作。它不仅顺从骑手,似乎还揣摩骑手的意图,总是按照接收的印象行动,或者驰骋,或者徐行,或者站住,一动一止但求主人满意:这个生灵舍弃了自我,完全秉承另一个生灵的意志存在,甚至善于迎合,以准确而快捷的动作来表达和实施那种意旨。它的感觉总是恰到好处,实施起来也正合主人的心愿;它总是全身心地投入,惟命是从,不遗余力地效命,哪怕力不从心,为了干得更好哪怕丢掉性命。
上面讲的这种马,才能已经得到充分发展,天性已然经过驯化改良,也就是说,一生下来就受人照料,然后经过训练,专门培养为人效劳的本领:它所受的教育以丧失自由为开端,以接受束缚为完结。这种动物的奴役和驯化太普遍,太悠久了早在人类青铜时代,马就被驯化了。,因此我们现在所见,极少处于自然状态了:它们在劳作中,总戴着鞍辔,甚至在歇息的时候,也不给卸掉各种羁縻,有时散放在牧场上吃草,身上也总带着受奴役的标记,往往是劳作和受苦的残酷印迹:嘴被铁嚼子勒出褶皱而变了形,两肋伤痕累累,或者马刺留下一串串伤疤,蹄子钉了铁掌。它们受惯了羁縻,浑身留下的痕迹妨害自然的姿态,即使卸掉羁勒也是枉然,它们也自由不起来。甚至那些受奴役较轻的马,喂养着只为了主人摆阔气装门面,它们披挂的镀金锁链,主要是为了满足主人的虚荣心,而不是装饰它们本身;它们蹄下的铁掌已是侮辱,而额前华美的垂鬃、颈上编成的鬃辫、浑身披挂的丝绸和金饰,则是更大的侮辱。
天然要比人工美;一个活物自由行动,就能显示天然美。瞧一瞧在拉丁美洲各地繁殖的马匹,它们自由自在地生活,行走,奔跑和跳跃,完全无拘无束,为自身的独立而自豪,看见人来就逃掉;它们鄙视人的照料,自己寻觅并找到合乎口味的食物;它们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上游荡,腾跳,采摘四季常青的新鲜物产;它们居无定所,除了静谧的天空之外,没有别的藏身之处;它们呼吸着新鲜空气,哪儿像我们这里,把马关在拥挤的拱顶殿堂内。因此,比起大多数驯养的马来,那些野马要更加健壮,更加轻盈,更加矫捷;它们具有大自然所赋予的品质、力量和高贵,绝不像饲养的马那样,仅有人工赋予的技巧和媚颜。
这种动物的天性一点也不凶残,它们只是桀骜不驯。它们比大多数动物都有力量,但是从来不攻击其他动物;它们也不屑于同前来攻击的动物搏斗,只是赶跑或者踏死进犯者。它们也同样过着群居生活,但是聚在一起只为群居之乐;因为,它们什么也不怕,纯粹出于恋群而已。由于草木丰茂,提供足够的食物,它们对动物的肉毫无兴趣,根本不会向动物开战,相互也绝不会争斗和争夺食物,更不会去追捕猎物或者相互抢夺,而这正是肉食动物争斗的普遍根源;它们胃口不高,又很节制,有足够的食物而彼此绝不眼红,因此能够和平地生活。
所有这些情况,只要看看放在一起饲养、一起放牧的那些小马,就一清二楚了:它们性情温和,非常合群;它们的力量和气势,往往表现在竞赛中,在奔跑时都争相抢到前头,努力适应险境,甚至越危险越兴奋,彼此挑战,竞相穿越河流,跳过沟壑。在这种天然的练习中,凡是做出表率的、主动抢先的马,全是勇敢、秀的马,它们一经降伏,又往往温驯,能迎合人意……
在所有动物中,马身材高大,但是躯体各部位长得匀称,美。拿马比较略大或略小一点的动物,就会看出,驴子长得难看,狮子脑袋太大,牛的腿又短又细,同肥胖的身体实在不相称;骆驼是畸形的,而像犀牛、大象这些的动物,可以说只是形体未定的庞然大物这样讲并不公正,每种动物的形体都是由生活的环境决定的。。颌骨伸延,是四足动物同人类头颅差异的主要原因,也是所有动物的卑下的特性。不过,马的颌骨虽然也很长,却没有驴那种蠢相,也没有牛那副呆样。马头比例匀称,又有健美脖颈的支撑,反而显出一副轻盈之态。马一仰头,就似乎要超越四足动物的等级,那高贵的姿态,面对面注视着人,睁大的眼睛炯炯有神;那耳朵也十分修美,大小适中,不像牛耳朵那么短,也不像驴耳那么长;那鬃毛和头也十分相配,美饰着颈项,增添了强力和豪迈之气;那浓密的马尾垂在身体的末端,也显得气派十足,不同于鹿、象等那样的短尾,也不同于驴、骆驼、犀牛那样的秃尾,马尾突很短,而毛又密又长,就仿佛直接由臀部长出来的。马不能像狮子那样竖起尾巴,但是垂下去却很适宜,可以向左右两侧摆动,有效地驱赶讨厌的蚊蝇;因为,马的皮肤虽然很结实,又覆盖着又密又厚的毛,其实却非常敏感。阿拉伯马
不论多么穷苦的阿拉伯人,都拥有马匹。他们一般骑骒马,因为凭经验得知,骒马比儿马耐劳又耐饥渴,没有那么多坏毛病,也更加温驯,不会动不动就嘶鸣。阿拉伯人培养马合群的习惯,它们哪怕一大群,有时整天整天待在一起没人管,相互也绝不会争斗和伤害。阿拉伯人只有一顶帐篷,既住人又充当马厩,因此,骒马、马驹、丈夫、妻子和孩子,都混杂睡在帐篷里:只见小孩躺在骒马和马驹的身上,脖颈上,却不会被马惊扰或弄伤,就好像马不敢动一动,惟恐伤着他们。这些骒马同人在这种亲密关系中生活已经完全习惯,甚至能容忍各种各样的戏弄。
阿拉伯人绝不打马,对待马非常温和,同马说话和讲道理,而且精心照料,总让马缓步徐行,没有必要决不用马刺刺马;反之,马一感到马镫角触碰肋部,便奔跑起来,速度快得令人难以置信,跳越树篱和沟壑,像牝鹿一样轻捷。这些马训练有素,一旦骑手摔下去,它们跑得多快,也会猛然停住。
阿拉伯马个头儿矮小,偏瘦,但是肢体长得十分匀称。阿拉伯人一早一晚按时给马刷洗,而且非常仔细,皮毛上不留丝毫泥点儿,连腿、鬃毛和马尾都刷洗干净。马尾留得很长,很少梳理,以免弄断了毛。整个白天不喂马,只饮两三次水;到了落日的时候,才把一个口袋套在马头上,口袋里大约装了半斗纯大麦。这些马仅仅在夜晚吃食,次日早晨全吃光了,才把口袋摘下来。等三月份草长起来了,就放马啃青。等春天的季节一过去,就把马从草地牵回来,一年余下的时间,既不给马吃青草,也不给马吃饲草,甚至干草也难得喂一次,大麦成为马的惟一饲料。小马长到一岁至一岁半,就必定剪掉鬃毛,以利鬃毛长得又密又长。等马长到两岁,顶多长到两岁半,就要被人骑了。只是到这个年岁才上笼头、放鞍具,而且,每天从早到晚,所有阿拉伯马都戴着笼头和鞍具,待在帐篷门口。

人类实现的重要的征服,就是征服了高傲而剽悍的动物——马,让马分担战争的辛劳,分享战斗的荣耀。马和主人一样英勇无畏,迎着危险而上,听惯了兵器搏击的声响,喜爱并寻找厮杀的声音,也和主人一样斗志昂扬。无论是打猎、比武还是赛跑,马总是勇往直前,分享着主人的欢乐。别看马十分温驯,它也十分勇敢,但又绝不逞凶嚣张,而是善于控制自身的动作。它不仅顺从骑手,似乎还揣摩骑手的意图,总是按照接收的印象行动,或者驰骋,或者徐行,或者站住,一动一止但求主人满意:这个生灵舍弃了自我,完全秉承另一个生灵的意志存在,甚至善于迎合,以准确而快捷的动作来表达和实施那种意旨。它的感觉总是恰到好处,实施起来也正合主人的心愿;它总是全身心地投入,惟命是从,不遗余力地效命,哪怕力不从心,为了干得更好哪怕丢掉性命。
上面讲的这种马,才能已经得到充分发展,天性已然经过驯化改良,也就是说,一生下来就受人照料,然后经过训练,专门培养为人效劳的本领:它所受的教育以丧失自由为开端,以接受束缚为完结。这种动物的奴役和驯化太普遍,太悠久了早在人类青铜时代,马就被驯化了。,因此我们现在所见,极少处于自然状态了:它们在劳作中,总戴着鞍辔,甚至在歇息的时候,也不给卸掉各种羁縻,有时散放在牧场上吃草,身上也总带着受奴役的标记,往往是劳作和受苦的残酷印迹:嘴被铁嚼子勒出褶皱而变了形,两肋伤痕累累,或者马刺留下一串串伤疤,蹄子钉了铁掌。它们受惯了羁縻,浑身留下的痕迹妨害自然的姿态,即使卸掉羁勒也是枉然,它们也自由不起来。甚至那些受奴役较轻的马,喂养着只为了主人摆阔气装门面,它们披挂的镀金锁链,主要是为了满足主人的虚荣心,而不是装饰它们本身;它们蹄下的铁掌已是侮辱,而额前华美的垂鬃、颈上编成的鬃辫、浑身披挂的丝绸和金饰,则是更大的侮辱。
天然要比人工美;一个活物自由行动,就能显示天然美。瞧一瞧在拉丁美洲各地繁殖的马匹,它们自由自在地生活,行走,奔跑和跳跃,完全无拘无束,为自身的独立而自豪,看见人来就逃掉;它们鄙视人的照料,自己寻觅并找到合乎口味的食物;它们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上游荡,腾跳,采摘四季常青的新鲜物产;它们居无定所,除了静谧的天空之外,没有别的藏身之处;它们呼吸着新鲜空气,哪儿像我们这里,把马关在拥挤的拱顶殿堂内。因此,比起大多数驯养的马来,那些野马要更加健壮,更加轻盈,更加矫捷;它们具有大自然所赋予的品质、力量和高贵,绝不像饲养的马那样,仅有人工赋予的技巧和媚颜。
这种动物的天性一点也不凶残,它们只是桀骜不驯。它们比大多数动物都有力量,但是从来不攻击其他动物;它们也不屑于同前来攻击的动物搏斗,只是赶跑或者踏死进犯者。它们也同样过着群居生活,但是聚在一起只为群居之乐;因为,它们什么也不怕,纯粹出于恋群而已。由于草木丰茂,提供足够的食物,它们对动物的肉毫无兴趣,根本不会向动物开战,相互也绝不会争斗和争夺食物,更不会去追捕猎物或者相互抢夺,而这正是肉食动物争斗的普遍根源;它们胃口不高,又很节制,有足够的食物而彼此绝不眼红,因此能够和平地生活。
所有这些情况,只要看看放在一起饲养、一起放牧的那些小马,就一清二楚了:它们性情温和,非常合群;它们的力量和气势,往往表现在竞赛中,在奔跑时都争相抢到前头,努力适应险境,甚至越危险越兴奋,彼此挑战,竞相穿越河流,跳过沟壑。在这种天然的练习中,凡是做出表率的、主动抢先的马,全是勇敢、秀的马,它们一经降伏,又往往温驯,能迎合人意……
在所有动物中,马身材高大,但是躯体各部位长得匀称,美。拿马比较略大或略小一点的动物,就会看出,驴子长得难看,狮子脑袋太大,牛的腿又短又细,同肥胖的身体实在不相称;骆驼是畸形的,而像犀牛、大象这些的动物,可以说只是形体未定的庞然大物这样讲并不公正,每种动物的形体都是由生活的环境决定的。。颌骨伸延,是四足动物同人类头颅差异的主要原因,也是所有动物的卑下的特性。不过,马的颌骨虽然也很长,却没有驴那种蠢相,也没有牛那副呆样。马头比例匀称,又有健美脖颈的支撑,反而显出一副轻盈之态。马一仰头,就似乎要超越四足动物的等级,那高贵的姿态,面对面注视着人,睁大的眼睛炯炯有神;那耳朵也十分修美,大小适中,不像牛耳朵那么短,也不像驴耳那么长;那鬃毛和头也十分相配,美饰着颈项,增添了强力和豪迈之气;那浓密的马尾垂在身体的末端,也显得气派十足,不同于鹿、象等那样的短尾,也不同于驴、骆驼、犀牛那样的秃尾,马尾突很短,而毛又密又长,就仿佛直接由臀部长出来的。马不能像狮子那样竖起尾巴,但是垂下去却很适宜,可以向左右两侧摆动,有效地驱赶讨厌的蚊蝇;因为,马的皮肤虽然很结实,又覆盖着又密又厚的毛,其实却非常敏感。阿拉伯马
不论多么穷苦的阿拉伯人,都拥有马匹。他们一般骑骒马,因为凭经验得知,骒马比儿马耐劳又耐饥渴,没有那么多坏毛病,也更加温驯,不会动不动就嘶鸣。阿拉伯人培养马合群的习惯,它们哪怕一大群,有时整天整天待在一起没人管,相互也绝不会争斗和伤害。阿拉伯人只有一顶帐篷,既住人又充当马厩,因此,骒马、马驹、丈夫、妻子和孩子,都混杂睡在帐篷里:只见小孩躺在骒马和马驹的身上,脖颈上,却不会被马惊扰或弄伤,就好像马不敢动一动,惟恐伤着他们。这些骒马同人在这种亲密关系中生活已经完全习惯,甚至能容忍各种各样的戏弄。
阿拉伯人绝不打马,对待马非常温和,同马说话和讲道理,而且精心照料,总让马缓步徐行,没有必要决不用马刺刺马;反之,马一感到马镫角触碰肋部,便奔跑起来,速度快得令人难以置信,跳越树篱和沟壑,像牝鹿一样轻捷。这些马训练有素,一旦骑手摔下去,它们跑得多快,也会猛然停住。
阿拉伯马个头儿矮小,偏瘦,但是肢体长得十分匀称。阿拉伯人一早一晚按时给马刷洗,而且非常仔细,皮毛上不留丝毫泥点儿,连腿、鬃毛和马尾都刷洗干净。马尾留得很长,很少梳理,以免弄断了毛。整个白天不喂马,只饮两三次水;到了落日的时候,才把一个口袋套在马头上,口袋里大约装了半斗纯大麦。这些马仅仅在夜晚吃食,次日早晨全吃光了,才把口袋摘下来。等三月份草长起来了,就放马啃青。等春天的季节一过去,就把马从草地牵回来,一年余下的时间,既不给马吃青草,也不给马吃饲草,甚至干草也难得喂一次,大麦成为马的惟一饲料。小马长到一岁至一岁半,就必定剪掉鬃毛,以利鬃毛长得又密又长。等马长到两岁,顶多长到两岁半,就要被人骑了。只是到这个年岁才上笼头、放鞍具,而且,每天从早到晚,所有阿拉伯马都戴着笼头和鞍具,待在帐篷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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