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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钱就是钱——大多数普通人就是这么认为的。确实,在一般观念中,金钱是一项没有感情的工具,它将社会关系简化为冷漠疏离的金钱关系。著名的社会科学家泽利泽质疑这种假设,她在本书中说明了人们如何自创货币的形式,以及人们如何透过使市场理论家困惑的方法,设定金钱的用途,将各种金钱形式与亲友关系网路融合,并终极改变了人们花钱与存钱的过程。
關於作者:
维维安娜·泽利泽(Viviana A. Zelizer),美国当代杰出经济社会学家,曾任美国经济社会学学会主席,普林斯顿大学社会学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经济社会学,关注经济的文化与道德维度。代表作包括《道德与市场:美国人寿保险的发展》、《给无价的孩子定价:变迁中的儿童社会价值》、《亲密关系的购买》等。
译者简介:
姚泽麟,香港大学社会学博士,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医学社会学和职业社会学,著有《在利益与道德之间:当代中国城市医生职业自主性的社会学研究》。
目錄 :
2017年版前言......001
致谢......005
1 金钱的标记......009
2 金钱的家庭生产......063
3 作为礼物的金钱......119
4 穷人的金钱......191
5 附带条件的:慈善现金的标记......231
6 争议中的金钱......275
7 金钱意味着什么......321
2017年版后记......347
译后记......359
內容試閱 :
属于她自己的一美元:定义女性的家庭金钱
从证据角度讲,要研究家庭中的金钱就是要进入一个大部分不为人知的领域。虽然金钱是夫妻之间矛盾的主要来源,也是家长和孩子之间的一个痛点,但奇怪的是,我们对家庭金钱的问题知之甚少,少于对家庭暴力的了解,甚至少于对婚内性行为的了解。家庭不仅不愿意对外透露内部的隐私,丈夫、妻子和孩子之间也会互相撒谎、欺骗或者直接隐瞒信息。被阿玛蒂亚?森(Amartya Sen)称为“粘在一起的家庭”的模式,意味着在家庭成员之间有关如何分配金钱的问题,连问都很少被问到,这也许是更加根本的问题。一旦金钱进入到家庭内部,人们就会假定这些钱在家庭成员之间被平均分配,以限度地提升家庭整体的生活水平。每个人拿到了多少钱,是怎样获得这些钱的,从谁那里、因为什么拿到这些钱,这些问题很少得到分析。然而,正如迈克尔?杨在三十多年前指出的,家庭内部的成员之间的资金分配同一个国家内部的家庭收入分布一样不平衡且变化无常。因此,杨认为,我们不可以再假设“如果家里还有穷人,那么这个家庭中就不会有富裕的成员”。
19世纪70年代到20世纪30年代这个时期提供了一些不同寻常的机会,使我们得以一瞥过去一直非常神秘的家庭金钱的世界。在世纪之交,随着家庭财务成为争议性的议题,家庭经济中的协商从个体家庭紧闭的大门中走出,逐渐出现在公共讨论的领域内。
妻子的金钱是如何标记的,是如何同其他的家庭资金区分开的?对于美国女性来说,即使她们丈夫的经济条件足够好,她们对家庭资金的主张也从来没有获得法律上的支持,不管她们主张的份额有多少。《法律评论》1935年的一篇文章的作者解释说,只要结婚的夫妇还生活在一起,“妻子得到支持的权利并不意味着她有权得到任何确定的东西或者任何确定的数额……妻子能拿到多少与她的法定权利无关,而是取决于其丈夫的决定”。“家庭工资”理念——一个男性的工资足以满足其妻子和孩子的需求——进一步加重了女性对其丈夫工资的依赖程度。结果就是,家庭资金的分配完全依照非正式的规则和协商。在世纪之交,大部分依靠丈夫的工资支票或薪水生活的已婚女性,会通过很多种变换方式获得现金。
上层阶级以及中产阶级的丈夫们会给妻子钱,让她们用于家务开支,包括家用品和衣服。他们一般会不定期地给一笔“赏钱”,更少见的是定期给一笔贴补钱。有时,妇女们几乎要完全依靠“不可见的”美元,用信用支付她们的开销而根本碰不到现金。然而,真正的钱都被丈夫监管和控制,即使是在工薪阶层的家庭中也是如此。有时,丈夫会公开接管所有的金钱交易。一位30岁的女性在其写给《妇女家庭伴侣》求助专栏的一封信中抱怨说,她的丈夫约翰“虽然某些方面很开明……但他总是把皮夹子带在自己身上。生活必需品都是他来买,还特别喜欢买各种干货、鞋子、手套……他觉得我需要的东西他都买好了,我就一分钱都不用拿了”。即便一位妻子想方设法从她的家务钱里省下了一些,法律终还是会认为这笔钱是她丈夫的财产。举例来说,在1914年,一个叫查尔斯?蒙哥马利的男子将他的妻子艾玛告上了法庭,因为他的妻子在他们25年的婚姻中从家务钱中省下了618.12美元并且自己存了起来。布鲁克林法院的布莱克曼法官在判决中支持了丈夫,认为“不论这位妻子一直以来多么细心而勤俭,但如果这钱属于丈夫,那么这些钱就仍然是他的财产,除非有证据表明这些钱被赠给了他的妻子”。
因此,妻子想要额外拿到一些现金的合法渠道就只剩下了各种说服技巧:请求、哄骗甚至干脆是乞求。而关键问题是熟练掌握请求的规则。女性们被提醒说,“问一个又累又饿的男的要钱根本就是浪费口水”。而“懂门道”的女士们则会“在她想要什么东西的时候,穿上她合身的那件长袍,把丈夫爱吃的一道菜摆在他面前的餐桌上”。
有时甚至只有性勒索才会奏效。一位女士在给《好管家》的信中透露了她“轻松取胜”的秘诀,这位女士有两个孩子,丈夫每个月赚250美元,却只给她75美元用作家务开支。她在信中说:“去年夏天,我觉得我再也受不了,在钱这个问题上,我的遭遇太痛苦了……在一个星期一的晚上,我尽力做了好的一顿晚饭,然后告诉我丈夫……除非以后他每个月给我175美元,不然他连吻我一下都不要想……那天下午,我就已经把我所有的衣服都从我们的卧室搬到走廊对面的一个房间去了。”经过一周的孤单生活,丈夫让步了。
如果这些说服技巧失败了,则还有一系列地下财务策略,从扒窃到虚报账目。1890年,《论坛》杂志的一篇文章谴责了“家庭财务管理中萌生的欺骗、欺诈和两面派做法”。仅仅为了“可以据为己有的那么几美元”,女人们把系统性的家庭内部欺诈变成了习惯,比如说,有些会“让杂货商把本来30块钱的账单改成40块钱,好把那10块钱截下来……(还有人)背着丈夫接缝纫活,累得双眼通红劳累不堪;还有些农村妇女……偷偷拿苹果和鸡蛋到城里卖钱……”。在埃尔莎?赫茨菲尔德对住在纽约市西区的廉价公寓中的家庭的调查里,妻子们透露了她们的一些小伎俩;一位女士告诉调查员,她“偷偷地”在床垫下面建了一个秘密“商店”,尽管她明知一旦其丈夫发现就会“鞭打她”。还有一位主妇努力赚点闲钱,这些钱会被她用来买裙子,以穿去参加“敲诈勒索”活动。有时,为了能给她们的父母寄点钱,有些移民女性会想方设法把她们的信件和钱藏在外面,不让丈夫发现。
有些方法会面临更高的风险。1905年,有一位叫约瑟夫?舒尔茨的男性被他的妻子舒尔茨女士送上了布法罗的治安法庭。案情是这样的,舒尔茨先生决定阻止他妻子半夜从他的裤兜偷零钱的行为,于是在裤兜中藏了一个捕鼠器。凌晨两点左右,捕鼠器被触发了,然后,第二天早上他就被妻子送上了法庭。纽约市的一份法律杂志《法官与律师》以非常满意的姿态报道说,法官驳回了妻子的投诉,维护了丈夫用捕鼠器保护自己的零钱的权利。在另一个案例中,40岁的特丽萨?马拉贝拉因为从她丈夫——纽约贝尔波特的一个劳工——弗兰克?马拉贝拉的裤兜偷了10美元而被判在郡监狱服刑4个月。特丽萨用这笔钱到纽约旅行了一趟。
但并不是只有穷人的妻子才会“偷”钱。事实上,有一个观察家承认说,“有些名义上的富家女性偷藏在壁橱里的钱或许与那些名义上的穷人女性偷藏在壁橱里的钱一样令人厌恶”。贫穷人家的女性要在她们丈夫的裤子中翻找零钱,而有钱人家手中没现金的妻子们则会使用一系列欺骗性的手段。格雷夫人,结婚20年,已经当了祖母,却还是没有“任何属于自己的钱”,人们说她“发展出了一整套欺骗和欺诈其丈夫的系统性方案……在她想拿点钱帮助一户贫困家庭买个炉子、想帮一些生病或挨饿的人付房租的时候,她会告诉她的丈夫家里的面粉用光了或者糖快用完了,然后拿到需要用到的这笔钱”。因此,这位“恪守教规的教会成员”,这位从来没有撒过谎的人,却矛盾地“欺诈和哄骗”了“她曾庄重宣誓要爱和遵从”的那个男人。
还有其他可以“绕开钱包的主人”的方法。女士们跟裁缝、杂货商和店铺掌柜讨价还价,让他们在账单上多加点东西,这样在付过账之后,“有钱人家的太太们就能刮点油水,多拿几美元”。一位出生于巴黎的纽约裁缝抱怨说,美国女士们“拿到定做好的礼服之后穿一晚就要退掉……拿到50块或者100块,然后还要求在账单上写上裙子或者帽子,以骗过她们的丈夫”。为了钱,有些女士甚至把目光投向了她们的仆人,要把旧家具卖给他们。20世纪20年代到访美国的一位日本访客从“所有阶层的男人和女人们那里、从报纸上、从小说中、从演讲中、甚至从布道中听到……各种典故和故事,里面的女性把钱藏在各种奇怪的地方,从丈夫那里骗钱……或者为了一些私人目的把钱偷偷存起来”。
然而,已婚妇女相对贫困的状况越来越难以为继。如果一个妻子必须要为了钱请求、哄骗、乞讨甚至盗窃,而且很多时候连有多少钱可以用都不清楚,她怎么能承担好作为一个家庭的“工资消费者”这一额外的经济职责?妻子需要一笔更加固定、更有规律性的家用开支,这种要求越来越强烈;女性要有“私人钱包”的呼声也越来越多,这笔钱没有条件限制,不需被谁问责,可以用在家庭、娱乐、礼物,以及像衣服、化妆品或者香水这些以女性作为受众群体的消费品上。《妇女家庭杂志》在世纪之交发表的一篇强有力的社论中警告人们,家庭主妇们根本就“没有获得能帮她们发挥作用的工具”。《妇女家庭杂志》的编辑爱德华?博克表示,虽然“当有人把婚姻说成是‘合伙做生意’时,很可能会激起人们的愤慨”,但婚姻“必须具备金钱基础”,而家庭收入则应被当作丈夫和妻子的“共同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