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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党的十八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高度重视下,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引领下,包括刑事法律援助在内的整个法律援助制度建设取得了创新性地开拓与发展。本书以我国刑事法律援助的完善思考为核心,具体分为四个专题详细展开,先从相关基础理论谈起,结合我国具体实践的深度剖析,并借鉴域外国家的经验做法,最终提出完善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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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建设虽然起步晚,但发展快,尤其在改革开放后,经过几十年的艰辛探索和不断发展,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具体实践取得了诸多显著成绩,不断开展着“本土叙事”,打上了“中国特色”。本书主要以我国刑事法律援助的完善思考为核心,具体分为四个专题详细展开,先从相关基础理论谈起,结合我国具体实践的深度剖析,并借鉴域外国家的经验做法,最终提出一系列完善之策。专题一主要围绕涉及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基础理论进行研究,分别从刑事法律援助的基本概念、结构要素、基本特征、基本性质和主要功能五个方面展开具体的论述,对其中一些理论上的争议点进行适当回应和重新阐释。专题二着重探讨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具体生成过程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专题三简要地介绍和分析了美国、英国、加拿大和日本等四国的刑事法律援助制度设计及具体运行情况。专题四主要聚焦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完善的一些列构想来具体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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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范庆东,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刑事辩护学院职务犯罪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研究会理事,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科技与大数据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在《人民检察》《方圆杂志》《刑法评论》等期刊和正义网等网络媒体发表文章及评论二十余篇。代表性文章:《财和色,一名“海归”的“两个梦”》《职务犯罪侦查如何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等。
张云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现代侦查技战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法学会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客座教授、金融科技与大数据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湘潭大学等多所高校客座教授。代表性著作:《监察法学新论》《重析刑事政策基本问题》《多维度视角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研究》《职务犯罪侦查前沿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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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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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一:关于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基础理论节刑事法律援助的基本概念
第二节刑事法律援助的结构要素
一、刑事法律援助的主体
二、刑事法律援助的客体
三、刑事法律援助的对象
四、刑事法律援助的形式
第三节刑事法律援助的基本特征
一、当前我国学术界的代表性观点
二、刑事法律援助基本特征的重新阐释
第四节刑事法律援助的基本性质
一、刑事法律援助属于公共法律服务的范畴
二、刑事法律援助属于刑事司法体系的范畴
第五节刑事法律援助的主要功能
一、我国学术界关于刑事法律援助主要功能的讨论
二、刑事法律援助主要功能的重新阐释专题二: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历程分析节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发展历程
一、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雏形和萌芽阶段
(1954—1991年)
二、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探索和起步阶段
(1992—1995年)
三、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确立和发展阶段
(1996—22年)
四、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成熟和深化阶段
(23—211年)
五、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创新和完善阶段
(212年至今)
第二节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发展特点
一、“上下结合”的特点
二、“内外互动”的特点
三、“左右兼顾”的特点
四、“由粗到细”的特点
第三节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实践模式
一、“强制指派型”模式
二、“合同购买型”模式
三、“社会公益型”模式
第四节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主要问题
一、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立法局限
二、刑事法律援助受援范围的问题
三、刑事法律援助人员组成结构的问题
四、当前值班律师制度的主要问题
五、刑事法律援助经费短缺问题
六、刑事法律援助救济途径不畅
七、刑事法律援助整体质量问题专题三:域外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透视考察节英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考察
一、英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发展概况
二、英国刑事值班律师计划
三、英国刑事辩护服务计划
四、英国刑事法律援助质量监控制度
五、英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相关剖析
第二节美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考察
一、美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发展历程
二、美国公设辩护人制度
三、美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相关剖析
第三节加拿大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考察
一、刑事值班律师制度
二、法律援助证书制度
三、加拿大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简要分析
第四节日本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考察
一、日本值班律师制度
二、国选辩护人制度
三、刑事被害人法律援助制度
四、日本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简要分析专题四: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完善思考节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完善的重要意义
一、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
二、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题中之义
三、维护刑事司法公平正义价值的重要举措
第二节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完善的基本原则
一、现代法治原则
二、人权保障原则
三、科学主义原则
第三节刑事法律援助国家法律层面的完善
一、国家宪法层面的完善
二、基本法律层面的完善
第四节刑事法律援助受援具体范围的拓展
第五节刑事法律援助人员管理制度的完善
一、刑事法律援助人员资格准入制度的完善
二、刑事法律援助人员组成结构制度的完善
第六节刑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的完善
一、值班律师的功能定位应当明晰
二、值班律师的具体职能应当加强
第七节刑事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制度的完善
一、切实加强国家财政的保障力度
二、注意扩大社会资金的吸收力度
第八节刑事法律援助受援救济制度的完善
第九节刑事法律援助质量监管制度的完善
一、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控制度的构建原则
二、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控制度的主要内容参考文献附录法律援助条例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
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
制度的意见
关于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
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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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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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世界范围内来看,刑事法律援助制度从产生到发展经过了一段较为漫长的历程,其所体现的国家责任和人权保障理念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对于我国而言,刑事法律援助是一个“舶来品”。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建设虽然起步晚,但发展快,尤其是改革开放后,经过几十年的艰辛探索和不断发展,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具体实践取得了诸多显著成绩,不断开展“本土叙事”,打上了“中国特色”。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后,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高度重视下,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引领下,包括刑事法律援助在内的整个法律援助制度建设取得了创新性的开拓与发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背景下,深入研究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完善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本书主要以对我国刑事法律援助的完善思考为核心,具体分为四个专题详细展开,先从相关基础理论谈起,结合我国具体实践的深度剖析,并借鉴域外国家的经验做法,终提出一系列完善之策。详言之:
专题一主要围绕涉及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基础理论进行研究,分别从刑事法律援助的基本概念、结构要素、基本特征、基本性质和主要功能五个方面展开具体的论述,对其中一些理论上的争议点进行适当回应和重新阐释。具体而言,,应当对刑事法律援助基本概念进行准确界定,刑事法律援助并非刑事诉讼法律援助,也不直接等同于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刑事被害人法律援助属于刑事法律援助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二,刑事法律援助主体具有特定含义,根据国家责任理论,其主体只能是国家,而社会并不能为其主体;此外,刑事法律援助的客体与对象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应当将两者混同,而应予以适当区分。第三,刑事法律援助的基本特征主要体现在公共性、刑事性、平等性、广泛性与及时性等五个方面,是刑事法律援助区别于其他公共服务以及其他法律援助的主要标志。第四,刑事法律援助具有双重属性,其既属于公共法律服务的范畴,也属于刑事司法体系的范畴,从而准确把握其本质内涵。第五,刑事法律援助的主要功能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保障功能、分配功能、调控功能、指引功能、监督功能、安定功能以及教育功能,各功能之间既相对独立,又紧密联系,共同组成刑事法律援助的功能体系。
专题二着重探讨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具体生成过程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首先,根据历史发展脉络,可将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发展过程划分为五个主要阶段:雏形和萌芽阶段(1954—1991年)、探索和起步阶段(1992—1995年)、确立和发展阶段(1996—2002年)、成熟和深化阶段(2003—2011年) 、创新和完善阶段(2012年至今)。其次,通过对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发展历史的全程回顾,可以发现其具体生成和发展完善历经了从无到有、从简到繁、从弱到强、从单一化到多元化的重大转变,呈现出较为独特的表现样式,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集中体现在四个主要方面,即“上下结合”、“内外互动”、“左右兼顾”以及“由粗到细”。再次,通过对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内在剖析,总结提炼了三种主要援助模式,即“强制指派型”模式、“合同购买型”模式和“社会公益型”模式。后,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在运行中存在一些主要问题,既包括立法层面的宏观问题,也包括具体实施的微观问题,均需要加以高度重视、统筹考虑并认真解决。
专题三简要地介绍和分析了英国、美国、加拿大和日本等四国的刑事法律援助制度设计及具体运行情况。总体来看,上述国家的刑事法律援助均体现了国家责任、财政支持、人权保障、全程覆盖、民间参与、协调发展等共性特点,这也是值得我国认真学习和加以借鉴之处。但是,应当认识到,各国在各自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建构和完善过程中均注重从本国具体实际出发,做出了具有本国特色的内容设计和实践努力。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完善切忌照搬照抄,要遵循刑事司法活动的基本规律,力促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实现科学移植与良性发展。
专题四主要聚焦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完善的一系列构想来具体论述。其一,进一步完善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具有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具体表现为三大方面内容,其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题中之义,也是维护刑事司法公平正义价值的重要举措。其二,进一步完善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应当秉持以下三项基本原则:现代法治原则、人权保障原则和科学主义原则,从而为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发展提供明确的行为导向和规范指引。其三,进一步完善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具体思路包括:国家法律层面的完善、受援具体范围的拓展、人员管理制度的完善、值班律师制度的完善、经费保障制度的完善、受援救济制度的完善、质量监管制度的完善等七个主要方面,不断促使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朝着法治化、系统化、标准化、均等化方向深入发展。
总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历史背景下,不断完善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是时代的课题,是实践的要求,也是人民的召唤,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明发展的必然选择。这不仅需要强有力的顶层设计,建构起制度的“四梁八柱”,而且需要精而细的内容规范,实现好制度的“精装修”;不仅需要科学的立法工作,提供指引和方向,而且需要严格的执法司法,做好保障和实施。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完善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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