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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在这本书中,备受赞誉的经济学家赫伯特·金迪斯讨论了多个领域的主题——包括经济学、心理学、人类学、社会学、道德哲学和生物学——为人类社会和社会行为的一些基本特征提供一个严谨的跨学科解释。因为这些行为只能通过跨学科研究进行理解,金迪斯认为,《个体性与纠缠》通过建立一个共同的分析框架来促进行为科学的统一,这个框架将基因—文化协同进化的研究与理性行动者模型、博弈论和复杂理论联系起来。同时,本书颇有说服力地展示了这种跨学科的丰富可能性。
金迪斯认为,人类社会生活的独特之处,源于我们构建并参与社会游戏这个事实。事实上,社会本身就是一场有规则的游戏,而政治就是我们肯定和改变这些规则的舞台。个体性是我们物种的核心,因为规则不会随着无情的宏观社会力量而改变。更准确地说,个体联合起来共同改变规则。我们的意念也互相纠缠在一起,产生了社会理性的行为,尽管这违反了个体理性选择的标准。*后,道德感在拥有社会建构规则的游戏中非常重要。人们通常在规则下进行游戏,当他们破坏规则时会感到羞愧,当别人破坏规则时会感到被冒犯,甚至在社会缺少法律、政府和监狱的情况下也是如此。
通过本书,金迪斯展示了,只有把行为科学结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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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个体性与纠缠》是一本跨学科的专业书籍,作者赫伯特·金迪斯运用博弈论与数学研究生物的进化过程,将人类的道德分为自虑,他虑以及普世性三种。认为人类的进化过程可以通过博弈论进行解释,也正是因为人类的他虑性使得人类得以从所有物种中脱颖而出,区别于其他物种。本书分为12章,多个相互关联的不同主题:主题一认为社会是一种有规则约束的博弈。人们是博弈的参与者,而政治就是人们确认或改变博弈规则的场所;主题二探讨了在社会规则框架内进行社会交往所需的道德观念;主题三讨论社会性纠缠产生不同意念的过程;主题四讨论了非后果论的道德观念;主题五探讨人类道德偏好的自虑、他虑与普世维度;主题六讨论了人们对道德偏好的权衡取舍;在前述六个主题的基础上,金迪斯提出需要从超学科的角度来更好地理解人类行为(主题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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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赫伯特·金迪斯
1969年获哈佛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历任马萨诸塞州大学经济学教授(荣誉退休),哈佛大学访问教授,巴黎大学访问教授,锡耶纳大学访问教授,桑塔费学院讲座学者(External Faculty)等。 著有《理性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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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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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1
1基因—文化协同进化/12
1.1文化决定生物适应性/14
1.2互为因果/18
1.3人类沟通生理学/19
2政治动物:人类社会政治制度的进化起源/22
2.1人类例外论阐述/22
2.2政治权力模型/23
2.3现代政治制度的道德基础/26
2.4灵长类动物社会的社会政治结构/28
2.5灵长类动物社会进化史/31
2.6火灾与社会共享/33
2.7从采集者到食腐者/33
2.8原始致命武器/35
2.9战争/39
2.10统治与反等级统治/40
2.11是否存在平等主义的非人灵长类动物?/45
2.12基于同意的治理/46
2.13合作育幼:亲社会性的进化/48
2.14致命武器与平等主义/49
2.15人类社会性的长期进化/50
3分布式有效性:政治理论与理性选择/53
3.1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55
3.2私人角色与公共角色/57
3.3社会理性/59
3.4投票率的社会理性/63
3.5分布式有效性背后的逻辑/67
3.6分布式有效性定位/69
4竞争市场中的权力与信任/73
4.1空头权力原则/75
4.2竞争市场中的权力/79
4.3信任和诚信/80
4.4声誉均衡/84
4.5或有更新劳动力市场/85
4.6宁坚持,不改变/89
4.7调节市场权力/92
5理性选择的揭示与辩护/93
5.1理性选择公理/96
5.2不确定性下的选择/98
5.3不确定性条件下的贝叶斯更新/101
5.4状态依赖型偏好/102
5.5网络化思维和分布式认知/105
5.6理性行动者模型的局限性/106
6社会学分析核心/113
6.1博弈论/115
6.2复杂性/118
6.3角色、行动者与社会劳动分工/121
6.4社会心理学规范论/124
6.5规范的社会化与内化/126
6.6规范内化模型/127
6.7社会惯例的演化/128
6.8无所不知的指挥与道德偏好/132
6.9规范内化的演化/133
6.10网络化思维建模/135
6.11一般社会均衡中的阶层结构/136
6.12复兴社会学理论/139
7改造行动理论/141
7.1选择的道德与物质基础/146
7.2为社会学开创学术利基/148
7.3帕森斯综合/151
7.4尝试将道德从理性分离/153
7.5帕森斯为何失败?/157
7.6中程理论的蓬勃发展/160
7.7高层理论表述/163
8产权的演变/165
8.1禀赋效应/166
8.2领地权/167
8.3儿童的产权/170
8.4非人类动物中的尊重占有/171
8.5产权均衡的条件/173
8.6产权均衡与反产权均衡/177
8.7一个反产权均衡/181
8.8产权指挥/183
9基因组的社会学/184
9.1核心基因组/188
9.2内含适应性和汉密尔顿规则/193
9.3亲缘选择和内含适应性/198
9.4广义汉密尔顿规则/202
9.5和谐原则与不和谐原则/204
9.6基因完全自私的本质/205
9.7亲社会基因化内含适应性/207
9.8内含适应性化的边界/208
9.9一次一突变原则/209
9.10表型策略/210
9.11核心基因组解析/211
9.12解释社会结构/215
10基因—文化协同进化与规范内化/223
10.1规范与内化/223
10.2社会化及适应性增强规范/225
10.3利他主义/229
10.4复制表型:模仿者动态/233
10.5为什么利他主义大多对社会有益?/234
10.6利他主义惩罚的力量/237
10.7总结/238
11经济是一个复杂动态系统/241
11.1对一般均衡模型的解释/243
11.2福利经济学的基本定理/245
11.3市场经济是一场动态博弈/247
11.4瓦尔拉斯经济/248
11.5具有私人价格的交换过程/249
11.6严格纳什均衡与稳定性/250
11.7稳定交换过程的特征/251
11.8瓦尔拉斯动态的马尔可夫应用/255
11.9复杂动力学/259
12行为科学的未来/260
12.1何为分析基础?/264
12.2行为科学领域的跨学科冲突/266
致谢/270
参考文献/271
译后记/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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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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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本书中提出了一些相互关联的主题。个主题是社会是一种有规则约束的博弈。人们是博弈的参与者,而政治就是人们确认或改变博弈规则的场所。但是,与一般标准博弈理论中的规则不同的是,人们通过结盟,不断地对旧有的社会规则提出挑战,或创造新的规则,以更好地服务于自身的目的。
规则之争往往伴生着冲突。人们在运用何种规则来规范自身生活这一问题上往往不能取得共识。不同社会对改变规则的方式有既定规范,但人们在改变规则时往往不遵循这些既定规范。个体性对人类而言至关重要,因为规则的改变既非通过势不可挡的宏观社会力量,也非通过基因替代的生化动力学而达成的,而是需要借助个体间紧密团结共同努力才能得以实现。
人类社会生活的所有独特性均来自于我们构建社会规则并在规则框架内进行社会交往这一基本事实。其它动物们也喜好嬉戏,但它们并不制定嬉戏的规则。它们也不会改变嬉戏的规则来达成自身目的。同样地,除人类以外,还有其它动物也生活在社群中。但是这些动物的社群规则都内嵌于种群基因之中,而人类则不然。其它动物都不会改变规则以服务自身的目的。而人类则能够这样做。
主题二:在社会规则框架内进行社会交往需要某种道德观念。人类社会的一些规则完全是基于惯例之上的,比如按左或按右行驶。但很多社会规则具有道德约束力。特别是对这些社会规则存在广泛共识的时候。人们通过遵守规则获得满足感,打破规则时则会产生羞耻感,且对破坏共识规则的行为感到愤慨。实际上,人们往往奖励规则的遵守者,并惩罚规则的破坏者,即便这样做意味着要付出可观的个体成本或是未来对自身没有直接的好处也在所不惜。
因此即使是在那些政府监管不力、包括法官、陪审团和监狱在内的司法体制缺失的社会也往往能有效地奖惩遵守或破坏规则的行为。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说英国政治哲学家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所谓在现代法制机制出现之前,生命是“孤独、贫穷、肮脏、野蛮和短暂的。”的说法错的很离谱的原因所在 (Hobbes 1968[1651])。人们的道德观念早在法庭、监狱和教师教授道德之前就形成了。独裁者们总是梦想为臣民规定道德观念,但是往往因苦于无法实现而辗转难眠。道德具有一种动力属性。这使得至少到目前为止,它并不受政府的控制。新的技术有可能改变这种现状。当然我们希望这样的事情不会发生。
主题三:我们的意念是社会性纠缠的结果。认知(即人们的所知与所信)并不存在于个体思想中。意念内生于认知分布的社会网络之中。个体做决策时所依据的既包括其自身掌握的信息和笃信的信念,也包括其所属社会网络内的其他人的信息和信念。就像我们将看到的那样,尽管并不一定总是符合当代决策理论描述的理性选择的标准公理,缠绕的意念(entangled minds)会产生理性社会行为。因此我们将扩展理性选择理论以使之包括缠绕的意念的概念。
主题四:不诚实让我感到肮脏,这种感觉就像没有刷牙一样。同样,我投票并不是因为区区一票有可能改变大选的结果,而仅仅是因为我觉得为优秀的国家领导者在大选中出一份力是个人应该做的事情。
即使个人的力量微不足道,根本无法影响大选结果。我为认同的候选人投票也因为这是我为集体努力出的一份力,即使我明白我的选票根本不会影响大选结果。这类非后果论的道德观念与亚里士多德的美德观念类似(Aristotle 2002[350BC]), 甚至更接近于伊曼努尔·康德的 (2012[1797]) 命令(categorical imperative)的观念。
道德的非后果论维度与缠绕的意念两个概念互相联系。我们的意念以一种集体理性而非工具理性的因果效力(causal efficacy)的方式起作用。我称之为分布式有效性(distributed effectivity), 我将在第3章中对这个概念进行分析。相关的例子是某种你相信自己帮助了某个公职候选人赢得了选举的信念,尽管一个清楚且广为接受的事实是,即使你不为其投票或投给了其竞争对手,该公职候选人也依然会赢得该场选举。
主题五: 对人类行为的仔细观察揭示人类道德偏好有三个特有的维度:自虑(self-regarding)、他虑(other-regarding)与普世维度。自虑偏好指的我们自身希冀获得的东西,包括物质、休闲、财富、爱情、健康和来自他人的尊重等。他虑偏好指人们关注他人的福祉。希望帮助那些自身同情的人,或惩罚那些曾冒犯或激怒自己的人。普世道德 (universal morality)既非自虑也非他虑。其道德原则可能涉及某些后果,也可能不涉及后果,如为一个有需要的陌生人提供帮助。普世道德也包括亚里士多德的非后果论品格美德,包括勇气、信任和忠诚等。非后果论道德原则类似于康德的依据纯粹的道德原则行事的概念。
作为一个科学家而非哲学家,我并不关注人们应该重视什么道德原则,而更关注他们实际重视的那些原则。尤其是我觉得讨论功利论、道义论和美德论在道德上的相对一致性毫无必要。真实世界的人们并不拘泥于一种道德偏好,而是三种偏好混合运用。我也一样。
主题六:人们在上面三种道德偏好中权衡取舍。比如说,有人可能会选择为他人的福祉(他虑)或普世道德原则而牺牲个人利益(自虑)。同样地,也有人可能会出于对他人的感受的原因(他虑)或为了自身的物质利益(自虑)而撒谎(违背美德)。亚里士多德深知这一点,因此他认为美德的中庸要好过美德太少或太多。而康德则错误地宣称严格的非后果论中的完美道德行为并不考虑自我或他人利益。
事实上,除非个体满足理性选择的某些基本原则,讨论其偏好道德与否其实毫无意义。在许多学科中,研究者们都极力反对理性选择的说法。这些学科包括心理学、社会学和人类学。反对的理由无一例外地既没有说服力又逻辑混乱。即使是那些著名的学者给出的反对理由也令人难堪地拙劣。其中一部分的反对依据是
理性选择研究缺少一个连贯的分析核心。
当下流行的行为经济学家们中很多人也花了大量的时间辩称人们是非理性的(Ariely 2010)。尽管人们行为的确不怎么遵循理性行动者模型(rational actor model)(详见第5章),总体而言人的行为理性还是得到了实证数据的有力支持。如果否认人类行为具有目的性并通常能理解为理性选择的话,构建严肃的社会理论就无从谈起。否认行为理性就如同宣称因为人们有时从台阶上摔下来,同时实验室证据也显示存在视觉错觉,所以人们实际上看不到台阶的存在一样荒谬。
主题七:人类行为的上述方面只有通过超学科研究才能得到更好的理解。许多社会科学家都为自身在自己学科内未受其它外来学科“污染”的专家知识而自豪。这类研究者中的一些人研究都做的不错,但是上面我们提到的几类主题无法从一个学科的角度来有效诠释。因此我们面临一个迫切需要来彻底消除不同行为科学之间的不兼容性。因为正是这些不兼容性阻止了有效的超学科研究。我在《理性的界限》(2009)一书中就强调过上述观点,而且,本书的每一章也都反映了我的这种见解。
行为科学的关键事实是社会生物生活在复杂社会系统中,因此必须要从进化论的角度才能加以研究。所有行为学科的个共同背景运用科学方法、数学建模、科学测试等方法。同时当正式分析方法在概念化复杂系统、历史见解、人种学描述不起作用时(这种情况总是会发生),基于主体建模(agent-based modeling)对所有的行为学科而言都变得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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