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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中国家事法改革研究”阶段性成果
非基于法律行为的不动产物权变动,是指因法律行为以外的原因事实而引起的不动产物权之发生、变更、转移与消灭。在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中通常并不存在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即使存在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其也并不被法律所考虑和评价,更非影响物权变动的决定性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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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于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法律事实本身如同不动产物权交易中的登记一样,同样具有确证权利正当性和保持社会记忆之功能。法律出于尊重社会实情,弥补登记生效要件主义之严苛,规定无须登记即可取得物权。但是这种未经公示的不动产物权变动,造成了法律物权与事实物权的脱离,因此物权取得人如欲进一步从事物权交易,仍须经由登记始得为之,否则难免对交易安全和秩序造成妨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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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刘耀东,法学博士,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首届大连市优秀青年法学法律专家,兼任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理事、辽宁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大连国际仲裁院仲裁员等。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人文社科青年基金项目等5项。出版与参编学术著作《继承法修改中的疑难问题研究》《继承法原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继承编>释义》《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条文理解与司法适用》等7部。在《现代法学》《法学论坛》《民商法论丛》《东方法学》、《北方法学》等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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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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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言
一、问题的缘起/1
二、本书的讨论范围/4
三、研究意义与价值/6
章 非基于法律行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基本理论
节 非基于法律行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含义
第二节 非基于法律行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正当性基础
一、公示替代说/13
二、社会实情符合说/14
三、弥补产权过渡期间权属空白说/15
四、本书观点/16
第三节 非基于法律行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要件
一、须基于法律明文规定之原因而发生/26
二、须有特定的法律事实或事实行为发生/26
三、物权变动不以登记为要件/27
第四节 基于法律行为与非基于法律行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关系
一、基于法律行为与非基于法律行为的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区别/29
二、非基于法律行为的不动产物权变动与意思主义物权变动模式/31
三、非基于法律行为的不动产物权变动与形式主义物权变动模式/38
第五节 大陆法系国家或地区非基于法律行为的不动产物权变动
一、罗马法与日耳曼法/39
二、法国、德国、瑞士、奥地利民法/42
三、小结及与我国立法的比较/47
第二章 遗产移转中的不动产物权变动
节 因遗产继承发生的不动产物权变动
一、遗产继承的性质/53
二、遗产继承阶段的物权变动/56
三、遗产继承第二阶段的物权变动/61
四、因继承发生的物权变动与夫妻共同财产制间的冲突与协调/70
第二节 因遗赠发生的不动产物权变动
一、遗嘱继承与遗赠同一立法模式/90
二、区分遗嘱继承与遗赠立法模式/94
三、《民法典》物权编第 230条的解释论/100
第三节 因遗产酌给发生的不动产物权变动
一、遗产酌给请求权的性质/121
二、酌给遗产的物权变动/122
第四节 无人继承遗产的物权变动
一、无人继承遗产的性质/124
二、无人继承遗产国家所有与物权变动/127
第三章 基于事实行为发生的不动产物权变动
节 基于建造建筑物等事实行为取得所有权的理论基础 !! 130
第二节 建造人取得建筑物所有权的时间
第三节 建造人取得建筑物所有权的要件
第四节 建造人能否基于建造行为取得违法建筑的所有权
一、违法建筑的认定/136
二、违法建筑在私法上的定性/139
三、违法建筑的处分/157
第五节 违法拆除建筑物能否导致物权变动
第四章 基于公法上的原因发生的不动产物权变动
节 因法律文书发生的不动产物权变动
一、民事判决与刑事判决可直接导致物权变动/171
二、给付判决、确认判决与物权变动/173
三、形成判决、形成裁决与物权变动/186
四、形成性调解书可直接导致物权变动/191
五、我国立法上可直接引起物权变动的形成判决/199
第二节 基于强制执行发生的不动产物权变动
一、拍卖成交与以物抵债裁定可直接引起物权变动/225
二、强制变卖裁定可直接引起不动产物权变动/229
三、执行回转裁定不能直接引起物权变动/231
第三节 基于政府征收发生的不动产物权变动
一、征收的正当性基础/234
二、征收的正当性保障/235
三、征收决定引起物权变动的生效时间/239
第五章 基于法律规定发生的不动产物权变动
节 不动产抵押权的法定移转
一、不动产抵押权因债权转让而移转/246
二、抵押物分割/258
第二节 因夫妻财产制导致的物权变动
一、基于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制发生的物权变动/260
二、基于夫妻财产制契约发生的不动产物权变动/264
第三节 法定抵押权
一、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289
二、依 “房地一体”原则设立的不动产抵押权/293
第六章 非基于法律行为的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效力
节 未经登记不得处分物权
一、“未经登记不得处分”中登记的性质/300
二、未经登记的物权的效力/310
第二节 违反未经登记不得处分的债权合同效力
第三节 违反未经登记不得处分的处分行为的效力
第四节 未经登记不得处分的例外
一、违法建筑的强制执行/326
二、未办理初始登记的建筑物所有权的让与/331
三、不动产共有人之一死亡而有无继承人不明时的共有物分割/332
结 论/332
参考文献
一、著作类/341
二、中文译著类/348
三、论文类/352
四、外文文献/357
后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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