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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1.作者约翰洛克是从17世纪至今重要的英国哲学家、启蒙思想家之一,享有英国宪政思想奠基人的美誉。
2.《政府论》是约翰洛克关于政治哲学的shou首部系统性著作,约翰洛克在《政府论》中保留了他一贯简洁而严密的论证风格,这使得《政府论》的阐释与分析几乎无可挑剔,让其中的政治哲学之美达到了精妙的高度。
3.《政府论》不仅使洛克成为古典自由主义思想的集大成者,而且对于后世的现实政治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被视为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先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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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政府论》 分上下两篇,融破和立为一体,以其与经验主义相区别的理性主义精神,奠定了现代西方自然法哲学的基调。在《政府论》上篇中,洛克以严密的逻辑,集中驳斥了代表当时王权利益的菲尔默关于君权神授和王位世袭的主张。在国家起源的问题上,洛克解释了一种世俗的国家起源学说,提出分权说和议会权力至上,主张国王在议会之下的立宪君主制。洛克在《政府论》中所提出的个人权利不可让渡、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分权和议会政体等原则,不仅成了英国现代政体的基础,而且也成了其他资产阶级国家的体制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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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作者简介:约翰洛克(1632-1704年),英国哲学家、启蒙思想家。1646年,他在威斯敏斯特学校接受严格的古典文学训练,1652年,他入读牛津大学,1658年获硕士学位。洛克深受笛卡尔哲学思想的影响,开创了英国哲学的经验主义传统,同时他也是第一个提出人的自然权利的哲学家。他的思想不仅对孟德斯鸠、伏尔泰、卢梭等影响巨大,而且在美国独立宣言里也光彩闪耀。他的重要著作有《政府论》《论宗教宽容》《人类理解论》《基督教的合理性》等。
译者简介:雪也,原名耿丽,女,生于1982年,山东莱芜人,徐州师范大学文学学士。翻译作品有《鸟的天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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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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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者序1
自序3
导读5
上篇 1
第1章 导论 (2)
第二章论父权和王权 (6)
第三章论亚当由于被神所创造而享有主权 (14)
第四章论亚当由于神的赐予而享有主权 (20)
第五章论亚当因夏娃对他的从属而享有主权 (38)
第六章论亚当因父亲的身份而享有王权 (44)
第七章论父权和财产权共同作为主权的根源 (63)
第八章论亚当的最高君主权力的转移 (69)
第九章论从亚当那里继承来的君主制 (72)
第十章论亚当君权的继承人 (88)
第十一章谁是亚当的继承人 (91)
下篇141
第1章导论 (142)
第二章论自然状态 (144)
第三章论战争状态 (152)
第四章论奴役 (156)
第五章论财产权 (158)
第六章论父权 (175)
第七章论政治社会或公民社会 (191)
第八章论政治社会的起源 (203)
第九章论政治社会和政府的目的 (221)
第十章论国家的形式 (226)
第十一章论立法权的范围 (228)
第十二章论国家的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权 (235)
第十三章论国家权力的统属 (238)
第十四章论特权 (245)
第十五章论父权、政治权力和专制权力 (251)
第十六章论征服 (255)
第十七章论篡夺 (269)
第十八章论暴政 (271)
第十九章论政府的解体 (279)
附录303
洛克生平大事年表 (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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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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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
读者朋友,您现在看到的这本书是《政府论》的开头和结尾部分。至于本该出现在中间部分、篇幅远大于此的内容,其遭遇如何,继续追究已毫无意义。我希望,幸存的这些篇章足以帮助我们伟大的秩序恢复者威廉国王荣登王位。我希望,在人民的支持下,我们的国王能充分行使他的王权;在一切合法政府的代表中,在基督教国家的所有国王中,他将获得人民最广泛、最坚定的支持。我希望,这些篇章能够让世人看到英格兰人民热爱和捍卫正义与自然权利的决心,看到他们把处于奴役和毁灭边缘的国家拯救回来的正义之举。如果仅靠这些篇章就能实现上述目标,那么,那些遗失的篇章就算不上多大的损失,读者们也不会因此怅然若失。我既没有时间也不想再大费周折去重新梳理罗伯特菲尔默爵士著作中那些隐晦、复杂的表述,以填补关于我对他回应的遗漏部分。国王陛下,以及我们的整个国家,已经彻底驳斥了他的假设。我想,今后再也不会有人自信满满地反对我们共同的安全秩序,重新拥护奴隶制度,也不会有人被隐藏在流行风格和浮文巧语下的自相矛盾的说法所蒙蔽了。谁若不厌其烦,在我的这些篇章尚未触及的地方,努力剥去罗伯特菲尔默爵士文章的华丽外衣,使他讳莫如深的表述变得简单明了,然后再将其前后对照,他会欣喜地发现,这绝对是罗织废话的佳作。如果他认为检查罗伯特菲尔默爵士的通篇文章并无必要,那他可以只拿其论篡夺的章节做个试验,全力以赴,看看能否将罗伯特菲尔默爵士的文章整理得通俗易懂、前后一致或合乎常理。若不是近年来布道者公开承认他的学说,并将其奉为当代神学,我本不该如此直白地评论一位绅士,何况他早已没有辩驳的机会了。那些妄自尊大者,已经严重误导了其他人,他们有必要向我们公开说明其倡导的先祖论的权威是什么,并说明其如此盲目追随的究竟是什么人物。然后,他们要么收回并彻底否定原先那些依据荒谬的观点,要么就努力论证那些被他们当作福音并大肆宣传的原则。尽管除了英国的王公大臣,他们找不出更好的作者。我本不该著书反对罗伯特菲尔默爵士的,也不该深挖他的错误、他的自相矛盾以及证据匮乏(而他一直骄傲地宣称自己的论证完全以《圣经》为依据)。可既然我们当中有人对他的著作和学说如此推崇拥护,那么作为一种不同的声音,我对一个已逝的对手的批判也应该无可厚非。他们太过狂热,因此,即便我对他的评论只是稍显凌厉,我也不敢奢望他们会放过我。我希望,他们不论在哪里触犯了真理和公众,都能随时予以纠正,并深刻地认识到,对国王和人民造成的最大伤害,莫过于肆意传播对政府的错误解读。因此,不论何时,都不应拿宗教当借口。如果有人出于真理性的认识而驳斥我的假设,我向他保证,鉴于公平,我会放弃我的错误观点,或对他的困惑做出解答。但是他必须记住以下两点:第一,对我文章中的某些表述或一些细枝末节的吹毛求疵不算是对我的著作的驳斥。第二,我不会把那些无中生有的指责看作辩论,更不屑于去关注,尽管我相信,对于那些确实心怀疑惑且能明示其疑惑证据的人,我一定会给他们满意的答复。
好好了,话不多说,相信是非定会明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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