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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本书以实际婚姻案例为基础,深入剖析案例中的法律知识点,并针对该案例引发的相关问题进行延伸解读,从而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或建设性意见。
书稿从法学理论与现实生活两个层面,探索适用普通读者与专业人士的普适性解决方案,从而推动中国婚姻与家庭法律制度的完善。每一个案例都从争议焦点、律师说法、法律链接、延伸解读等多个视角进行了全方位的解读,使读者能够更好地体会目前法律制度下的审判规则以及婚姻家庭案件的价值判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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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意识形态的不断变化,婚姻家事案件所表现的也更为多元化和专业化,不仅局限于婚姻家事法律的简单适用,更应注入新的内涵,诸如个人情感的真实需求、社会价值观以及长远利益角度。
我国的婚姻家庭制度几经修订,整体性强,但具体适用方面仍有待细化。如何正确使用现行规定并完善、细化婚姻家庭制度是立法与司法不容回避的问题。
本书以实际婚姻案例为基础,深入剖析案例中的法律知识点,并针对该案例引发的相关问题进行延伸解读,从而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或建设性意见。
书稿从法学理论与现实生活两个层面,探索适用普通读者与专业人士的普适性解决方案,从而推动中国婚姻与家庭法律制度的完善。每一个案例都从争议焦点、律师说法、法律链接、延伸解读等多个视角进行了全方位的解读,使读者能够更好地体会目前法律制度下的审判规则以及婚姻家庭案件的价值判断标准。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意识形态的不断变化,婚姻家事案件所表现的也更为多元化和专业化,不仅局限于婚姻家事法律的简单适用,更应注入新的内涵,诸如个人情感的真实需求、社会价值观以及长远利益角度。
我国的婚姻家庭制度几经修订,整体性强,但具体适用方面仍有待细化。如何正确使用现行规定并完善、细化婚姻家庭制度是立法与司法不容回避的问题。
本书以实际婚姻案例为基础,深入剖析案例中的法律知识点,并针对该案例引发的相关问题进行延伸解读,从而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或建设性意见。
书稿从法学理论与现实生活两个层面,探索适用普通读者与专业人士的普适性解决方案,从而推动中国婚姻与家庭法律制度的完善。每一个案例都从争议焦点、律师说法、法律链接、延伸解读等多个视角进行了全方位的解读,使读者能够更好地体会目前法律制度下的审判规则以及婚姻家庭案件的价值判断标准。
本书解析具有典型性的婚姻家庭案例,探索适用普通读者与专业人士的普适性解决方案,为人们的生活提供法律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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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何永萍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财富传承部主任。国家心理咨询师,国家婚姻家庭咨询师,国际注册高级私人财富管理师(SPWM)。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证调解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与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北京人民广播电台《警法在线》,中国教育电视台CETV《e视界》,CCTV《道德观察》《小区大事》《我们和好吧》《律师来了》《夕阳红》《谢谢了,我的家》等多个栏目特邀律师。
擅长处理重大、疑难复杂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特别是涉及公司股权、大额寿险保单现值分割类案件。除此之外,还对家族财富保护及传承有着深入的研究,善于将金融理财、信托、保险、移民与法律风险防范相结合,其研发的高端私人财富保护及传承服务模式深受高净值人士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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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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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时财产已分割,复婚后再离婚,这些财产算是共同财产吗
2.夫妻离异儿子愿随生母生活,变更抚养权获支持
3.四年见不到亲生儿子,父亲赢得探望权
4.补办结婚证是否可以将遗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5.彩票中大奖后男子离婚,奖金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6.车祸的赔偿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7.大爷苦陷家暴数十载,为何离婚这么难
8.弟弟冒充哥哥离婚,法庭上被侄女揭穿
9.儿子非亲生,状告前妻获精神抚慰金
10.儿子非亲生,多年抚养费可否主张
11.分手时签订的分手协议是否有效
12.夫妻婚内订立借款协议,离婚时一方主张对方偿还
13.夫妻假离婚,前妻能否要求分割丈夫遗产
14.夫妻间婚前的债务能否因离婚而消灭
15.夫妻离婚后可否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16.夫妻离婚后探视权如何解决
17.夫妻离婚约定财产分割,能否对抗第三人
18.夫妻签订婚前财产约定,债务发生后其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19.夫妻一方对另一方赠与房产,可以撤销吗
20.夫妻一方拒绝做亲子鉴定,是否可以认定为婚内出轨
21.夫妻一方私自变卖共有房屋是否有效
22.夫妻之间借钱不还行不行
23.夫妻之间签订的忠诚协议有效吗
24.父母拿不出彩礼,20 岁男子自杀
25.父母为你买的房子,房子一定是你的吗
26.父亲给女儿买别墅做婚房,小两口闹离婚,购房款怎么算
27.哥哥有义务抚养弟弟吗
28.给第三者的财产还能要回来吗
29.股权收益在离婚时应如何分配
30.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变更吗
31.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该怎么分
32.婚后父母出资购房该归谁
33.婚后还贷10 年,离婚时她却一分钱也没得到
34.婚后全款买的房屋,婚后办理的产权证,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35.婚后以个人财产购买的住房要如何认定
36.婚内出轨,净身出户的承诺是否有效
37.婚内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
38.婚内赠与孩子的财产可以撤销吗
39.婚前入股,婚后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40.婚前约定交付婚姻保证金,离婚后能否要求返还
41.婚姻内赠与财产是否可以撤销
42.婚姻期间个人缴付的养老金可以分割吗
43.婚姻无效事由消失的甄别与处理
44.婚姻中出轨一方要承担什么责任
45.继父母获得抚养权利,亲生父母是否还有抚养义务
46.家庭暴力中该如何认定虐待和故意伤害
47. 假身份登记结婚的婚姻案件该如何办理
48.结婚时未达法定年龄,婚姻是否有效
49.解除同居关系后,双方都不要孩子怎么办
50.仅举行了婚礼,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吗
51.可否向第三者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52.有家庭暴力该怎样离婚
53.离婚案件涉及第三人的财产如何处理
54.离婚保证书是否有效
55.离婚后,法院判决返还的购房首付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56.离婚后,拆迁利益如何分配
57.离婚后发现对方出轨,能获得赔偿吗
58.离婚后发现子女非亲生,可以行使哪些权利
59.离婚期间,一方恶意转移财产怎么办
60.前夫在离婚前放弃继承权,是否侵犯另一方的财产权
61.离婚时伪造债务是否构成犯罪
62.继承父母遗产需要前妻签字吗
63.离婚诉讼中,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
64.离婚诉讼中,调解书侵犯了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怎么办
65.离婚协议是否具有物权变更效力
66.对于离婚协议已处分的财产能反悔吗
67.恋爱支出无借款凭证,分手后能否要求偿还
68.恋人共同购房,分手后房产如何划分
69.恋爱买房交定金后反悔,法院会支持吗
70.妹妹结婚,登记的却是姐姐
71.面对婚姻,如何保护自己的个人财产
72.男方去世前将财产赠与情人,该赠与行为是否有效
73.女儿死前将房屋赠与男友,父母是否可以撤销
74.妻子做生意向人借款,丈夫需要担责吗
75.起诉确认亲子关系,对方拒绝配合鉴定怎么办
76.前妻因房价上涨向前夫主张房屋差价补偿款,能获得支持吗
77.青梅竹马,婚外同居是否重婚
78.上海结婚,美国离婚,厦门分财产,适用哪国法律
79.上诉期间能否登记结婚?上诉期内登记结婚可能会构成重婚罪
80.探望权能强制执行吗
81.探望协议是否可以约定违约金
82.同居期间所生孩子该由谁抚养
83.外祖父母是否有权要求变更外孙女的抚养权
84.为孩子上学离婚之后娶妻妹,真假离婚惹纠纷
85.为私吞夫妻共同财产,伪造欠条请人告自己
86.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时多分共同财产吗
87.误以为是亲生子,抚养多年后可获哪些赔偿
88.第三者的名誉权需要保护吗
89.生效协议可以构成夫妻共有财产的判断依据吗
90.协议离婚后,债权人还能将夫妻二人共同起诉吗
91.新车当彩礼,分手后如何返还
92.一方父母出资作为首付并贷款按揭购买的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93.一方借款用于赌博,配偶方是否应承担还款责任
94.丈夫车祸去世,100 万元死亡保险金终归谁家
95.丈夫给情人的财产,妻子该如何要回
96.丈夫将财产遗赠给第三者,遗赠财产不属于遗产范围
97.丈夫可以将自己挣的钱赠与他人吗
98.丈夫冒名顶替卖房,怎么办
99.丈夫轻信谎言借钱被骗,妻子承担还款责任吗
子女强干涉,再婚老夫妻三番两次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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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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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女性朋友都曾羡慕《金婚》中的文丽,《父母爱情》中的安杰。相信每一对男女在步入婚姻殿堂的那一刻都曾期许自己的婚姻美满,都曾想把自己的小家过得温暖有爱。婚姻就像一条潺潺的溪水,虽平淡无奇,激不起大风大浪,但可细水长流。很多事情是在不断地发展变化的,社会在不断地发展,我们的交际圈在不断地变化,生活在不断地更替,平凡的婚姻也许会激起些许的波澜。
在笔者办理的离婚案件当中,有些是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对对方厌烦了,有些是因为对方出轨了,有些是因为父母关系,有些是因为孩子,有些是因为疾病,有些是因为工作,等等,导致双方感情破裂。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意识形态的不断变化,婚姻家事案件因果日趋复杂化,不止局限于婚姻家事法律的简单适用,更应注入新的内涵,诸如个人情感的真实需求、社会价值观以及长远利益等。
在办理该类案件中,对于是否离婚,何时离婚,何种形式离婚,均有不同的内涵和意义;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以及如何有效争取抚养权也更为多样化;对于房产分割中父母出资、借贷、赠与等多重法律关系的适用,以及房屋权属形态等越发复杂化。特别是公司股权、股票、基金、证券、古董等多元化财产的分割,家族财产的保护与传承,婚前、婚内协议的规范,婚外情、家暴等因素下产生的财产分割考量和损害赔偿,等等,均给当事人及律师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思考。
笔者从事婚姻家事领域律师多年,发现很多当事人根本不了解相关法律,在如何维权方面也很苦恼。通过实践,笔者对于婚姻家事纠纷解决有了更深的认识和思考:在很多案件中女性是婚姻纠纷的弱势群体,所以在处理婚姻纠纷时,法官或多或少会考虑照顾和保护妇女权益。婚姻家事案件的解决不一定非要双方对簿公堂,弄得面红耳赤,可以试着通过调解、和解的方式和平地解决纷争。通过调解解决的婚姻家事案件,首先要找出双方关注和在意的点,以此作为突破口, 促进双方进行协商,力求双方利益平衡,各自都达到自己想要的结果,促使纠纷满意、高效地解决。离婚案件中要更多地考虑孩子的利益,在抚养权关系中,要更多地考虑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作为孩子的抚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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