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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1、观点新颖,学术价值及阅读价值高;2、书中提到并分析了许多实例,有一定的现实意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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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刑事法治建设和刑法学研究的历程是一个贯穿刑法理念之研究、革新的过程,各种理论五花八门。这些“革新”表面上似乎在关注刑法的适应性和社会性,关注个案的正义,实际上却在不断地冲击或销蚀罪刑法定主义的基本意蕴,这可以*为明显地体现在以下的论争中:一是对于刑法确定性的讨论;二是 对于“风险刑法”的激辩;三是“敌人刑法”理论的出现;四是理念变化的的显性实践。归结起来,上述争论都与如何理解罪刑法定的地位和内涵存在着莫大的关联,集中表现为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应对权力的问题,即国家刑权力与人权保障的冲突与协调问题;二是对于刑法确定性的理解和把握问题,其中包括对于刑法罪名确定性的理解;三是消极的出罪权问题,即非犯罪化的权力归属与实际运作。产生上述争议及问题的原因归根结底在于没有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刑法理念的实质内涵,没有在刑法理论研究和司法实务中树立和坚持罪刑法定的刑法理念。《刑事政策司法化的内在道德》旨在超越刑法文本这一制度层面和刑法解释这一技术层面来把握刑事法治建设的根本指向——罪刑法定刑法理念的深刻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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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法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刑法学与刑事政策学的教学和研究。兼任上海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曾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金鼎奖”一等奖,上海市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主要作品有《刑事政策合法性的历史》《罪刑关系的法定化困境与人道主义的补足》《论民意在刑事司法中的解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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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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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引言 司法犯罪化的表征第一章 问题的实质与罪刑法定理念的重申一、一个前提性的问题——刑法基本理念的内涵解构与范畴界定二、罪刑法定原则向罪刑法定理念的位移三、坚持罪的明确性还是刑的明确性优先第二章 “风险刑法”观——风险社会中刑法的冲动一、风险社会与风险刑法的提出二、“风险社会”理论能否为风险刑法奠基三、风险刑法的理论基础的证伪四、风险社会框架下的风险刑法的实质与后果五、出路:信守政策和法治的底线六、莫将管理的失误视同为刑法的风险第三章 罪刑关系法定化困境与人道主义补足一、法定化困境的规范因素及其所引发的刑罚人道主义重拾二、法定化困境解决的现实策略与人道主义的路径三、人道主义诉求是刑事司法职业者的道德责任第四章 刑事司法适用的合宪性引导一、现实与理论研究问题之所在二、一个前置性的问题:刑法解释的位阶分歧与合宪性解释的介入三、刑法解释以效力为基础的位阶进路:合规范性、合刑性与合宪性四、宪法性的基本权利之于刑法适用的作用五、合宪性解释原则对于刑法适用的引导第五章 民意在刑事司法中的解构一、在刑事司法领域如何解构民意二、定罪量刑过程中排除民意的特殊性要求三、刑事审判独立情形下民意才能被真正排除四、宣告刑超越刑法的进一步考察——民意乎?权意乎?五、坚守法律信仰第六章 刑事政策的司法化回归一、刑事政策司法化研究的理论自觉二、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初衷的背离三、在追根溯源中合理定位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四、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法律逻辑和形式逻辑第七章 实体的具体检视I: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口袋化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成为口袋罪的症候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口袋化的社会背景——刑事政策价值取向的不同解读三、对于规范主义抛弃的必然结果是罪名的口袋化四、罪刑法定原则的坚守——剔除刑法的戾气第八章 实体的具体检视II:网络谣言与寻衅滋事罪之口袋化一、争议是怎么展现出来的二、信息虚假性的界定标准是什么三、“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究竟该如何理解四、“恶意”为什么会与“虚假信息”联系在一起第九章 实体的具体检视III:有毒有害食品犯罪的量刑偏向与反制定罪一、问题的提出——打击态势与打击特征二、有毒有害食品犯罪量刑中的轻轻重重倾向之质疑三、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定罪中“量刑反制”的偏好及其否定第十章 形式的具体检视I:指导性案例中的规则建构一、是谁而鸣——制度设定的初衷、争议及对现实的启示二、如何避免武断化的刑事个案指导与刑事案例指导制度的武断化三、案例指导应侧重于例外性、补充性与平衡性第十一章 形式的具体检视II:刑事裁判文书的说理之殇一、刑事裁判文书公开所附着的意义及其形式性二、刑事裁判文书公开后所昭示的裁判缺乏说理性特征三、刑事裁判文书缺乏说理导致裁决沦为缺乏权威性的“单纯的暴力”四、裁判文书的说理是刑法学研究得以健康发展的实质前提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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