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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为适应新时代园林绿化工程市场监管和现场监督工作的新要求,本书重点分析园林绿化工程监管相关条款设计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明确有关管理部门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行随机检查、结果公开的监管机制、简化优化服务流程中的职权和职责,确保园林绿化工程市场监管和现场监督得到正确的贯彻执行。阅读本书,有助于全面了解和掌握园林绿化工程市场监管和现场监督的相关情况,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机制、积累经验,提高园林绿化工程市场监管和现场监督的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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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彭辉
博士,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法治与社会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上海市法学会法社会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上海法治蓝皮书》调研版执行主编、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理事等职。研究领域为司法改革、法社会学、知识管理、基层社会治理等。迄今出版专著 4 部,在《现代法学》《法学》等发表论文30余篇。负责主持国家级课题1项,省部级课题 10余项,其他课题30余项。相关研究成果获得获第十一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一等奖,第十一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主题征文三等奖,第五、六、七届京津沪渝法治论坛二等奖等。
叶青
园林高级工程师,1996年毕业于上海农学院。现任浦东新区绿化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主要负责浦东新区园林绿化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工作和浦东新区东岸滨江公共空间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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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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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1
第一编园林绿化工程监管的理论基础
第一章上海市绿化工程建设监管的历史沿革与现状11
第一阶段:起步孕育19781992年11
第二阶段:构建和规范化发展阶段19922005年12
第三阶段:工程管理优化升级阶段2005年至今12
第二章园林绿化工程特点、监管方式及其理论支撑20
一、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及其特点20
二、 园林绿化工程监管方式的转变维度23
三、 支撑监管方式转变的基础理论25
第三章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能31
一、 行政审批的内涵及其维度31
二、 行政审批流程改革面临的主要问题34
三、 浦东行政审批改革的主要做法37
四、 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的对策建议39
第四章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政府职能44
一、 事中事后监管的内涵及维度44
二、 上海市政府事中事后监管的实践48
三、 现阶段上海事中事后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49
四、 现阶段工程建设市场主体监管问题短板53
五、 上海事中事后监管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分析54
六、 完善上海市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的相关建议57
第五章深化放管服改革、助推高质量增长61
一、 市场经济中政府与市场是一种伴生关系61
二、 对放管服改革目标和精神的再认识63
三、 上海市放管服改革特色举措和成绩64
四、 放管服改革的问题短板71
五、 放管服改革制约因素分析76
六、 推进放管服改革对策建议78
第六章以用户需求为导向、推进政务流程再造82
一、 流程再造的内涵及体现82
二、 依托技术治理实现法律价值84
三、 依托法律治理规范政务流程86
四、 流程再造中存在的法律问题87
第二编浦东园林绿化工程监管的实践探索
第一章浦东绿化发展历史背景和绿化自然资源现状97
一、 历史沿革97
二、 人文景观及绿化资源98
三、 浦东新区绿化发展与浦西绿化的关系99
四、 国外园林绿化情况99
五、 国内及浦东园林绿化的发展现状99
第二章课题评估基本流程和评价结论101
一、 评估维度101
二、 评估基本原则102
三、 评估步骤103
四、 评估对象分析112
五、 改革举措评价114
六、 改革成效评价124
第三章当前市场监管和现场监管体制中存在的主要争议131
一、 监管部门和企业对人员到场的强制要求认识不一131
二、 对投标时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必要性存在不同看法135
三、 与相关部门的管理职权有部分交叉136
四、 执法监督机制设置仍需改革137
第四章诚信评价制度在绿化工程招投标中应用的研究141
一、 课题研究背景内容目标141
二、 在沪园林绿化企业诚信评价制度施行现状142
三、 在沪园林绿化企业信用评价制度施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分析147
四、 在沪园林绿化企业诚信评价和应用体系完善建议148
第五章新时代园林绿化监管新任务新方向新趋势153
一、 创新科学监管理念和方式,全面提高监管能力和监管体系现代化
153
二、 更加深刻地理解和把握园林绿化行业监管实践发展的新趋势新
动向162
三、 将绿化工程建设项目定位转变为产品转变165
第六章优化园林绿化工程市场监管和现场监督的对策建议171
一、 人员到场的要求有利于规范本市绿化施工行为,需在一定时期内
维持171
二、 按照营业额500万1200万和2500万区分小、中、大三类
企业,便于后期分类监管172
三、 安全生产许可证属于安全生产许可条件,仍应当继续存在173
四、 以规划为主、行政委托为辅解决行政职权交叉时的困境174
五、 加强诚信惩戒机制建设175
六、 探索银行信用担保制度,降低企业履约风险,维护市场稳定178
七、 优化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市场主体社会化监管机制179
八、 探索事中事后监管方式方法上的改革184
附件一上海市园林绿化工程市场监管和现场监督评估调查问卷
监管部门版187
附件二上海市园林绿化施工工程市场监管和现场监督评估调查问卷
企业版193
后记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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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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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监管作为现代国家经济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为实现特定公共政策目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某些产业中微观经济活动主体的进入、退出、资质、价格以及涉及安全健康、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经济社会主体行为所进行的引导、干预和规范。当前,政府监管已成为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下维护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必备内容,许多国家政府以及国际组织均在努力推进监管改革,实现更巧妙的政府监管(smarter regulation)。自2014年《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出台以来,中国持续推进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政府监管改革,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世界银行发布的《全球营商环境报告2020》显示,中国营商环境总体得分在190个经济体中位列第31位,较2019年和2018年分别跃升了15位和47位,其中司法行政质量的得分高居世界第5位。但应看到的是,面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系列要求,仍需不断提升政府监管能力,改进政府监管效果,解决监管缺位、监管越位、监管不到位、利用监管权力设租等问题。
园林绿化工程领域监管充分展现了我国政府监管的必要性、普遍性、复杂性及局限性,通过对园林绿化工程领域监管的重点展开,可以有效把握好政府监管的度,以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辅助市场在资源配置过程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这个角度而言,对园林绿化工程领域监管的探讨已经成为需要深入探究的重要课题。
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推动了城市建设的发展,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成为一个建设的重点。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也在不断谋求自身的发展,不断壮大,目前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园林绿化企业也在园林工程中进行激烈的角逐。为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市场的管理,保障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质量,国家建设部于1995年7月印发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对各个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实行资质审查发证管理,办法自同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凡是从事城市园林绿地规划设计,组织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养护管理,提供有关城市园林绿化技术咨询、培训、服务等业务的所有类型的企业均纳入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管理范围,可以进行资质审查管理。企业的人员素质、技术及管理水平、工程设备、资金及效益情况、承包经营能力和建设业绩等都是评定该企业资质等级的必要条件。同时建设部也规定了一级企业由省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预审,提出意见,报国务院建设部门审批、发证;二级企业由所在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授权机关审批、发证,并报国务院建设部门备案;三级和三级以下企业由所在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证,报省级主管部门备案。凡从事规划设计、建筑工程施工、古建筑维修和仿古建筑施工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均应按有关规定向相应的主管部门申请企业的资质等级,经批准取得证书后,才能从事相应的园林规划设计、施工等经营活动。此后,住建部先后多次对园林绿化资质标准进行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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