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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以规范问题研究必须涉及的主体性问题为框架,对当代美国著名的政治哲学、道德哲学家罗尔斯的正义理论做出了较为深入的解读。全书不仅梳理了正义概念的基本含义,考察了马克思主义主体性原则和主体性分析方法在规范问题研究中的运用问题;而且从整体上界说罗尔斯的正义理论,分析了罗尔斯毕生思考正义问题的原因,细致考察了罗氏正义理论的基本内容即两个正义原则与变化,包括万民法及其原则;并从规范的价值主体和立法者、规范的价值客体、执法者和行为主体等角度看罗尔斯的两个正义原则的建构,研究了正义感、他人、重叠共识和公共理性等跟规范的落实紧密相关的问题,以及正义原则在处理国际关系上的推广运用问题;*后借鉴道德心理学的相关成果,重新考察出现正义问题的条件,试图推进罗尔斯的正义理论,主张在罗尔斯的基础上从相互性的正义走向一种个体中心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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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舒年春,华中科技大学哲学系副教授、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曾于中国社会科学院获哲学博士学位,师从著名学者李德顺教授;于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获学士、硕士学位;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和政治哲学研究。在《马克思主义哲学论丛》、《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等报刊上发表10余篇学术成果,如《论罗尔斯对the reasonable与the rational的区分》、《基本善、可行能力与对治贫困之道》、《论马克思哲学的实践品格》、《论异化劳动与唯物史观的统一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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