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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云南环境史志资料汇编第二辑(2011—2017年)》按照环境保护史料的来源、内容进行分类,对2011—2017年云南不同地区环境保护情况进行梳理和归纳。《云南环境史志资料汇编第二辑(2011—2017年)》共分为四章,包括2011—2017年云南环境污染、云南环境保护、云南气象灾害、云南地质灾害,内容涉及2011—2017年云南出现的各种环境问题及相应的对策、措施。有利于读者了解2011—2017年云南环境变化和发展趋势,以期为云南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实的史料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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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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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章 2011—2017年云南环境污染 1
**节 2011—2017年环境状况概要 1
第二节 2011—2017年废水、废气排放 2
第三节 2011—2017年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放 4
第四节 2011—2017年电磁辐射污染 6
第五节 2011—2017年环境污染事故 7
第二章 2011—2017年云南环境保护 11
**节 历年环境治理与保护概况 11
第二节 环境会谈 53
第三节 环境保护合作 112
第四节 环境法规 136
第五节 环境监管 167
第六节 环境治理 288
第七节 环境宣传 356
第三章 2011—2017年云南气象灾害 386
**节 雪灾 386
第二节 干旱 389
第三节 暴雨洪涝 396
第四节 低温霜冻 404
第四章 2011—2017年云南地质灾害 409
**节 历年地质灾害概述 409
第二节 山体滑坡 411
第三节 泥石流 414
参考文献 418
后记 419免费在线读**章 2011—2017年云南环境污染
环境污染指自然或人为的破坏(向环境中添加某种物质而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而产生危害的行为),环境受到有害物质的污染,使生物的生长繁殖和人类的正常生活受到有害影响,环境的构成或状态发生变化,环境素质下降,从而扰乱和破坏生态系统与人类的正常生产和生活条件的现象。本章主要介绍2011—2017年云南发生的废水污染、废气污染、工业固体废弃物污染、电磁辐射污染及环境污染事故。
**节 2011—2017年环境状况概要
一、2011年
2011 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以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和百年一遇的特大干旱,以实施“七彩云南保护行动网”为载体,以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为总目标,把加强环境保护与提高发展质量效益、促进社会和谐有机结合起来,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定位环境保护工作,努力把环境保护与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有机结合起来,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面向西南开放桥头堡建设,突出抓好主要污染物减排、以九大高原湖泊为重点的水环境综合整治和以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为重点的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等各项工作,积极开展农村环境保护,加大环境保护执法监管力度,有效防控各类环境污染和环境风险,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全力推进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十一五”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起了个好头,开了个好局。
二、2012—2013年
2012—2013年,全省环境保护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环境保护部的关心指导下,按照“谋求重点工作突破,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思路,努力拼搏、真抓实干、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全面落实《云南省“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升环评审批质量和效率,扎实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高位推动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强环境监管工作,不断完善环境监测机制,扎实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科技交流合作,在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积极服务云南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同时,**限度地避免环境污染问题发生。
三、2014—2015年
2014—2015年,全省环境保护系统在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环境保护部的关心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生态立省、环境优先”的发展战略,依法加强环境保护,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第二节 2011—2017年废水、废气排放
一、2012年
2012年,全省废水总排放量15.8亿吨,比2011年增长7.11%。其中:工业源排放量4.45亿吨,比2011年减少5.71%;城镇生活源排放量11.33亿吨,比2011年增长13.02%。化学需氧量总排放量54.86万吨,比2011年减少1.10%。其中:工业源排放量16.96万吨,城镇生活源排放量29.17万吨。氨氮总排放量5.87万吨,比2011年减少1.09%。其中:工业源排放量0.43万吨,城镇生活源排放量4.09万吨 。工业废气排放量14 799.34亿立方米,比2011年减少15.65%。二氧化硫总排放量67.23万吨,比2011年减少2.75%。其中:电力行业排放量18.59万吨,钢铁行业排放量10.20万吨,其他行业排放量38.44万吨。氮氧化物总排放量54.43万吨,比2011年减少0.77%。其中:电力行业排放量15.99万吨,水泥行业排放量8.16万吨,机动车排放量20.31万吨,其他行业排放量9.97万吨。废气中烟(粉)尘总排放量29.65万吨,比2011年减少22.44%。①
二、2013年
2013年,全省废水总排放量156 583.28万立方米。其中:工业源排放量41 843.86万立方米;城镇生活源排放量114 635.37万立方米;集中式治理设施排放量104.05万立方米。化学需氧量总排放量547 239吨。其中:工业源排放量167 521吨,城镇生活源排放量294 369吨,农业源排放量72 369吨,集中式治理设施排放量12 980吨。氨氮总排放量58 071吨。其中:工业源排放量4311吨,城镇生活源排放量40 636吨,农业源排放量11 473吨,集中式治理设施排放量1651吨①。全省工业废气排放量15 958.05亿立方米。二氧化硫总排放量663 095吨。其中:电力行业排放量169 826吨,钢铁行业排放量115 783吨,其他行业排放量377 486吨。氮氧化物总排放量523 754吨。其中:电力行业排放量132 494吨,水泥行业排放量92 405吨,机动车排放量200 231吨,其他行业排放量98 624吨。废气中烟(粉)尘总排放量386 895.16吨。
三、2014年
2014年,全省废水总排放量157 544.15万吨。其中:工业源排放量40 442.79万吨;城镇生活源排放量116 905.20万吨;集中式治理设施排放量196.16万吨。化学需氧量总排放量533 822吨,减少2.45%。其中:工业源排放量162 470吨,城镇生活源排放量286 925吨,农业源排放量71 448吨,集中式治理设施排放量12 979吨。氨氮总排放量56 484吨,减少2.73%。其中:工业源排放量3983吨,城镇生活源排放量39 548吨,农业源排放量11 302吨,集中式治理设施排放量1651吨 。全省工业废气排放量 16 664.09亿立方米,增长 4.42%。二氧化硫总排放量 636 683吨,减少3.98%。其中:电力行业排放量140 974吨,钢铁行业排放量93 252吨,平板玻璃制造行业排放量8459吨,其他行业排放量393 998吨。氮氧化物总排放量498 886吨,减少4.75%。其中:电力行业排放量89 613吨,水泥行业排放量102 320吨,平板玻璃制造行业排放量4739吨,机动车排放量200 454吨,其他行业排放量101 760吨。废气中烟(粉)尘总排放量366 818.71吨,减少5.19%。①
四、2015年
2015年,全省废水总排放量173 332.68万吨。其中:工业源排放量45 932.54万吨,城镇生活源排放量127 082.04万吨,集中式治理设施排放量318.10万吨。化学需氧量总排放量510 264吨。其中:工业源排放量146 677吨,农业源排放量68 183 吨,城镇生活源排放量281 477吨,集中式治理设施排放量13 927吨。氨氮排放总量54 905吨。其中:工业源排放量3650吨,农业源排放量10 994吨,城镇生活源排放量38 606吨,集中式治理设施排放量1655吨。①全省工业废气排放量15 549.45亿立方米,减少6.69%。二氧化硫总排放量583 739吨。其中:电力行业排放量107 823吨,钢铁行业排放量55 373吨,平板玻璃制造行业排放量3312吨,其他行业排放量417 231吨。氮氧化物总排放量449 366吨。其中:电力行业排放量55 829吨,水泥行业排放量95 868吨,平板玻璃制造行业排放量2472吨,机动车排放量187 568吨,其他行业排放量107 629吨。废气中烟(粉)尘总排放量312 563吨,减少14.8%。
第三节 2011—2017年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放
一、2012年
2012年,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1.61亿吨,比2011年减少7.29%;综合利用量7772.79万吨,减少10.94%;处置量4993.67万吨,增长0.50%;贮存量3485.17万吨,减少5.48%;排放量42.71万吨,减少74.68%。危险废物产生量194.41万吨,增加44.98%;综合利用量84.54万吨,减少3.65%;处置量33.84万吨,增长73.45%;贮存量77.08万吨,增长184.95%;排放量为1.85吨。
二、2013年
2013 年,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16 039.97万吨;综合利用量8413.87万吨;处置量4833.79万吨;贮存量2862.72万吨;排放量48.86万吨。危险废物产生量193.76万吨;综合利用量98.16万吨;处置量28.70万吨;贮存量69.24万吨;无排放。
三、2014年
2014年,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14 480.63万吨,与2013年相比减少9.72%;综合利用量7215.67万吨,减少14.24%;处置量4632.60万吨,减少4.16%;贮存量2826.08万吨,减少1.28%;倾倒丢弃量6.73万吨,减少86.23%。危险废物产生量239.72吨,增长23.72%;综合利用量136.73万吨,增长39.29%;处置量28.58万吨,减少0.42%;贮存量80.01万吨,增长15.55%;无倾倒丢弃量。
四、2015年
201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14 109.46万吨,与2014年相比减少2.56%;综合利用量7197.51万吨,减少0.25%;处置量4163.37万吨,减少10.1%;贮存量2894.02万吨,增加2.40%;倾倒丢弃量6.86万吨,增加1.93%。危险废物产生量223.00万吨;综合利用量110.13万吨;处置量49.44万吨;贮存量71.18万吨;无倾倒丢弃量。
第四节 2011—2017年电磁辐射污染
一、2011年
2011年,云南省辐射环境质量监测覆盖全省 16 个州(市), 辐射剂量率为37.7—115.9纳戈瑞小时,均值为72.5纳戈瑞小时(已扣除宇宙射线响应值),辐射环境质量保持稳定,辐射环境水平处于正常波动水平范围,重点辐射污染源周围辐射环境水平正常。“3?11”日本特大地震引发福岛核电站发生核事故后,云南省立即启动应急监测工作,监测结果表明核事故未对云南省环境产生影响。全省共有核技术利用单位2304家,其中放射源使用单位465家,在用放射源2178枚,射线装置使用单位1839家,射线装置3435台(套)。云南省核技术利用中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总体处于安全状态。
二、2012年
2012年,云南省辐射环境质量监测覆盖全省16个州(市), 辐射剂量率为15.0—109.0纳戈瑞/小时,均值为51.8纳戈瑞/小时(已扣除宇宙射线响应值)。全省辐射环境质量保持稳定,辐射环境水平处于正常波动水平范围,重点辐射污染源周围辐射环境水平正常。
三、2013年
2013年,云南辐射环境质量监测覆盖全省16个州(市), 辐射剂量率为51.8—150.0纳戈瑞小时,均值为92.0纳戈瑞小时(已扣除宇宙射线响应值)。云南省4个辐射环境监测自动站连续 辐射剂量率全年为62.4—158.5纳戈瑞小时,均值为99.5纳戈瑞小时(已扣除宇宙射线响应值)。全省辐射环境质量保持稳定,辐射环境水平处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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