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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本书分别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了介绍:①梳理EPR的相关研究文献,构建生产文明建设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法律体系与政策体系的研究框架。②主要介绍瑞典、德国、日本、美国和欧盟等主要国家和地区的EPR制定背景、立法进程、制度建设与实践情况,比较分析各国实施EPR的经验,并分别从EPR法律体系与结构、制度与机制设计等方面提出对我国的借鉴之处。③探索生态文明建设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理念与目标定位。④主要分析了我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分别在基础性立法、专项性立法与地方性立法的现状。⑤分析了我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的配套制度体系现状,并对这些配套制度设置与实施情况进行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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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18世纪工业革命以来,人类经济发展取得辉煌成就,改造自然的能力得到极大提升,在物质消费日益丰富的同时,由于过度开采造成资源枯竭,大量产品消费致使后消费阶段废物大量增加,生态环境不断恶化。为了应对日益严峻的废弃产品问题,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EPR)得以诞生。相对于发达国家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在理论上的深入发展与实践领域的广泛探索,我国的EPR制度还处于发展初期阶段,与发达国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本书通过对EPR制度理念发展过程的梳理、该制度理论基础的阐述以及发达国家制度实施现状的考察,力图为我国制度的建设与完善提供有益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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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郑艳玲,女,1978年10月生,河北故城人,经济学硕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在读博士生,现为衡水学院副教授,河北省生态文明建设与县域经济发展研究基地研究骨干,发表核心论文20余篇,主要参与完成教育部1项,主持、主研完成河北省科技支撑计划项目、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河北省人才工程资助项目等14项,获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2项,河北省三三三三层次人才,衡水市管优秀拔尖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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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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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内容
1.3 研究方法
1.4 本书的逻辑框架和结构安排
2相关基础理论
2.1 外部性内部化理论
2.2 企业社会责任理论
2.3 环境权理论
2.4 可持续发展理论
3生态文明与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分析
3.1 生态文明概述
3.2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概述
3.3 生态文明与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关系
3.4 我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4国外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实践考察与启示
4.1 国外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实践考察
4.2 国外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践的基本启示
5生态文明建设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目标定位与原则
5.1 传统的生产者责任理念与局限
5.2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本位
5.3 我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目标定位与原则
6生态文明建设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法律体系建设
6.1 我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立法现状
6.2 我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立法上存在的问题
6.3 以生态文明理念完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立法体系
7生态文明建设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政策体系建设
7.1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政策体系现状
7.2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政策体系存在的问题
7.3 以生态文明理念完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政策体系
8结 论
附 录
附录1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
附录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附录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附录4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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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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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世纪工业革命以来,人类经济发展取得辉煌成就,改造自然的能力得到极大提升,在物质消费日益丰富的同时,由于过度开采造成资源枯竭,大量产品消费致使后消费阶段废物大量增加,生态环境不断恶化。为了应对日益严峻的废弃产品问题,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EPR)得以诞生。作为一项新的废物管理制度,EPR旨在通过规定以生产者为主要责任主体的责任者对产品在整个生命周期造成的环境影响负责,特别是通过产品消费后的回收、处置与循环再利用等来减少产品对环境的影响。生产者责任延伸概念于1988年由瑞典学者托马斯教授提出以来,EPR制度历经多年的发展,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均得到了较为深入的发展,在瑞典、德国、美国、日本以及欧盟地区的实施取得良好成效。
作为发展中国家,追求持续快速的经济增长的愿望与日益重要的、满足最低环保标准以保护公众健康和确保国家自然资源长期可持续性的需要是我国面临最为紧迫的挑战之一。长期以来的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产出传统发展模式导致我国面临传统的工业污染与消费型社会转型过程中的消费后废弃物双重污染问题。为此,我国遵循客观世界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提出了人类与自然和谐共处理念下的,基于源头治理、制度治理的生态文明发展战略。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比重显著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这是我国基于资源环境问题,为保持生态系统稳定,实现可持续发展做出的重要战略部署。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生态文明,实现人类的永续发展是人类社会的重要目标。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是推行循环经济,控制自然资本消耗减量化,提高其经济效能,实现单位经济产出的环境影响最小化的必需的制度载体。
基于我国人均资源较少,目前面临较严重的环境污染、资源短缺与废弃物处置难题等事实,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结合各行业发展实际,健全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实现美丽中国梦的基本途径。相对于发达国家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在理论上的深入发展与实践领域的广泛探索,我国的EPR制度还处于发展初期阶段,与发达国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本文通过对EPR制度理念发展过程的梳理,该制度理论基础的阐述以及发达国家制度实施现状的考察,力图为我国制度的建设与完善提供有益的参考。
论文主要完成了以下五个方面的研究工作:
(1)梳理了EPR的相关研究文献,构建了生产文明建设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法律体系与政策体系的研究框架。界定并阐述了EPR、生态文明概念及其产生与发展的历程,解析了生态文明与EPR之间的基本关系,阐述了EPR制度的理论基础,我国EPR制度的产生与发展现状。
(2)主要介绍了瑞典、德国、日本、美国和欧盟等主要国家和地区的EPR制定背景、立法进程、制度建设与实践情况,比较分析了各国实施EPR的经验,归纳其异同,在此基础上,分别从EPR法律体系与结构、制度与机制设计等方面提出了对我国的借鉴之处。
(3)探索生态文明建设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理念与目标定位。确立了EPR在制度设计上坚持生态利益优先的价值理念,明确生产者优先追求社会责任的承担,是环境利益本位而不是经济利益本位。
(4)主要分析了我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分别在基础性立法、专项性立法与地方性立法的现状,指出我国EPR立法在价值理念上距离生态文明理念与思维方式还有一定差距。仍存在诸如内容散乱、尚未形成系统性总体框架,延伸责任主体缺失、责任不明确,立法缺乏刚性约束、总体可操作性不强等诸多问题。为此,亟须确立EPR立法总体框架、明确界定相关责任主体及其具体责任、构建行政管制与经济调节机制相结合的立法体系等。
(5)分析了我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的配套制度体系现状,目前我国EPR的配套制度主要有废弃物管制制度、环境税费制度、绿色国民经济核算制度,以及绿色采购制度等,对这些配套制度设置与实施情况进行了分析。指出目前仍存在譬如环境返还押金制度不健全,废弃物回收名录不详细、回收体系待完善,产品环境标准、信息公开机制、行业协会制度等有待建立,政府监管调控缺位,绿色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有待落实等问题;为此提出需以生态文明理念为指导,健全固体废弃物的管制制度,进一步构筑多元回收体系和阶段化物流回收体系建设制度,强化政府对延伸责任主体和行为的激励引导制度、监管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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