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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包括五章49条,从管制政策、管制清单和管制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出口管制是指对特定物项的出口采取禁止或者限制性措施,以对该物项的使用主体或者用途进行控制。实施出口管制,是国际通行的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的做法。在当今时代背景下,出口管制正成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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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根据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需要,对出口管制相关制度予以完善 确保管制物项全覆盖,除传统的军民两用物项、军品、核外,还参考对外贸易分类标准,将其他与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相关的"货物、技术、服务等"均纳入管制物项 明确管制物项包括物项相关的技术资料等数据 确保管制主体和行为全覆盖,从我国境内向境外转移管制物项,以及中国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向外国组织和个人提供管制物项,均受本法约束 根据法律,任何国家或者地区滥用出口管制措施危害我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我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该国家或者地区对等采取措施 法律还对出口管制清单、临时管制和全面管制,出口经营资格和出口许可制度,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管理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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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法律出版社创建于1954年。60余年来,法律出版社秉持为人民传播法律的主旨,以传播法律信息,推动法制进步,积累法律文化、弘扬法治精神为职责,与中国的法制建设同行并进,完整记录了中国法制建设发展的全过程。创建至今总出书品种已逾万种,教育培养了几代法律人才队伍,推动了法学研究和法律思想的普及,为广大立法、司法和其他法律工作者提供了信息、知识与工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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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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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八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管制政策、管制清单和管制措施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两用物项出口管理
第三节军品出口管理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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