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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从公开的酷刑到监禁刑,再到现在的社区刑、保安处分的兴起,当我们将刑罚的每一次变革都置于一个更为广阔的背景下加以历史性考察,并疏理这些制度缘起脉络中所展现的特殊历史性条件时,将发现刑罚演进的背后是不同时代背景下一次次犯罪控制策略的变迁。
本书以权力技术为基本分析工具,通过对不同时期的刑罚变革以及当时社会历史条件进行的谱系学研究,揭示了所隐藏的犯罪控制策略更迭的规律,将古今中外各种犯罪防控措施类型化之后予以完整分类,构建了以权力展现策略、规训策略、隔离策略和社会控制策略四大策略为基础的犯罪控制策略体系,填补了传统刑事政策研究的空白。在此基础上,通过实证研究,根据转型期中国的刑罚权力运作方式和社会状况,分析了当前中国国情下犯罪控制策略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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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葛磊,男,1977年3月出生,四川泸州人,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美国夏威夷大学访问学者(2016~2017年),曾在《中外法学》《中国法学(英文版)》等刊物上发表论文多篇,著有《新修罪名诠解:刑法修正案深度解读与实务》《图解职务犯罪定罪、立案、量刑标准》《图解经济犯罪定罪、立案、量刑标准》《图解普通犯罪定罪、立案、量刑标准》等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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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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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前言
第一章犯罪控制策略的概念及其分类
第一节犯罪控制策略的概念
一、犯罪控制与犯罪控制策略的概念
二、犯罪控制策略与刑事制裁的关系
第二节四种类型的犯罪控制策略
一、权力展现策略
二、规训策略
三、隔离策略
四、社会控制策略
五、犯罪控制策略之间的关系
第二章从权力展现到规训:现代监禁刑的诞生
第一节规训策略的崛起:18世纪末的刑罚改革
一、公开酷刑所具有的权力展现策略及其盛行的原因
二、监禁刑对公开酷刑的取代
第二节规训策略取代权力展现策略的历史条件与原因
一、社会规训机制的模拟
二、集体意识状态的变化
三、小结
第三章隔离与规训策略的交织:保安处分之殇
第一节保安处分的制度设计与隔离策略
一、保安处分的概念
二、保安处分的刑罚目的、特征
三、隔离策略的最佳载体
第二节保安处分的历史演进:隔离和规训之间的摇摆
一、从禁闭到感化:曾经的监狱连续岛屿
二、理论与现实的差距:保安处分的两次蜕变
第三节保安处分产生的条件和原因
一、国家垄断资本主义与主流价值观的嬗变
二、社会动荡、犯罪问题与新兴的刑事理论
第四节小结:规训名义下的隔离策略
第四章多元策略的现代展开:围绕社区矫正的产生和发展
第一节规训策略社会化:社区矫正
一、社区矫正的定义、特征和相关概念
二、监禁刑与社区矫正中所体现的规训意境
第二节社区矫正产生的社会条件:规训社会的成熟与集体意识状态的转变
一、规训社会的成熟
二、集体意识的转变
第三节在历史中发掘真相:社区矫正的发展过程及其原因
一、19世纪中晚期至20世纪20年代:缓刑和假释的制度化时期
二、20世纪30~50年代:以国家为主导的治疗模式时期
三、20世纪60年代以后:社区矫正产生和全面发展时期
第四节两极化刑事政策下的犯罪控制策略的多元展开
一、犯罪控制责任的扩散与被害人情结的营造
二、成为风险投资的社会化规训
三、借监狱卷土重来的隔离策略
四、情景预防为主线的社会控制策略
五、两极化刑事政策的真实逻辑:围绕社区矫正的展开
第五节小结:规训策略与其他策略的奏鸣曲
第五章当代中国犯罪控制策略的选择
第一节中国犯罪控制策略的沿革
一、古代中国的犯罪控制策略
二、新中国成立后的犯罪控制策略
第二节犯罪控制策略体系的主要发展方向:规训策略社会化
一、严打的功效分析
二、当前犯罪控制的主要问题与策略选择
三、进一步推进规训策略社会化
第三节规训策略社会化的实践情况:社区矫正在中国的发展
一、社区矫正在中国的立法历程
二、社区矫正立法中存在的关键问题:刑罚执行方法抑或刑种
三、社区矫正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节规训策略社会化的社会基础
一、关于社区矫正中社区的界定
二、基于二元论进路分析的谬误与中国社区的现实状态
三、中国社区的形成和发展
四、中国社区建设的不足与改善
第五节中国的刑事制度改革:以推进规训策略社会化为视角
一、我国刑事制裁体系的现状与问题
二、规训策略社会化与中国的刑事制度改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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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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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正如同“有人在的地方就有江湖”,自人类社会形成之后,犯罪就已存在,尽管千百年来各国的统治者都在不遗余力地打击犯罪,但犯罪却从未被消灭,“犯罪只能被控制”这一客观规律逐步被人们认识和接受。在众多的犯罪控制手段和方式中,刑事制裁方法无疑是核心、主要的方式,即便是现代学者所倡导的社会控制犯罪控制策略,也仍然离不开刑事制裁体系的存在。在漫漫的历史长河中,刑事制裁体系历经演进,在经历了复仇这种私力救济公权化之后,刑罚正式成为一种国家制度,继而循序渐进地向威吓时代、博爱时代、科学时代进化,与社会的进步保持着相同的步伐。从公开的酷刑到监禁刑为中心的刑罚体系,再到现在的社区刑、罚金刑及一些非刑罚方法为主要方式的现代刑事制裁体系,刑罚逐步轻缓,在整个犯罪控制体系中的地位也似乎在不断地下降。
如果我们在人道主义、人权保障等宏大而空泛的命题下探讨刑罚的这些变化,并认为这些变化是法学家对刑罚理论的追求或社会道德观念(人道主义、个人主义)外化的必然结果,恐怕是只看到了问题的表象。事实上,任何一个法律制度的形成与变迁都是与特定社会发展脉络有关。当我们将刑罚制度的每一次嬗变都置于一个更为广阔的背景下加以历史性考察,并梳理这些制度缘起脉络中所展现的特殊历史性条件,通过对这些历史条件的分析来思考制度的本质时,我们就会发现,刑事制裁体系历史演进的背后,是各大时代背景下一次次犯罪控制策略的变换。这里犯罪控制策略,不是指具体的犯罪预防和犯罪控制的方法,而是一种种权力技术运作的方案。
这里的权力,并不是政治法律意义上的权力,而是一种复杂社会关系中互相作用的力量关系,是一种“微观的权力”。福柯说:“想到权力的机制,我总是想到权力以毛细血管状的存在;在这些毛细管处,权力触及每一个具体的人,触及他们的躯体,注入他们的行动和态度,他们的对话、学习过程和日常生活。”这里的权力指的是各种统治和被统治的形式,是力量不对称的平衡,存在于有社会关系存在的一切地方并每时每刻都在运作着、实施着,而不是为某某人享有的。参见苏力:《福柯的刑罚史研究及对法学的贡献》,载《比较法研究》1993年第2期。例如,刑罚由中世纪以前的公开处决走向18世纪的监禁,就绝非单纯的惩罚类型的转变,而是资产阶级刚刚兴起的背景下权力策略的重新安排,用福柯的话来说,是一种“权力技术的革新”,这种权力技术深深地嵌入社会肌体之中,与其他治理机制纠集在一起,共同组成了社会整体防卫力量而对犯罪进行控制,从而使刑罚貌似“温柔”。而以“防卫社会”和“治疗矫正”为旗帜的保安处分制度表面上看起来把刑罚的残酷都已抹去,社区矫正的兴起,使刑事制裁的面目似乎夹杂了更多的“柔情”,但这实际上是刑罚权力的技巧运用得更加娴熟和隐蔽而已。从根本上看,整个刑罚史就是一整套在特定的社会背景下,关于权力、知识和人的躯体的关系发展变化的历史,权力、知识和躯体的关系,是影响刑罚发展为基本的关系。刑罚本身是一种权力,它所关注和影响的终材料是人的躯体,它的效果从根本上看,取决于对人的躯体的成功征服,就是要使人的躯体经受各种有意或无意的训练,从而使之在不同程度上变得可驾驭、服从和有用。所不同的是有些制度主要依靠外部的强力,如强制劳动。有的制度则力图使这些刑罚机制的命令内在化,成为个体的第二天性;这样一来,无须外部强力的强制,一个人也能习惯地完成各种要求。当权力与人的躯体相遇时,不同的权力运作策略就会发生不同的影响。然而任何权力的行使都与知识不可分,任何权力的行使都以一定的知识为基础,权力形式与躯体之间的关系总是与特定的、具体的知识相联系的,即使是公开的暴力,实际上也是受特定知识指导的。参见苏力:《福柯的刑罚史研究及对法学的贡献》,载《比较法研究》1993年第2期。同时也是犯罪控制策略,或者说是社会控制策略不断根据社会的现实的需要进行调整的历史。
本书试图从18世纪以来刑事制裁体系的演进轨迹中,追踪促使各类刑事制裁制度产生和发展的种种力量,并辨识出这些力量所可能依凭的社会历史条件,以“谱系学”的方式从中发掘出推动这些制度产生、发展或消亡的种种原因,以期对刑事制裁体系的历史演进规律以及其承载着的犯罪控制策略的变迁进行说明,并探索适合当下中国的犯罪控制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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