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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逐渐突破传统业务限制,展开混业经营活动。然而商业银行经营储蓄业务所需要的稳定性和特有的保护措施与商业银行从事混业经营可能产生的高风险存在冲突。2007年次贷危机和近年来国内的"养券风波""原油宝"等事件正是商业银行,特别是大型银行集团高风险混业经营业务缺乏监管导致的恶果。然而我国金融基本法对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态度仍不明确,一方面导致商业银行无法从事合法的混业经营业务,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另一方面也不能有效地防范跨业风险。本书从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监管的起点--准入监管入手,试图从系统性风险、利益冲突等角度,探寻商业银行从事混业经营业务的合理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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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杨海瑶,法学博士,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会理事、中国商业法研究会理事、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常务理事、辽宁省经济法学会理事等社会职务。主要研究领域为经济法学、金融法学、知识产权法学。曾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十余篇,主持并参与多项省部级项目。代表作有《专利权客体范围的制度创新》《自主创新战略下我国技术市场地方立法检视》《中国金融混业经营的安全底线--商业银行介入投资银行业务的必要法律界限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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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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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绪论
一、问题的提出
二、本书的意义和结构
(一)本书的意义
(二)本书的结构
三、文献综述
(一)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优势与风险
(二)商业银行准入监管制度研究
(三)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准入监管制度研究
(四)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后的准入监管研究
(五)新经济、金融科技对混业经营监管的影响
(六)我国上市商业银行混业经营业务情况
第二章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准入监管法律制度的基本理论
一、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监管的必然性
(一)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特征和发展动因
(二)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市场失灵
(三)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监管要素
二、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准入监管的概念界定
(一)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准入监管的概念
(二)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准入监管相关范畴
(三)商业银行业务准入监管路径的选择
三、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准入监管法律制度的特征
(一)准入监管规范的双重性质
(二)准入监管规范的本质属性
四、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准入监管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
(一)进入规制理论
(二)价值衡量理论
(三)国家适度干预理论
五、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准入监管法律制度的内容与基本目标
(一)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准入监管法律制度的内容
(二)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准入监管法律制度的基本目标
小结
第三章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准入监管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异化扩张
(一)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扩张发展
(二)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中的异化现象
二、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准入监管法律制度现状
(一)金融基本法律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现有规范的制度框架
三、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准入监管法律制度的不足
(一)分业准入立法与混业经营现实的错配
(二)准入监管机构及其监管权规范不足
(三)混业经营法律地位规定不明
(四)禁止性规范缺乏系统性
四、现存问题的原因分析
小结
第四章域外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准入监管法律的制度借鉴
一、借鉴域外制度经验的立足点
(一)域外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准入监管制度概况
(二)域外制度借鉴的本国视角
二、发达国家修正高风险混业经营模式的制度经验
(一)严格限制自营交易的美国制度
(二)实施混业经营差异化准入的英国制度
(三)隔离高风险混业经营业务的欧盟制度
(四)美国、英国、欧盟制度的差异与共性
三、发展中国家放松混业经营准入管制的制度经验
(一)渐进式放松准入监管的巴西制度
(二)过度准入自由化的俄罗斯制度
(三)巴西、俄罗斯制度的差异与共性
四、域外制度经验的借鉴
(一)安全与自由价值的平衡
(二)准入监管机构的适应性变化
(三)混业经营活动的明确授权
(四)高风险业务的准入限制
小结
第五章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准入监管法律制度的定位
一、分业监管体制对混业经营准入监管法律制度的影响
(一)监管理念与金融监管体系的关系
(二)我国混业经营准入监管立法的现实考量
二、域外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准入监管法律制度定位
三、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准入监管立法模式选择
(一)既有立法存在的问题
(二)立法模式的应然选择
四、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准入监管基本法律的协调
(一)商业银行法的基础性地位
(二)金融集团监管法律规范的补充
(三)与其他金融基本法律的协调
小结
第六章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准入监管主体制度变革
一、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对我国金融监管格局的挑战
二、差异化准入监管主体制度困惑的解决路径
(一)基于金融安全的商业银行差异化监管
(二)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差异化准入监管的正当性
三、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准入监管主体及权限配置
(一)准入监管权的内容及配置方式
(二)我国准入监管机构的选择及其权限
小结
第七章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准入授权性规范的确立
一、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准入授权性规范的制度依据
(一)授权性规范的权利基础
(二)授权性规范的法规基础
(三)授权性规范的制度保障
二、简政放权背景下授权性规范的表达方式
(一)简政放权与负面清单制度
(二)我国混业经营准入授权性规范的应然表达方式
三、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准入授权性规范的制度设计
(一)商业银行法中的授权性规范
(二)金融集团监管法律规范中的授权性规范
(三)相关法律中的授权性规范
小结
第八章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准入禁止性规范的完善
一、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准入禁止性规范的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禁止性规范的双重目标
(二)构建禁止性规范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二、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准入禁止性规范的类型
(一)利益冲突的禁止
(二)安全网扩散的禁止
(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禁止
(四)危害金融系统性安全的禁止
三、禁止性规范的例外条款
四、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准入禁止性规范的适用
五、违背禁止性规范的法律责任
小结
结论与建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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