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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民商法研究》(第八辑)辑录了王利明教授自2014年至2017年关于民法总则、人格权制度、物权制度、债与合同制度、侵权责任制度等基本理论问题的学术论文,作者就相关领域的重大理论问题、疑难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对中国民事立法、民法学体系的建构提供了诸多建设性意见和理论支持。本次修订作者新增了一些体现近年来*学术研究动态和实践需求的文章,以新思考应对新时代、新任务、新挑战;本次修订还对上一版文字进行了逐段逐字的全文删改、调整,力求使文章内容更加精炼、文字表达更加精准、逻辑结构更加合理。读者通过阅读王利明教授在这一段时间的学术思索、研究成果,不仅可以深入了解王利明教授本人的学术观点、思考方式、思想体系,还能够对中国民法学学说发展史有更为宏观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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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王利明,1960年2月生,湖北省仙桃市人。1981年获湖北财经学院法学学士学位;1984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并留校任教;1990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89年2月至1990年2月,1998年8月至1999年6月,先后在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院和哈佛大学法学院进修。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会长,入选长江学者。曾获中国有突出贡献的博士学位获得者第一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等荣誉称号,以及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奖、第一届中韩青年学术奖等奖励。曾两次获得教育部颁发的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王利明教授曾任第九、十、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九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第十、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参与《民法总则》《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多部法律的起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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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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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编 民法总则
全面深化改革中的民法典编纂 3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形成与发展 25
何谓根据宪法制定民法? 43
论习惯作为民法渊源 64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与私法自治 84
关于制定民法总则的几点思考 104
民法总则的立法思路 120
我国 《民法总则》的成功与不足 137
论民法典对合伙协议与合伙组织体的规范 164
民商合一体制下的民法总则 183
与改革开放同行的民法学 199
从学科分立到知识融合 法学学科发展三十年之回顾与展望 217
回顾与展望:中国民法四十年 234
第二编 人格权制度
再论人格权的独立成编 265
论民法总则不宜全面规定人格权制度 兼论人格权独立成编 281
论我国 《民法总则》的颁行与民法典人格权编的设立 301
论人格权请求权与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分离 318
人格权的积极确权模式探讨 兼论人格权法与侵权责任法之关系 347
侵害英雄烈士人格利益的民事责任 369
第三编 物权制度
论 《物权法》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影响 383
论特殊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 398
构建统一的不动产物权公示制度 419
关于不动产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探讨 430
论我国农村土地权利制度的完善 以成员权为视角 447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动续期规则 467
共有人优先购买权若干问题 对 《物权法司法解释 一》相关规则的评述 483
动产浮动抵押若干问题探讨 504
第四编 债与合同制度
论债权请求权的若干问题 523
论并存的债务承担 542
论合同法组织经济的功能 558
民法分则合同编立法研究 584
第五编 侵权责任制度
侵权责任法的中国特色 619
论我国侵权责任法分则的体系及其完善 641
侵权获利返还若干问题探讨 兼评民法典分编草案第959条 664
第六编 其 他
论法律解释之必要性 685
我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发展与改革 704
关于法学教材建设的几点意见 713
后 记 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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