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蒂芬.金 Stephen King,1947年-有史以来作品最多、读者最众、声名最大的作家之一。作品总销量超过三亿五千万册,超过一百五十部影视作品改编自他的作品,由此创下一项吉尼斯世界记录。被《纽约时报》誉为现代惊悚小说大师,更是读者心目中的恐怖小说之王。六次荣获布莱姆斯托克奖(恐怖小说界最高荣誉),六次荣获国际恐怖文学协会奖,1996年获欧亨利奖。2003年因继承了美国文学注意情节和气氛的伟大传统,体现出人类灵魂深处种种美丽的和悲惨的道德真相而荣获美国国家图书奖的终身成就奖。2007年荣获爱伦坡大师奖终身成就奖。他以恐怖小说著称,活脱脱概括了此一类型小说的整个发展沿革,他的作品还包括了科幻小说、奇幻小说等其他小说类型。但他的作品又远远超出了类型小说的范畴,他并非一个廉价的恐怖批发商,他的作品深入内心、逼问人性、展现灵魂,他成就的是真正的心理惊悚一位不折不扣的文学大师。
后记
我亲爱的书迷:
但愿《尸骨袋》害你至少一个晚上睡不着。不好意思,我这人就是这样。我自己就有一两天睡不着,打从我开始写这部小说起,要我到地下室去我就会紧张就怕门会砰一声关起来,电灯啪一下熄灭,
然后开始咚咚咚只是,这对我来说起码也是写作的乐趣之一。你若觉得我这样很变态,嘿,别叫医生来。
我重回斯克里布纳出版社时,拿出了三部迥异的小说提案。第一部就是各位刚读完的这本(除非你是那种罕见的怪物,读书从书屁股开始),第二部是短篇小说集,第三部是回忆录加写作指南,叫做《写作这回事》(On Writing)。但我想这本写作指南学校里不会有人用,因为我写的时候玩得太凶,太高兴了。
我原以为短篇小说集是最简单的。它只比我第一部短篇小说集《守夜》(Night Shift)略厚一点,但比我第二部短篇小说集《迷雾》(Skeleton Crew)要薄一点。我手边有一堆很不错的故事,有几篇已经在小杂志上登过了,还有不少是从未问世的(只有《世事难料》〔Everything is Eventual〕和《黑衣男子》〔The Man in the Black Suit〕在大型杂志上登过)。我连书名都想好了:《一盏车灯》(One Headlight),跟壁花乐队(The Wallflowers)的一首歌借的。看起来很合适,写短篇小说若不像只靠一盏车灯摸黑回家,我还真不知道是什么。
只是,出事了。我想部分是因为和新的出版社、新的人合作,精神大振的缘故吧,但主要还是抓到了妙点子后就一路乘风破浪前进不止了。在写《尸骨袋》期间(在《尸骨袋》缓慢朝出版日蜿蜒前进期间,不时有书冒出来巴着我不放,我发现这跟疟疾发作没两样),我写了一部短篇,叫做《亚特兰蒂斯之心》(Hearts in Atlantis)。算是我的小长篇之一吧,太长,不算短篇,但又太短,没有长篇小说的分量。我从开始写作以来,就一直被骂写得未免长得讨厌(想想看《末日逼近》〔The Stand〕、《它》〔It〕、《绿魔》〔The Tommyknockers〕就好)。这类半长不短的小说我写过十几篇,都暂时搁着,准备另外结集出书。这类第一部半长不短小说集叫做《肖申克的救赎》(Different Seasons),第二部叫做《午夜四点》(Four Past Midnight)。我很喜欢这两部小说集,里面的故事都是我的得意之作。不过,《尸骨袋》出书后,我就没想再出这类小说集了,因为已经没故事了,柜子里是空的。
后来,我写了《亚特兰蒂斯之心》,结果它像一把钥匙,把耐心躲在我心底深处三十年,就等着有机会露脸的东西给放了出来。我是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长大、在越战正炽的时候成长的人,从一开始写作就很想把我成长的年代,我经历的时事,从《欢呼鱼》到西贡沦陷到喇叭裤和迪斯科放客音乐没落,统统写下来。总而言之,我想写我自己时代的事哪个作家不是?只是觉得一旦写了,一定会弄得乱七八糟。很难想象我这是要怎么写。例如吧,写一篇故事里面的主角对着人比和平的手势,或是嘴上挂着嘿!帅哟!
格特鲁德斯泰因(Gertrude Stein)说过洛杉矶:没有有的地方。我对六十年代的感觉也是这样,那年代是我这代人的意识真正成形的年代;我对六十年代之后的年头也是这种感觉,那年头我们尝过些许胜利,却也吞尽挫败的苦果。真要写美国第二次世界大战战后的第一代从红莱德空气步枪到军用卡宾枪到游乐园镭射枪,不如吞砖头还更简单一点。而且,没错,我害怕。艾伦金斯伯格(Allen Ginsberg)说过,眼见我这一代出类拔萃的心灵腐烂败坏,我一样眼见我自己这一代顶尖的作家想写所谓的婴儿潮时代,却只拿出自作孽不可活加陈腔滥调作蕾丝边的作品来。
后来,我想到想太多对写作不好,很不好,所以我坐下来写《亚特兰蒂斯之心》的时候,并没想太多。我写作,不是要为整个时代下注解,而只是为了自己开心,拿一些人注意到的一件事来写。是不是要出版,我没有特别的规划,只是想我那几个孩子读了觉得好玩就好。结果,我就这样又找到了回来的路。我开始发现有路可以让我写我们临到手又失去,写我们失去,写我们最后终于得到,又是怎么得到的,不带一丝说教。我讨厌故事说教,有人说这是卖掉自己的天赋人权去换传道解惑(可能是罗伯特布洛克〔Robert Block〕讲的吧)。
写完《亚特兰蒂斯之心》后,我又回头写了一部长篇小说,这一部独立成书,叫做《卑鄙黄衣人》(Low Men in Yellow Coats)。另外一篇小说,《盲眼威利》(Blind Willie)已经写好,只需要稍微调整一下,改成我当时在走的路线。第四篇,也是新作《我们怎么会在越南》(Why We are in Viet Nam),就像是结束,把我要说的话都作了总结。即使这样,我还是有余事未了的感觉,所以我再写了完结篇,叫做《夜色的天堂暗影一路沉落》(Heavenly Shades of Night Are Falling)。《亚特兰蒂斯之心》以鲍比加菲尔德在康涅狄格州的哈维治开始,到了《夜色的天堂暗影一路沉落》,以四十年后鲍比在哈维治告终。最后的成果尤其是最后加进来的这一段就很像是一部小说而不是小说集了。但不管怎样,我都很满意。我想这里面的故事很吓人、很好玩、很悲伤,有时也能激发思考。你从来就没办法把你要说的话全都说清楚,这是这一行最教人难过的地方但有时,你倒还能抓得到汹涌翻搅的思绪,略有一点满足。十年前,我想都不敢想自己有办法驾驭这汹涌的思绪;十年前,我想都不敢想能写得出来这样一本书。这一本书若是按照写作大纲来写,也还永远写不出来。借用六十年代的流行语说,你只能看着它水到渠成。
《亚特兰蒂斯之心》八月时会由斯克里布纳推出问世,各位十几岁的时候若正是面包鞋当红,也真有乐队给自己取名为草莓闹钟(Strawberry Alarm Clock)的话,那这本小说应该可以让你回味起当年的自己、当年的事,失去些什么,得到过什么。若你生得比较晚,那么《亚特兰蒂斯之心》也可以跟你说一点当年的我们,我们又是怎么变成现在这样子的。期盼各位能够读读这本小说,和我分享各位的想法。还有和平啊,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