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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書』陈独秀南京狱中资料汇编(全二册)

書城自編碼: 3501638
分類: 簡體書→大陸圖書→歷史中國史
作者: 聂锦荣,刘恩东
國際書號(ISBN): 9787208128729
出版社: 上海人民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6-04-01

頁數/字數: /
書度/開本: 16开 釘裝: 精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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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本书锁定陈独秀一生中的第四次被捕入狱时期,即1932年10月15日至1937年8月23日。深入研究这一时期的陈独秀,对厘清其思想发展脉络和关键性转折具有重大意义。主要内容涉及陈独秀被捕、营救、庭审、辩诉、判刑、入狱、狱中生活、减刑、释放等方面,为研究囚禁时期的陈独秀提供了迄今为止*完整、*丰富的历史资料。
內容簡介:
《陈独秀南京狱中资料汇编》一书达百万字之钜,是目前国内*为详尽记录和反映陈独秀自1932年10月15日至1937年8月23日在上海被捕、各方营救、庭审、判决上诉、改判、入狱到释放及南京狱中生活等方面的资料汇编,集民国档案文献、报刊书籍、往来书信、本人著述于一炉,具有较高的文献价值与史料价值。此书又是一部研究创新之作,两千余条注释均反映了编者的匠心与成果。其中一是认真考证了一批陈独秀及当时名家来往书信的年月;二是发掘出了新资料如《中国论坛》、《密勒氏评论报》等五六种外文报及百余种国内报刊、大量书信及相关资料;三是编者在书中撰写的导读、跋和陈独秀狱中大事记等结合*的史料,展现了陈独秀研究的新的成果。这些不仅便于读者了解文献的相关背景,而且是一部学术性很强的史料书,对深入研究陈独秀生平和思想,乃至研究国共关系史、中国近现代史以及1932年10月至1937年8月间中国政坛重要人物的思想,都具有一定的意义。
關於作者:
奚金芳,女,1937年出生于江苏常州市,是孔子七十二贤之一的奚子容蒧的七十四代孙女。1955年毕业于常州师范学校,1959年肄业于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汉语函授专修班。文化大革命前任南京大学越南留学生班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1976年转入教学工作。编著《何孟雄文集》1991年得江苏省优秀著作奖、《何孟雄研究文集》等,发表论文45篇,其中《斯诺与中国革命关系纪事》一文得到黄华丶爱泼斯坦、高梁等的高度评价。退休后编著三本《陈独秀研究文集》。2004年发起创建了江苏省历史学会陈独秀研究分会,任副会长兼秘书长。
伍玲玲,女,1950年2月生于江苏无锡。1977年毕业于南京大学哲学系,留系任教。2010年退休。长期从事中国古代哲学、儒家伦理、中国近现代哲学的教学与研究。
目錄
前言1
《研究室和监狱》发生的文明叶尚志1
多元视角与陈独秀研究陈谦平8
导读: 陈独秀在南京狱中的风范与风骨兼论陈独秀与南京奚金芳1
一、 被捕与引渡(1932年10月15日10月18日)49
1) 《中央日报》1932年10月17日《陈独秀被捕现拘留租界即将引渡》49
2) 《益世报》1932年10月17日《陈独秀前夜在沪被捕》50
3) 《世界日报》1932年10月17日《陈独秀被捕》50
4) 〈日〉 《东京朝日新闻》1932(昭和七)年10月17日《陈独秀被捕》
51
5) 〈日〉 《读卖新闻》1932(昭和七)年10月17日《陈独秀被捕共产党的元老》51
6) 〈日〉 《东京日日新闻》1932(昭和七)年10月17日《陈独秀被逮捕支那共产党的巨头》52
7) 上海市长吴铁城关于陈独秀等被捕致南京行政院的密电1932年10月17日52
8) 上海市长吴铁城关于陈独秀等被捕经过情形致南京行政院的快邮代电1932年10月17日53
9) 上海市长吴铁城关于陈独秀等引渡归案致南京行政院的密电1932年10月17日55
10) 关于国民党湖北罗田县党务特派员办事处要求严办陈独秀快邮代电的公文1932年11月17日56
11) 《中央日报》1932年10月18日《沪捕获大批共党陈独秀等昨日审讯最后裁决准予引渡》56
12) 《申报》1932年10月18日《共产党首领陈独秀等被捕》57
13) 《大公报》1932年10月18日《沪连日捕获大批共党陈独秀等十一人昨审讯工部局允许移提至警备司令部》60
14) 《益世报》1932年10月18日《沪破获大批共党陈独秀病老已三次被捕当局要求引渡尚未移提共党机关文件书籍多被查抄》61
15) 《申江日报》1932年10月18日《社评: 陈独秀被捕》62
16) 《世界日报》1932年10月18日《陈独秀在沪被捕后已以危害民国罪起诉昨由苏高二分院审讯禁止旁听最后裁决已准交沪公安局引渡陈面色黝黑瘦削两鬓已斑》63
17) 《中央日报》1932年10月19日《陈独秀等昨在沪公安局受审案情重大将解京法办》64
18) 《申报》1932年10月19日《续获陈独秀余党彭道之一名捏名郭竞豪已解公安局》64
19) 《大公报》1932年10月19日《陈独秀将解京现拘公安局监视严昨续获同党郭镜豪一名》64
20) 《益世报》1932年10月19日《陈独秀引渡将解京组特种法庭审理治以危害民国罪》65
21) 《晨报》(北平)1932年10月19日《社论: 陈独秀被捕》65
22) 《民国日报》(广州)1932年10月19日《社论: 陈独秀引渡以后》
68
23) 《世界日报》1932年10月19日《社评: 陈独秀被捕事件》69
24) 《世界日报》1932年10月19日《陈独秀案将组织特殊法庭审理吴铁城定日内将陈解京》70
25) 《益世报》1932年10月21日《清共以来第一巨案陈独秀被捕记沪共党机关全被查抄逮捕重要分子十一人》71
26) 《世界日报》1932年10月21日《陈独秀要求谒蒋中正申述过去主持杜洛斯基派在中国活动情形京宪兵部今日派员挥陈赴汉》72
27) 《世界日报》1932年10月21日《陈独秀病中被捕沪公安局费两昼夜之时间始将陈等十一人捕获》73
28) 《新社会》半月刊第三卷第九号1932年10月髠谩: 《陈独秀被捕》
73
29) 《密勒氏评论报》第六十二卷第八期1932年10月22日《全中国加强反共举措》74
30) 《红色中华》(苏区)第三十七期1932年10月23日《取消派领袖亦跑不了陈独秀在上海被捕》76
二、 押解南京(1932年10月19日10月20日)78
1) 《中央日报》1932年10月20日《陈独秀等押解来京》78
2) 《申报》1932年10月20日《陈独秀昨解京》78
3) 《大公报》1932年10月20日《陈独秀解京昨夜车由沪押送》79
4) 《益世报》1932年10月20日《陈独秀等昨解京》79
5) 《益世报》1932年10月20日《社论: 因陈案而引起的几个问题》
79
6) 《导报》1932年10月20日《社评: 陈案应归司法机关办理》82
7) 《中央日报》1932年10月21《陈独秀等解京羁押反动档案十余箱暂存中央党部有今晨押解赴汉说》83
8) 《大公报》1932年10月21日《陈独秀押解到京暂押军法司待审》
85
9) 《益世报》1932年10月21日《陈独秀将解汉谒蒋述过去活动经过昨由沪到京押军法司》85
10) 《益世报》1932年10月24日《陈独秀等解京详志》86
11) 《大公报》1942年6月4日《陈独秀在押往南京的火车上》87
12) 《传记文学》(台湾)1977年5月1日《我对陈独秀先生的印象》
88
三、 暂押与各方反应及营救(1932年10月21日―10月25日)89
1) 关于湖北罗田县党务特派员办事处及湖南省立通俗教育馆馆长朱肇干要求严办陈独秀快邮代电的公文1932年11月17日、21日89
2) 《世界日报》1932年10月21日《陈独秀要求谒蒋中正申述过去主持杜洛斯基派在中国活动情形京宪兵部今日派员押陈赴汉》90
3) 《社会新闻》第一卷第七期《论陈独秀》90
4) 《社会新闻》第一卷第七期1932年10月22日仿鲁: 《清算陈独秀》
91
5) 《社会新闻》第一卷第八期1932年10月25日《陈独秀即将解汉》
109
6) 《社会新闻》第一卷第十期1932年10月31日《陈独秀被捕后的取消派》111
7) 《申报》1932年10月22日《陈独秀尚未解往汉》112
8) 《晨报》1932年10月22日《陈独秀昨未解汉》112
9) 《大公报》1932年10月22日《陈独秀患慢性盲肠炎》113
10) 《益世报》1932年10月22日《陈独秀仍在南京未解汉在狱中甚受优待》113
11) 蒋介石关于陈独秀案交法院审判致翁文灏、胡适等的电文1932年10月22日113
12) 林语堂致蔡元培信1932年10月22日114
13) 《中央日报》1932年10月23日《陈独秀解京后中央检理反动案件司法部正调查一切》114
14) 《申报》1932年10月23日《陈独秀案卷送往汉》115
15) 《益世报》1932年10月23日《审判陈独秀须待文件整理完毕》
115
16) 《世界日报》1932年10月23日《陈独秀案开审尚无期》116
17) 蔡元培等八人为营救陈独秀致南京中央党部、国民政府的快邮代电1932年10月23日116
18) 国民政府文官处关于蔡元培等营救陈独秀代电的公文118
19) 蒋梦麟、徐颂明等十二人致蔡元培、吴稚晖等电1932年10月24日
119
20) 《申报》1932年10月24日《陈独秀等在押情况》120
21) 《申报》1932年10月24日《蔡元培等营救陈独秀》121
22) 《大公报》1932年10月24日《营救陈独秀蔡元培等之一电》
121
23) 《中央周报》第329期1932年10月24日《共产党首领陈独秀等被捕》121
24) 许寿裳致蔡元培函(1)1932年10月25日122
25) 许寿裳致蔡元培函(2)1932年10月25日123
26) 马君武致蔡元培函稿1932年10月25日123
27) 《中央日报》1932年10月25日《昨日中央谈话会讨论三全会日期陈独秀案交法院公开审判》124
28) 《申报》1932年10月25日《胡适等电蔡元培》124
29) 《申报》1932年10月25日《陈独秀案决交法院审判》124
30) 《大公报》1932年10月25日《社评: 陈独秀案移送法院》124
31) 《大公报》1932年10月25日《中央定期召集三中全会陈独秀案决交法庭公开审判》126
32) 《益世报》1932年10月25日《中全会十二月十五日举行行政院今日讨论山东问题对报告书意见明日政会可决陈独秀等移交法院公开审理》126
33) 《世界日报》1932年10月25日《陈独秀决交由法院审判》126
34) 《中央日报》1932年10月26日《陈独秀等决由苏法院审理办理手续循牛兰案之先例俟陈病愈即定期在京开审》127
35) 《中央日报》1932年10月26日《陈独秀狱中阅书》128
36) 《中央日报》1932年10月26日《禁止接见家属》128
37) 《晨报》1932年报10月26日《审讯陈独秀照牛兰案办理陈病势未减将送中央医院》128
38) 《晨报》1932年报10月26日《各方积极营救》129
39) 《晨报》1932年报10月26日《柏文蔚探询对陈独秀处置态度》
130
40) 《晨报》1932年10月26日《柳亚子等营救陈独秀文电》130
41) 《申报》1932年10月26日《陈独秀在狱读党义》130
42) 《申报》1932年10月26日《陈独秀或不致处死》131
43) 《大公报》1932年10月26日《陈独秀要读水浒传》131
44) 《益世报》1932年10月26日《陈独秀罪不致死》132
45) 《世界日报》1932年10月26日《陈独秀患胃病》133
四、 移押江宁地方法院看守所、案情侦查及各方反应(1932年10月26日12月30日)134
1) 关于国民党湖南长沙市执委会等要求将陈独秀立处极刑快邮代电的公函1932年10月26日134
2) 《中央日报》1932年10月27日《陈独秀等昨转解江宁法院陈态度从容住犯人病室颇优待是否延律师辩护尚未决定》134
3) 《中央日报》1932年10月27日《军法司解移陈彭致江宁地方法院公函》135
4) 《晨报》1932年10月27日《陈独秀等昨移江宁法院何应钦询陈政治主张陈侃侃而谈联俄》136
5) 《申报》1932年10月27日《陈独秀移押江宁地方法院何应钦曾传询一切》137
6) 《大公报》1932年10月27日《江宁地方法院昨审陈独秀陈独秀希望公开审判陈、彭昨已移入江宁看守所》138
7) 《益世报》1932年10月27日《陈独秀昨送法院》138
8) 《世界日报》1932年10月27日《陈独秀等昨日移送江宁地方法院何应钦前午曾会见陈询其政治主张陈自谓穷措大无钱请律师》139
9) 《陈独秀的生平及其政治主张》1932年10月28日140
10) 《罗文干致胡适信》1932年10月28日160
11) 《中央日报》1932年10月28日《陈独秀等依法停止接见宾客审判地点日期未决定》160
12) 《大公报》1932年10月28日《短评: 营救陈独秀》161
13) 《益世报》1932年10月28日《陈独秀案开审期须由苏高法院决定》
161
14) 《世界日报》1932年10月28日《陈独秀谓本人主张毫不改变将来受任何处分自无悔言陈昨对记者表示并未犯危害民国罪并谓真正危害民国者为胡立夫、王赓陈案公开审判约在二三月后》161
15) 《涛声》第二十八期1932年10月29日《曹聚仁致吴稚晖、蔡孑民、邵元冲三先生的一封公开信》162
16) 《大公报》1932年10月29日《营救陈独秀蔡晓舟之呼吁》165
17) 《中央日报》1932年10月30日《陈独秀等解宁法院后苏高法院开侦查庭》166
18) 《申报》1932年10月30日《陈独秀案在京开侦查庭》167
19) 《大公报》1932年10月30日刊登的陈独秀、彭述之在江宁地方法院侯审室的照片及说明168
20) 《大公报》1932年10月30日《苏法院检察官禁止陈彭会客侦查开始将公开审讯》169
21) 《益世报》1932年10月30日《陈独秀案苏高等法院将先开侦查庭》
169
22) 《晨报》1932年10月30日《陈独秀、彭述之解往法院经过》169
23) 《独立评论》第二十四期1932年10月30日171
24) 《世界日报》1932年10月30日《蔡元培电请中央公开审讯陈独秀案》177
25) 《世界日报》1932年10月30日《陈独秀谈唯一希望予以公开审判陈面容憔悴两鬓皆斑各省下级党部电京请严办》178
26) 《中央日报》1932年10月31日《陈独秀等宣传邪说京市党部电请依法澈惩》178
27) 《世界日报》1932年10月30日《陈独秀与文学革命胡适昨日在北大之讲演》179
28) 《世界日报》1932年10月31日《陈独秀与文学革命胡适昨日在北大之讲演(续)》180
29) 《世界日报》1932年11月1日《陈独秀与文学革胡适之在北大之讲演(续)》181
30) 《北方公论》第11期金玉振: 《由陈独秀被捕说到中国共产党分化之趋势》185
31) 国民党七九师特别党部筹委会要求依法严办陈独秀的电报摘由1932年10月30日189
32) 《大公报》1932年10月31日《京市党部通电反对保释陈彭》
189
33) 《益世报》1932年10月31日《陈彭狱中访问记》189
34) 《郭蔚然为营救陈独秀给蔡元培的信》1932年10月31日191
35) 《中央周刊》第230期1932年10月31日《共产党陈独秀案江苏高等法院开始侦查》192
36) 共产国际远东局给中共地下党关于对陈独秀救援活动问题的意见(草)1932年10月193
37) 《新生》1932年第一卷第二期五郎《共产党领袖狱中真笔》197
38) 《中央日报》1932年11月1日《陈独秀等犯罪证据法院正着手审查蒋梦麟昨往探视》197
39) 《申报》1932年11月1日第三版《宋庆龄昨飞汉提议组织特委会》198
40) 《申报》1932年11月1日《苏高法院检查官审阅陈案证据蒋梦麟赴看守所访陈独秀陈独秀病已就痊》198
41) 《大公报》1932年11月1日《陈独秀等表示尊重国家法律望勿加以个人恩怨宋庆龄昨过京已飞汉谒蒋》199
42) 《世界日报》1932年11月1日《宋庆龄昨日抵汉口过京时发表谈话谓拟请中央组特委会专审政治犯对陈独秀案主不必严惩》
199
43) 《世界日报》1932年11月1日《蒋梦麟昨探视陈独秀传中央对陈不致处极刑》200
44) 《主张与批评》报1932年11月1日《陈独秀与牛兰》201
45) 苏区《红色中华》第38期1932年11月1日《不幸而言中陈独秀要当蒋介石的反共参谋了不信你们等着》201
46) 《壬申》半月刊第三号1932年11月1日《陈独秀等被捕以后》
202
47) 《论语》半月刊第四期1932年11月1日《陈独秀不知何许人》
203
48) 关于国民党陆军廿七军特别党部筹备会要求严重处置陈独秀、彭述之等电报的公文1932年11月2日204
49) 《中央日报》1932年11月2日《京市党部警告蔡杨赤匪遍地胥受陈独秀之赐包庇共犯不啻为反动张目》205
50) 《申报》1932年11月2日《京市党部警告蔡元培等》)205
51) 《大公报》1932年11月2日《京市党部警告蔡元培因蔡请宽释陈独秀》206
52) 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秘书处复蔡元培等函1932年11月2日
206
53) 国民党十九师特别党部请迅严办陈独秀的电报摘由1932年11月3日
206
54) 关于国民党湖南邵阳县执行委员会要求将陈独秀明正典型快邮代电的公函约1932年11月3日207
55) 关于国民党陆军第五十三师特别党部执委会要求将陈独秀明正典型快邮代电的公函约1932年11月3日207
56) 关于国民党山东省邹县县党部要求严办陈独秀快邮代电的公函(约1932年11月3日)207
57) 《世界日报》1932年11月3日《蒋梦麟昨再探视陈独秀据谈宋子文等对北大经费均允帮忙本人即赴无锡游览日内仍转京返平》
208
58) 《世界日报》1932年11月3日《章士钊受陈独秀聘任将赴京出庭代陈辩护》208
59) 《段锡朋致胡适的信》1932年11月3日208
60) 北平《民国日报》1932年11月3日宋庆龄之新志愿209
61) 《中央日报》1932年11月4日《陈独秀聘定律师三人担任出庭辩护》
209
62) 《申报》1932年11月4日《陈彭委托律师辩护》210
63) 《大公报》1932年11月4日《陈独秀聘任辩护律师》210
64) 《益世报》1932年11月4日《章士钊等将出庭为陈独秀辩护》210
65) 《世界日报》1932年11月4日《陈独秀案现仍在侦查中俟提起诉后即开庭公开审讯》210
66) 《中央日报》1932年11月5日《陈独秀案仍在侦查中》211
67) 《大公报》1932年11月5日《陈独秀病愈》212
68) 《益世报》1932年11月5日《陈独秀善断善疑极度矛盾》212
69) 《申报》1932年11月5日《苏高法院侦查陈彭案》212
70) 江宁地方法院关于陈独秀等伙食费改由公家发给致江苏高法院的呈文1932年11月5日213
71) 江宁地方法院关于支付看守陈独秀等三名临时看守工饷给江苏高法院的呈文1932年11月初5日214
72) 《大公报》1932年11月7日《广州市党部电京请诛陈独秀并谓蔡元培袒共应予警告》215
73) 《中央日报》1932年11月8日《陈独秀案昨开二次侦查庭》215
74) 《申报》1932年11月8日《陈彭案第二次侦查庭》216
75) 《大公报》1932年11月8日《陈独秀案昨第二次审讯》216
76) 《十日评论》第二卷第一期杨镜芙: 《论陈独秀的所谓功和罪》
216
77) 江苏高等法院关于看守陈独秀等应添工饷拟在节余囚粮项下开支给江宁地方法院的指令1932年11月8日222
78) 江苏高等法院关于陈独秀等要求由公家优给口粮给江宁地方法院的指令1932年11月8日223
79) 江苏高等法院关于陈独秀等一案添临时看守等费用拟援案于留用法收项下拨支给司法行政部的呈文1932年11月9日224
80) 《晶报》(汉口)1932年11月9日《陈独秀军政部挥毫》225
81) 《世界日报》1932年11月9日《陈独秀评论》发售预约实价一元二角。
另: 同样广告刊于11月13日,14日该报十一版;1933年4月24、25日同225
82) 《中央日报》1932年11月10日《陈独秀案证据繁杂年内恐难开审》228
83) 《申报》1932年11月10日《陈彭案年内难开审》228
84) 《陈独秀致李时蕊大律师信》1932年11月10日228
85) 国民党湖南长沙市农会要求将陈独秀明正典刑的快邮代电1932年11月10日228
86) 关于国民党湖南衡山县党部执行委员会要求将陈独秀、彭述之明正典刑快邮代电的公文1932年11月11日228
87) 《社会生活》第一卷第五号《论未亡人陈独秀》229
〖〗/陈独秀南京狱中资料汇编目录/88) 《大公报》1932年11月12日《陈独秀案郑天锡谈侦查须时年内恐难公开审讯》230
89) 《申报》1932年11月12日《陈彭案侦查决从慎》230
90) 《益世报》1932年11月12日《陈独秀案牵涉甚广年内难开审》
230
91) 《红色中华》第40期1932年11月14日《关于陈独秀》231
92) 《申报》1932年11月14日《陈彭案侦查未竣事》231
93) 《益世报》1932年11月14日《陈独秀读刑法日内开三次审查庭》
232
94) 《益世报》1932年11月14日《陈独秀案内容复杂侦查需时年内恐不及公审法次郑天锡之谈话》232
95) 《中央日报》1932年11月15日《陈独秀案苏法院昨开侦查庭由检察官钟尚斌审讯历二小时现正催调解往汉口之该案证据》232
96) 《申报》1932年11月15日《陈彭案续开侦查庭》233
97) 《益世报》1932年11月15日《陈彭昨受三次审讯苏高法院正催调证据卷宗》234
98) 《世界日报》1932年11月15日第三版《陈独秀案昨日三次侦查公开审理尚无期》234
99) 《先锋》第四期1932年11月17日《致河北省委一封公开的信》
234
100) 《先锋》报第四期1932年11月17日《起来!!起来!!营救中国革命领袖陈独秀》236
101) 《先锋》报第四期1932年11月17日《新书出版〈先锋〉小丛书〈陈独秀底生平及其政治主张〉》237
102) 《中央日报》1932年11月17日《蒋梦麟抵平谈在京晤陈独秀》
238
103) 关于国民党江西省上高县执行委员会要求严惩陈独秀快邮代电的公文1932年11月17日238
104) 关于国民党陆军第十六师特别党部要求严办陈独秀电报的公文1932年11月19日239
105) 《涛声》第三十一期1932年11月19日陈独秀军政部题词240
106) 《涛声》第三十一期1932年11月19日《陈独秀到底怎样?》吉星来信人道搂主复信240
107) 《涛声》第三十一期《假若陈独秀变了节答吉星先生》242
108) 《益世报》1932年11月19日《优待陈独秀自由读书唯禁阅报运汉证据待蒋查阅》245
109) 《世界日报》1932年11月19日《陈独秀谓胡立夫才是汉奸呢彭述之在狱内接情书一封最爱的哥哥紧紧的握你的手你的玉妹》245
110) 《世界日报》1932年11月20日《陈独秀谓胡立夫才是汉奸呢彭述之在狱内接情书一封最爱的哥哥紧紧的握你的手你的玉妹(续)》247
111) 《社会评论》第24号1932年11月23日《陈独秀案》247
112) 国民党西南执行部致中央执行委员会的呈文(一)1932年11月21日
247
113) 关于国民党湖南清乡司令何健要求迅予处决陈独秀电报的公文1932年11月26日249
114) 《陈独秀致王灵均信》(1)1932年11月27日250
115) 《中央日报》1932年11月28日《粤省执委会电请严办陈独秀并请惩办出名保释之人湘省清乡司令部亦电请处决》251
116) 关于新疆省政府主席金树仁要求严惩陈独秀快邮代电的公函1932年11月29日)251
117) 《陈独秀致王灵均信》(2)1932年11月30日253
118) 关于国民党广东英德县第七次全县代表大会要求迅予枪决陈独秀快邮代电的公文1932年12月1日253
119) 关于国民党中山大学校党部要求对陈独秀等人迅予典刑通电的公文1932年12月1日254
120) 《陈独秀致胡适信》(1)1932年12月1日255
121) 国民党西南执行部致中央执行委员会的呈文(二)1932年12月3日
256
122) 左派反对派临时委员会(中国地区): 《为陈独秀与其他人被捕向国际无产者的呼吁书》1932年12月257
123) 罗文干致蔡元培函1932年12月6日259
124) 金家凤致蔡元培函1932年12月9日260
125) 国民党西南执行部致中央执行委员会的呈文(三)1932年12月13日
260
126) 《陈独秀致王灵均信》(3)1932年12月13日23日261
127) 《红色中华》第41期1932年12月21日《陈独秀取消派叛党!反共!且听蒋梦麟道来》261
128) 《陈独秀致王灵均信》(4)1932年12月22日262
129) 《中央日报》1932年12月30日《陈独秀案公审期在明年二月》
263
130) 《申报》1932年12月30日《陈彭在狱近况》263
131) 陈独秀等危害民国案证据目录263
132) 本专题附录: 中国共产主义左派反对派(布尔什维克列宁派)的纲领
293
五、 起诉、庭审、辩诉与判决(1932年12月31日1933年6月14日)305
(一) 起诉、庭审、辩诉(1932年12月31日1933年4月25日)305
1) 《申报》1932年12月31日《陈独秀案起诉苏高院检察处之起诉书陈等十人犯危害民国罪》305
2) 《大公报》1932年12月31日《陈独秀案江苏高等法院起诉》
309
3) 《益世报》1932年12月31日《陈独秀案军法司讯明与赤匪无关惟检察官朱隽起诉指为有意危害民国》309
4) 《大公报》1933年1月3日《苏高法院检察官对陈彭等起诉书触犯〈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309
5) 《益世报》1933年1月3日《陈彭案苏高等法院提起起诉书被告等所为仅只共产党宣传违反〈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310
6) 《大公报》1933年1月4日《苏高法院检察官对陈彭等起诉书(续)触犯〈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310
7) 《益世报》1933年1月4日《陈彭案苏高等法院提起起诉书被告等所为仅只共党宣传违反〈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续)310
8) 《陈独秀致王灵均信》(5)310
9) 《中央日报》1933年1月13日《陈独秀案侦查终结起诉书已送达各犯将于下月初在江宁法院开审王晓春一名另予不起诉处分》311
10) 《涛声》第二卷第三期华龄: 《论牛兰、陈独秀并质吉星先生》312
11) 《中央日报》1933年1月19日《陈彭案开审期尚有待》316
12) 《世界日报》1933年1月21日第三版《陈独秀曾绝食法院允陈等接见家属后陈等始复食》316
13) 司法行政部关于陈独秀一案添临时看守费用给江苏高等法院的指令1933年1月26日317
14) 国民政府江苏高等法院训令1933年1月30日318
15) 《陈独秀致王灵均信》(6、7、8)1933年2月7日、26日318
16) 陈独秀自撰辩诉状1933年2月20日320
17) 《共党干部派对陈独秀的诋毁与批判》1933年3月325
18) 《大众评论》创刊号1933年6月20日《托陈取消派首领陈独秀被捕之意义》335
19) 《取消派消灭苏维埃运动的妙策》1993年338
20) 《陈独秀文学革命及国民党、共产党》339
21) 《〈陈独秀评论〉编者自序》1933年2月5日347
22) 陈独秀《除夕歌》丁巳除夕歌一名《他与我》1933年3月349
23) 《益世报》1933年3月5日《陈独秀案定六日在京开审高院已派员赴京》351
24) 《中央日报》1933年3月6日《陈独秀案承审员今日可来京》
351
25) 《中央日报》1933年3月7日《陈独秀案一周内开审律师聘章士钊等三人》351
26) 《大公报》1933年3月7日《陈独秀案将公开审判》352
27) 《申报》1933年3月7日《陈彭在狱近况审判期不出一星期左右》
352
28) 《中央日报》1933年3月8日《陈独秀案将开调查庭准许被告陈诉事实承审人员昨已抵京》353
29) 《中央日报》1933年3月11日《陈独秀案证据即可审竣四月上旬公开审判》353
30) 《大公报》1933年3月11日《陈独秀案下月初公开审理》354
31) 《涛声》第二卷第九期(总第四十五期)1933年3月11日《美国著名思想家来电营救陈独秀》354
32) 《陈独秀致王灵均信》(9)1933年3月14日356
33) 江苏高等法院关于派庭长胡善称代行审理陈独秀等一案文件给司法行政部的呈文1933年3月15日356
34) 《大公报》1933年3月18日《陈独秀案法院审查证据下月公开审判》356
35) 国民政府司法行政部关于收悉胡善称代行审理陈独秀案文件呈文给江苏高等法院指令1932年3月29日357
36) 江苏高等法院关于陈独秀等危害民国案延长羁押裁定书残页1933年3月30日357
37) 《申报》1933年3月30日《陈独秀案定期审判》358
38) 《中央日报》1933年3月31日《陈独秀案十四日开庭庭长及推事即将来京》358
39) 《大公报》1933年3月31日《陈独秀下月公开审判》358
40) 《陈独秀致王灵均信》(10、11、12)1933年4月5、6日358
41) 蔡元培: 《独秀文存序》1933年4月361
42) 章士钊赠陈独秀诗1933年4月362
43) 《中央日报》1933年4月13日《陈独秀案明日开庭审判长胡善称及辩护律师已到京陈彭之刑事辩诉状昨已送到法院》363
44) 《大公报》1933年4月13日《陈独秀案明晨在京审理》364
45) 《中央日报》1933年4月14日《陈独秀案今晨公开审讯上午九时假江宁地方法院审判期间将在一星期左右》364
46) 《申报》1933年4月14日《章士钊为陈独秀案赴京》365
47) 《益世报》1933年4月14日《陈独秀案今日在京公审》365
48) 《中央日报》1933年4月15日《陈独秀案昨晨开审陈彭自认共党中委不讳审讯未毕今晨继续开庭》365
49) 《申报》1933年4月15日《陈独秀案公开审判陈彭直认为共党托派不承认犯危害民国罪》371
50) 《大公报》1933年4月15日《陈独秀案昨日开庭今日续审》
372
51) 《中央日报》1933年4月16日《陈独秀案昨日续审宣读笔录并传讯王子平等定二十日再行开庭》372
52) 《申报》1933年4月16日《陈彭案昨续审定二十日再审》376
53) 《申报》1933年4月16日《陈彭案开审记陈彭自认为共党中委但最后不承认危害民国》377
54) 《大公报》1933年4月16日《陈独秀案昨续审陈彭核对供词略有更正法庭宣布定二十日再审》377
55) 《益世报》1933年4月16日《陈彭案昨日续审陈直认彼等最后目的为世界无产阶级革命》378
56) 《世界日报》1933年4月16日陈独秀案昨继续审讯陈独秀彭述之均供认: 最终目的为世界无产阶级革命378
57) 《申报》1933年4月17日《陈彭案审讯再记全案已审讯一过定于二十日再审》379
58) 《大公报》1933年4月17日《陈案听审记陈彭等承认为共党不讳陈供夺政权乃当然目的》379
59) 《申报》1933年4月18日《陈独秀呈高院文自称无篡夺民国之企图》380
60) 《大公报》1933年4月18日《陈独秀拟有辩诉状解释未犯叛国罪》
381
61) 《大公报》1933年4月18日《陈独秀案二次听审记陈彭对口供笔录略加修正王子平等均签提到庭审讯》381
62) 《中央日报》1933年4月20日《陈独秀案今晨继续审讯宣读笔录并重讯口供证人及律师均已到京》382
63) 《世界日报》1933年4月20日第三版《陈独秀案今日开辩护庭》
382
64) 《申报》1933年4月20日《陈独秀案今日续审》383
65) 《大公报》1933年4月20日《陈独秀评论》陈东晓编383
66) 《中央日报》1933年4月21日《陈独秀案辩论终结昨上下午均开审各律师出庭辩护定廿六日宣判》384
67) 《申报》1933年4月21日《陈独秀案宣告辩论终结定二十六日宣判》394
68) 《大公报》1933年4月21日《陈独秀评论》广告394
69) 《大公报》1933年4月21日《陈独秀案定二十六日宣判》394
70) 《益世报》1933年4月21日《陈独秀案昨辩论终结》395
71) 《中央日报》1933年4月22日《陈独秀案辩论终结定二十六日宣判》(续昨)395
72) 《申报》1933年4月22日《陈彭案辩论终结定本月二十六日宣判》396
73) 《大公报》1933年4月22日《陈彭案陈彭自认无罪》396
74) 《益世报》1933年4月22日《颠覆政府与国家国人应有的常识》
397
75) 《法律评论》第10卷第29号第497期1933年4月23日《陈独秀危害民国案审理记》(一)399
76) 《申报》1933年4月23日《陈彭案辩论终结定本月二十六日宣判》(续)399
77) 《益世报》1933年4月23日《共产党史重要之一页》399
78) 《益世报》1933年4月24日《共产党史重要之一页》(一续)399
79) 《大公报》1933年4月25日《陈独秀案明日宣判检察官提起之犯罪证据被告个人纷纷提出抗辩》399
80) 《益世报》1933年4月25日《共产党史重要之一页》(再续)401
81) 《世界日报》1933年4月23日、24日、25日、26日、27日,《陈独秀案最后审讯》。401
(二) 判决与各方反应(1933年4月26日1933年6月15日)402
1 《论陈独秀主义》402
2) 《中央日报》1933年4月26日社评《今日中国之国家与政府答陈独秀及章士钊》421
3) 《大公报》1933年4月26日《陈独秀案今日宣判检察官提起之犯罪证据被告各人纷纷提出抗辩》424
4) 《益世报》1933年4月26日《陈独秀案定今日宣判》425
5) 江苏高等法院刑事判决二十一年度高字第三五号1933年4月26日
426
6) 美国作家斯诺旁听陈、彭案审判过程434
7) 《中央日报》1933年4月27日《陈独秀案昨宣判陈独秀彭述之各处徒刑十三年王子平等处徒刑五年或二年半梁有光王鉴堂二人均无罪开释陈彭等当庭声明不服决意上诉》435
8) 《申报》1933年4月27日《陈独秀案昨日宣判
內容試閱
前言
《研究室和监狱》发生的文明
(2009年5月29日)
叶尚志
(一)
今年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和陈独秀诞辰130周年,不禁想起陈独秀先生在五四之后的六月八日,为军警大肆逮捕学生愤而写下的一组短文,刊于《每周评论》,其中一文题为《研究室与监狱》。全文如下:
世界文明发源有二:一是科学研究室,一是监狱。我们青年要立志出了研究室就入监狱,出了监狱就入研究室,这才是人生最高尚优美的生活。从这两处发生的文明,才是真文明,才是有生命有价值的文明。
短短的华章,从字面上一看便可让任何人能够明白无误地理解其意涵,这便是:希望那个时代的青年要立志,既要下决心研究科学真理(包括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和人文科学之真理);又要顶着反动当局的镇压,不惜牺牲,不怕坐牢;在监牢里可以亲身体验到民主、自由之可贵,反动当局之可憎,要为争取民主自由而奋斗。执着追求于此,才是最高尚、最优美的生活。这两处发生的文明才是真正的文明,有生命、有价值的文明。这便是陈独秀先生所希望达到的目标追求文明的社会、文明的世界。
(二)
这仅就字面来理解陈独秀的这篇言简意赅、鲜明有力的文字。还应考虑他写此文时的处境与心情,以及一直以来的为人、所作的宣言和实践,才能从纵向、历史、立体地探索其深意,也许能受到更多的启发。
写此文时,陈独秀先生已是四十不惑之年的人了。1895年日寇侵华发动甲午战争,我国失败,背负屈辱,失地赔款,倒赔两亿两白银,并把台湾等地割让给侵略者,喂肥了日本,助长其野心,导致日后遗患无穷。这对年仅16岁、血气方刚、充满忧愤的陈独秀这位少年刺激太深。从此,他立志爱国救亡、追求真理,致力革命,争取民主,反清反袁,改造旧邦。辛亥革命之后,陈被聘为安徽都督府秘书长,受到军阀倪嗣冲的追捕,在芜湖第一次落入囹圄。他要反动派要杀快杀,准备慷慨赴死,不料有人刀下留人,幸未被屠杀,又一次逃往日本,乃至五出东洋。回国不断推动反清、反袁和新文化启蒙运动,独树一帜,成为思想启蒙的耀眼明星,五四运动的先导。
写到这里,应该突出地提到1915年陈最后一次返国。为了推进文化启蒙、思想革命,他在蜗居创办了《新青年》杂志,在创刊号第一篇《敬告青年》一文中,陈独秀写道:青年如初春,如朝日,如百卉之萌动,如利刃之新发于硎,人生最可宝贵之期也,他泣血陈辞于青年,自觉其新鲜活泼之价值与责任,奋其智能,力排陈腐朽败,对青年提出六项标准:
一、自主的而非奴隶的
二、进步的而非保守的
三、进取的而非退隐的
四、世界的而非锁国的
五、实用的而非虚文的
六、科学的而非想象的
他在阐释这六条标准时,强调了适应世界进步潮流,弘扬科学与民主,若舟车之有两翼焉。与此同时,他在创刊号中还强调宣扬人权、进化论和社会主义乃人类三大发明,把半个多世纪以来,借西学东渐之势,倡导现代化的水平向前推进了一大步。这可以作为陈独秀在五四运动高潮中提倡通过研究室与监狱,追求有生命、有价值的真文明的注脚。
(三)
上述这一历程,表明陈独秀这时已是坚定勇敢从事民主革命24年的老将,呼风唤雨,影响全国的风云人物。
陈独秀是在五四运动已风起云涌,斗争十分激烈,反动气焰张狂,170多名学生被捕,800多名学生关押在北大校舍,高校成了拘留所的背景下,写成《研究室与监狱》这篇文章的。他回答友人建议他从速逃离北京这个危险之地时,说道:我脑筋惨痛已极,极盼政府早日捉我下监处死,不欲生存于此恶浊社会也。
陈独秀的性格,可以概括为:感而发,勇而思,思必定,定必行,行必果。他在发表了大量评论和这篇短文之后,当即起草《北京市民宣言》,请胡适译成英文,立即亲赴印刷,不避追捕,准备牺牲,于6月11日,与高一涵、邓仲绳、王星拱、程演生分头到公共场所散发。不幸,果然被捕。经过京、沪和全国知名人士营救,关了98日,终于出狱,受到群众热烈欢迎。表明陈独秀不但是一位革命的思想家、宣传家,而且是言行一致、思想与行动统一的革命实行家、身先士卒的统帅,作出了示范和表率;不愧为后来毛泽东向斯诺所说的陈独秀是五四运动的总司令。他以实际行动实践了他写的《研究室与监狱》一文所弘扬的革命精神。
(四)
陈独秀在写出《研究室与监狱》这篇短文,经历了五四运动的骤雨旋风之后,直到他筹建中国共产党,担任五任党的主要领导,发动群众,推进大革命;经历了辉煌和挫折,转入地下。虽因政见分歧,被党内除名,仍然坚持反帝、反蒋和为民主、为社会主义而奋斗。因此再次被捕,投入南京监狱。
陈这次入狱,又一次验证了他如何实践《研究室和监狱》一文的真髓。
1932年他在上海岳州路永兴里的秘密寓所,由于叛徒告密而被捕,时年53岁,已是久历风霜、备经锤炼的老将了。他和他的公子陈延年早就誓言:革命不怕死,怕死不革命,延年和乔年两位爱子,几年前(1927年、1928年)先后在上海龙华慷慨赴死,以高风亮节实践了乃父和自己的誓言。
陈独秀早把生死置之度外,视死如归。在火车押送他到南京的当夜,竟呼呼熟睡,令军警惊奇。到了南京,在与军政部长何应钦及一班喽啰见面时,何在大革命前后已领教过陈独秀的声望和风采,其他人等也久慕陈独秀的大名,备有笔墨,求他题字。他竟一口气写了五幅书法:三军可夺帅,匹夫不可夺志也;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等;并针对一班年轻反动军警写出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陈简直把被捕当成平常之事,忘了囚徒的身份,利用当时当地条件,用笔墨继续战斗,用书法再造了中华传统文明,张扬了民族正气。
(五)
蒋介石本来对陈独秀恨之入骨,必砍杀之而后快,但慑于陈的社会名望和国内外许多知名人士营救或探望的压力,不敢对他妄开杀戒。这些知名人士,海外有:杜威、爱因斯坦、罗素、伏尔泰等;国内有:蔡元培、胡适、蒋梦麟、傅斯年、段锡朋、罗家伦、陈钟凡、章士钊、杨杏佛、杨树达、刘海粟以及安徽老乡柏烈武、李光炯、光明甫、潘赞化、王星拱等,共50多人。蒋介石当然不敢冒然动手。
这里特别提一下艺术大师刘海粟和他的女弟子潘玉良。刘海粟以引进西画与祖国传统绘画相结合,而驰名海内外。他是一位倡导新说、反对旧规,具有民主进步思想、无党无派的艺术大师。五四前后,服膺陈独秀的科学与民主、思想革命、文化启蒙的主张。他因出洋返国创办艺术学校,突破封建观念,实行男女模特教学绘画而出名,也受到保守势力攻击;陈独秀却表示支持。二位默契,惺惺相惜。刘曾敬佩陈的人格,冒着阻拦,两次入监看望陈独秀。刘当面赞扬他你真伟大,陈当即回应:你伟大!蒋介石要我反省,我反省什么,我看他倒要反省。二人谈笑风生,刘大师带了笔墨求陈题词,陈不假思索,当即写了自撰对联:
行无愧怍心常坦;
身处艰难气若虹。
又一次刘从黄山下来,前往看望,陈在他画的《古松图》上题词:
黄山孤松,不孤而孤,孤而不孤;
孤与不孤,各有其境,各有其图。
改革开放后,刘老伉俪到蓬舍向我赠画、题字,并在落实政策发还书画中,在复兴中路的家中向我展示陈在狱中为他写的对联、题词,使我先睹为快,一饱眼福。1994年刘海粟大师百岁诞辰,我带陈独秀先生的孙女长璞看望刘老,回忆往事。老人仍伸出大拇指说:你的祖父真伟大,好人呀!刘老与陈长璞相对而泣,刘老夫人夏伊乔、女儿刘蟾和我,众皆动容。
潘玉良,本是扬州流落少女,陈独秀的留日安庆同乡潘赞化怜女孤贫,予以救赎;陈独秀见她绘画很有灵气,建议送她到刘海粟的艺术学校培养;学有所成,陈又建议送她到法国深造。潘玉良得以远涉重洋,于1923年留法,终成大器。1933年回国,翌年任教于中央大学艺术系。潘玉良于1936年在南京办画展,竟不顾冒犯当局,画了一幅正在狱中的陈独秀像参展,以报答恩人。至今传为佳话。
(六)
陈独秀先生在监狱确实没有虚度光阴。除接见了大批知名人士外,就是继续看书、研究学问,撰写文章,作诗题词。
陈在这次入狱时,便托胡适等人帮他借书,从马恩著作、亚当?斯密等人的政治经济学、日、英、法文书籍,以及新近进修的德文书籍,还有大量中国历史学、中国文字学著作。他的监室是单间,除一张单人床和一张书桌外,就是竹制书架,书籍摆得满满的,这也是南京当局慑于陈的名望和舆论,对他的优待,不同于其他囚徒。他当初计划二三年内写《古代中国史》、《现代中国史》、《道学概论》、《孔子与儒家》、《耶稣与基督教》、《我的回忆》、《宋末亡国史》、《明末亡国史》。这些计划有的虽动手,但主要精力集中于他一生着力研究的中国文字学,从殷周甲骨文到《说文解字》等文字学说,他都参考;而在他头脑中储存的资料更丰富。因此他1927年从领导岗位退出后和在狱中完成了中国古语、音韵、字表,以及荀子、干支关于文字音韵考释等,著成文字,化名不断刊于各种杂志。他在此前和出狱后,至他卧病不起完成了《小学(即文字学)识字教本》和对国际、国内形势,抗战、建设、被压迫民族之解放等问题的演说与评论文章,在贫病交加情况下,从未辍笔。他既是白话文的倡导者,又是传统诗词的高手,他在狱中通过所作的《金粉泪》诗56首,嬉笑怒骂,信笔挥洒,揭露反动当局花天酒地,骑在人民头上,专打内战,不事抗日,讽刺无遗,脍炙人口。他以一生的实际行动,实践了《研究室与监狱》的誓言,对他所寄望的青年作出了榜样。
陈独秀一生为科学与民主、思想革命、新文化启蒙,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四进监狱,把社会当课堂,把革命当职业,把真理作目标,而研究,而奋斗。他精通祖国古今文字、古今文化,熟悉日、英、法语,粗通俄语,晚年狱中为了便于照原著进行研究,又学德语。他一生勤奋探索,博古通今,知行合一、言行一致、光明磊落、思想透明,从不搞阴谋诡计。他心系劳苦大众,胸怀祖国,眼观全球,立志为人类解放而斗争;不怕牺牲,毁家纾难,无私无畏,敢于担当,品格高尚,气魄非凡,魅力感人,是一位帅才。在他周围凝聚了不少精英,公认他能担当大任,建党之后公推他为五任主要领导,党的领袖,不是偶然的。
(七)
1927年大革命形势发生突变、逆转,终于惨败,具有复杂原因,也不是偶然的。陈独秀的命运与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命运是紧密相连的。他从高端跌入低谷,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因素。最根本原因是当时历史条件决定了国民党蒋介石、汪精卫反动阶级本质逐渐发展、暴露无遗,又持有军政实权,叛变革命,惨杀同盟者。共产国际和俄共全权在握,对蒋、汪当作依靠,奉送大批金钱、武器,养痈遗患,政策右倾;朝三暮四,也有左倾,七手八脚,指挥混乱;中国共产党成立不久,弱小无权,被共产国际当作附庸、苦力,作为国际一个支部纪律所限,无以自立,无法抵制误导,不可能独立负责,无法决定自己的命运。
总之,大革命失败,取决于历史条件的局限性,共产国际、俄共的局限性和中国共产党的局限性;总之,是由于历史主客观各方面的局限性综合交叉起作用的结果,而不是偶然的。
在这种失败的大局之下,从领导责任来说,显然起关键作用的是共产国际,实际上是俄共。这是一个复杂的课题,非片言只语可以说得清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如果说有错误、有责任,也是从属的,只能处于次要的地位。而陈独秀在中国共产党领导集体中是主要负责人,既有他的主张,也有对共产国际错误政策的抵制,也有不得不执行错误政策的错误,不能一概而论。在这个限定的意义上他也有责任,是这个领导集体的主要责任者。他在党的五次大会上和下台以后都作了真诚的检讨和自责,但共产国际和俄共没有一点检讨和自责,反而自封为一贯正确,把责任推给陈一人,这无论如何是讲不通的,也是铁骨铮铮的陈独秀无法接受的。
(八)
陈独秀与党中央分道扬镳、被除名之后,既有正确主张、表现的一面(如对革命低潮的估计与策略,不同意盲动的左倾路线),也有错误的主张(如否定农村建立红军,认为取得政权才应建立红军),走过弯路(如加入托派)。但是他一直高举的是马克思主义的旗帜,并在1934年公开审判他的法庭上维护了共产党人的声誉,公然抵制了法官的清共、反共反动主张和法官叫嚣危害民国、剿灭红军的反动主张、分不清敌我的错误说词。明确表示了对国民党反动当局必须推翻;对中国共产党只是路线不同,敌我界限却泾渭分明,保持了革命家和共产党人的气节和声誉,引起了法庭旁听观众啧啧称奇和对革命家的钦佩。这场法庭上的鲜明政治斗争,陈独秀由被告变成了原告,法庭吃了败仗,陈是胜利者,不亚于季米特洛夫1933年在莱比锡法庭上战胜法西斯一场政治法律斗争。可惜由于国民党借着手中特权,封锁了消息,不让报导,否则共产党人的声誉更隆,陈独秀的影响更大,不是可以逆睹的吗?
这是陈独秀在法庭上这一严峻复杂斗争条件下经受的考验,也是他五四运动时期所宣言的《研究室和监狱》,这两处发生的文明,才是真文明,才是有生命有价值的文明。
陈独秀一生63年,从觉醒、早熟、参加革命实践,共历47年,他一生的思想主张主要是正面的,也有错误,在中国革命复杂斗争中,谁能做到一贯正确呢?所以陈的错误能说那是次要的。他虽然经历过曲折跌宕,但也经历过鼎盛辉煌。他勤奋多思、自强不息、探索不止,思想是不断发展的。
他青少年时期萌发的是血气方刚爱国救亡,反清反袁,属于在知识分子精英人士圈子中进行旧民主主义范畴的斗争。五四运动和中共成立之后,已从知识分子精英人士圈子,进入工农劳苦大众,信仰力行的是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在我国是新民主主义。正如他说这是他一生中思想的一次飞跃。在他出党之后,思想并未停滞,经历跌宕曲折严酷磨炼之后,出狱前后近十年的反思,对一生的信仰和实践,有了扬弃和升华,实际上是一轮否定之否定,进入更高的境界。他不信教条,不信迷信,不崇拜任何个人,只崇尚真理。他在维护马克思主义正宗前提下,其标志主要是彻底否定了共产主义运动中的离经叛道,包括对自己重新认识和走过的道路,加以提升。所以他的晚年思想更加丰富,更臻成熟。他一生干出了一番伟大的事业,推动了历史前进,无愧于祖国、人民和历史。他是一位真正的大写的人,不论胜利和失败,他都表现铁骨铮铮,气节高尚;虽贫病交加,但精神不倒;赍志以殁,精神不朽。他生前、身后头上戴了九顶帽子,大都属于敌我矛盾性质,证明是不符合史实的。他是炎黄的优秀子孙,人民忠实的公仆,民族的英雄,是值得永远纪念的伟大人物。
我们当今对于陈独秀宣示的《研究室和监狱》文章,不在于机械照搬照套,而在于汲取其精神和实质:立志探索改造社会,无私无畏,勇于开拓,善于创造,与时俱进,自强不息,奋斗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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