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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全球金融危机之后,公司和企业面临融资困境。作为介于股权融资和债务融资之间的混合融资,私募融资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私募是从美国硅谷起步的融资方式,对小微企业、初创公司、技术创新和企业家精神的成长至关重要。私募进入中国市场,面临着与本土法律制度和法律环境契合的问题。这是本书研究的主题。实证研究证明,发达的证券市场、低税率的简单税制、适应市场的破产法和健全的司法体系是形成活跃私募市场的四大因素。从比较经济学的角度看,中国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以银行为中心的借贷市场为主,包括公司治理、投资者权利保护、法律实施和司法制度在内的法律体系很不完善,从而无法在理论上培育私募活动并给予其强有力的制度支持。然而,中国的私募投资活动异常活跃,吸收私募投资额在世界排名第二,仅次于美国。本书试图从法经济学的角度,以公司法为核心的商事法视角,分析起源于美国硅谷的私募投资在中国商事环境下存活、成长并成功的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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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沈伟,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凯原特聘教授、博导;美国纽约大学法学院全球法学教授;美国密歇根大学L. Bates Lea访问教授;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法学博士;美国纽约州律师;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伦敦国际仲裁院、韩国商业仲裁会(国际)、日本商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仲裁委员会等仲裁机构的仲裁员。主要研究领域包括国际投资法、公司治理、金融规制以及国际商事仲裁。截至目前,已经出版6本英文著作、2本英文编著、1本中文著作、2本中文编著、4本译著;参与出版34本著作(其中中文著作3本,英文著作31本);以及近180余篇英文和中文学术论文,其中SSCI期刊发表论文近30篇;英文论文被新加坡最高法院判决引用,专家意见被香港高等法院、巴林法院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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