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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权威的作者
国家法官学院案例开发研究中心持续20余年编辑了享誉海内外的《中国审判案例要览》丛书,自2012年起推出《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旨在探索编辑案例的新方法、新模式,以弥补当前各种案例书的不足。
强大的规模
今年推出23本,含传统和新近的所有热点纠纷,这些案例是从全国各地法院收集到的上一年度审结的近万件典型案例中挑选出来的,具有广泛的选编基础和较强的代表性。
独特的内容
不再有繁杂的案情,高度提炼案情和裁判要旨,突出争议焦点问题。
不再有冗长的分析,主审法官撰写法官后语,展现裁判思路方法。
数据库增值服务
全新推出数据库增值服务,凡购买本书,扫描前勒口二维码,即可在本年度免费使用往年同类案例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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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是《中国法院2020年度案例系列》全23册的一个分册,道路交通纠纷。内容包含关于交通事故中的主体问题、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程序、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纠纷的案例。案情凝练,并由主审法官精心撰写裁判要旨与法官后语,可读性、适用性强,能帮助读者节约查找和阅读案例的时间,获得真正有用的信息,为法官、检察官、执法人员、律师、法律顾问办理相关案件以及案件当事人处理纠纷必备参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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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国家法官学院案例开发研究中心持续20年编辑了享誉海内外的《中国审判案例要览》丛书,自2012年起推出《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旨在探索编辑案例的新方法、新模式,以弥补当前各种案例书的不足。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是中编办批准设置的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案例专门研究机构,与国家法官学院合署办公,在最高人民法院领导下,秉持服务司法审判实践、经济社会发展、法学教育研究、中外法学交流、法治中国建设的办院宗旨,坚持服务、创新、合作、开放、共享工作原则,依托国家法官学院开展司法案例的收集、生成、研究、发布和国际交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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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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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中的主体问题
1肇事车辆名为委托挂牌实为挂靠经营的认定
蒙城县永大物流仓储服务有限公司诉临沂利华运输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2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与实际驾驶人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黄某刚诉邵某敏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3系列出借的机动车肇事,首借出借人的过错认定
江魏等诉杨刚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4信号灯未按规定进行设置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构成过错的,管理部门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李某华等诉陈某君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5因道路缺陷致交通事故,建设方、养护方、驾驶人需按份担责
叶某诉北京市通州区交通局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6乘客与驾驶员因共同侵权承担连带责任的,其赔付属于商业三者险赔付范围
杨某某诉蔡某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7本车人员不因主动下车而转化为第三人
黄某珍等诉张某等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案
8多车连环撞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
马某新、贾某芝诉张某骁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9上班途中驾驶公车肇事认定为职务侵权行为的司法判断标准
吴某兰诉侯某兴、温州市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10驾驶员酒后驾驶车辆超速、闯红灯致第三人死亡,同饮且同乘人员对死者不承担侵权责任
徐某华等诉冉某强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11好意同乘情形下可酌定减轻驾驶人责任
高某静诉邓某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12道路交通限速标识无法辨认,驾驶人超速行驶的处理
张某、赵某霞诉罗某、王某存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13原车主转让车辆未办理过户登记发生交通事故不承担连带责任
崇某萍诉周某、王某东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14交通事故未被交警部门处理有过错应担责
许某新等诉黄某恒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15闯黄灯车辆与驾驶证被暂扣者所驾车辆发生碰撞,如何认定驾驶者的过错
郑某诉何某斯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16改装车在有缺陷道路上行驶致行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划分
李某阳诉陈某杨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17与受害人形成事实扶养关系或家庭成员关系的亲属可主张死亡赔偿金
欧某焱诉刘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18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标准应当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情况确定
邱某诉张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19胎儿受抚养权的认定与保护
雷某诉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20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时,是否考虑受害人的年龄因素
姜王氏等诉合众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某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21完全护理依赖中护理期限的认定
颜某龙诉齐齐哈尔中通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22二轮电动车非因所有人原因未投保交强险,发生事故后不适用交强险的赔偿规则
储某芳诉秦某荣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案
23侵权责任中外伤参与度的认定
包某娣诉甘某贵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24交通事故治疗终结赔偿完毕后伤情恶化可再次鉴定并继续请求赔偿
金某清诉杨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案
25计算和调整年赔偿总额时不考虑受害人劳动能力丧失程度
古某群诉万某建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26受害人体质状况对认定侵权人赔偿责任的影响
刘某金诉曾某洪、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27与产假期重叠部分的误工期应否从误工时间中扣除
林某娥诉傅某松、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28交通事故中机动车一方车辆维修损失及间接损失能否向非机动车一方索赔
文某纷诉贺某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29交通事故中赔偿车辆重置费用的条件
陈某保诉韩某、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30因出交通事故自杀,是否支持死亡赔偿金等费用
徐某生等诉李某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31替代性交通工具费用的处理原则
张某莉诉高某起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32死者部分近亲属与侵权人达成赔偿协议并领取赔偿款后其他近亲属能否请求侵权人再次赔偿
韩某龙、黄某诉北京雷龙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交通事故责任案
33轻松筹募款是否影响受害人主张侵权损失的赔偿
夏某之诉某乐耕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程序
34非医保不赔的举证程度认定
黄某美诉葛某峰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35交通事故致本车人员损害,事故车辆驾乘关系的举证责任和认定
刘某礼等诉刘某生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36改变车辆使用性质的认定
杨某华诉何某华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37倒车致追尾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
杨某蓉诉周某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双柏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38交通事故致伤后死亡是否存在中断因果关系因素的认定标准
杨某婧等诉侯某伟、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39交通事故责任案件中电动车为机动车或非机动车的判断
孙某良、孙某诉崔某生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40待证事实真伪不明时的证明责任分配
宋某高、曾某兰诉刘某飞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41二次碰撞交通事故次数与责任的认定
陶某凤诉包某峰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四、交通事故保险理赔
42驾驶证超过有效期限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龚某国诉周某芳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43肇事车辆未予年检不宜一概认定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免责
刘某贞等诉李某朋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44保险人就驾驶员驶离事故现场属于免责情形未尽提示义务,免责条款不生效
钱某月等诉吕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45肇事车辆驶离现场不适用商业保险中离开现场免赔的约定
张某江诉田某霞、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扬州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46顺风车是否因具有营运性而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
朱某举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分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47保险公司能否以肇事驾驶员驾驶证记分满12分属无证驾驶为由拒赔商业险
梁某好诉陈某华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48保险公司不得以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无交通运输从业资格而拒赔商业三者险
蔡某元诉关某扬、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凤台县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49顺风车是否具有实质营运行为及是否适用商业险免赔条款的认定
覃某容、胡某潮诉熊某根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50投保人在同一保险人处对同一车辆依不同营运性质投保时赔偿范围的认定
陈某军诉北京鹏合佳顺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怀柔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51投保人虚构车辆号牌投保并被刑事立案侦查,交通事故的赔偿案件是否应中止诉讼?保险公司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周某芬等诉赵某军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52驾驶人未依法采取措施驾驶被保险机动车离开事故现场并不必然导致保险公司免责
虞某平诉王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53非医保免责主张不成立
张某汉诉刘某亮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54超标电动车被认定为机动车后的交强险处理规则
赵某群等诉王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55电瓶车被认定为机动车是否应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责任
龙某林等诉刘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56保险公司未尽审慎义务提供保险应当承担保险责任
姜某平等诉邓某龙、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宾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57保险人在网络投保中履行提示说明义务的审查标准
张某均等诉王某兵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58保险人将法律、行政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情形作为保险合同的免责事由应履行提示义务
黄某金诉占某来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59保险公司通过概括式格式条款的设定排除对投保人停运损失的赔偿责任的裁判规则
张家港市佳安汽车出租有限公司诉谢某萍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60未缴纳交强险未年检车辆的转让人对交通事故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杨某慧等诉李某、彭某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61全损车辆交强险保险费是否为交通事故造成损失的认定
孟某然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市分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62车主未投保交强险,侵权人已赔款项应优先抵扣其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外的赔偿责任
夏慧之诉李乐耕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6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第三者的身份应以事故发生时的特定时空状态确定
汪某刚等诉支某海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64投保人因车辆故障下车查看被撞,本车保险公司应否承担交强险责任
蔡某鸽等诉黄某强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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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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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作为其核心组成部分,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所要实现的就是让静态的法律制度在实践中得到良好实施。《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的价值追求,即公开精品案例,研究案例所体现的裁判方法和价值理念,提炼裁判规则,助推司法标准统一。
《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是国家法官学院于2012年开始编辑出版的一套大型年度案例丛书。丛书由国家法官学院案例开发研究中心具体承担编辑工作,每年年初定期出版。此前,该中心坚持20余年连续不辍编辑出版了《中国审判案例要览》丛书近90卷,分中文版和英文版在海内外发行,颇有口碑,享有赞誉。作为一种全新的案例研究产品,《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旨在加强完善中国特色案例指导制度,探索编辑案例的新方法、新模式,以弥补当前各种案例出版物的不足。该丛书2012~2019年已连续出版8套,一直受到读者的广泛好评,并迅速售罄。为更加全面地反映我国司法审判执行工作的发展进程,顺应审判执行实践的需要,响应读者需求,2014年度新增3个分册即金融纠纷、行政纠纷、刑事案例,2015年度将刑事案例调整为刑法总则案例、刑法分则案例2册,2016年度新增知识产权纠纷分册,2017年度新增执行案例分册,2018年度、2019年度将刑事案例扩充为4个分册。现国家法官学院及时编撰推出《中国法院2020年度案例》系列丛书,共23册。
当前市面上的案例丛书百花齐放,又有裁判文书网,可以查询各级法院、各类的裁判文书,还有各种专门领域的案例汇编书籍,以及各种案例指导、案例参考等读物,各具特色。而《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则以开放务实的态度、简洁明快的风格,试图把案例书籍变得好读有用,故在编辑中坚持以下方法:一是高度提炼案例内容,控制案例篇幅, 每个案例基本在3000字以内;二是突出争议焦点,剔除无效信息,尽可能在有限的篇幅内为读者提供有效、有益的信息;三是注重对案件裁判文书的再加工,大多数案例由案件的主审法官撰写法官后语,高度提炼、总结案例的指导价值。
同时,《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还有以下特色:一是信息量大。国家法官学院案例开发研究中心每年从全国各地法院收集到的上一年度审结的典型案例近万件,使该丛书有广泛的选编基础,可提供给读者新近发生的全国各地多种类型的代表性案例。二是方便检索。为体现以读者为本,丛书分卷细化,每卷下还将案例主要根据案由分类编排,每个案例用一句话概括裁判规则、裁判思路或焦点问题作为主标题,让读者一目了然,迅速找到目标案例。
中国法制出版社始终全力支持《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的出版,给了作者和编辑们巨大的鼓励。2018年、2019年连续推出数据库增值服务,2020年继续提供数据库增值服务并充实完善数据内容。购买本书,扫描前勒口二维码,即可在本年度免费查阅往年同类案例数据库。我们在此谨表谢忱,并希望通过共同努力,逐步完善,做得更好,真正探索出一条编辑案例书籍、挖掘案例价值的新路,更好地服务于学习、研究法律的读者,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国家的法治建设。
本丛书既可作为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司法实务工作人员的办案参考和司法人员培训推荐教程,也是社会大众学法用法的极佳指导,亦是教学科研机构案例研究的精品素材。当然,案例作者和编辑在编写过程中也难以一步到位实现最初的编写愿望,可能会存在各种不足,甚至错误,欢迎读者批评指正,我们愿听取建议,并不断改进,不断扩大案例研究领域,实现中国特色案例研究事业新发展。
从今年起,《中国法院年度案例》改由国家法官学院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共同编辑。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是中编办批准设置的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案例专门研究机构,与国家法官学院合署办公,在最高人民法院领导下,秉持服务司法审判实践、经济社会发展、法学教育研究、中外法学交流、法治中国建设的办院宗旨,坚持服务、创新、合作、开放、共享工作原则,依托国家法官学院开展司法案例的收集、生成、研究、发布和国际交流工作。司法案例研究院的加入,必将使本套丛书的编辑力量更加壮大,案例质量将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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