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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1.用制度经济学详尽解析大秦帝国运行逻辑的历史著作
2.通过对出土简牍和传世文献的详细解读,重建一个我们闻所未闻的完整的秦朝制度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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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秦是中国*个大一统王朝,它的制度深深地影响了其后的中国古代社会。那么,这一制度面貌到底为何,存世文献中的秦制是否为真正的秦制?秦制由何而来?在商鞅变法至秦朝灭亡的150年间,秦制本身又经历了怎样的变化?本书将尝试对这些问题作些探讨。
在本书中,作者通过引入里耶秦简、岳麓书院藏秦简及张家山汉简等基层政务运作相关的记录细节,通过制度经济学的视角,对力役制度兵役制度军队编制爵位制度文书吏制郡县官制财政制度商业制度和基层管理的分期变化均有触及,又各有侧重;细致地重构了《商君书》《史记》《汉书》等存世文献中构建的秦制体系,以期追溯秦制的由来、解析秦帝国的运行逻辑,并挖掘秦帝国的速亡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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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刘三解,凤凰网历史频道创始主编。在长期和海量用户的互动中,对于世道人心产生了入木三分的理解。一直关注从制度、财政角度切入历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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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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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第一章 秦朝边防靠的是一群自带干粮的老百姓
第一节 汉朝大儒不会算数?
第二节 秘钥,汉代的卒更制
第三节 秦朝只有半个卒更制
第四节 错把徭戍当屯戍
第五节 边防大业中的生意经
第二章 秦朝军队的主体是一群临时工
第一节 一桩逃兵案中的秘密
第二节 《商君书》该咋读
第三节 寻找秦军的初始形态
第四节 被遗忘的秦中卒
第五节 一切都要看身份
第六节 临时工组成的军队
第三章 谁在贴身保护秦始皇?
第一节 秦朝没有南北军
第二节 消失的中大夫令
第三节 从卫卒到卫士
第四节 郎吏为什么要分内外?
第五节 县卒的本相
第四章 军功授爵制的幻梦
第一节 斩首授爵之误
第二节 秦制下的公平很荒诞
第三节 抹不掉的分封制
第四节 军功授爵只是为了和平转移权力
第五节 客从何处来?
第六节 做秦始皇的功臣有多危险?
第七节 秦始皇丞相们的死亡率
第五章 秦始皇靠什么统治秦帝国?
第一节 秦制国家第一规律:文书沟通一切
第二节 文书负责沟通,更负责隔绝
第三节 吏治国家并非法家作品,而是周制变体
第四节 秦制国家第二规律:用条线连坐弥补技术不足
第五节 秦制国家第三规律:集权的核心是人事权和信息权
第六节 为什么秦制永远也走不到现代官僚制度?
第六章 秦朝不存在皇权不下县
第一节 秦朝真正的地方实权掌握在县级
第二节 秦朝早已经施行了数目字管理
第三节 被高估的郡县制,秦朝的郡只是一个军分区
第四节 秦制国家的经营策略:民出成本,君来收获
第五节 秦制如何管理到每一个人?
第七章 秦朝百姓活得不如刑徒?
第一节 秦朝的田租竟比汉高祖时代还轻
第二节 秦朝百姓一生要承担多少国家义务?
第三节 秦朝的七岁孩子已经需要服役
第四节 秦朝没有算赋,只有定额的口赋钱
第五节 刑徒才是秦帝国的命根子
第八章 秦国黔首的智慧,用钱购买自己的生存权利
第一节 秦制真的禁商吗?
第二节 商鞅变法后的秦国是个全民经商的拜金社会
第三节 秦朝统一后的新问题,贾人怎么管?
第四节 贾人与赘婿为什么碍了秦始皇的眼?
第五节 秦制与商人从来不是你死我活的关系
第九章 刘邦与萧何,洞悉秦制秘密的好搭档
第一节 秦制揭示刘邦的生年
第二节 刘邦,秦国军事体系的继承者
第三节 汉朝人把萧何的职务记错了
第四节 萧何是秦朝文法吏中的佼佼者
第五节 30岁的令史萧何已经预见到了秦朝灭亡
第十章秦制的终极秘密:统治第一,强国第二
第一节 战国人眼中秦制的胜利
第二节 为什么战国时代是秦国统一中国?
第三节 秦制最大的敌人是谁?
第四节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第五节 既得利益者陈胜的愤怒
第六节 毁掉秦朝统治根基的是秦二世吗?
结 语 秦朝速亡的根本原因是秦始皇的欲望膨胀
后 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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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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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发展理论,至今仍在艰难的探索当中。我们的理论,甚至我们曾经经历过的现实,还有中国的历史,都是众说纷纭。而要形成真正的理论体系,必须先利用科学的方法对历史、对现实有客观的认识。
事实上,学者们越深入地探究,越会发现我们对于自己,所知仍然甚少。
1993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道格拉斯C.诺思在《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中提出了路径依赖理论,是指过去对现在和未来的巨大影响,他其实提出了一个大家早就有共识但是没有科学认识的理论:
人类社会也如同物理中的物体一样,存在着某种惯性,过去的制度不可避免地会影响现在的制度。
具体到中国来说,祖龙虽死魂犹在,百代都行秦政法是一个共识,然而,秦政法究竟是什么?
这个问题之前似乎有答案,以统一、耕战、变法、郡县制、三公九卿制等关键词组成的秦制构成了我们熟悉的认识图景,但是近几十年出土的秦汉简牍带来了巨量的信息,对以往的认识产生了冲击,上述图景对于严谨的研究来说,已经严重不足。
秦是中国第一个大一统王朝,它的制度深深地影响了整个历史长河中的中国社会,而且中国古代对外的交流相对于整个帝国的体量,从来都不如西方各个国家,这种惯性受到了更少的影响,更多地保留了下来,所以,为了更好地认识今天的我们,科学认识我们制度与文化的源代码尤为必要。
研究秦制,首先要对制度的一般规律有一个科学的认识:
制度是制定的,还是演化的?
这是自经济学界注意到制度的重要性后一直争论的焦点,早期的道格拉斯C.诺思是一个制度制定论的拥护者,而哈耶克所代表的古典经济学却一直坚持制度演化论。
在后一种论点中,制度是有生命的,随着时间的发展,制度会自然而然地产生、演化,而哈耶克所谓的制度演化,其实有两层含义:
第一种含义是精英可以影响制度的一些方面,但不是制度的决定者,他必须受到一系列现实条件的制约,他制定制度的初衷和最后现实的制度形态之间或许有着巨大的差别;
第二种含义是有效率的制度,而非普遍意义上的制度。
这种表述方式与传统历史学中关于制度的研究有所区别,经济学家的思维方式明显偏重于制度衍生的关系和效果,而传统史学家更关心存在与状态,前者我们完全可以理解为动态的结构,后者则更近似于静态的切片。
《秦砖》的切入点,恰恰借鉴了前者,讨论的对象基本圈定在了有效率的制度的寻觅上,正如道格拉斯C.诺思在一步步的研究中从制度制定论里走了出来,认可了哈耶克等人关于制度演化论的基础认知,以商鞅变法作为起点,下至秦朝灭亡,不奢求对其间一百四十年史事的面面俱到,而是绘制一条制度的变迁主线,一条缓慢而坚定地在旧有的周制诸侯国组织格局下,逐步调试和变化的平滑曲线。
对于周制,人们所知甚少,现代考古资料的丰富所能扩展的视野,也仅仅是将西周的实际政治制度与《周礼》等经学文本中描绘的理想状态予以区分,但是这种区分,已经是决定性的进步。
现实是,金文所见的西周官制并非一成不变,长达数百年的西周王朝的王廷组织,至少存在早、中、晚三个并不明晰的制度阶段,归纳起来,就是王室主导的权力结构,由同姓、异姓大贵族的共同执政,逐步走向王室依赖同姓宗族与专业化的卿事寮、太史寮共同执政,最终至周厉王时代,形成了一套王室彻底通过卿事寮、太史寮对天下施政的职能化组织。
要概括这一过程并不复杂,就是两个字:集权。
无独有偶,如果我们抛弃所有细节,而只追求一个极简的结论,秦制的发展进程与周制并无不同,伴随着这个过程,官僚化的进程如影随形。
道格拉斯C.诺思、约翰沃利斯、巴里温加斯特在《暴力的阴影》一书中,将拥有暴力能力的精英联盟形塑政治经济制度的模式视为自然国家的一般形态。
自然国家的结构如图所示,其中,大写的ABCD代表了拥有暴力能力的精英,他们的暴力能力来源于小写的abcd这样的侍从,纵向的椭圆代表了暴力精英们能控制的劳动力、土地和资本、资源所形成的力量。横向的椭圆代表了暴力精英们形成的支配性联盟,通过支配性联盟,精英们形塑了能产生经济租金的经济组织,为了获得稳定的经济租金,暴力精英们会有动力减少暴力冲突,从而达到稳定状态。
将理论介入到中国古代史,拥有暴力能力的精英联盟,正是由亲缘关系形成稳固联系的国家上层,而我们知道,古代王族的宗社就是国家本身,这种概念是与现代国家完全不同的,虽然经常在现实中被混为一谈。
正因为如此,面对绝对人数远远超过自己的民众,精英联盟为了维持国家的存在,必须持之以恒地塑造自身的暴力能力,并保证这种能力能够对被统治者形成足够的威慑,而充实自身的养分,就来自于从被统治者身上获取的经济租金。
这种自然国家的演化动力,恰恰不来自于具有对抗性的被统治者,而来自于精英联盟本身,由于权力的传承和代际的更替,原本直接的亲缘关系会逐渐疏远,联盟的纽带逐渐丧失,当统治的空间范围大幅度扩大,亲缘关系能够提供的联盟成员也逐渐不敷使用。
新的精英联盟的首领会以自身为圆心,塑造新的亲信联盟,亲信不再是亲缘本身,而是一种基于空间距离远近导致的信任度的拟亲组织,通俗地说,视为家人。
由亲到信的过程,恰恰是官僚化的必由之路,又并未达成官僚组织的最终形态,属于一个制度的不完全体,但不经此阶段,就无从完成从人到职的权力置换,而后者,恰恰是吏治国家的成熟状态。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过程其实可以解释中国古代历史上任何一个化家为国的朝代,无论它是标榜以孝治天下,还是谋求三代之治,政权的全部合法性根基都仅限于政府对于暴力的垄断,而追根溯源,源代码都是在打倒巫王政权商朝之后,只能施行国野制对社会中的大部分人进行暴力镇压的周制。
秦制的真正特殊之处,在于它维持暴力垄断的方式具有绝对的开创性。
黄仁宇先生在《万历十五年》中提出了数目字管理的概念,他认为中国缺乏数目字管理,是中国的政治制度落后于西方的原因,这一结论,结合他对明代财政制度的深入观察,令很多人信服。只不过,此数目字管理的基石,实质上是一个现代服务型政府,管理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服务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即数目字管理应该是服务于商品经济的手段,以此言之,古代中国真没有。
然而,《秦砖》将展示另一种数目字管理,秦制的数据管理可以细致到马产了几个仔,某天某人经过某个门的信息颗粒度,只不过,统计这些数字的目的是要把一切资源管起来进而攫取。
秦制的本相就是通过吏治国家将人变成各级官吏账本上的数目字,成为国家随时可以调用的资源,在此原则之下,所谓的人权财产权全都无从谈起,人的物化成为一种彻头彻尾的制度行为。
在此逻辑下,秦制就成了理论上的新变种镇压型国家,与自然国家第一个根本区别在于:其对人的物化不存在例外,君王之下的所有精英联盟也被置于这个逻辑之下,既因权力的分润加持而具备一部分人权,又因权力的绝对不稳定性而随时失去之。
第二个根本区别在于:秦制通过把每一个被统治者原子化,形成层层镇压的模式,使经济租金不再为每一个层级的精英分级享有,而是由君王定制分配,权力和经济租金不再匹配;但每一个层级又被其上一层的镇压能力所威胁,最终暴力权力集中于秦王一人手中,换言之,哪怕在精英联盟内部,也不再具有对等权利。
镇压型国家的政治经济形态
这种组织模式的关键就在于,由于其巨大的压制力和攫取的残酷性,每个层级都有反抗上一级压迫的意愿,但却缺乏反抗的能力,每一个层级的暴力能力和上一个层级都是不对称的。
镇压型国家可以看作自然国家的多层累加,相对于自然国家的政治经济模式,镇压型国家承受的压力更大,需要更多的暴力能力来压制下层的叛乱,如果对下层的叛乱的压制不够迅速,就可能对上层暴力组织产生传染,同时,这种组织必须保持足够的静态稳定,如果哪一环松动,由于其巨大的内部压力,都可能导致全局的崩溃。
之所以这一必然的崩溃推迟了一百四十年,并不是因为压力本身不存在或是被疏导到了强国御侮的宏大叙事之中,而是上述结构附着在一个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都极端落后的边陲诸侯国的经济基础之上,幸运地维持着长期的静态稳定。
西周到春秋战国的社会变动,类似于西欧民族国家的形成过程,但西欧由于每个地区的领主之间存在着竞争约束,一个地区的农奴可以逃到其他领主的领土,也可以去人迹罕至的地方,开展轰轰烈烈的边疆运动。
虽然农奴这一行为充满了风险,但由于这个参与约束的存在,领主对于农奴的压榨必须是有节制的,他必须依靠庄园习惯法这种领主和农奴共同遵守的意识形态来获取经济租金,农奴具有和领主讨价还价的能力以及用脚投票的可信威胁。
领主和农奴构成了事实上的契约关系,领主使用其武力保护农奴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农奴使用劳役、实物、最终是货币来回报领主的保护,这种逻辑也自下而上地延伸到了西欧君主国的整个体系。
问题在于,这种对等的契约关系乃至于与之类似的交易行为,在当时的东亚大地极度稀缺,契约上的交换关系和纯粹的统治关系的区别就在于,被动接受契约的主体有没有可供替代的选择,从睡虎地秦墓竹简中出土的魏户律魏奔命律残篇,以及银雀山汉墓中出土的齐市法残简可知,先进的关东诸国比较落后的秦国,可能只是更早地施加了人身约束和人口控制罢了。
更何况,秦帝国的大一统,最终仍将那些短暂逃离的逋亡人收归囊中,可替代的选择根本就不存在。
既然交易本身就可有可无,那么,依托于近乎无限的暴力能力的掠夺自然成为主流,所以,秦国对类似于计划经济的生产经营体制非常迷恋,以至于每一个县都拥有独立的生产系统和独立的市场,这些以县为单位的经营组织,形成一个又一个独立的经营单元,其所得,一小部分用于供养本区域内的吏治组织,绝大部分则成为秦王的收入。
不过,秦国所设计的制度,就算可以高效率地运行,也大大地超出了这个时代的技术和管理手段,由于疆域庞大,跨区域的物流成本极高,所以这种国家管理一切资源的模式事实上是以地方单独核算、上报结余,再将部分结余上缴到都城的形态存在。
这种财政模式并不适合一个庞大的中央帝国,因为在缺乏商品货币手段的时代,物资调运的成本极高,根本不可能存在全国性的物资统收统支,大量的物资被留置于本地使用,全国性的市场根本没有产生,区域之间没有分工,形成的是以县为单位的区域市场,而区域市场的主体,又是刑徒组成的国营工厂和单独的编户民。
亚当斯密早在《国富论》中就已总结过分工受到市场范围的限制。
秦制下的县域分割市场并不能带来全国性的需求,从而产生由需求诱致的生产能力的提升,哪怕在秦始皇所收到的数以千计的以县为单位的上计数据累加之后,看似拥有一个帝国的财富,却也只是看似罢了。
更不幸的是,这种制度安排下的市场主体,根本没有动力从事那些有利于经济增长的活动,生产效率的增进、技术的进步都变得不可能,经济增长没有动力,必然是长期的停滞,而这个停滞,恰恰是构成这一百四十年静态稳定的根本所在。
恰如哈耶克的理论,在国家层面上,一个有效率的制度是难以通过强制力实现的,因为随着制度适用范围的增大,信息的数量和复杂度呈爆炸性的增长,一个统一的中央计划局难以将这些信息进行综合并制定出详尽无疑的制度安排,只能依靠制度内主体的博弈和讨价还价,结果就产生了内生的制度,这种制度减少交易成本,利用好每个人所拥有的知识,使经济中的交易更为便利,生产的效率更高。
换言之,一个有效率的制度必然存在着公平与效率的博弈,为了公平舍弃效率,还是为了效率舍弃公平,这是我们熟知的左右之间的争论。
但是,在基于有效率的制度的讨论之外,仍然存在某种制度,存在就是目的。
经济与社会的强制性静态稳定,进而让秦制将天下的财富总量视为一个常量,所有问题都变成分配的问题,攫取的过程也根本不会考虑放水养鱼,攫取和延续是它唯二的目的。
这就是秦制,既不公平也不效率,它所追求的,仅仅是在掌控一切的过程中,最大限度地攫取每一个个体的资源。
正因为秦制本身就不是一个有效率的制度,它的演化动因就根本不能从战争这种最需要效率的社会行为来找,恰恰相反,战争实际上是它的敌人,甚至是掘墓人。
过往的解释里,有西周到春秋、战国的历史进程是战争行为扩大化的进程,为了应对大争之世,各个国家进行了一系列的变法,来提升自身的生产力和资源摄取、兵力动员的能力。
事实恰恰相反,秦国为了应对战争所建构的中卒体制和魏国的武卒并无不同,只是扩大了士的来源,在编户民中选取材力武勇者担当战场上的矛头,而并非对整个军事组织进行全面的升级改造,临时征召的中卒和屯卒,都让他们的专业性远比不上真正脱产的低级军事贵族士。
相对而言,秦国的军功授爵制对于高爵血统贵族还有减少制度变迁成本的妥协必要,让他们可以通过新的军功授爵制序列维持自身的高爵身份,但是他们的身份角色已经从贵族转变成了秦王的官吏,成为绝对王权下的一颗螺丝钉。
而低级军事贵族的存在却妨碍了吏治国家对基层血缘组织的粉碎,所以,他们的身份角色在新的军功授爵制中被模糊和混淆,但是,士之上的爵位,却根本从未对底层社会敞开,编户民阶层滑落的可能性要比阶层上升高得多,这一切,都不是为了战争动员的有效性,而恰恰是为了巩固基层社会原子化,进而维持静态稳定。
不仅如此,镇压型国家的存在就意味着巨大的制度成本。
为了遏制个人自由维持稳定,就不能允许劳动力的自由流动,编户民的劳动力也就不可能得到有效配置,又把刑徒、官奴进行简单的生产支配,而不考虑委托代理问题和激励问题,秦制人力资源使用,虽然细致入微却根本毫无效率,甚至可以说是对一切经济学原则的反动。
与此同时,粉碎血缘群落的堡垒、消灭一切旧有组织,也让这个国家的生产效率再也提高不起来,道格拉斯C.诺思在《暴力与社会秩序》中提到:现代发达国家每万人拥有的组织数量是最不发达国家的20多倍,而且呈现出越发达国家的组织数相对人口数量越多的规律。
社会、经济组织的复杂性和多样化,以及组织数量巨大从而导致的组织间的竞争是经济体得以高效率运转的组织基础,而秦制国家的视角,除官吏以外的一切组织都不允许存在,这样的制度安排,最大限度地消灭了国家的经济活力和潜力。
换言之,战争这种最消耗资源和国力的行为,并未促使秦国,乃至其余六国走向更加有效率的经济形态,绝不是因为战争的规模太大太专业,恰恰相反,正是由于对手的同频,才导致了双边,乃至多边的制度塑造侧重于内,不约而同地指向了攘外必先安内。
这些,正是《秦砖》为广大读者展示的秦制图景,尽管其中有很多结论反常识,却绝对不反科学,这已然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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