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書推薦:
《
中国国际法年刊(2023)
》
售價:NT$
539.0
《
早点知道会幸福的那些事
》
售價:NT$
295.0
《
迈尔斯普通心理学
》
售價:NT$
760.0
《
古典的回響:溪客舊廬藏明清文人繪畫
》
售價:NT$
1990.0
《
掌故家的心事
》
售價:NT$
390.0
《
孤独传:一种现代情感的历史
》
售價:NT$
390.0
《
家、金钱和孩子
》
售價:NT$
295.0
《
量价关系——透视股票涨跌脉络
》
售價:NT$
340.0
|
編輯推薦: |
◎形式新颖 采用表格形式,一目了然
◎权威准确 根据权威资料精心编撰
◎全面实用 基本囊括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所有的罪名
|
內容簡介: |
第二分册主要囊括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的所有罪名,共计108个罪名。具体包括:走私假币案、虚报注册资本案、妨害清算案、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为亲友非法牟利案、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等。每个具体的罪名都按照【概念】【立案标准】【定罪标准】【证据参考标准】【量刑标准】【法律适用】的体例结构形式编排。
本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非法经营、非法使用兴奋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修订、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修订。
|
關於作者: |
本套书作者是来自法律实务部门的业务骨干、法学博士等。他们有着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刑法》分则各罪的立案标准、定罪标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
|
目錄:
|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
1.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刑法第140条)
2. 生产、销售假药案(刑法第141条)
3. 生产、销售劣药案(刑法第142条)
4.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刑法第143条)
5.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刑法第144条)
6.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案(刑法第145条)
7.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案(刑法第146条)
8.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案(刑法第147条)
9.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案(刑法第148条)
10.走私武器、弹药案(刑法第151条第1款)
11.走私核材料案(刑法第151条第1款)
12.走私假币案(刑法第151条第1款)
13.走私文物案(刑法第151条第2款)
14.走私贵重金属案(刑法第151条第2款)
15.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案(刑法第151条第2款)
16.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案(刑法第151条第3款)
17.走私淫秽物品案(刑法第152条第1款)
18.走私废物案(刑法第152条第2款)
19.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刑法第153条)
20.虚报注册资本案(刑法第158条)
21.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案(刑法第159条)
22.欺诈发行股票、债券案(刑法第160条)
23.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刑法第161条)
24.妨害清算案(刑法第162条)
25.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案(刑法第162条之一)
26.虚假破产案(刑法第162条之二)
27.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刑法第163条)
28.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刑法第164条)
29.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案(刑法第164条)
30.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案(刑法第165条)
31.为亲友非法牟利案(刑法第166条)
32.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案(刑法第167条)
33.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案(刑法第168条)
34.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案(刑法第168条)
35.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案(刑法第169条)
36.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案(刑法第169条之一)
37.伪造货币案(刑法第170条)
38.出售、购买、运输假币案(刑法第171条第1款)
39.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案(刑法第171条第2款)
40.持有、使用假币案(刑法第172条)
41.变造货币案(刑法第173条)
42.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案(刑法第174条)
43.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案(刑法第174条)
44.高利转贷案(刑法第175条)
45.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案(刑法第175条之一)
46.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刑法第176条)
47.伪造、变造金融票证案(刑法第177条)
48.妨害信用卡管理案(刑法第177条之一第1款)
49.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案(刑法第177条之一)
50.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案(刑法第178条第1款)
51.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案(刑法第178条第2款)
52.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案(刑法第179条)
53.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案(刑法第180条)
54.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刑法第180条第4款)
55.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案(刑法第181条第1款)
56.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案(刑法第181条第2款)
57.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案(刑法第182条)
58.背信运用受托财产案(刑法第185条之一第1款)
59.违法运用资金案(刑法第185条之一第2款)
60.违法发放贷款案(刑法第186条)
61.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案(刑法第187条)
62.违规出具金融票证案(刑法第188条)
63.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案(刑法第189条)
64.逃汇案(刑法第190条)
65.骗购外汇案
66.洗钱案(刑法第191条)
67.集资诈骗案(刑法第192条)
68.贷款诈骗案(刑法第193条)
69.票据诈骗案(刑法第194条第1款)
70.金融凭证诈骗案(刑法第194条第2款)
71.信用证诈骗案(刑法第195条)
72.信用卡诈骗案(刑法第196条)
73.有价证券诈骗案(刑法第197条)
74.保险诈骗案(刑法第198条)
75.逃税案(刑法第201条)
76.抗税案(刑法第202条)
77.逃避追缴欠税案(刑法第203条)
78.骗取出口退税案(刑法第204条)
79.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案(刑法
第205条)
80.虚开发票案(刑法第205条之一)
81.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刑法第206条)
82.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刑法第207条)
83.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刑法第208条
第1款)
84.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案(刑法第
209条第1款)
85.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案(刑法第209条第2款)
86.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案(刑法第209条第3款)
87.非法出售发票案(刑法第209条第4款)
88.持有伪造的发票案(刑法第210条之一)
89.假冒注册商标案(刑法第213条)
90.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刑法第214条)
91.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刑法第215条)
92.假冒专利案(刑法第216条)
93.侵犯著作权案(刑法第217条)
94.销售侵权复制品案(刑法第218条)
95.侵犯商业秘密案(刑法第219条)
96.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案(刑法第221条)
97.虚假广告案(刑法第222条)
98.串通投标案(刑法第223条)
99.合同诈骗案(刑法第224条)
100.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刑法第224条之一)
101.非法经营案(刑法第225条)
102.强迫交易案(刑法第226条)
103.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案(刑法第227条第1款)
104.倒卖车票、船票案(刑法第227条第2款)
105.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案(刑法第228条)
106.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刑法第229条)
107.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案(刑法第229条)
108.逃避商检案(刑法第230条)
|
內容試閱: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非法经营、非法使用兴奋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最新修订、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我们对本书进行了全面修订,以适应刑事立法和司法的最新变化。
书中引用的罪名,根据1997年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2002年3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2003年8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二)》、2007年10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三)》、2009年10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四)》、2011年4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五)》、2015年10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六)》确定。
二○二○年二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