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以定义的方式
我在这本书里用memoir和autobiography(有时还用memoirs)来表达差不多的意思:不论是作者、出版方还是读者都认为它对作者的人生做了真实描述的书。(我之所以说差不多,是因为autobiography或memoirs通常涵盖作者的一生,而memoir既可以涵盖一生,也可以只涉及人生的某些片段。)因此,以下这些带有自传性质的作品并不在本书的讨论之列:日记、书信集、自传体小说,以及(数量最为庞大的)未出版的文本。
我将这些词换着用可能让你觉得奇怪,因为(尤其是)近年以来,《这个男孩的一生》(This Boys Life)、《骗子俱乐部》(The Liars Club)和《拿着剪刀奔跑》(Running with Scissors)赋予了memoir一词特别的意义。或许,简单回顾一下这几个词的来历就能够弄清事情的原委。autobiography的由来无可争议:这个词首次出现于1809年,几十年后,含义便和如今一样了:作者给自己写的传记(对于该词的起源,第三章将更详尽地描述)。而memoirs和memoir 的由来就比较复杂了:它们源自法语单词memoire(记忆)。复数形式memoirs始终与autobiography同义;《牛津英语词典》的释义中引用了1678年威廉威奇利的说法:把你的回忆或一生写成一本书,并将其公之于世。Memoirs至今还在使用,尤受政治家等社会名流的青睐,也因此被赋予了讽刺意味,比如艾尔伯特诺克的《多余人的回忆》(Memoirs of a Superfluous Man,1943)和伯纳德沃尔夫的《一个不完全害羞的色情作家的回忆录》(Memoirs of a Not Altogether Shy Pornographer,1972)。
1960年,罗伊帕斯卡尔在《自传中的设计与真实》(Design and Truth in Autobiography)中简要陈述了自传(autobiography)和回忆录(无s后缀的memoir)之间传统上的差异:自传完全聚焦于作者自身,而回忆录则关注其他的人或事物。这一说法直到1984年都被奉为圭臬。此后,另一位文学学者指出,在自传中作者自己是关注的中心,但在回忆录中作者本质上是一个负面人物,最多是一个中性人物。作为一个与众不同、具有自我意识的角色,他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的行为以及那些行为所导致的后果,或者是他遇见的、和他有关的另一个人,那个人通常要比他更优秀或更引人注目。
至少,在法国,这两个词从准确性和真实性来看是有区别的。1876年,瓦珀罗在《通用词典》里写道:自传(autobiography)留有大量的想象空间,写自传的时候并不非要像写回忆录(memoirs)一样精确地陈述事实。
当然,到了21世纪,回忆录的含义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作者自己成了绝对的焦点,甚至在詹姆斯弗雷和玛格丽特琼斯的丑闻爆发之前,人们就做好了文本与事实之间会有一定偏差的心理准备。近代回忆录作家南希米勒确切地描述了她写自己过去经历时的策略:我可以写下我记得的东西,也可以精心编写一本回忆录;前者或许是真相,而后者会是一个好故事当我坐在桌前,我会去回忆,但在我记不起的时候,我就会顺着写下去对于真正发生了什么,作家会从文学(至少会从文本)角度来回答。在写作的过程中,我就能找到答案。当我下笔的时候,事实就存在于字里行间。但写出来的东西也许并非真相;它只是看起来像真的一样。对我来说就是如此。
此外,我在这本书中还会设法解释这些变化是如何发生的。如果你已经看到了这里,就不会对我从历史角度而非主题、理论、类别、心理、道德、美学角度寻求这个问题和其他问题的答案而感到奇怪。也就是说,只有将早期灵性自传的传统考量进去,才能理解卢梭《忏悔录》(Confessions)的意义;只有从卢梭的《忏悔录》出发,才能明白弗兰克康罗伊《停止时光》(Stop-Time)的意义。若要把有史以来数以万计的自传圈进一个可控的、有效的、易读的叙述中,历史性的思维框架也是很有用的。篇幅所限,这本书不能细究到每一篇回忆录,甚至连回忆录中的大部分或大部分精品都无法涵盖。因此,写进本书的回忆录都是那些意义重大的作品。比如,美国小说家舍伍德安德森在20世纪20年代开始写的一系列自传中穿插了自己童年和青春期的回忆,同时承认它们多有谬误。1957年,玛丽麦卡锡在《一个天主教女孩的童年回忆》(Memoirs of a Catholic Girlhood)中也有类似的做法。我在第八章中将相当详细地分析安德森的书,但麦卡锡的这本出色的作品就在此一笔带过,不会再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