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書推薦:
《
律令国家与隋唐文明
》
售價:NT$
332.0
《
紫云村(史杰鹏笔下大唐小吏的生死逃亡,新历史主义小说见微之作,附赠5张与小说内容高度契合的宣纸彩插)
》
售價:NT$
449.0
《
现代吴语的研究(中华现代学术名著3)
》
售價:NT$
296.0
《
天下的当代性:世界秩序的实践与想象(新版)
》
售價:NT$
352.0
《
德国天才4:断裂与承续
》
售價:NT$
500.0
《
妈妈的情绪,决定孩子的未来
》
售價:NT$
194.0
《
推拿纲目
》
售價:NT$
1836.0
《
精致考古--山东大学实验室考古项目论文集(一)
》
售價:NT$
1112.0
|
編輯推薦: |
本书将博弈理念植入到民商诉讼活动之中,通过素质培养、思维突破、证据驾驭、战略制胜、战术制胜、辩招制胜及感悟提升等篇章来详细探寻民商诉讼博弈制胜的迷踪,帮助民商诉讼参与人尤其是代理律师突破诉讼技能,以此来提高他们的法律思维能力或办案水准。
|
內容簡介: |
《赢在博弈:民商诉讼技巧与代理实务精要》以博弈理论提纲挈领,选取作者亲历的大量案例,分析、解释博弈理论在民商诉讼的具体应用,细致剖析了民商诉讼活动中证据的把握技巧、释疑技巧、庭辩技巧,以至诉讼整体战略,深入研究当事人在具体情境中的策略选择,可作为相关从业人员及相关专业学生的参考书。
|
關於作者: |
雷彦璋,笔名三月雷。天津津海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湖北诤如铁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高级经济师、证券投资分析师、某央企特聘法务专家。武汉市律师协会证券与投资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 1997年以来一直从事律师工作及大型国企法律顾问工作,以追求卓越、终身学习为个人职业理念。先后被数十家公司聘用为企业法律顾问,具有丰富的律师代理经验和大型国企商务管理经历,先后承办经济、民事、行政、劳动争议等诉讼纠纷案件数百宗,擅长工程建设纠纷代理,对博弈理论、民商诉讼及民商代理技能有较深研究。著有《民商诉讼博弈与律师技能突破》《对风险说不非诉博弈与企业法务精要》《对风险说不涉外合同关键词导读与解析》《股市博弈论》《股市K线博弈论》《风险博弈非诉实务与公司法务精要》等九部。 阳波,法学专家,北京德和衡(武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武汉市第十二届、十三届政协委员,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武汉市人民政府涉讼涉访专家库成员,武汉市政法委执法监督员,武汉市律师协会不良资产处置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曾在省市政府机关担任处级公务员7年,在国内知名房地产企业担任区域总裁8年。作为拥有法学与经济学交叉教育背景、政府治理与企业管理跨界工作经验的执业律师,自2003年获准律师执业以来,参与众多大型企业资产兼并与重组、混合所有制企业改革、项止与资源的收并购、房地产业务风险防范与结构化搭建等非诉业务,在民商事诉讼、公共资源整合与公司现代治理方面具有较为深入的了解与研究。
|
目錄:
|
目录
第一编 理念构建篇
胜券在握:民商诉讼代理须懂点博弈论 纳什均衡:博弈论应用到民商诉讼的模式分析 策略构思:民商诉讼从博弈角度分析问题的首要任务 驾驭诉讼:从博弈信息的角度理解民商诉讼的证据 祸福相依:民商诉讼证据的双刃性分析 权衡与取舍:民商诉讼制胜因素分析 民商诉讼大忌:形成悖论与矛盾的代理意见 证据审查:为诉讼博弈奠定制胜基础 第二编 法庭辩论篇
代理提纲:拟订好民商诉讼代理的构思图 证据链:代理律师专业的绝佳展现 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 庭审发挥:充分展示民商诉讼代理律师的专业技能 法庭辩论:说服法官是诉讼代理的重中之重 特征分析:通过争议焦点弄清涉诉案情的关键因素 旁门左道:民商诉讼注意态势分析 第三编 法理功夫篇
第四编 战术实务篇
第五编 素质提升篇
后 记
参考文献
|
內容試閱:
|
3Q案中法院关于相关市场界定的审理思路和主要关注点都值得学习,同时也指明了当下互联网行业相关市场界定中重点讨论的问题。
传统行业涉嫌垄断行为的判断时,通常以相关市场的界定作为分析的第一步,因此通过经济学家和法学家的努力,不断总结发展出更适应市场发展实际的相关市场界定理论和方法。然而,即便是在不断探究和完善这些理论和方法的同时,在涉及反垄断执法和司法实践中,目标企业和反垄断执法机构或者原被告双方往往对相关市场界定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很难达成共识。在传统行业界定相关市场已然存在很多争议的情况下,创新驱动下的互联网行业,其双边市场特征、网络外部性特性等等不同于传统行业的特点,几乎颠覆了传统的生产经营方式、销售模式,同时也让相关市场的划分十分模糊,界定更加困难,也给反垄断执法和司法者对互联网行业反垄断行为的判断带来了挑战。
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过去三十年中,科技进步带来的不只有人们生活方式的变化,还有反垄断执法和司法对象的变化。一些大型的互联网公司掌握着先进的技术手段和人力资源,逐渐利用专利丛林制约其他小企业和下游企业的涉嫌垄断目标。以美国和欧盟成员国为例,反垄断诉讼的对象和重点目标企业多为IBM、AT T、微软、英特尔、谷歌、Twitter、Facebook等公司。而在我国,虽然2008年才开始实施《反垄断法》,但反垄断实践和诉讼的目标也聚焦于互联网企业,这从近年来一些反垄断案件可见一斑,如淘宝商城事件、奇虎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唐山人人诉百度垄断纠纷案、盛大网络案等。这些案件多为涉嫌搭售或捆绑销售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互联网行业公平竞争的经济秩序,更会对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带来不好的影响。在对这些反垄断案件进行相关市场界定的判断中,法院的判决引起了学界广泛的讨论和争议,这也体现出互联网行业相关市场的界定十分模糊难以判断。本文旨在结合互联网行业的特征,对现有反垄断制度相关市场界定的理论和方法进行分析和探讨,找出现行反垄断法框架下互联网行业相关市场界定问题解决路径。
文中笔者将围绕上述问题,对中国反垄断法律框架下涉及互联网行业相关市场界定问题进行具体研究并提出自己的主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