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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将民国时期的审计法律法规做一个梳理,选择其中重要的部分编辑成册,以供审计学人研究参考。并且,为便于读者参考使用,特做以下说明:*,我们将按照宪法性文件的规定、审计及相关组织法、审计法及施行细
则、审计管理法规等类型编排本选编。其中,审计法规按照调整对象归类,每个调整对象所涉及的法规按照时间先后编排。第二,法规原文大多无标点符号,编辑时加上了标点符号,原文左列一律改为下列。原文右列一律改为上述。第三,考虑到文本结构和文字编排的合理性,本汇编分为上、中、下三篇,上篇审计的宪法性规定及相关法律由宪法性文件的规定、审计及相关组织法、审计法及施行细则三部分构成;中篇审计的相关法规及操作规范由审计机构管理法规、审计人员管理法规、审计会议管理规则、审计程序规则、巡廻与就地审计规范、专项审计规则、审计惩戒规则、审计资料处理规则、审计证件发放规则与江苏、湖北等特殊地方审计法规等十部分构成;下篇审计案例由事前审计部分、事后审计部分及稽察部分三大块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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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谢冬慧,女,法学博士,南京审计大学博物馆馆长,审计文化与教育研究院院长,法学院教授,民国法研究中心主任,目前主要研究民国法。现已在《政法论坛》等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一百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出版学术专著5部,担任全国外法史研究会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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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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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审计的宪法性规定及相关法律1
一、宪法性文件的规定1
(一)清末民国宪法性文件概览1
(二)清末宪法性文件与审计1
(三)民国宪法性文件与审计2
二、审计及相关组织法20
(一)政府组织法21
(二)监察院组织法32
(三)审计组织法40
(四)主计处组织法61
三、审计法及施行细则66
(一)审计条例及施行细则66
(二)1914年审计法及施行细则69
(三)1925年审计法及施行细则73
(四)1928年审计法及施行细则75
(五)1938年审计法及其施行细则78
(六)1940年审计法87
中篇审计的管理法规及操作规范93
一、审计机构管理法规93
(一)北洋政府审计机构管理法规93
(二)国民政府审计机构管理法规113
二、审计人员管理法规137
(一)审计会计人员入职规则137
(二)审计人员培训规则141
(三)审计人员调研规则143
(四)审计人员服务规则144
(五)审计人员待遇规则147
(六)审计人员出差旅费规则154
(七)审计职员请假规则158
(八)审计人员考核办法161
三、审计会议管理规则168
(一)北洋政府时期审计会议规则168
(二)国民政府时期会议管理规则170
四、审计程序规则176
(一)各种期限规则176
(二)审计程序规则179
(三)会计审计程序办法185
五、巡回与就地审计规范186
(一)巡回审计规范186
(二)就地审计规范195
六、专项审计规则198
(一)国库资金审计198
(二)农业审计206
(三)工程审计207
(四)公共审计216
(五)军事审计226
(六)战时审计230
七、审计惩戒规则233
(一)对审计官员工作失职的惩戒规则233
(二)对审计职员遗失证章的惩戒规则238
八、审计资料处理规则239
(一)审计院保管案卷暂行规则(1928年) 239
(二)审计部编辑公报规则241
九、审计相关证件规则242
(一)审计院发给核准状规则(1915年) 242
(二)单据证明规则242
(三)审计院发给审核证明书(国民政府) 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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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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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不同,不同国家在不同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其审计制度安排是不同的,审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承担的责任和发挥的作用,以及审计工作的表象具有很大差异。那么,将不同时期的审计制度做一个系统的梳理,定会发现有价值的东西,值得今天参考和借鉴。
民国时期,是中国历史上法律较为发达的时期,审计法也遇到发展的好时机。特别是1927年4月,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加大了立法进程,19271937年的十年被称为民国立法的黄金时期,在这一背景之下,审计立法成果斐然,仅就审计法规而言,可以说极为细致严密。
在此,我们将民国时期的审计法律法规做一个梳理,选择其中重要的部分编辑成册,以供审计学人研究参考。为便于读者参考使用,特做以下说明。
第一,我们将按照宪法性文件的规定、审计及相关组织法、审计法及施行细则、审计管理法规等类型编排本选编。其中,审计法规按照调整对象归类,每个调整对象所涉及的法规按照时间先后编排。
第二,法规原文大多无标点符号,编辑时加上了标点符号,原文左列改为下列、原文右列改为上述、如左改为如下。
第三,考虑到文本结构和文字编排的合理性,本汇编分为上、中、下三篇,上篇审计的宪法性规定及相关法律由宪法性文件的规定、审计及相关组织法、审计法及施行细则三部分构成;中篇审计的管理法规及操作规范由审计机构管理法规、审计人员管理法规、审计会议管理规则、审计程序规则、巡回与就地审计规范、专项审计规则、审计惩戒规则、审计资料处理规则、审计相关证件规则、特殊地方审计法规十部分构成;下篇由北洋政府时期审计例举和国民政府时期审
计案例部分两大块构成。
第四,《民国审计法规资料选编》来源于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国家图书馆、上海图书馆、南京图书馆、南京大学古籍馆及民国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广州档案馆、武汉档案馆、重庆档案馆、西北大学古籍馆、南通审计博物馆等多家收藏民国史料的单位。
第五,《民国审计法规资料选编》在酝酿设计和编纂过程中得到了学校分管领导裴育副校长的大力支持;得到原博物馆馆长、现为泽园书院院长的肖建新教授的精心指导;得到了博物馆张武宁副馆长以及民国审计课题组成员法学院李相森老师、政府审计学院夏寒老师、博物馆刘馨、姜琳琳、谢律星、胡英强等诸位老师,以及硕士研究生丁振宇与吴云等同学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一并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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