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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所谓补白是指填补法律史料的空白。这是出土法律史料的价值所在,它使法律史的真相与全貌得以显现。例如,竹简秦汉律的出土有助于我们领略秦汉法律史的整体风貌,银雀山汉简《守法守令等十三篇》的出土使我们得以管窥齐国法制的实况,帛书《黄帝四经》的出土让失传千年的道家黄老学派经典得以重现,等等。这为中国古代法律史的重建提供了极有价值的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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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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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土文书与制度研究
从黑水城出土文书看元代的肃政廉访司刷案制度
黑水城文献所见元代肃政廉访司刷尾工作流程
元代肃政廉访司文卷照刷制度研究之一
俄藏黑水城TK194号文书《至正午间提控案牍与开除本官员状》的定名与价值
黑水城出土西夏文众会条约(社条)研究
《黑水城出土文书》所见亦集乃路的孤老救济初探
中国藏黑水城所出元代律令与词讼文书的史学价值
出土文书与社会生活
黑水城出土文书与丝绸之路
黑水城出土婚姻类文书探析
西夏汉文南边榷场使文书再研究
西夏农业租税考
西夏文农业租税文书译释
西夏户籍初探
4件西夏文草书户籍文书译释研究
西夏文军籍文书考略
以俄藏黑水城出土军籍文书为例
英藏黑水城出土西夏户籍租税账册文书初探
契约研究
黑水城出土西夏文卖地契研究
黑水城出土西夏文雇工契研究
西夏文卖畜契和雇畜契研究
案例研究
俄藏黑水城宋代文书所见宋高宗建炎二年(1128)王庶被拘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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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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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法治战略研究中心常务副、王任、教授崔永东
一二○一九年十月十一日一
出土文献对中国历史特别是古代历史的研究具有极为重要的价值,它不仅可以填补历史记载的空白,而且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写历史。对此,学界多有论列。早在1925年,国学大师王国维就在《古史新证》一书中指出:吾辈生于今日,幸于纸上之材料外,更得地下之新材料。由此种材料,我辈固得以补正纸上之材料,亦得以证明古书之某部分全为实录,即百家不雅训之言亦不无表示一面之事实。此二重证据法惟在今日始得为之。这就揭示了后来被史学界广泛称誉的,重证据法它强调了出土文献(地下之材料)与传世文献(纸上之材料)的互证对历史研究的重要意义。
正如杨昶等教授所说:以二重证据法探索古代历史文化的真实状况,业已形威一种公认的学术榜样,对于20世纪的史学研究产生了难以估量的影响。尤其是近几十年来,简牍、帛书的多次重大发现及其整理研究的不断深入,又一次彰显出王国维所提出的这一学术方向的科学价值。我国当代著名历史学家李学勤在《简帛轶籍与学术史》一书中也指出:简帛轶籍的发现,对考古学、古文字学、古代史等学科都有很大的影响,但我以为其影响最大的乃是学术史的研究。传统的观点以为考古学发现的仅是物质的文化,这个看法我是不赞成的,因为考古发现的物质遗存总是要体现精神的文化。至于出土轶籍,更显然属于精神的内涵。如今通过出土简帛的整理研究,竟使被认为最一物质一的考古学同最一精神一的学术史相沟通,这或许是有希望的研究方向。
出土文献中也有丰富的法律文献,对研究中国古代法律史具有非凡的意义。采用出土文献与传世文献互证的方法研究中国古代法律史,将有助于补白、改写与重建中国法律史,探寻历史的真相和来龙去脉。十几午前,笔者在一篇小文中指出:采用出土文献与传世文献互证、法律制度与法律思想结合的方法对出土文献中的法律史料进行系统的清理与探索,将对中国古代法律史的研究产生重要意义。这种意义表现在:一是有助于把握中国古代法律史的整体风貌;二是有助于改写中国古代法律史;三是可以为中国古代法律史的研究开辟新的领域。
在另外一篇题为《出土法律古籍的史料价值与研究方》的文章中,笔者也指出:一出土文献因其得天独厚的可信度为古史重建提供了必要的条件,而出土法律文献也为改写中国古代法律史提供了可能性。从法律史的角度看,出土法律文献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它将为今天的法律史学研究发挥补白、纠错、印证的作用。
所谓补白是指填补法律史料的空白。这是出土法律史料的最大价值所在,它使法律史的真相与全貌得以显现。例如,竹简秦汉律的出土有助于我们领略秦汉法律史的整体风貌,银雀山汉简《守法守令等十三篇》的出土使我们得以管窥齐国法制的实况,帛书《黄帝四经》的出土让失传千年的道家黄老学派经典得以重现,等等。这为中国古代法律史的重建提供了极有价值的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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