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入帳戶  | 訂單查詢  | 購物車/收銀台(0) | 在線留言板  | 付款方式  | 聯絡我們  | 運費計算  | 幫助中心 |  加入書簽
會員登入   新用戶註冊
HOME新書上架暢銷書架好書推介特價區會員書架精選月讀2023年度TOP分類閱讀雜誌 香港/國際用戶
最新/最熱/最齊全的簡體書網 品種:超過100萬種書,正品正价,放心網購,悭钱省心 送貨:速遞 / 物流,時效:出貨後2-4日

2024年10月出版新書

2024年09月出版新書

2024年08月出版新書

2024年07月出版新書

2024年06月出版新書

2024年05月出版新書

2024年04月出版新書

2024年03月出版新書

2024年02月出版新書

2024年01月出版新書

2023年12月出版新書

2023年11月出版新書

2023年10月出版新書

2023年09月出版新書

『簡體書』增值税实务操作与发票管理

書城自編碼: 3449304
分類: 簡體書→大陸圖書→管理會計
作者: 李伟锋
國際書號(ISBN): 9787111641032
出版社: 机械工业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9-12-01

頁數/字數: /
書度/開本: 16开

售價:NT$ 869

我要買

share:

** 我創建的書架 **
未登入.



新書推薦:
反操纵心理学:夺回人生主导权 拒绝被操纵
《 反操纵心理学:夺回人生主导权 拒绝被操纵 》

售價:NT$ 249.0
同工异曲:跨文化阅读的启示(修订版)(师承钱锺书先生,比较文学入门,体量小但内容丰,案例文笔皆精彩)
《 同工异曲:跨文化阅读的启示(修订版)(师承钱锺书先生,比较文学入门,体量小但内容丰,案例文笔皆精彩) 》

售價:NT$ 199.0
牛津立法研究手册
《 牛津立法研究手册 》

售價:NT$ 1630.0
制度为什么重要:政治科学中的新制度主义(人文社科悦读坊)
《 制度为什么重要:政治科学中的新制度主义(人文社科悦读坊) 》

售價:NT$ 290.0
梦醒子:一位华北乡居者的人生(1857—1942))(第2版)
《 梦醒子:一位华北乡居者的人生(1857—1942))(第2版) 》

售價:NT$ 340.0
啊哈!原来如此(中译本修订版)
《 啊哈!原来如此(中译本修订版) 》

售價:NT$ 290.0
部分识别入门——计量经济学的创新性方法
《 部分识别入门——计量经济学的创新性方法 》

售價:NT$ 345.0
东野圭吾:变身(来一场真正的烧脑  如果移植了别人的脑子,那是否还是我自己)
《 东野圭吾:变身(来一场真正的烧脑 如果移植了别人的脑子,那是否还是我自己) 》

售價:NT$ 295.0

編輯推薦:
落实减税降费,最大力度享受国家红利
规范开票收票,最大程度远离税收风险
紧贴实务 系统讲解
指导 精准解析
快捷目录 实用易读
內容簡介:
新税率 新政策 新案例 新解读
本书内容按增值税要素、征收管理、发票管理进行分类,突出时效性、延续性、准确性与工具性四大特色。时效性体现在对增值税政策规定做了大量的增补,让读者及时掌握最新*全的政策规定;延续性体现在将现行政策编在前,失效或废止政策编在后,便于读者了解政策的变化历程和来龙去脉;准确性体现在摘编内容以原文为主,力求内容准确无误,对个别政策作了相应知识点的拓展,并标注出相应的出处,不影响读者的判断;工具性体现在将引用文件的发布日期和文号列明,并将目录尽可能地详细列示,便于作为工具书更快捷地查阅。同时,对重点难点政策作了解析和延伸知识的拓展介绍。全书目录方便检索、法规最新*全,重点难点解析到位,可供企业纳税人和税务系统从业人员作为案头工具书备查备用。
關於作者:
李伟锋,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省、市、县三级税务系统工作经历,长期主管增值税税政业务。国家税务总局培训中心兼职讲师,河南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2018年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2007年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修订,2018年参与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征管制度修订。出版作品:《企业所得税业务操作指南》(2001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2009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文件解析》(2016年)。
目錄
《实务篇》30
第一章纳税人31
1.1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31
1.1.1纳税人的一般规定31
1.1.2纳税人的其他规定32
1.1.2.1承包、承租经营纳税人的确定32
1.1.2.2货物期货交易增值税的纳税人33
1.1.2.3进口货物的纳税人34
1.1.2.4资管产品运营的纳税人34
1.1.3扣缴义务人35
1.1.3.1扣缴义务人的一般规定35
1.1.3.2扣缴义务人的其他规定36
1.1.3.2.1代为收取并支付给境外单位的考试费36
1.1.3.2.2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36
1.2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37
1.2.1增值税纳税人分类37
1.2.1.1 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37
1.2.1.2年应税销售额的确定38
1.2.1.3超过标准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的后果38
1.2.1.4超过标准可以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的情形39
1.2.1.5未超过标准也可以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的情形41
1.2.1.6 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41
1.2.1.6.1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原则性规定41
1.2.1.6.2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过渡期特殊规定42
1.2.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45
1.2.2.1一般纳税人的登记管理45
1.2.2.1.1一般纳税人登记的程序45
1.2.2.1.2一般纳税人登记的时限要求46
1.2.2.1.3一般纳税人登记生效日期的选择46
1.2.2.2一般纳税人辅导期管理46
1.2.2.2.1辅导期纳税人的范围47
1.2.2.2.2辅导期管理的期限和执行时效47
1.2.2.2.3辅导期期满的管理48
1.2.2.3一般纳税人资格管理的特殊规定48
1.2.2.3.1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均按一般纳税人管理48
1.2.2.3.2从事成品油销售的加油站一律按一般纳税人管理48
1.2.2.3.3经营地点迁移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保留49
1.2.2.3.4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49
第二章征税范围52
2.1征税范围的基本规定52
2.2销售货物53
2.2.1销售货物的界定53
2.2.2境内的界定53
2.2.3视同销售货物54
2.2.3.1代销业务视同销售54
2.2.3.2企业机构间移送货物视同销售55
2.2.3.3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57
2.2.3.4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或利润分配57
2.2.3.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58
2.2.3.5.1无偿赠送粉煤灰应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58
2.2.3.5.2无偿赠送煤矸石应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59
2.2.3.5.3创新药后续免费用药的赠送不属于视同销售59
2.2.4销售货物的其他规定60
2.2.4.1销售罚没物品60
2.2.4.2印刷企业自己购买纸张,印刷报纸书刊等印刷品60
2.2.4.3销售附着于土地或者不动产上的固定资产60
2.2.4.4二手车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问题61
2.3加工、修理修配劳务62
2.3.1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界定62
2.3.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的界定62
2.3.3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其他规定62
2.3.3.1经销企业取得的“三包”收入属于修理修配劳务62
2.3.3.2电力调压并网服务费属于加工劳务63
2.4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63
2.4.1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界定63
2.4.2有偿的界定64
2.4.3境内的界定65
2.4.4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具体范围68
2.4.4.1《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68
2.4.4.2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其他规定78
2.4.4.2.1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的外卖食品78
2.4.4.2.2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会议场地及配套服务79
2.4.4.2.3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79
2.4.4.2.4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79
2.4.4.2.5物业服务企业为业主提供的装修服务79
2.4.4.2.6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79
2.4.4.2.7提供植物养护服务79
2.4.4.2.8对安装运行后的机器设备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80
2.4.4.2.9拍卖行受托拍卖取得的手续费或佣金80
2.4.4.2.10已售票但客户逾期未消费取得的运输逾期票证收入81
2.4.4.2.11为客户办理退票而向客户收取的退票费、手续费81
2.4.4.2.12以长(短)租形式出租酒店式公寓并提供配套服务81
2.4.4.2.13通过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交易平台转让补充耕地指标81
2.4.5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82
2.4.5.1 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基本规定82
2.4.5.2出租不动产合同约定的免租期不视同销售83
2.5进口货物83
2.6不征收增值税的行为83
2.6.1执照、牌照和有关证书的工本费收入83
2.6.2供电企业收取的供电工程补贴84
2.6.3各燃油电厂从政府财政专户取得的发电补贴84
2.6.4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85
2.6.5资产重组中的资产转让行为85
2.6.5.1资产重组中的货物转让行为85
2.6.5.2资产重组中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86
2.6.6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87
2.6.7党费、团费、会费87
2.6.8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投资收益88
2.6.9供应或开采未经加工的天然水88
2.6.10卫生防疫站调拨或发放的由政府财政负担的免费防疫苗88
2.6.11汇总缴纳增值税的成品油销售单位跨县市调配成品油89
2.6.12
內容試閱
向左走,向右走
原本,这本书名叫《增值税•以票控税》。初稿出来后,我在朋友圈里征求意见,大家对书名的争论超过了内容,明显分为两派:一边是我的税务局同事们,强烈反对用这个书名。反对的理由是,我税务工作者的身份,会给大家一个误解。“控”字优先,给人的感觉像是强调执法的重要性远大于纳税服务,与现在“放管服”的大形势相悖。而另一边是纳税人朋友,说这个名字起得好。企业都想了解税务局是如何贯彻“以票控税”的,对发票管理有哪些手段方法,类似于从法官的角度去讲法释法。最好多揭一些“内幕”,不让企业总是“雾里看花”,经常担心发票受到处罚。
“以票控税”的历史要从“金税工程”说起。
1994年,国家税务总局推行金税一期,包括增值税交叉稽核和增值税防伪税控两个子系统,在全国50个税务局试点上线,通过人工采集纳税人的发票信息,再由计算机对比发现问题。
2001年,吸取金税一期手工采集数据错误率太高的教训,金税二期实现了发票数据的自动采集,同时把海关增值税完税凭证纳入管理。依托该系统,实现了增值税“以票控税,网络比对,税源监控,综合管理”的闭环管理。这也是历史上第一次提出“以票控税”。
2013年,在经历了金税一期、二期后,“金三”终于来了!经过在广东、山东、河南、山西、内蒙古、重庆6个省(市)级税务局试点后,金税三期终于在2016年完成全部推广工作后开始实施。
伴随着“金税工程”一期、二期的建设,税务机关在税收征收管理中长期实行“以票控税”,将发票作为征税的重要依据。税务部门以发票为载体,通过加强开票受票管理,对增值税的上下游实施全链条监督,力求完整的监控企业的一切经营情况。近年来一系列发票政策的推出,也预示着发票管理力度将越来越强。
但效果如何呢?从2011年开始,国家税务总局每年都会发一个文件。《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通知》提出“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查税必查票”。2012年再发同样的文件,要求同时做到“查票必查税”,直到2019年,这样的文件每年从未间断。显然,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屡禁不绝。
时代在发展,“以票控税”在新经济时代实施的瓶颈在于交易主体的多元化、法律关系的复杂化、交易技术的信息化等因素加剧了征纳信息的不对称。如何破解这种困局已经超出其能力边界,新的征管方式亟待引入。
金税三期为“信息管税”提供了技术和数据的支撑。
在金税三期的大数据管控下,企业的任何事项均会留下记录,实时追踪企业的资金流、票据流等信息。只要大数据系统将企业纳税人识别号作为起点,追查同一税号下进项发票与销项发票,企业是否虚开发票,以及是否购买假发票入账等,完全一目了然。同时,开票软件在2015年全面推行防伪税控系统升级,开具内容增加了商品编码,为下一步企业开票的货物流监控预留了接口。
“信息管税”以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涉税信息进行收集、分析、判断及使用的征管方式,在坚持“以票控税”的前提下,强调对资金流和支付平台的监控,重视涉税信息第三方平台和涉税信息共享系统的建设,能较好地消解新经济时代征纳信息不对称现象,为新经济时代税收征管方式的转向提供了途径。
未来,将打通开票方、受票方、税务部门等各方的链接节点,使发票数据全场景流通成为现实。纳税人可实现发票全程可查、可验、可信、可追溯,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税务部门可实现对纳税人发票申领、流转、报税等全过程全方位监管,有效降低了以票控税的成本,提升了管理效能,促进了纳税遵从。
向左走,是“以票控税”,税务部门一家任重道远;向右走,是“信息管税”,征纳双方实现共赢共享。我们的选择必然是从“以票控税”迈向“信息管税”。
李伟锋
2019年7月

 

 

書城介紹  | 合作申請 | 索要書目  | 新手入門 | 聯絡方式  | 幫助中心 | 找書說明  | 送貨方式 | 付款方式 台灣用户 | 香港/海外用户
megBook.com.tw
Copyright (C) 2013 - 2024 (香港)大書城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