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藏
几个星期前,我和爱人(Rich)搬进了新家。新公寓距旧公寓只有10分钟左右的脚程,感觉上却仍是一场大迁徙。我们有段时间没搬过家了。每次搬家时,我都会对家里的东西进行重新评估和审视。搬家不仅仅是一个打包的过程(看看堆着多少泡沫塑料包装),还测试我对每样东西的喜爱程度(想不想舍弃)。
分类打包我所有的财产进入最后24小时了,结论显而易见,最需要取舍的是我的书。这并不令人意外,自从少年时代开始痴迷R.L.斯坦的《恐惧街》(Fear Street)系列,我吞世代中的一员就成了一个书籍囤积者,现在这个系列还整齐地摆在我的橡木书柜上。而这也证明了我(和爱人)的怀疑,那就是,我对书籍的依恋是非理性的。我就是没法儿扔掉书。我把平装书、咖啡桌书、学术书和珍贵的精装书全部堆放在客厅地板上,它们变成几堆摇摇欲坠的书塔。爱人看着我,脸上露出担忧的表情。Rosa,他终于开口道,你得扔掉一些书。 他拿起格雷厄姆艾伦的《互文性》Intertextuality。你还会再读这书吗? 我本能地抢回来,我会再读一遍的,不信你看着。我把它藏在一堆漂亮的食谱书后面。其实我心里清楚,他是对的。就算我再次拿起它,也坚持不了多久就会放弃。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我想留着它。几年前我花了很多时间读这本书,粘在书页上、霓虹一般闪耀的便条纸们从侧面伸出来,是我研究生时疯狂写论文的纪念。
我献给书本的时间远远超过献给其他任何东西。最近有人跟我说,时间等于爱情。如果这是真的,那我真的很爱书。直到现在,我都不愿意将买书的行为描述为收藏,因为这个词通常用在那些有明确意图和清晰计划的人身上。长期以来我都认为自己更像是一个冲动型消费者。我买书的行为非常偶然,没有明显的模式。每次离开家,不管是在旅行,还是在去办公室的路上,或者是在周末散步,我都会以某种方式摸进书店,出来的时候拎着一袋子书。我知道,去图书馆并不难,但我已经意识到,我想拥有我读过的书。我希望在谈论它时能随手从书架上抽出来,在书页上涂写笔记,重温特定的段落,借给朋友,或者只是将它摆在家里桌子上。编辑制作这本《谷物》时,我了解到,收藏无处不在,有许多种伪装,很多不同类型的人正在实践它,收藏这个词不再让人感觉有负担。我现在可以高高兴兴地承认自己是一个书籍收藏者。
Rosa Pa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