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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诸篇从不同视角论述了法治中国的理论构成和实践意义。不同于从历史中国、文化中国、经济中国或政治中国的角度解读中国以及中国历史实践,法治中国是新时代哲学社会科学需要着力开发并建构的中国面向,通过这一面向,重塑中国在历史和世界格局中的正当性地位和法理站位,因而有较强的学术价值和实践应用价值。本书以马克思主义法学为世界观和基本立场,以法律规范主义方法论努力探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建设成就和理论构成,直面新时代实践中面临的重大理论实践和问题,自觉运用法理学的思维和范畴,使该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原创性,是对具有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创新的积极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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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贺海仁,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法学博士。 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法理学、公益诉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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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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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序
第一章 论法家的规矩
第二章 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法理
第三章 论执政关键词
第四章 现代国家的建构逻辑
第五章 人民制宪论
第六章 统权与治权
第七章 论第三种正义
第八章 中国特色公益诉讼制度
第九章 论国家的法院
第十章 论小人的权利
第十一章 论民事认可
第十二章 称职国家的中国实践
第十三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历史境域
第十四章 论美好生活的权利
参考文献
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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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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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序
近代社会以来,在中西方国家能力的巨大差距面前,一个令中国知识分子和政治家不解的现象是,提倡个人主义的西方社会何以屡屡战胜或胜过以集体主义为圭臬的中国?坚守个人主义的西方社会为什么在集体能力上强于大一统的中国?按照历史学家的观察,十八世纪八十年代前后是中国衰落的转折点,从此之后的近一百七十年,中国在世人面前展示的是积弱积贫的东亚病夫和东方专制主义的形象。在大致同一时期,在美国革命和法国大革命的影响下,欧美主要国家逐渐强盛起来。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形象随着国家实力增强而在国际社会中获得了大幅度改善和提升,一跃成为世界发展中国家的翘楚,即使不实的中国威胁论话语背后也透露出中国打造成功国家形象的历史性成就。
强国家能力在现代化过程中具有隐而不宣的功能,这一功能是按照再公共化的共和国建构逻辑展开的,欧美的国家实践在过去二百五十年中以隐蔽方式遵循了这种建构逻辑。根据托克维尔在十九世纪五十年代的研究结论,当时的欧洲国家和美国显示了国家权力增强的趋势。《论美国的民主》(下卷)第四部分集中讨论的一个主题,是民主国家的建立和发展必然导致中央集权:促使美国人走向中央集权的所有一般倾向和长期趋势,在欧洲的各个民主国家都有。这是托克维尔民主悖论中最令人深思的命题,它几乎没有限定地告诉人们,凡是民主国家,都会走向中央集权式的国家权力集中时代。这个命题颠覆了人们对民主功能的一般理解。托克维尔关于民主国家趋向中央集权的结论是在十七、十八世纪的社会想象背景下产生的,对个人自由和权利的保障与建立民主国家的中央集权制形成了两条并行不悖的路线。民主导致了现代性的中央集权国家,但中央集权国家不必是民主国家,其间的差异在于紧随前者的是现代性的国家权力分工和制约体系。
现代国家的政府作为有限政府,除了包含权力法定、政府任期制等内容外,还指向国家和政府的权力应受制度性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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