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译完交稿后,有一首歌一直在我心中低吟浅唱,百转千回不是1986年获得奥斯卡七项大奖的同名电影的主题曲(我尽力避免自己受到电影的影响)歌中有非洲广袤的青山、辽阔的草原,有悠闲觅食的羚羊、欢快奔跑的角马,有恩戈玛舞会的鼓声、马赛人矫健的身姿,有凌晨清凉如水的空气、夜间恬静幽邃的星空,间或还插入凯伦?布里克森的伤感之问:如果我会吟唱非洲之歌,吟唱长颈鹿,以及照在它背上的非洲新月,吟唱田地中的耕犁,以及咖啡采摘工那汗涔涔的脸庞,那么,非洲是否也会为我吟唱?
凯伦布里克森(1885-1962)出生于丹麦西兰岛伦斯特德的一个贵族家庭,少时衣食无忧,受过良好教育,1909年爱上远房表弟汉斯?布里克森,但这份一厢情愿的感情注定没有结果。四年后,为了男爵夫人的头衔,她嫁给汉斯的弟弟布洛尔?布里克森,并与丈夫一起开始在东非肯尼亚经营咖啡农庄。但丈夫根本无心农事,只热衷于打猎玩乐,且对婚姻不忠,两人在1921年正式分居,于1925年离婚。与此同时,尽管凯伦对农庄付出巨大的心血,事事亲力亲为,辛勤操持,高海拔的地理位置却并不适宜咖啡种植,再加上旱灾蝗灾等频频来袭,农庄的经济状况一直未有起色,反而每况愈下,最终难以为继。就在她被迫出售农庄之际,与她心心相印的灵魂伴侣丹尼斯?芬奇?哈顿因坠机不幸身亡。1931年,凯伦黯然返回丹麦。
早在非洲期间,为了排遣寂寞并记录非洲的风土人情和自己的心路历程,凯伦就养成了写作的习惯。回到丹麦后,凯伦仍然笔耕不辍,相继出版了《七个哥特式故事》(1934)、《走出非洲》(1937)、《冬天的故事》(1942)、《最后的故事》(1957)、《草地上的影子》(1960)等作品,曾两次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提名。其中,《走出非洲》是凯伦最脍炙人口的非洲之歌,是她深情吟唱的一曲颂歌、恋歌和悲歌。
《走出非洲》全书由五部分组成,共有54篇散文和随笔,篇幅长短不一,最长超过一万字,最短仅有百余字,看似情节松散,信马由缰,但一幅幅小素描连缀起文明冲突的大历史,一个个小故事折射出社会变迁的大画卷,中间更是串着一条乐园从得到失(再经由回忆而复得)的主线。在作者怀旧的笔触下,非洲的风景人情几可与伊甸园相媲美。第一篇对于恩贡庄园的描绘袒呈出一种无与伦比的原初性:地理位置与海拔高度的结合,打造出了举世无双的风景。这里毫不肥沃,也绝不富饶;这是被六千英尺的海拔所净化的非洲,恰似一座大陆的浓炼精华。放眼看去,皆是干枯焦黄,犹如陶器之色。树冠都轻盈而细致一层层地向水平方向伸展,使得那些孤独的大树与棕榈树有了几分相似,或者像装备就绪、扬帆待发的船一般具有一种英勇而浪漫的气势辽阔的草原上,零星散布着一些歪歪扭扭、枝条光秃的老荆棘树,青草散发出百里香和香杨梅般的芳馨原野一望无际,你所看到的一切都有一种浩瀚、自由和无比高贵的色彩。对动物的描摹也展示出创世之初的壮美、宁静与祥和:我曾见过一群野牛,多达一百二十九头,在古铜色的天空下,它们从晨雾中鱼贯而出;那些黝黑庞大、铁牛一般的动物顶着对向弯曲的巨大犄角,仿佛不是在渐行渐近,而是在我眼前被逐一创造,现做现走。我还见过群大象在茂密的原始森林中穿行,阳光透过厚厚的藤蔓星星点点地洒落下来,而象群则步履从容,仿佛前往世界的尽头一块非常古老、无比珍贵、绿、黄以及深褐色相间的巨大的波斯地毯的边缘赴约。而结棚以居、撷果而食的土著人淳朴随性,自由不羁,易于餍足,正是生活在这片乐园中的初民。所以,作者才会不停地告诉自己:我在这里,在我该在的地方。
正如《圣经》中的乐园因罪而失一样,凯伦?布里克森笔下的非洲乐园也难逃失落的命运,不是因为上帝的意旨,也不仅是因为天灾,还因为殖民、战争、对原始森林的滥砍滥伐、对野生动物的过度捕杀等人祸。现代文明世界的争权夺利惊扰乃至摧毁了这片古老大陆的节奏。德国商人为了逐利和猎奇,将高傲无邪的生灵,惯于在大草原上优雅漫步的长颈鹿运往汉堡,全然不顾在未来的漫长岁月里,长颈鹿是否偶尔会梦见自己失落的家园?那青草、金合欢树、河流、水洼以及蓝色的山脉,如今都在何方,已往何处?研究自然历史的瑞典教授以科学研究之名,理所当然地要求在恩贡山捕猎一千五百只疣猴,只为弄清猴子的脚在胚胎期的哪个阶段开始与人类的脚不一样。于是,大型动物不断退避,初民们的家园被日益挤占和剥夺,而不同的宗教派别则对土著青年争相渗透和拉拢。对这片土地的破坏以及对栖息其中的生灵的肆意伤害,是现代文明人犯下的罪孽,无疑会招致乐园的失落。恩贡农庄的不保既是凯伦?布里克森的小乐园之失,也是更宽广意义上的非洲乐园之失的缩影。
追忆那段魂牵梦萦的经历时,除了偶尔对风光景物浓墨重彩之外,作者始终平铺直叙娓娓道来,内心明明暗流汹涌,表面却是波澜不惊,仿佛刻意将情绪抽离。(这一点倒是像海明威所推崇的重压下的优雅风度,也难怪海明威在1954年接受诺贝尔文学奖时曾说,如果美丽的小说家凯伦?布里克森接受过这个奖,他会更加高兴。)但从那不疾不徐的叙述中,读者对她的苦乐悲欢却感同身受。初抵非洲时对于造物神奇的由衷惊叹,饱览咖啡花漫山绽放时的无边喜悦,与草原上的飞禽走兽邂逅时的巨大欣喜,失去灵魂伴侣时的痛彻心扉,被迫放弃庄园时的无助茫然,为土著人生计奔波时的焦虑无奈,无不力透纸背,摄人心魄。实际上,全书开篇的第一句I had a farm in Africa, at the foot of the Ngong Hills(在非洲,我有过一座农庄,位于恩贡山麓)就紧扣住了读者的心灵,它用语简单平实,却承载着无尽的意味:由于过去时的使用,虽然貌似沿用了很久很久以前的讲故事老套,但因为是第一人称叙事,因为作者是一位欧洲女性,因为故事的发生地是极具异域风情的非洲,因为工业文明到来后人们内心对田园生活的怀念和向往,读者仿佛听到一个苍茫的声音,在讲述一段昨日不再、曾经沧海的悲凉。而在全书的结尾,作者抱憾离开时,在火车站回首恩贡山脉,只见晴空万里之下,一马平川的高原环抱之中,雄伟的山峦拔地而起,但它是那么遥远,四座主峰几乎微小难辨距离之手缓缓地打磨并抚平了山的轮廓,这种首尾呼应似乎是为一段人生旅程自然而然地画上句号,但那眷恋难舍、刻骨铭心的心路历程并没有翻篇,那曲关于非洲的颂歌、恋歌和悲歌依然余音绕梁,袅袅不绝。由此说来,何是因,何是果?哪是始,哪是终?回忆究竟是为了转身放下,还是为了沉陷重寻?
因此,让我们回到本书的书名。 Out of Africa的字面意思是在非洲之外,就作者的创作实际而言,是在非洲之外(丹麦)回首往事,从作品的内容来说,也是失非洲、忆非洲或非洲梦回,是身在非洲之外而心却仍系非洲,因而从根本上展现的恰恰是一个走不出的非洲。但由于《走出非洲》的中文译名已经在一代代读者中深入人心,特别是通过梅丽尔?斯特里普主演的电影而几乎变得家喻户晓,译者如果试图正本清源,显然会吃力而多方不讨好,尤其是可能使一部耳熟能详的名著变成一本没有资历的新书,这无疑将是译者对原作者的最大背叛。所以,本书的译名沿用《走出非洲》,既非从俗媚俗,也非以讹传讹,而是以朴素、忠实之心致敬经典。
最后,尽管有蛇足之嫌,还是想谈谈翻译本书的体味。本以为在对付过约翰?厄普代克、苏珊?桑塔格、戴维?洛奇、希拉里?曼特尔等难缠的作家之后,Out of Africa的翻译对我会是小case一桩。阅读原著的确是一件易于沉入和十分享受的事情,但真要转换成汉语,却迟迟不敢落笔,那些看似日常平淡的字句常常让我有词穷之苦,一方面确因自身能力所限,另一方面是因为那简单字句中蕴蓄的力量和积郁的情感,它们自带音符和色彩,若即若离,举重若轻,将我置于寻寻觅觅、难抵原意的半途之中。我唯恐自己的揣摩会冲撞作者的细腻,唯恐因自己的粗暴而践踏作者的温婉。正如作者于回忆中在非洲走走停停一样,在两年多的时间里,我也是译译停停,脑海中时时回荡着凯伦的非洲之歌。及至译完定稿,我终于长吁一口气,算是走出了非洲。但我深知,对凯伦这样一位奇女子,我永远言不尽意,永远存在亏欠,从这种意义上说,我也是永远走不出凯伦?布里克森的非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