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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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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主要关心的是疑难案件的裁判方法,即当面对法律适用存在争议的案件时法官应如何做出理性的判断。本书主张疑难案件的裁决仍然应当是一个理性化的过程,是在既有法律框架之下的一种推理或论证活动。正如简单案件的裁判那样,疑难案件的裁判也应当符合或具备基本的法律属性。这项研究奠定在传统法律方法论的基础之上,并在关于裁判的方法和理论的研究方面有所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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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孙海波,北京大学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法哲学、比较法与法律方法,在《清华法学》《法制与社会发展》《法律科学》《环球法律评论》《政治与法律》等刊物上发表论文三十余篇,译有《法哲学》(2014年)、《法官如何裁判》(2016年)等著作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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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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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导论
一、问题的提出
二、研究意义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四、研究方法
五、中心思想、研究框架与可能的创新
六、本章小结
第二章 当司法遇到疑难案件
一、疑难案件作为司法裁判的核心
二、真实司法世界的复杂性
三、疑难案件与法治
四、本章小结
第三章 疑难案件的存在之争
一、不存在疑难案件?
二、案件何以变得疑难?
三、疑难案件范围之确定:法律解释与法律理解
四、本章小结
第四章 疑难案件与司法义务理论之构造
一、疑难案件裁判的普遍谬误
二、司法义务及其诸层次
三、作为裁判依据的法律渊源
四、本章小结
第五章 裁判对法律的偏离
一、法官受法律约束的教义意涵
二、裁判对法律的偏离及其表现
三、裁判偏离法律的正当性理据
四、本章小结
第六章 以裁判后果论证裁判
一、司法裁判中的后果推理
二、后果推理的实践形态及正当性
三、后果主义推理的困境
四、后果主义推理的方法论重构
五、本章小结
第七章 法条主义如何穿越司法的错综复杂
一、法条主义概念之辨
二、法条主义的理论敌手及其批评
三、仅仅只是看上去很美?
四、法条主义穿越司法的复杂性
五、本章小结
第八章 疑难案件裁判的中国特点
一、疑难案件在中国
二、裁判疑难案件的正式制度
三、裁判疑难案件的非正式制度
四、既存制度的成因、问题及改革
五、本章小结
结论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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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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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难案件是司法实践中的普遍难题,同时也是法学理论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尽管既有的中文文献对此已有涉猎,但迄今为止并没有对这一主题进行全面梳理和阐释的专著。就此而言,孙海波副教授的博士论文《裁判对法律的背离与回归:疑难案件的裁判方法新论》可谓吃螃蟹之举。本书主要关心的是疑难案件的裁判方法,即当面对法律适用存在争议的案件时法官应如何做出理性的判断。它主张疑难案件的裁决仍然应当是一个理性化的过程,是在既有法律框架之下的一种推理或论证活动。正如简单案件的裁判那样,疑难案件的裁判也应当符合或具备基本的法律属性。这项研究奠定在传统法律方法论的基础之上,并在关于裁判的方法和理论的研究方面向前有所推进。
作者以描述当司法遇到疑难案件的场景为开端,试图引领读者一起走进真实的司法世界,去观察疑难案件可能会给裁判带来哪些困难和疑惑,同时提出了疑难案件是否会从根本上摧毁我们的法治理想这个问题。这些问题和困难的前提性问题在于:疑难案件究竟是否存在?作者检讨了对待疑难案件是否存在的三种基本立场,分别从法律的不确定性和法律指引的有限性揭示导致案件疑难的原因,并附带性地讨论了疑难案件中的法律解释与法律理解。在此基础上,疑难案件裁判的问题被分为两组:一组是法律在疑难案件裁判中的作用为何,也即法律是否能够为疑难案件的裁判提供法律标准。笔者于此首先指出了疑难案件裁判领域所存在的一个普遍谬误,即认为疑难案件的裁判不再是法律裁判,而是法律之外的道德裁判、经济裁判或政治裁判等。继而,提出了司法义务的概念,通过对传统法律渊源的重构,最大限度地捍卫了法律在疑难案件裁判中的作用。另一组是在疑难案件中法官如何正当地偏离法律,尤其是运用后果论证来证成裁判。作者认为,法官应受法律约束这一原则在当代是有限度的,一定的司法偏离是必然的也是必要的,但问题的核心在于如何使得偏离与既有的法律体系保持融贯、一致,从而使得裁判看上去好像仍然是从法律中推导出来的一样。后果主义推理在疑难案件的场合具有重要性,但需通过方法论上的细化使其能够在既有法律的框架下服务于疑难案件的裁判。进而,处理了法条主义、疑难案件与依法裁判的关系,集中清理了长久以来人们对于法条主义的误解,通过对法条主义内在复杂结构的重构,洞察它在疑难案件裁判中所能够发挥的重要作用。另外,本书还从经验的层面上描述了我国司法在应对疑难案件的过程中所发展出来的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在此基础上讨论了这些制度的重要作用、成因及未来走向。
可见,作为对疑难案件这一主题的综合性研究,本书既讨论了疑难案件的存在论等基本问题,又讨论了疑难案件的裁判论方面的问题,对法律人全面地认识和应对疑难案件有重要意义。它提出并或发展了一些新的概念,比如第四章中的司法义务概念、第五章中的司法偏离概念,以及第六章中的后果主义推理或裁判概念等,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传统法律方法理论的内容,同时也推动法律理论向前迈进了一步。作者的核心观点在于,法官如何尽可能地在既有的法律体系内来裁判案件,而不是动辄就诉诸法律之外的其他标准,通过一系列的层层讨论,捍卫了一种依法裁判的基本立场,这对于维护法治和发展法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虽然本书的主体是依循规范性的进路来写作的,但在末尾部分也加入了一些经验性的分析,尤其是加入了一些实地调研、访谈和问卷的资料、数据,为更加准确地、客观地审视中国司法实践中对疑难案件的处理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视角。
海波从研究生阶段开始即耕耘于法律方法领域,著译并举,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为新一代法理学者中的翘楚。近年来,也慢慢形成了普遍理论与中国场景相结合、分析与经验相融贯的个人研究风格。本书可以说是其长期钻研的一个阶段性总结。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学术是一项公共事业,学术作品是一种公共产品。著述的目的不在于敝帚自珍、孤芳自赏,而在于唤起更多的同道中人对真正重要之理论问题的关注,并为之提供一套有洞见,但绝不自我主张为唯一正确的说法。海波的说法是一套有价值的说法,但更重要的不仅仅是听他说,而是能接着说。本书的出版如果能达到这一目的,当是对作者和作品最大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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