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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① 《尤利西斯》是二十世纪*伟大的英文小说之一,它于出版伊始便引起轰动,而这一轰动并不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失,终使其成为英语文学史中*突出的一部小说。
② 人民文学出版社的《尤利西斯》是由金隄先生根据1922年巴黎莎士比亚书店英文版译出的,他的经典译本受到钱锺书先生的赞誉。
③ 内含丰富、详细的注释,将文中的典故、双关、隐喻一一解说,使读者更加易于阅读并进一步欣赏这部奇书。
④ 新版《尤利西斯》为全3册精装,带精美函套,可供收藏。
內容簡介:
《尤利西斯》是爱尔兰作家詹姆斯乔伊斯里程碑式的长篇小说,是20世纪英语文学的伟大作品之一。书中将主人公布卢姆在都柏林的一日游荡比作奥德修斯的十年漂泊。它以极其精湛准确的语言,栩栩如生地刻画了一个城市内的人、时、地,并在种种貌似平凡的事件中,甚至在滑稽可笑的日常生活中,表现了人的高贵品质究竟何在。
關於作者:
作者
詹姆斯乔伊斯 James Joyce
18821941
爱尔兰作家、诗人,二十世纪最具影响力的作家之一。其里程碑式的长篇小说《尤利西斯》(1922)是意识流文学的代表作,书中将主人公布卢姆在都柏林的一日游荡比作奥德修斯的十年漂泊。其他重要作品还包括短篇小说集《都柏林人》(1914),长篇小说《青年艺术家的画像》(1916)、《芬尼根的守灵夜》(1939)。
译者
金隄
19212008作者
詹姆斯乔伊斯 James Joyce
18821941
爱尔兰作家、诗人,二十世纪最具影响力的作家之一。其里程碑式的长篇小说《尤利西斯》(1922)是意识流文学的代表作,书中将主人公布卢姆在都柏林的一日游荡比作奥德修斯的十年漂泊。其他重要作品还包括短篇小说集《都柏林人》(1914),长篇小说《青年艺术家的画像》(1916)、《芬尼根的守灵夜》(1939)。
译者
金隄
19212008
浙江吴兴人,曾任教于北京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外国语学院等大学,并应邀至英国牛津大学讲学,还曾在美国耶鲁大学、圣母大学、弗吉尼亚大学、华盛顿大学等担任研究员或客座研究员。1997年获全国优秀文学翻译彩虹奖,2005年获爱尔兰翻译家协会荣誉会员称号。
目錄 :
新版前言
序〔美〕魏尔登桑顿
一部二十世纪的史诗译者前言
小花如何?再版前言
第一部
第二部
第三部
附录:乔伊斯年谱
译后记
內容試閱 :
小花如何?再版前言(节选)
《尤利西斯》被评为二十世纪最佳百部英语小说之首,对于世界上以中文为母语而对乔伊斯著作并不太熟悉的文学爱好者,很可能引起这样一个问题:这一部小说如此受人赞赏、受人推崇,它的艺术性自然是非同一般的,我们通过自己的文字能欣赏到吗?
这个问题不是一句话能说清的。从大的方面说,我们是幸运的。如果没有七十年代后期的改革开放,我们很可能直到今天还没有一部中文的《尤利西斯》。其实这恐怕不是很可能,而简直是不可避免的。首先,在介绍外国文学方面举足轻重的社科院外国文学研究所,恐怕就不会编那部重要的《外国现代派作品选》,主编袁可嘉就不会在一九七八年到天津去找我,我也不会在一九七九年迟迟疑疑开始我这艰难的历程,当然更谈不到八十年代的选译本和九十年代的全译本。可是,我们现在不但有我的全译本,还有急起直追而来的另一个全译本,读者不仅可以看到中文的《尤利西斯》,还可以选择,起码可以亲自看一看,奇书究竟奇在哪里,不至于对英语世界文坛的这个顶峰只见一片云雾。
然而,从认真讲究艺术的角度看,乔伊斯在这部巨著中那种看似信笔乱写而实际用意深刻的构思,读来幽默生动而谈笑之间入骨三分的人物刻画,仿佛天马行空而到处互相呼应的情节安排,以及他那变化多端而无不恰如其分的文体这一切都是通过他那处处极其准确的文字表现出来的,在我的中文译本中都没有走样吗?我在拙译前言中说:我的目的是尽可能忠实、尽可能全面地在中文中重现原著,要使中文读者获得尽可能接近英语读者所获得的效果。我以这样一个明知难于完全实现的理想为目标,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再现了原著的神韵?
尽可能,这是分量很重、要求很高的三个字。如果有一段译文大体上还可以令人满意,但是有一些地方不太准确,或是读者理解中有一些原文读者所没有的障碍,不论在内容、精神、韵味之间的哪一方面,只要有可能换上一个更全面、更准确的译法而同时能排除这个障碍,就是没有做到尽可能。这些本是我在具体翻译过程中不断琢磨的问题,但是在长达一千多页的译文中,难免留下没有琢磨透的,这就是没有达标的缺陷。
这个目标是否定得过高?我在一篇答复质问而写的文字《〈尤利西斯〉原著的韵味何在?》中提到,这本是我在多篇论文中论述的等效翻译的理想,是我认为所有文学翻译工作者都应该争取的目标。我认为,虽然难于百分之百实现,然而确实是可以争取的。这一点,我们如果拿它和钱锺书先生所论的翻译理想比较,就可以看得相当清楚:
文学翻译的最高理想可以说是化。把作品从一国文字转变成另一国文字,既能不因语文习惯的差异而露出生硬牵强的痕迹,又能完全保存原作的风味,那就算得入于化境。
钱锺书先生这段现在已经成为翻译界名言的话,我在写《论翻译》之初曾经仔细学习,对我追求的等效方针有很大影响。可是我感到这个最高理想虽然美妙,却远远超过了可以实现的目标。化字本身比较笼统,但是钱老两方面的界定都是硬性的:不是尽可能不露痕迹,而就是不露;不是尽可能保存原著风味,而是完全保存。正是因为这个缘故,我虽然在《论翻译》中已经引用钱老这段话前后的内容,却从来不敢直接应用这段话本身,也没有用过化这个概念。现在看来,如果说钱老的化是十全十美的理想之花,那么我为等效翻译提出的目标可以说是小化。小就小在三个尽可能。等效虽然已经是不容易实现的高标准,但只是在三个互相制约的尽可能范围之内争取。例如,假定有一段话要做到完全不露出翻译的痕迹就不能不影响它的精神实质和韵味,那就情愿让文字稍稍露出一点翻译的痕迹。所以说只能算是小化。和十全十美的理想之花比,只是小花。
拙译人民文学版一九九四年四月开始发行后不久,据记者报道,当时还健在的钱老看了拙译之后曾有充分肯定的表示。钱老不仅对于中外文学博大精深,而且是极少数原来就熟悉《尤利西斯》原著的中国学者之一,再加上他对文学翻译的深入研究,我想没有人会不同意,他是最有资格评论《尤利西斯》译稿质量的行家,所以我看到这个报道,尽管其中并没有提供更多的细节,顿时感到幸遇知音。我当然明白,钱老那句肯定拙译的话说得比较重,这是一代宗师对后学的鼓励,并且也只是通读之后的印象,并不等于他没有发现可以改进的地方,所以次年(1995)我正好回国讲学和参加研讨会,非常希望有机会面聆教诲。我当然不会提钱老自己的最高理想的化境,而是想请他谈谈他对小化的看法,尤其想请他指出拙译中的一些倾向性问题。知音的指点总是最中肯的,何况钱老这样学贯中西而又才华绝代的知音。
不幸,我到北京的时候,杨绛女士示知钱老已经病重住院,不能见客。我和钱老只有若干年前的一面之缘虽然是一次非常值得珍贵的畅谈,没有可能在那样的情况下再说什么。现在,我只能在深切的悼念之中埋怨自己没有及时行动,丧失了一个非常难得的进一步请教和深入探讨的机会,留下一个无法弥补的遗憾。唯一可以说的是,文学作品尤其是巨著的翻译,不同的翻译方针必然会产生截然不同的译品;拙译并没有敢以钱老创立的化境为目标,而是以等效翻译的小化为目标,钱老读后能充分加以肯定,应该可以认为这不仅是肯定了拙译的效果,同时也是肯定了等效翻译的方针,说明了这小化目标是和他一贯追求的化境文学翻译理想并不相左,至少在方向上是一致的。这对于这个小化目标所体现的等效翻译原则,实在是一个有力的支持。
在令人眼花缭乱的第十五章内,有一处表现的是西方文化中称为黑弥撒的场面,其所以黑,是因为和正常的弥撒恰恰相反。对God(天主)的呼声,反过来是Dog(狗),于是在场面上出现的呼声就是拖长了的Dooooooooooog!乔伊斯充分利用英语的特点,创造了这样一个怪词,在颠倒的同时也表现了露骨的亵渎,这个怪词怎么翻译,在这一段内就是一个重点。
不用等效观点,忠实的译法也许有两种。一种是忠于Dog的词义,译成狗。这样,亵渎的含义可能有,但是从上下文看不出它和天主的关系,所以亵渎的对象不明。另一种办法是忠于天主的颠倒,译成主天。可是这样的颠倒,不仅没有亵渎的含义,反而是更进一步颂扬天主,说它不仅是天上的主,而且是天的主宰。这两种译法,都是只看原文的字面意义,不考虑它的精神实质,所以译文的效果和原文效果相左,甚至完全相反。
按照等效翻译的观点,Dog这种既颠倒而又亵渎的精神内容和韵味,正是原文在这里的关键,在翻译中必须重视,必须尽可能忠实反映,而狗这个动物倒是无关重要的。所以,我放弃狗,利用猪、主谐音,把Dooooooooooog译成了猪猪猪猪猪天。
一九八七年的选译本出版以后,我在耶鲁大学善本图书馆研究期间利用他们的优越藏书条件,对比研究了当时已经出的其它语种译本,发现那些译者都只顾颠倒,不管亵渎,虽然没有像主天那样完全违反原著精神,也基本上忽略了它。于是我把我的译法和其他各语种译法并列,纳入一九八九年我在费城国际乔伊斯研讨会上发表的论文,作为运用等效翻译原则的一个典型例子,向与会的乔学家宣读,结果获得听讲的二百余位学者的热烈掌声,演讲结束时我受到从未经历过的全场起立长时间鼓掌,论文收入研讨会论文集在英国发表后,英国的评论家也认为深得乔伊斯著作的精髓和神韵。
然而,拙译有一个显著的不确切处。原文Dooooooooooog中有十一个o,表示拖长的呼声,我认为中文猪字的音节单纯,没有办法像Dog那样在中间拆开再插入那么多表示拖长的音素,要表示猪就得说猪这整个字,所以只能用重复的办法。可是整个字比单个音素的分量重得多,如果照样重复,势必产生畸形效果,为了避免那种畸形,我将猪字重复次数减半,希望这样可以使译文不至于产生过分超过原文的效果。但是,五次的重复,韵味终究和一个拖长很不相同。
我的自我安慰是,这一点韵味差异,总比迁就词义而丢失精神实质强,总算在汉语的具体条件下作到了尽可能,所以在全译本中也仍然保留这个译法,全译本出齐以后的一九九六年初,还在香港城市大学的一次演讲中,将它作为调节译文效果的例子作了比较深入的讨论。而正是在那次会上,一位听讲的学者使我明白了,我还没有做到尽可能。
我可不可以提个建议?那位先生在挤满听众的礼堂中间站起来大声说,这个问题可不可以利用中文特有的韵母来解决?
他的话使我豁然开朗所以我直到今天还记得他在人群中站起来说话的情景。是啊,为什么不利用韵母呢?显然,我在翻译过程中的思路并没有像我一贯主张的那样完全摆脱原文文字的束缚,所以没有启动中文的全部可能性!
这次修订中,已经将十五章这个怪字Dooooooooooog改译为:
猪乎乎乎乎乎乎乎乎乎乎乎天!
这例具体而微,虽然仅涉及一个字的译法,却反映了等效翻译的全过程。首先是深入理解原文的精神实质,充分估计它对原文读者的效果;然后摆脱原文形式的束缚可惜没有完全摆脱!,在译文中设计尽可能逼近原文的效果;而在完稿以后,且慢高兴,再认真琢磨琢磨,尽量征求征求意见,具体到这个实例是我幸获知音的建议,使我消除了原译的缺点,同时保留和发扬了原译的优点,向真正的尽可能又靠拢一步。
金隄
二〇〇〇年九月于西雅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