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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先发制人:国际冲突的先制与预防》特色一:十三五国家重点图书、国家战略预警研究译丛002:美国双料院士国家安全扛鼎之作,西方著名学者战争理论博弈经典;国际问题研究必备读本。《先发制人:国际冲突的先制与预防》特色二:多伊尔在本书中要做的是,至少阐明在何种情形下发动预防性战争是正当的,并明确制定出在国际社会达成共识、行之有效的标准,以便对诉诸预防性战争进行合理化的指导、约束和评估。《先发制人:国际冲突的先制与预防》特色三:多伊尔坚信,学者和其他人制定出明确合理的标准,用于评估和指导预防性诉诸武力,这至关重要。多伊尔教授以及几位评论者探讨了国家何时诉诸武装力量是正当的,其真知灼见值得深入研究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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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在现今复杂多变、挑战不断的国际形势下,面对潜在敌人的威胁,一国政府是采取预防性行动,发动先制战以防患于未然,还是待冲突发生后再采取动作?作者和多位国际法学名家为此提出各自的国家安全主张,奉献了一场精彩的思想博弈:①传统国际法和布什先制理论在当今是否适用;②何时诉诸预防性战争为正当,遵循何种法律;③先制性行动与预防性行动的*区别是什么;④如何应对急迫的威胁和非急迫但致命的威胁;⑤正当的先制性使用武力必须满足哪些条件;⑥预防性战争的四项检验标准是否切实可行;⑦预防性行动由谁授权及未获授权时当如何;⑧联合国在解决国际争端中应发挥何种作用;⑨如何完善更适合战争措施的国际法律体系;本书以伊拉克战争、古巴导弹危机等国际冲突为实例,融入牛津、哈佛、耶鲁等国际知名教授的独到见解,对相关议题进行了分析论证。虽意见不尽相同,但这支梦之队的观点碰撞,有助于健全解决国际争端的法律体系,对国际法的完善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本书涵盖法学、哲学、伦理学、政治学和战争学等思想,可谓国家安全问题的经典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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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迈克尔多伊尔(Michael W.Doyle,世界知名国际问题专家,哈佛大学政治学博士,美国文理科学院(AAAS)、美国政治与社会科学院(AAPSS)院士。曾任联合国助理秘书长、联合国民主基金会(UNDEF)主席、国际和平研究所理事会主席等多种职务。先后在华威大学、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普林斯顿大学、耶鲁大学任教,现为哥伦比亚大学校级教授(UP)。出版过多部有关战争、和平、国际关系问题的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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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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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言
第一章 先发制人
一、国际法与现行标准
二、针对战争的预防标准
第二章 对多伊尔文章的评论
一、高洪柱的评论
二、理查德塔克的评论
三、杰夫麦克马汉的评论
第三章 多伊尔的回复
迈克尔多伊尔针对评论的回复
作者及评论者小传
致 谢
英汉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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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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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斯蒂芬马塞多(Stephen Macedo)
一个负责任的政府是否应该尝试威慑潜在敌人,或者是否应该先发制人采取预防性行动,以免遭受敌人看似有意、此前已显现出来、可能再次显现出来的攻击预谋?
等待危险迫近是否比率先发难更安全?或者说,抢在危险扩大之前主动出击是否更明智,即使这意味着所谓的危险可能并不存在?
这些问题涵盖在迈克尔多伊尔撰写的重要且极具时效性的文章中,文章内容是2006年11月他在普林斯顿大学人类价值(研究)中心的坦纳讲座(Tanner Lecture)上初次提出的。多伊尔强调的不仅仅是何种预防性战争(preventive war)是正当的条件下的潜在道德问题,而且是如何应对复杂且现实的问题,即便有可行的办法,国际法也需要被重构,以适应借助预防性战争或预期性自卫(anticipatory self-defense,也译作预先自卫),来应对当今恐怖主义网络及不安全性上升的时代。
这关系到我们这个时代一些最重大的外交和国防政策争议。联合国已声明,在国际关系中,主权国家应避免利用威胁或使用武力(use of force)侵犯他国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此处注释见原书)但2002年《国家安全战略》(National Security Strategy)中宣布的布什主义(Bush Doctrine)指出,在面对敌对国家支持的恐怖主义网络时,美国绝不会坐视不管,放任危险积聚,而是要寻求先发制人地应对新出现的威胁。(此处注释见原书)自此之后,美国在没有掌握即将遭受袭击的确凿证据,也未获得《联合国宪章》第39条所要求的安全理事会(后文简称安理会)授权的情况下,就准备袭击他国。(此处注释见原书)这是对国际法的公然违背,也是2003年入侵伊拉克的前兆。
多伊尔独到精准地提出了围绕预防性战争的道德和法律问题。多伊尔是一位在帝国、和平、战争以及国际法等方面享有盛誉的学者,他的作品不单单在政治哲学家中广泛传播,而且在国际关系专业的学生和从业者之间也产生了颇多影响。多伊尔不仅是一位领军学者,他还是联合国助理秘书长,及前任联合国秘书长科菲安南(Kofi Annan)的特别顾问,专门负责战略规划及与华盛顿的关系。本书中,迈克尔多伊尔还收纳了三位特别优秀的评论者针对其某些核心主张提出的不同意见。
依据国际法的正统学说,或迈克尔沃尔泽(Michael Walzer)所称的法家范式(legalist paradigm)理论,要诉诸战争必须在两种狭义和精确定义的条件之下。(此处注释见原书)正义战(just war)首要和最明确的前提是防御:抵御非正义的袭击者,维护和平状态。在防御战中,主权国家遭受袭击,其他国家可以加入,以击退非正义袭击者,或是对后者进行惩罚。(此处注释见原书)
除了防御战,国际法和正义战理论的主流观点还允许存在另一种狭义的正义战,即先制战(preemptive war)。面对被侵袭的威胁,如果有必要性上具有压倒性优势,加之危险迫在眉睫,根本无时间从长计议,也无其他办法可供选择时,临危国家可采取先制战策略。(此处注释见原书)
评论者公认的一个合理运用先制战的经典案例发生在以色列。1967年,国土面积狭小的以色列被众多敌对邻国包围,面对埃以两国边境线上集结的埃及军队,它不是坐以待毙,而是率先主动出击。
如果说这两种例证穷尽了正义战的范畴,那么布什主当的预防,即便被误导性地贴上先制的便签,也不能认为是正义的。依据布什主义,美国可事先采取预期性行动(anticipatory action)来对抗新兴威胁(emerging threats):预防性行动是被不断积聚的威胁引发的,并非像1967年以色列所面临的那样紧迫,双方实力也并非相差特别悬殊,对这种威胁的恐惧只是被准备入侵的美军过分渲染了。如果我们认真对待美国副总统理查德切尼(Richard Cheney)提出的百分之一主义(one percent doctrine),就会发现情况尤为明显依此理论,即使恐怖分子只有百分之一的机会持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这种概率也大到足以把它当成一个完全确定的事件来应对。(此处注释见原书)布什主义似乎是宽松且灵活的,而传统观点被认为范畴狭窄、限制重重。此外,尽管国际法坚持必须得到安理会的授权,但美国政策显然想要单边(unilateral)行动,或利用特意设置的志愿联盟(coalitions of the willing)。
布什政府中的一些批评者以及其他人认为,放宽预防性战争的限制条件会造成很多不可预知的危险,根本就不应该考虑实施,更不应鼓励。身处不稳定的国际环境中,军事强国的领导人更乐于关注日益增长的威胁。这种情况在民主社会中表现得尤为明显,民众和媒体过分夸大恐惧和不安全性,目的就是最大限度地淡化军事行动对远方诸国造成的损失。除此之外,国际舞台上价值观和认同感大不相同,评估基于情报来源和借鉴历史模式得出的判断是否合理,并没有达成统一的标准。单边预防性战争若被许可将会给世界带来巨大的危险,尤其是像美国这样拥有超大型军事武器的国家,会单凭想象来反击并不存在的威胁。正如老话所说,如果你有把极好的锤子,会觉得什么东西都像钉子。
迈克尔多伊尔认为传统国际法正统学说已经不切实际了,对于现在面临由非国家行为体(如恐怖主义网络和支持恐怖主义的国家)构成的新威胁的国家领导人来说,这些学说约束过度。面对瞬时的和不断积聚的多样化威胁,传统法学正统学说给予国家的(权力)过少。事实上,多伊尔明确指出,正义战的传统法学原则并未全盘否定预防性使用武力。(此处注释见原书)与此同时,多伊尔指出布什主义给使用武力设置的门槛儿太低,太过宽泛和松散:面对不断积聚的威胁,缺乏清晰和合理的标准指导诉诸预防性战争的实施。
多伊尔在本书中要做的是,至少阐明在何种情形下发动预防性战争是正当的,并明确制定出在国际社会达成共识、行之有效的标准,以便对诉诸预防性战争进行合理化的指导、约束和评估。多伊尔走的是一条严谨的研究之路,他的目的是强化国际法。首先,他扩大了国际法的范围,使之涵盖公认的有潜在扩张危险的战争领域。其次,他断言各种标准一旦被国际法认可,就可改善对基于预期或预防理由发动战争的政治决策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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