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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纲举目张,述高、孝两朝之史;章明理学,论南宋初政得失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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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中兴两朝编年纲目》十八卷,宋佚名撰,以纲目体记述南宋高宗和孝宗两朝史事,传本稀见,对研究南宋初期的政治、军事等具有重要文献价值。此次点校整理,以国图藏十八卷本 (《中华再造善本》影)为底本,以旧抄本(《原国立北平图书馆甲库善本丛书》影)通校,同时参校了《中兴小历》《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三朝北盟会编》和相关的宋人文集、笔 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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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燕永成,1967年生,历史学博士,现为上海师范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教授。主要从事宋代史学史及宋代文献的研究,代表作为《南宋史学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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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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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興兩朝編年綱目
目録
目録
中興兩朝編年綱目考究(代前言)一
整理説明一
中興兩朝編年綱目卷第一
高宗皇帝
建炎元年
建炎二年
中興兩朝編年綱目卷第二
高宗皇帝
建炎三年
中興兩朝編年綱目卷第三
高宗皇帝
建炎四年
紹興元年
中興兩朝編年綱目卷第四
高宗皇帝
紹興二年
中興兩朝編年綱目卷第五
高宗皇帝
紹興三年
紹興四年
中興兩朝編年綱目卷第六
高宗皇帝
紹興五年
中興兩朝編年綱目卷第七
高宗皇帝
紹興六年
紹興七年
中興兩朝編年綱目卷第八
高宗皇帝
紹興八年
紹興九年
中興兩朝編年綱目卷第九
高宗皇帝
紹興十年
紹興十一年
紹興十二年
中興兩朝編年綱目卷第十
高宗皇帝
紹興十三年
紹興十四年
紹興十五年
紹興十六年
紹興十七年
紹興十八年
中興兩朝編年綱目卷第十一
高宗皇帝
紹興十九年
紹興二十年
紹興二十一年
紹興二十二年
紹興二十三年
紹興二十四年
紹興二十五年
紹興二十六年
中興兩朝編年綱目卷第十二
高宗皇帝
紹興二十七年
紹興二十八年
紹興二十九年
紹興三十年
中興兩朝編年綱目卷第十三
高宗皇帝
紹興三十一年
紹興三十二年
中興兩朝編年綱目卷第十四
孝宗皇帝
隆興元年
隆興二年
乾道元年
中興兩朝編年綱目卷第十五
孝宗皇帝
乾道二年
乾道三年
乾道四年
乾道五年
中興兩朝編年綱目卷第十六
孝宗皇帝
乾道六年
乾道七年
乾道八年
乾道九年
淳熙元年
淳熙二年
中興兩朝編年綱目卷第十七
孝宗皇帝
淳熙三年
淳熙四年
淳熙五年
淳熙六年
淳熙七年
淳熙八年
中興兩朝編年綱目卷第十八
孝宗皇帝
淳熙九年
淳熙十年
淳熙十一年
淳熙十二年
淳熙十三年
淳熙十四年
淳熙十五年
淳熙十六年按:該年後有淳熙十七年,今依孝宗朝無該年以及下文無相應紀事删。
附録
諸家著録與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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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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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興兩朝編年綱目考究(代前言)
現存中興兩朝編年綱目十八卷,不著撰人名氏,以綱目體記述南宋高宗和孝宗兩朝史事。由於該書傳世稀少,除清代幾位藏書家對現存該書有所著録論述之外,人們對其作者、書名、卷數、價值以及流傳存世等情况缺乏必要的瞭解,故在此有必要對以上問題加以深入探究。
對於該書的作者問題,清代以來,一直圍繞該書作者是否爲陳均而展開討論。據宋末趙希弁所言:陳均曾編有皇朝編年備要和中興編年備要二書。並且其書用國史、實録等書爲編年體例,起于建隆,迄于淳熙,書法蓋微仿綱目之例而加斟酌焉。真德秀、鄭性之、林岊皆爲之序
趙希弁讀書附志,郡斋讀書志校證,上海古籍出版社,一九九○年。 。現存皇朝編年綱目備要三十卷,記載北宋九朝史事,即爲趙氏著録的皇朝編年備要,陳均撰。陳均(一一七四一二四四),字平甫,興化軍人。出生於官宦家族,其從祖陳俊卿歷仕高宗、孝宗兩朝,官至尚書右僕射、同平章事兼樞密使。他雅善汪應辰、李燾,尤敬朱熹
脱脱宋史卷三八三陳俊卿傳,中華書局,一九八五年。 。從父陳宓師事朱熹弟子黄榦,著有讀通鑑綱目等
宋史卷四○八陳宓傳。 。陳均受此二人影響頗深,並且他自己中年慕尚義理之學
趙汝騰庸齋集卷六陳平甫墓誌銘,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因此,陳均選用理學家朱熹創立的綱目體編撰當代史著,則就不難理解了。不過,現存的中興兩朝編年綱目雖則在紀事斷限方面與趙希弁著録相吻合,即記載南宋高宗、孝宗二朝史事,但該書與趙氏著録的中興編年備要相比,既未注明作者,又書名不同。因此,它是否就是陳均所撰,頗有疑問。
對此,清代藏書家張金吾在愛日精廬藏書志卷九中指出:中興兩朝編年綱目紀事起於建炎之元年,訖於淳熙十七年。體例與皇朝編年備要同,蓋以續陳氏書也。此處陳氏書,即指陳均所著的皇朝編年綱目備要。同時,瞿鏞在鐵琴銅劍樓藏書目録卷九中指出:是書不著撰人名氏,亦無序跋,紀南宋高、孝兩朝事,始建炎元年,終淳熙十七年。大書分注,體例與陳平甫編年備要同。平甫又有中興編年舉要備要十四卷,或即其書,後人更其名耳。此後的陸心源在儀顧堂題跋卷三指出:均之編年,自當迄于孝宗,則此書即直齋書録舉要、備要之改名,爲平甫所撰無疑也。此處所言直齋書録解題著録的舉要、備要,即指中興編年舉要十四卷,備要十四卷。由此可知,以上清代藏書家中,除張金吾認爲該書是續陳均書之外,瞿鏞認爲或是陳均之書,而陸心源則完全斷定爲陳均之書。對於以上諸人説法,我們應該如何看待?
一是陳均撰成皇朝編年綱目備要之後,特請時人真德秀爲其書作序。現存皇朝編年綱目備要原書前的該序記述道:莆田陳君均以其所輯皇朝編年舉要與備要之書合若干卷,踵門而告曰云云,但在西山文集卷二十七所存該序中,若干卷均作四十八卷。何以會出現如此差異?經仔細推究,我們認爲:真德秀寫于理宗紹定二年的該序,内有又將次及于中興之後語。這説明他是相當熟悉陳均撰寫二書計劃的。又,我們知道,端平二年三月,陳均曾上進宋長編綱目(即皇朝編年綱目備要),並且朝廷授予他迪功郎
宋史卷四二理宗紀;宋史全文卷三二,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其朝廷授官制詞明確指出:陳均乃膠庠布衣,學博而辯。上自建隆,迄于宣、靖,凡百六十有七年,網羅舊聞,粹成一編,可謂有志矣
永樂大典卷七三二五郎字韻引吴泳鶴林集;又見四庫輯本别集拾遺上,中華書局,一九八三年。。由此可知,他上進朝廷者的確僅爲北宋九朝之書。出現以上不同的原因只能是:真德秀的序原本寫明爲四十八卷,但後來僅北宋九朝之書上進朝廷,所以北宋九朝書前序只能改爲若干卷。如果該推論不誤,今存北宋九朝之書係三十卷,那麽中興兩朝之書則爲十八卷,這恰與現存中興兩朝編年綱目卷數相合。
二是咸淳臨安志作者潛説友在編修其書時,不僅在卷六十七張九成、凌景夏以及姚興事迹下注明參用過中興編年綱目,而且在卷七紀事注文中指出:陳均編年綱目淳熙四年、五年連書幸秘書省,國史無所考,恐誤。今查對中興兩朝編年綱目紀事,在該書卷十七淳熙四年、五年,的確連書幸秘書省。又宋末元初人王義山在其著宋史提綱序中明確指出:陳均作宋朝長編備要,續綱目也。其書法多有可議者,如書金兵弑其主亮于瓜洲一條,于理尤悖。亮弑母而來,國之賊也。孟子曰:聞誅一夫紂矣,未聞弑其君也。紂之罪不大於亮,而孟子書之曰誅。如此,亮安得稱弑?余用孟子法,書云:金兵誅逆亮于瓜洲。於是乎提綱作,其間大節目與陳均異者三百餘條。大書以紀要,分注以備言,又隨事而繹之,以己見之名衍義。
王義山稼村類稿卷四,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王氏所言陳均宋朝長編備要記高宗朝史事,此處書名雖稍異於今存中興兩朝編年綱目,但所言金兵弑其主亮于瓜洲一事則見於中興兩朝編年綱目卷十三。
三是清代張金吾、瞿鏞等均認爲該書體例與皇朝編年綱目備要相同。其所言是否可信?我們知道,陳均在編修皇朝編年綱目備要時,參照本朝國史諸帝紀以及朱熹的資治通鑑綱目書法訂立本書凡例(含正例、雜例)共十五條,今存於其書前。該凡例無疑亦基本適用於他續編的中興兩朝之書。在此我們不妨以中興兩朝編年綱目紀事來驗證其是否合乎該凡例。除凡例隨事斟酌有所變動外,如郊祠例規定:諸史書例不一。今於郊祀、明堂必書,郊祀通書曰郊。我們遍查中興兩朝編年綱目,則無不如此。又如除拜例規定:罷則前史及綱目其書法不同,或云罷,或云免,或云罷爲某官。今仿綱目例,皆書罷。我們通檢中興兩朝編年綱目,亦是。再如蠻夷君長死、立例規定:今于遼國、高麗、西夏、交趾諸國,斟酌輕重書於年末。此如該書卷六紹興五年末載:是歲,虜主吴乞買死,阿骨打孫亶立。同書卷八紹興九年末載:是歲,夏國李乾順死。同書卷十七淳熙三年末載:是歲,安南李天祚死。類此書者共六處,均依例而書。它如除拜中的建儲,陳均以武德九年,立子承乾爲皇太子爲書例。該書卷二載:建炎三年夏四月,立皇子旉爲皇太子。卷十四載:乾道元年八月,立皇長子愭爲皇太子。卷十六載:乾道七年二月,立皇子恭王惇爲皇太子。凡此等等,均表明張、瞿二氏所言不誤,由此也表明中興兩朝編年綱目基本沿用的仍是陳均所定的凡例。
以上情况無不表明,中興兩朝編年綱目當爲陳均所著。至於爲何在日後流傳刊刻中變爲不著撰人,陸心源在儀顧堂題跋卷三解釋説:九朝編年曾經奏進,無所忌諱,故署名。此書創自平甫,時代益近,恩怨益多,故不署名。那麽他的解釋是否合乎實際?由以上宋元人引用及論説時指明爲陳均之書可知,此解釋顯然與實際狀况不符。對於該書究竟爲何變成不著撰人,我們認爲:一與時人的嚴厲批駁以及時代背景有關。現存於皇朝編年綱目備要之前的真德秀、鄭性之和林岊三人的序均對陳均及其著述贊賞有加,並且皇朝編年綱目備要曾上進朝廷,但他們主要是針對北宋九朝之書而言的。儘管如此,目録學家陳振孫在陳均二書解題中還是批評道:去取無法,詳略失中,未爲善書。
陳振孫直齋書録解題卷四,上海古籍出版社,一九八七年。 此雖屬他個人看法,但這無疑對陳均二書的流傳刊刻不無影響。而此後王義山、劉克莊的批評則更爲嚴厲。王義山在對陳均之書加以辯駁並求教于劉克莊時指出:自己所擬長編綱要一書,嘗略舉金兵誅逆亮於瓜州一條,以求砭訂。先生矍然曰:此孟子書法也,陳平甫備要,壁角裏文字耳。子之此書有關於世道大矣,勉之。某服膺師訓,退而成書,凡與陳平甫異者三百餘例,謹抄録所説衍義,上干斤削。某雖不獲登文公之門,而獲就正于先生焉。是何異親聆文公之教者,豈非今日之大遇哉!
王義山稼村類稿卷一二上待制劉後村論提綱衍義書。 隨後他又在稼村自墓誌銘中指出:他嘗取宋一經,撮其要而書之,曰提綱;析其目而編之,曰類纂,幾數十萬言。質之焕學後村先生劉公克莊,先生以爲某之書法,中間有與孟子意合者,陳平甫備要,壁角裏文字。嗟乎,後村豈輕許人者!
稼村類稿卷二九。王氏的長編綱要(即宋史提綱)早已亡佚,我們無法窺知該書的具體内容,但就他主要從書法義例方面極力辯駁諸如金兵弑其主亮于瓜洲當爲金兵誅逆亮于瓜洲,以及列舉出大節目與陳平甫異者三百餘例,並且由此受到當時頗有影響的劉克莊的推舉來看,其影響無疑是相當巨大的。况且中興兩朝編年綱目主要記述南宋高、孝兩朝史事,原本時人對該時期有關戰守和等諸多重大問題的看法就因時、因地及因人而異,特别是到宋末元初,時人的華夷之辨意識極爲强烈,因此就會出現諸如以上王義山、劉克莊等人對該書書法義例的强烈批評。二與皇朝編年綱目備要相比,該書原本就是私自流傳,影響範圍自然有限。基於以上緣由,我們認爲,中興兩朝編年綱目原有作者之名,但隨着時人的極力批評以及流傳刊刻少等因素,導致南宋刻書家刻印此書時便有意不注明作者了。
對於中興兩朝編年綱目的書名問題,清代瞿鏞、陸心源有改名説,即今書書名由中興編年舉要、備要改名而來。並且陸氏在儀顧堂題跋卷三指出:曰舉要、備要者,平甫之謙辭;曰綱目者,平甫之本意也。此後,四庫未收書目提要續編的作者胡玉縉則進一步指出:文淵閣書目、張金吾藏書志皆著於録。張氏以爲續陳氏之書,瞿氏以爲均作。此歸安陸氏所藏影寫宋刊本。則此書即直齋書録中興編年舉要、備要之改名。其言頗爲有見,惟改名當作初名。由此可知,對於該書書名來源,原有改名及初名兩説。那麽這兩種説法是否成立?
一從官私目録書的著録狀况來看,陳振孫著録爲:中興編年舉要十四卷,備要十四卷。並且言該書大抵依仿朱氏通鑑綱目。舉要者,綱也;備要者,目也
直齋書録解題卷四;文獻通考經籍考卷二○,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一九八五年。 。趙希弁著録爲:中興編年備要十卷
趙希弁讀書附志。 。明代官修文淵閣書目卷二著録爲:宋中興編年備要一部十册,宋中興編年備要一部十四册;宋中興編年綱目一部六册。葉盛的菉竹堂書目卷二著録爲:宋中興編年備要十册,宋中興編年綱目六册。清代張金吾、瞿鏞和陸心源各家書目均著録爲:中興兩朝編年綱目十八卷,影抄宋刊本。瞿氏進而言:向來藏書家俱未著録,唯見文淵閣書目。從以上著録狀况看,宋代人著録爲中興編年舉要、備要或僅爲中興編年備要,並且卷數有十四卷、十卷兩種。而明代人則著録爲宋中興編年備要和宋中興編年綱目兩種,卷數不詳。清代人則完全著録爲今名。其中中興編年舉要、中興編年備要雖分别著録,但按陳振孫所言舉要者,綱也;備要者,目也,則綱、目二者往往相互配合參照,目一般離不開綱,兩者實則合爲一書
陳均皇朝編年綱目備要附録,許沛藻皇朝編年綱目備要考略,中華書局,二○○六年。 。二是從宋代時人對該書的徵引狀况來看,類書古今合璧事類備要和翰苑新書均注明爲編年備要,當係中興編年備要的省稱。方志景定建康志和咸淳臨安志分别注明爲皇朝中興編年綱目或中興編年綱目。按:景定建康志編修于宋理宗景定時期,這表明至遲到此時,該書就有以皇朝中興編年綱目爲書名而被公然徵引者。三是從現今傳刻本的書名來源來看,據清代藏書家所言,現存該書均源于宋刊本,這説明宋代刻書家已經以中興兩朝編年綱目作爲書名刊刻傳世了。至此我們可歸納爲:宋明時期,諸家著録及引用時有全稱作宋中興編年舉要、宋中興編年備要的,也有僅稱作宋中興編年備要,甚至省稱作編年備要、備要,以及宋朝長編備要的;自宋時起,就有中興兩朝編年綱目之名,不過有時也被不同的著録者或引用者稱作中興編年綱目。
對於該書卷數問題,胡玉縉在四庫未收書目提要續編中指出:現存此本十八卷,解題作十四卷者,殆亦後來有所改併歟?不過我們認爲,如前所述,早在真德秀作序時,中興兩朝編年綱目就爲十八卷。此後在流傳刊刻過程中,則出現了陳振孫著録的十四卷和趙希弁著録的十卷等,這也許是由於該書出現分合改併甚至殘缺所致。
對於中興兩朝編年綱目一書的價值,雖則陳振孫、王義山及劉克莊等人對其編修體例甚至内容均有所批評,但清代人張金吾在愛日精廬藏書志卷九中認爲:南宋編年之書,高宗一朝有中興小紀、繫年要録、十朝綱要,年經月緯,紀載詳核;孝宗一朝則自劉時舉續資治通鑑、宋史全文外,别無專書。是書紀高、孝兩朝之事,弘綱細目,視劉時舉所載加詳。宋史全文則即以是書爲藍本。考孝宗一朝之政治者,是書其較備歟。由此可見,張氏主要從南宋高、孝兩朝史源詳略方面揭示了該書的價值。我們進一步從陳均皇朝編年綱目備要書前所列主要引用諸書來看,除國史、會要之外,涉及南宋高宗一朝的就有熊克的中興小曆、中興紀事本末、李心傳的建炎以來繫年要録、徐夢莘的三朝北盟會編、李的皇宋十朝綱要以及蔡幼學的十朝政要,由此説明他在編修高宗朝史事時,的確參據了以上史著,况且以上史著大多仍存留於世,可以互參。而對於孝宗一朝,現今存世的史著有限,且陳均對於該朝史事,更是耳目相接,因此,該書此部分的史料價值就顯得頗爲重要了。具體而言,孝宗一朝綱的部分,多數都能在宋史孝宗紀中找到相應的記載。按宋史孝宗紀源于宋中興四朝國史本紀,這表明該書此部分基本參照國史本紀而修。而對於孝宗朝目的部分,在以原其始或要其終,或以類相從,或舉宏撮要等形式歸聚有關史事時,陳均的取材則更爲詳備。如該書在隆興元年、淳熙六年以及十五年年末分别記載有該年户數。又如在該書卷十四乾道元年二月詔定國是以及卷十五乾道二年冬十月命講讀官進言等處詳載陳俊卿奏疏。其他如張浚、張栻以及朱熹等人的奏疏亦多有存録。同時,通觀中興兩朝編年綱目全書,一是陳均在按自定凡例編修史事時,隱含有一定的褒貶。如卷二建炎三年九月,虜分我河北、河東爲四路。該綱中用我,突顯出了作者的傾向。又如卷四紹興二年九月,初用御筆除官。該綱表明此非常制。再如卷九紹興十一年十二月,秦檜奏誅岳飛及張憲、岳雲。該綱突顯了秦檜之罪。凡此等等,不一一列舉。二是陳均注重詳明金人事迹。如卷三建炎四年末,記載虜大索客户,拘殺之。卷四紹興二年末,記載虜盡殺契丹人。卷八紹興八年末,記載是歲,虜伐蒙,爲所敗。等等。三是有意突出了楊時、胡安國、胡寅、尹焞、張九成、張栻以及朱熹等理學家的言行。
最後,對於該書的流傳存世狀况,據筆者所見,一部藏于日本東京静嘉堂,原係陸心源藏本。該藏本爲影寫宋刊本,不著撰人名氏,有缺頁及脱字現象
嚴耀中主編論史傳經,虞雲國静嘉堂藏罕覯宋籍初讀記,上海古籍出版社,二○○四年。 。又據中國古籍善本書目卷六記載,中國國家圖書館現藏兩部:一是十八卷本,係清影宋抄本,清張蓉鏡校;一是十卷本,係宋刻元修本,存卷一至七以及卷十二至十四。此外,臺北故宫博物院藏有一部舊抄本,十八卷
見中國國家圖書館編原國立北平圖書館甲庫善本叢書第一五四册,國家圖書館出版社,二○一三年。。
燕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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