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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厘清当代中国法哲学发展方向、探索中国法治模式应择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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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试图在专业法哲学、政策法哲学和批判法哲学等法哲学知识形态之外,建构公共法哲学的知识形态,并阐发一种作为转型法哲学的公共法哲学理论模式。这种法哲学知识形态,以中国现代法律秩序的建构为根本理论关怀,主张以转型法哲学的理论模式承载公共法哲学的思想立场。为促进中国现代转型之政治理想(价值理想)与结构化情境(实践约束条件)之间的反思性平衡,本书采用政治哲学建构与社会历史分析(历史社会学研究)相结合的研究取径,对中国(法律)理想图景(上篇)、转型中国的法治(中篇)与转型中国的正义(下篇),进行了介入性的学理分析或实体性的理论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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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孙国东,湖北随州人,复旦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副教授、副院长,曾任美国圣路易斯大学哲学系访问学者(20152016)。先后就读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武汉大学法学院和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获法学博士学位。研究领域:法哲学与社会政治理论;兴趣领域:法社会学、法律文化、近世及当代中国思想文化。目前,除从事思想史研究外,主要致力于阐发一种作为转型法哲学的公共法哲学理论模式,并进行公共法哲学转型法哲学的介入性学理分析和实体性理论建构。发表各类学术文章(含译文)100余篇;著有《合法律性与合道德性之间:哈贝马斯商谈合法化理论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2012),另出版译著、合著及主编著作6部。主持公共法哲学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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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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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序:迈向作为转型法哲学的公共法哲学001导言:公共法哲学与法哲学的公共转向045上篇从邓正来问题到转型法哲学第一章知识法学取径的社会历史限度以福柯话语理论为参照083第二章现代转型与文化认同的重建邓正来问题出场的社会历史条件100第三章转型法哲学政治哲学建构与社会历史分析相结合127中篇功能主义法治观与法治的中国结第四章功能主义法治观基于法治中国政治理想与实践约束条件的探析196第五章城市化背景下法治中国的社会基础差序格局与法治中国的可能性
252下篇正义的中国情境与情境化的正义观第六章从反正义的公平到底线正义基于转型中国一种典型社会正义观念的政治哲学分析304第七章关联性正义基于转型中国正义问题之整体性的政治哲学分析386第八章共同政治文化范导下的国家中立性转型中国文化认同建构的正当法则432跋:关于公共法哲学的虚拟对话477致谢533推荐者说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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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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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现在读者面前的这本书,是我继《合法律性与合道德性之间:哈贝马斯商谈合法化理论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之后,出版的第二本学术专著。借用冯友兰和张立文的说法,如果说第一本是照着讲的著作,那么眼前的这本则是力图接着讲乃至自己讲的著作。激励我坚定这种研究旨趣转向的,其实是我在第一本专著后记中曾援引过的康德的一段名言。这段话记录了康德何以依循卢梭的教诲和示范,从自己曾念兹在兹的纯粹形而上学迷梦中惊醒的缘由。请允许我再次摘引如下:我的本性是研究者。我感到一种对知识的贪婪渴求,醉心于推动知识的进展,并对它的每个进步感到满足。我一度认为,这一切知识足以给人类带来荣光,由此我鄙夷那班一无所知的芸芸众生。卢梭纠正了我,盲目的偏见消失了;我学会了尊重人,而且如若我不能相信这种见解助益于确立人类之权利,我便应把自己看得比普通劳工还不如。[1]
诚哉斯言!作为实践哲学的从业者,身处也许是人类现代史上社会最遒变、文化最激荡、政治最复杂的现时中国,若不能为社会的自我反思、文化的自我超越和政治的自我转圜,做出自己的思想贡献,我们确应把自己看得比普通劳工还不如。初看起来,照着讲的评判标准是准确性,即对研究对象之思想的把握是否准确;接着讲和自己讲的评判标准则是解释力,即所建构之概念框架、理论模式甚或研究范式,是否对研究对象具有更充分的解释力。然而,无论是照着讲之准确性,还是接着讲和自己讲之解释力,其实均凭赖于研究者独一无二的洞察力无论是对于研究对象本身的洞察力,还是对于问题意识(研究对象之选择)的洞察力。正如章实斋先生所言,学问文章,聪明才辩,不足以持世,所以持世者,存乎识也[2]。我不敢妄言自己有多么别具一格的洞察力和识见,但为了便于读者的了解,把我的问题意识和研究取向略作介绍却是必要的。
简言之,我要追问的根本问题是:在全球化和现代转型的背景下,如何基于中国情境推进现代法律秩序的建构?换言之,中国现代法律秩序的建构应遵循怎样切己的法哲学原理?很多人或许会认为,这个问题固然重要,但却是空悬到几乎无法把握的问题。或者说,它是任何关心中国法律实践的论者均会直接或间接触及的问题,只不过他们采用了更为既有学科体系乃至学术评价体系接纳的方式。我个人充分尊重各种专科化和技术化的学术努力,但我却不愿采取这种学术视角和研究取径(approach)。事实上,正是为了超越各种专科化的视野,恢复中国现代法律秩序之建构的公共属性,同时又具备相对厚实的学理基础,我在本书中试图阐发并呈现一种有别于专业法哲学及政策法哲学批判法哲学的公共法哲学,并力图以转型法哲学的理论模式承载公共法哲学的思想立场我称其为作为转型法哲学的公共法哲学(public
philosophyoflawasalegalphilosophyontransitional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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