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大部分小说家,我写短篇小说是为了练笔。写短篇也成了我一种戒不掉的习惯。我相当幸运能够师从两位精通小说形式的大师:卡佛(Raymond Carver)和沃尔夫(Tobias Wolff)。当我一九八一年被《纽约客》(The New Yorker)杂志炒鱿鱼时,他们都在雪城大学(Syracuse University)任教。我会被炒是因为完全不胜任事实查证员之职。就像脸部特写合唱团那样,我相信事实全来自观点角度。①不管我是不是可以说虚构是我的专长,我都绝对无法信任事实。
我起初是专为追随卡佛学习而到雪城大学进修,他的小说《能不能请你安静点?》(Will You Please Be Quiet,Please?)在一九七六年出版没多久我便拜读过,一读之下惊为天人。相当幸运的是,我在进修期间另外还有机会上到沃尔夫的课他的《北美殉道者花园》(In the Garden of the North American Martyrs)那时刚出版。卡佛教学时全凭直觉:他自视为学生的哺育者而非批评者。他作为老师的最大天分是促进我们每个人的编辑自觉,让我们懂得质疑自己的选词用字、去掉废话、删除有问题的形容词和在页边上画上一堆问号。除了当写作班导师,他还开了一门课,课名短篇小说的形式和理论,让我们阅读他最喜爱的短篇小说实践者:契诃夫、巴别尔(Babel)、海明威、韦尔蒂(Welty)、弗兰克奥康纳(Frank O,Connor)和弗兰纳里奥康纳(Flannery O,Connor)。每堂课一开始,他会先点一根烟,然后问我们:你们怎样看?①他总是希望,这是他在一堂课所需要说的唯一一句话。有一次,一个英文系的学生斗胆挑战他的方法论,问他这门课明明没谈多少形式和理论,课名却有这两者。听到这样一问,卡佛有点紧张地吸入一口烟,然后缩着脖子坐在椅子里,过了好一会儿才说:这个嘛,我猜原因在于这门课是要我们读一些短篇小说,然后形成我们自己的理论。②
沃尔夫老师的方法要分析性和批判性得多。他会像个解剖病理学家那样,在我们眼前把一个短篇小说分解,给不同部分各一个名称,然后解释它们为什么能产生效果或为什么不能产生效果我们的写作课作业大部分属于后一类。和他的杰出同事不同,他对蠢材或他们写的故事没什么耐性。
我把一篇作业《边城》试投给《巴黎评论》(The Paris Review),没想到几星期后接到该刊物长年主编普林普顿(George Plimpton)的电话。他用清脆和权威的声音告诉我,他颇为喜欢我的故事,想要刊登,但又好奇我是不是还有更好的。我重读了几篇旧作,觉得乏善可陈和拾人牙慧,但在过程中翻出一段我在经历一个悲惨夜晚之后草写成的文字。我觉得内容还算蛮有原创性的,便花了一个通宵把它扩充为一篇短篇小说。普林普顿在一九八二年把它刊登出来,题目是《现在清晨六点,你知道你在哪吗?》,是为我第一篇获得发表的小说。过一段时间之后,我意识到我对故事中那个以独特人称表现的主角还有更多可说的,遂以原故事为基础,衍生出我的第一部长篇《如此灿烂,这个城市》(Bright Lights,Big City)。《边城》后来也找到了落脚处:我让它成为我第二部长篇《肉票》(Ransom)里一个背景故事。由于《边城》算得上是我第一篇过得去的故事,所以我把它收入本集子里。
我的第三部长篇《我的人生故事》(Story of My Life)基本上是从我的同名短篇小说中有机地生发出来,后者于一九八七年发表在《时尚先生》(Esquire)。类似的,一九八五年发表在《纽约客》的《菲洛梅娜》后来也发展成为长篇小说《模特儿行为》(Model Behavior)。不过,另一篇一九九三年发表在《时尚先生》的故事《野蛮人和儿子》(Savage and Son)虽然也是长篇小说《最后的野蛮人》(The Last of the Savages)之所本,但我没有把它收入本书,因为我觉得它更像中篇小说而非短篇小说(除了是就长短而言还是就接触面而言)。
明显的是,我更感兴趣于创作长篇小说,而我的很多短篇也常常变成只是热身运动。用短篇小说来为长篇小说发端同时有着心理价值和实用价值。一部长篇动辄三四百页,写成时间也许费时经年,一想到就会让人畏缩。写长篇小说是发展一段长期的关系,反观写短篇却让你可以假装自己是在搞一夜情,是要先感受一下某个题材是什么滋味,所以会较为放胆下笔。
不过,虽有自打嘴巴之虞,我还是必须指出:在创作短篇小说之时,我的心情往往不是只有一点点胆战心惊。较长篇的小说(更遑论亨利詹姆斯所说的松垮垮大怪物)即便出现许多错误的转折、让人乏味的角色和走调的句子,一样可以存活,反观短篇小说却不容许些许失误。一篇好的短篇要求绝对精确的音准和对形式有恰到好处的掌握。只有硬如宝石的猛火能把它烧起来。
《抽烟》创作于一九八五年,当时《如此灿烂,这个城市》刚出版不多久。那是我第一次为罗素和考琳夫妻塑像他们日后将会再次出现在《光明塌陷》(Brightness Falls)和《美好人生》(The Good Life)两部长篇。在每写两部长篇小说之间,我继续创作短篇小说,其中七篇(《抽烟》《生意》《他们是怎样玩完的》《和朗尼联络》《团圆》《皇后与我》和《假医生》)连同篇幅较短的《模特儿行为》在一九九九年结集为精装本出版。有鉴于它们从没有以平装本的面目出现,所以这一次我把它们收纳进来。
现在回顾起来,这些故事中的某一些还颇为有时代感。例如,《我的公职生涯》是写成于一九九二年(我不知怎地忘了把它收入《模特儿行为》),比莫妮卡莱温斯基(Monica Lewinsky)①成为一个家喻户晓的名字还要早几年。《皇后与我》写成于差不多同一时期,当时肉品包装区仍然是它赖以得名的那种产业的中心:它白天和晚上都是卖肉,只不过晚上卖的是另一种肉,买卖双方是跨性别性工作者和他们开着轿车巡航的恩客。对于那些只知道肉品包装区是曼哈顿最流光溢彩白金卡夜生活辐辏点的人,会很难认得《皇后与我》中描写的那一区。它改变太大了。谈到改变,我有时会对原篇章作出一些修改。只要我认为某些改动可以改善原故事的品质,就会毫不犹豫为之。对于有好几篇我现在看来像死狗的故事,我更是不能自已地对它们进行大规模改造,希望可以起死回生。
另外十二篇故事(包括《与猪同眠》《看不见的篱笆》《我爱你,甜心》《简易判决》《火鸡节日圣母》《服务生》《满盘皆落索》《名门淑女归乡记》和《把黛西放下》在内)都是写成于较近期,即二○○七年十二月至翌年晚春之间。《池塘畔的潘妮洛碧》也是写成于这个时期,其中的艾莉森普尔也是我在一九八八年出版的长篇小说《我的人生故事》的女主人公。(作为一个虚构人物,艾莉森获得了自己的生命:布雷特艾利斯[Bret Easton Ellis]把她写入小说《美国杀人魔》[American Psycho],让她差点被帕特里克贝特曼杀死,后来又在小说《格拉莫拉玛》[Glamorama]里给了她一个显眼位置。另外,启发这个角色的本尊最近也臭名远播起来,但因为这是事实方面的事情,我就不深论了。)《游行示威》是我在创作《美好人生》期间写成的,它们的女主角都是我以前便写过的考琳。《最后的独身汉》搁笔于二○○八年五月,算是最近期之作,不过最初几段是一九九○年代初期便写出来,从此被束之高阁很长时间。
虽然这二十六个故事的主题形形色色,而且是在漫长的二十六年之间陆续写成,但它们也许仍反映着我的某些持续关注和执念。不过这些也属于事实方面的事情,所以我就不多谈了。我乐在创作这些故事之中,也但愿各位乐在阅读它们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