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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美国统一商法典:汉英对照》包括了第1篇总则、第2篇买卖、第2A篇租赁、第3篇流通票据、第4篇银行存款与托收、第4A篇资金转账、第5篇信用证、第7篇所有权凭证、第8篇投资证券、第9篇担保交易全部法典内容。《美国统一商法典:汉英对照》翻译体系完整,内容详实丰富,用语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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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潘琪,1957年出生,北京市人。198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国际政治系,获法学学士学位。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取得法学硕士学位,师从沈达明、冯大同教授。后赴美国学习法律,获耶鲁大学法学硕士学位(LL.M)及华盛顿大学(Washington University)法律博士学位(JD)。1988年取得中国律师资格,1994年取得美国律师资格(宾夕法尼亚州)。曾任教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系。后长期在国际律师事务所(O''Melveny & Myers;White & Case)及通用汽车公司(General Motors)、强生公司(Johnson & Johnson)的法律部从事律师工作。1990年出版美国《统一商法典》中译本(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著有《美国破产法》(法律出版社19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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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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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总则 1
第1章总则 1
第1.101条简称 1
第1.102条本篇适用范围 1
第1.103条本法的解释应促进本法之基本宗旨的实现;补充性法律原则的适用 1
第1.104条不作默示废除解释 2
第1.105条可分割性 2
第1.106条单数和复数的使用;词性 2
第1.107条各条的标题 3
第1.108条与《国际及国内商业电子签名法》的关系 3
第2章通用定义和解释原则 3
第1.201条通用定义 3
第1.202条通知;知道 12
第1.203条租赁与担保权益的区别 13
第1.204条价值 16
第1.205条合理时间;及时 16
第1.206条假定 17
第3章地域效力和一般原则 17
第1.301条本法的地域效力;当事方选择适用法的权力 17
第1.302条通过协议加以改变 18
第1.303条履约过程、交易过程和行业惯例 19
第1.304条善意的义务 21
第1.305条灵活提供救济 21
第1.306条违约发生后放弃索赔或权利 21
第1.307条第三方文件构成表面证据 21
第1.308条保留权利的履约或接受履约 22
第1.309条任意提前的选择权 22
第1.310条债务的降位 22
词汇索引 24
第2篇买卖 26
第1章简称、通用释义和适用范围 26
第2.101条简称 26
第2.102条适用范围;排除在本篇之外的某些担保交易和其他交易 26
第2.103条定义和定义索引 26
第2.104条定义:商人;商人之间;融资机构 28
第2.105条定义:可转让性;货物;待定货物;一批;商业单位 29
第2.106条定义:合同;协议;买卖合同;买卖;即时出售;符合合同;终止;解除 31
第2.107条尚待与不动产分离的货物:登记 32
第2章合同的形式、订立和变更 33
第2.201条形式要求;反欺诈法 33
第2.202条最终书面表示:口头证据或外部证据 34
第2.203条蜡印无效 35
第2.204条合同订立的一般规定 35
第2.205条不可撤销的要约 35
第2.206条订立合同的要约与承诺 36
第2.207条承诺或确认中的补充条款 37
第2.208条[保留] 38
第2.209条修改、取消和弃权 38
第2.210条委托履约;转让权利 38
第3章一般义务与合同的解释 41
第2.301条当事方的一般义务 41
第2.302条显失公平的合同或条款 41
第2.303条风险的承担或分担 41
第2.304条价款以金钱、货物、不动产或其他形式支付 42
第2.305条价格条款存在空缺 42
第2.306条产出、需求和独营 43
第2.307条整批交付或分批交付 44
第2.308条未规定交货地点 44
第2.309条未规定具体时间;终止通知 44
第2.310条未规定付款时间或信用开始时间;有权作出保留权利的发运 45
第2.311条履约中的选择权与合作 46
第2.312条担保所有权;担保不存在侵权;买方不得侵权的义务 47
第2.313条通过确认、许诺、描述或样品作出的明示担保 48
第2.314条默示担保:商销性;行业惯例 48
第2.315条默示担保:适用于特定用途 49
第2.316条排除或修改担保 50
第2.317条明示担保或默示担保的叠加和冲突 52
第2.318条本篇对质量担保之第三方受益人问题及合同关系之必要性问题不作规定 52
第2.319条运输工具上交货条款;船边交货条款 52
第2.320条成本加保险费运费条款;成本加运费条款 54
第2.321条成本加保险费运费条款或成本加运费条款:到货净重;货到付款;担保到货品质 56
第2.322条目的港船上交货条款 57
第2.323条海外运输所需的提单格式;海外 58
第2.324条货到成交条款 59
第2.325条信用证条款;保兑信用证 59
第2.326条试用和试销;债权人的权利 60
第2.327条试用和试销的特殊规定 60
第2.328条拍卖 61
第4章所有权、债权人和善意购买人 62
第2.401条所有权的转移;保留权利作为担保;本条的有限适用 62
第2.402条卖方债权人对已售货物的权利 64
第2.403条转让的权力;善意购买货物;委托 65
第5章履约 67
第2.501条对货物的保险利益;货物特定化的方式 67
第2.502条卖方毁约、未能交付或破产时买方对货物的权利 68
第2.503条卖方提示交付的方式 69
第2.504条卖方发运货物 70
第2.505条卖方保留权利的发运 71
第2.506条融资机构的权利 72
第2.507条卖方提示交付的效力;附条件交付 73
第2.508条卖方对不适当提示交付或交付的补救;替换货物 73
第2.509条不存在违约时损失风险的承担 74
第2.510条存在违约时损失风险的承担 75
第2.511条买方提示付款;以支票付款 76
第2.512条买方在检验货物前付款 76
第2.513条买方检验货物的权利 77
第2.514条承兑交单;付款交单 78
第2.515条货物存在争议时保存证据 78
第6章违约、毁约和免责 79
第2.601条交付不当时买方的权利 79
第2.602条正当拒收的方式和效力 79
第2.603条商人买方对被正当拒收之货物的义务 80
第2.604条买方处置被正当拒收之货物的选择权 81
第2.605条未作出具体说明构成买方放弃异议 81
第2.606条接受货物的方式 82
第2.607条接受的效力;违约通知;作出接受后的违约举证责任;向责任人通知索赔或诉讼 82
第2.608条全部或部分撤销接受 84
第2.609条就履约获得充分保证的权利 85
第2.610条预前毁约 86
第2.611条撤回预前毁约 86
第2.612条分期交货合同;违约 87
第2.613条特定化的货物遭受损失 88
第2.614条替代履约 88
第2.615条失去预想条件时的免责 89
第2.616条免责通知后的程序 90
第7章救济 91
第2.701条违反从属合同的救济不受削弱 91
第2.702条卖方发现买方破产时的救济 91
第2.703条卖方救济的一般规定 92
第2.704条违约后卖方将货物特定于合同项下的权利;卖方挽救半成品货物的权利 93
第2.705条卖方就运输中或其他情况下的货物阻止交付 93
第2.706条卖方转售或订立转售合同 95
第2.707条处于卖方地位的人 97
第2.708条买方不接受交付或毁约时卖方损失的计算 97
第2.709条价款诉讼 98
第2.710条卖方的附带损失 99
第2.711条买方救济的一般规定;买方对被拒收之货物的担保权益 99
第2.712条补进;买方获取替代货物 100
第2.713条卖方未能交付或作出毁约时买方损失的计算 101
第2.714条已被接受的货物存在违约时买方损失的计算 101
第2.715条买方的附带损失和间接损失 102
第2.716条买方获得实际履行或取回货物的权利 102
第2.717条从价款中扣除损害赔偿 103
第2.718条约定或限制损害赔偿;预付款 103
第2.719条通过合同修改或限制救济 104
第2.720条解除或撤销合同对前存违约之索赔的影响 105
第2.721条针对欺诈的救济 106
第2.722条第三方对货物造成损害时有权提起诉讼的人 106
第2.723条市场价格的确定:时间和地点 107
第2.724条可接受的市场牌价 107
第2.725条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 108
词汇索引 110
第2A篇租赁 112
第1章总则 112
第2A.101条简称 112
第2A.102条适用范围 112
第2A.103条定义和定义索引 112
第2A.104条受其他法律约束的租赁 120
第2A.105条涉及产权证书覆盖的货物时本篇的地域效力 121
第2A.106条消费者租赁之当事方选择适用法和司法机构的权力受到限制 121
第2A.107条违约发生后放弃索赔或权利 122
第2A.108条显失公平 122
第2A.109条任意提前的选择权 123
第2章租赁合同的订立和解释 124
第2A.201条反欺诈法 124
第2A.202条最终书面表示:口头证据或外部证据 126
第2A.203条蜡印无效 127
第2A.204条合同订立的一般规定 127
第2A.205条不可撤销的要约 127
第2A.206条订立租赁合同的要约与承诺 128
第2A.207条[保留] 128
第2A.208条修改、取消和弃权 128
第2A.209条融资租赁中承租方作为供应合同的受益人 129
第2A.210条明示担保 130
第2A.211条担保不造成干扰和不存在侵权;承租方不得侵权的义务 131
第2A.212条商销性的默示担保 132
第2A.213条适用于特定用途的默示担保 133
第2A.214条排除或修改担保 133
第2A.215条明示担保或默示担保的叠加和冲突 134
第2A.216条明示担保和默示担保的第三方受益人 135
第2A.217条特定化 135
第2A.218条保险和理赔款 136
第2A.219条损失风险 137
第2A.220条违约对损失风险的影响 138
第2A.221条特定化的货物遭受损失 139
第3章租赁合同的效力 139
第2A.301条租赁合同的强制履行力 139
第2A.302条货物的所有权和占有 140
第2A.303条租赁合同项下当事方权益的可转让性;货物中出租方残余权益的可转让性;委托履约;权利转让 140
第2A.304条出租方随后另行出租货物 143
第2A.305条承租方出售或分租货物 144
第2A.306条某些依法自动产生之留置权的优先权 145
第2A.307条某些权益的优先权:查封或扣押货物产生的留置权;货物中的担保权益;对货物的其他主张权 146
第2A.308条债权人的特别权利 146
第2A.309条货物成为不动产附着物后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 147
第2A.310条货物成为添附物后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 152
第4章租赁合同的履行:毁约、替代和免责 154
第2A.401条不安全:履约的充分保证 154
第2A.402条预前毁约 155
第2A.403条撤回预前毁约 155
第2A.404条替代履约 156
第2A.405条免除履约 157
第2A.406条免除履约后的程序 158
第2A.407条不可撤销的承诺:融资租赁 159
第5章违约 159
第2A.501条违约:程序 159
第2A.502条违约后的通知 160
第2A.503条权利和救济的修改或削弱 160
第2A.504条约定损害赔偿 161
第2A.505条解除和终止;解除、终止、取消或欺诈对权利和救济的影响 163
第2A.506条诉讼时效 164
第2A.507条证明市场租金 165
第2A.508条承租方的救济 166
第2A.509条不当交付时承租方的权利;正当拒收 168
第2A.510条分期租赁合同:拒收和违约 168
第2A.511条商人承租方对被正当拒收之货物的义务 169
第2A.512条承租方对被正当拒收之货物的义务 170
第2A.513条出租方对不当提示交付或交付的补救;替换货物 171
第2A.514条承租方放弃异议 172
第2A.515条接受货物 172
第2A.516条接受货物的效力;违约通知;作出接受后的违约举证责任;向责任人通知索赔或诉讼 173
第2A.517条撤销对货物的接受 175
第2A.518条补进;替代货物 176
第2A.519条未能交付、毁约、违约以及被接受之货物违反担保时承租方损失的计算 177
第2A.520条承租方的附带损失和间接损失 179
第2A.521条承租方获得实际履行、取回货物及其他救济的权利 180
第2A.522条出租方破产时承租方对货物的权利 180
第2A.523条出租方的救济 181
第2A.524条出租方将货物特定于租赁合同项下的权利 182
第2A.525条出租方占有货物的权利 183
第2A.526条出租方就运输中或其他情况下的货物阻止交付 184
第2A.527条出租方处置货物的权利 185
第2A.528条不接受交付、不付款、毁约或出现其他违约时出租方损失的计算 186
第2A.529条出租方的租金诉讼 188
第2A.530条出租方的附带损失 190
第2A.531条第三方对货物造成损害时的起诉权 190
第2A.532条出租方对残余权益的权利 191
词汇索引 192
第3篇流通票据 194
第1章总则和定义 194
第3.101条简称 194
第3.102条适用范围 194
第3.103条定义 194
第3.104条流通票据 198
第3.105条票据的出立 201
第3.106条无条件承诺或命令 202
第3.107条以外国货币支付的票据 203
第3.108条即时付款;定时付款 204
第3.109条凭票付款;凭令付款 205
第3.110条确定票据向谁付款 206
第3.111条付款地点 208
第3.112条利息 208
第3.113条票据日期 209
第3.114条票据的冲突条款 209
第3.115条不完整票据 210
第3.116条连带责任;份额 210
第3.117条影响票据的其他协议 211
第3.118条诉讼时效 211
第3.119条通知第三方有权应诉 213
第2章流通、转让和背书 214
第3.201条流通 214
第3.202条可撤销的流通 214
第3.203条票据转让;转让后取得的权利 215
第3.204条背书 216
第3.205条记名背书;空白背书;异常背书 217
第3.206条限制性背书 218
第3.207条再取得 220
第3章票据的强制履行 221
第3.301条有权强制履行票据的人 221
第3.302条正当执票人 221
第3.303条价值和对价 224
第3.304条过期票据 224
第3.305条抗辩和扣减权 226
第3.306条票据索赔 229
第3.307条违反信托义务的通知 229
第3.308条签名及正当执票人地位的证明 231
第3.309条遗失、损毁或被盗票据的强制履行 232
第3.310条票据对基础义务的影响 233
第3.311条使用票据作出和解 235
第3.312条遗失、损毁或被盗的银行本票、银行支票或保兑支票 237
第4章当事方的责任 240
第3.401条签名 240
第3.402条代表人的签名 240
第3.403条无授权签名 242
第3.404条冒名人;虚构受款人 242
第3.405条雇员作出欺诈背书时雇主的责任 244
第3.406条对票据之伪造签名或涂改起助推作用的疏忽 246
第3.407条涂改 246
第3.408条受票人不对未承兑的汇票承担责任 247
第3.409条汇票的承兑;保兑支票 248
第3.410条改变汇票的承兑 248
第3.411条拒绝支付银行本票、银行支票和保兑支票 249
第3.412条本票或银行本票立票人的义务 250
第3.413条承兑人的义务 250
第3.414条出票人的义务 251
第3.415条背书人的义务 253
第3.416条转让时的担保 254
第3.417条提示时的担保 255
第3.418条基于误解的付款或承兑 258
第3.419条用于融通而签署的票据 259
第3.420条侵占票据 262
第5章拒付 263
第3.501条提示 263
第3.502条拒付 264
第3.503条拒付通知 267
第3.504条提示和拒付通知的免除 268
第3.505条拒付的证明 269
第3.506条支付工具之执票人的手续费 270
第6章解除义务和付款 271
第3.601条解除义务;解除义务的效力 271
第3.602条付款 271
第3.603条付款表示 273
第3.604条注销或弃权引起的义务解除 274
第3.605条次义务人的义务解除 275
词汇索引 281
第4篇银行存款和收款 283
第1章总则和定义 283
第4.101条简称 283
第4.102条适用范围 283
第4.103条通过协议加以改变;损失的计算;构成正常谨慎的行为 284
第4.104条定义和定义索引 285
第4.105条银行;存款银行;中间银行;收款银行;付款银行;提示银行 288
第4.106条通过银行支付或在银行支付;收款银行 289
第4.107条银行的独立营业厅 289
第4.108条收到票证的时间 290
第4.109条延迟 290
第4.110条电子提示 291
第4.111条诉讼时效 291
第4.112条按票面金额支付支票 292
第2章票证收款:存款银行和收款银行 292
第4.201条收款银行的代理身份及信贷的临时性;本篇的适用范围;载有向任何银行付款背书的票证 292
第4.202条收款或退回时的责任;作为的及时性 293
第4.203条指示的效力 294
第4.204条发送和提示的方式;直接发送至付款银行 295
第4.205条存款银行作为无背书票证的执票人 295
第4.206条银行间的转让 296
第4.207条转让时的担保 296
第4.208条提示时的担保 298
第4.209条录入和保存时的担保 300
第4.210条收款银行对票证、附属单据和收益的担保权益 301
第4.211条银行何时通过支付价值成为正当执票人 302
第4.212条以通知方式提示非由或非在或非通过银行付款的票证;出票人或背书人的责任 303
第4.213条银行作出结算的方法和时间 304
第4.214条倒账权或退款权;收款银行的责任;票证的退回 305
第4.215条付款银行对票证的最终付款;临时借记和贷记成为最终的时间;某些信贷可供提取的时间 307
第4.216条破产和优先权 309
第3章票证收款:付款银行 310
第4.301条延迟入账;通过退回票证收回付款;拒付的时间;付款银行退回票证 310
第4.302条付款银行延迟退回票证的责任 311
第4.303条通知、停付命令、诉讼传票或账目抵销对票证产生影响的时间;票证支取或保兑的顺序 312
第4章付款银行和客户的关系 314
第4.401条银行支取客户账户的条件 314
第4.402条银行错误拒付时对客户的责任 315
第4.403条客户停止付款的权利;损失的举证责任 316
第4.404条银行无义务支付超过六个月的支票 317
第4.405条客户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 317
第4.406条客户有义务发现并报告无授权签名或涂改 318
第4.407条付款银行不当付款后取得代位权 321
第5章跟单汇票的收款 321
第4.501条跟单汇票的处理;就提示作出发送的义务;向客户通知拒付的义务 321
第4.502条到货汇票的提示 322
第4.503条提示银行对单据和货物的责任;报告拒付原因;临时协调人 322
第4.504条提示银行处置货物的选择权;就费用取得担保权益 323词汇索引 324
第4A篇资金转账 325
第1章适用范围和定义 325
第4A.101条简称 325
第4A.102条适用范围 325
第4A.103条支付命令:定义 325
第4A.104条资金转账:定义 326
第4A.105条其他定义 327
第4A.106条收到支付命令的时间 329
第4A.107条联邦储备条例和实施细则 330
第4A.108条排除由联邦法管辖的消费者交易 331
第2章支付命令的出具和接受 331
第4A.201条安全程序 331
第4A.202条已授权和已核实的支付命令 331
第4A.203条某些已核实的支付命令不可强制履行 333
第4A.204条付款的退还;客户报告无授权支付命令的义务 334
第4A.205条错误的支付命令 335
第4A.206条通过资金转账系统或其他通讯系统发送支付命令 337
第4A.207条错误描述受益人 338
第4A.208条错误描述中间银行或受益人银行 340
第4A.209条接受支付命令 342
第4A.210条拒绝支付命令 344
第4A.211条取消和修改支付命令 346
第4A.212条接收银行对未被接受之支付命令的责任和义务 349
第3章接收银行执行发送人的支付命令 350
第4A.301条执行与执行日 350
第4A.302条接收银行执行支付命令时的义务 350
第4A.303条错误执行支付命令 353
第4A.304条发送人报告错误执行之支付命令的义务 354
第4A.305条延迟执行、不当执行或未能执行支付命令的责任 355
第4章付款 357
第4A.401条付款日 357
第4A.402条发送人向接收银行付款的义务 357
第4A.403条发送人向接收银行的付款 359
第4A.404条受益人银行向受益人付款并作出通知的义务 361
第4A.405条受益人银行向受益人的付款 362
第4A.406条发起人向受益人的付款;基础义务的解除 365
第5章其他规定 366
第4A.501条通过协议加以改变;资金转账系统规则的效力 366
第4A.502条向接收银行送达债权人查封书;受益人银行作出的抵销 367
第4A.503条针对资金转账的禁止令 369
第4A.504条票证或支付命令支取账户的顺序;从账户提取款项的顺序 369
第4A.505条无权反对借记客户账户 370
第4A.506条利率 370
第4A.507条法律选择 371
词汇索引 374
第5篇信用证 375
第5.101条简称 375
第5.102条定义 375
第5.103条范围 378
第5.104条形式要求 379
第5.105条对价 379
第5.106条开立、修改、取消和期限 380
第5.107条保兑人;指定人;通知人 380
第5.108条开证人的权利和义务 382
第5.109条欺诈与伪造 384
第5.110条担保 386
第5.111条救济 386
第5.112条信用证的转让 388
第5.113条依法自动发生的转让 389
第5.114条收益的转让 390
第5.115条诉讼时效 392
第5.116条选择法律和诉讼地 392
第5.117条开证人、申请人和指定人的代位 394
第5.118条开证人或指定人的担保权益 395
词汇索引 397
第6篇整体转让(已废止) 398
第7篇所有权凭证 399
第1章总则 399
第7.101条简称 399
第7.102条定义和定义索引 399
第7.103条本篇与条约或法律的关系 401
第7.104条流通与不可流通所有权凭证 402
第7.105条以替代媒介再次出具 403
第7.106条电子所有权凭证的控制 404
第2章仓单:特殊规定 405
第7.201条可以出具仓单的人;需要保证金的存储 405
第7.202条仓单的格式 406
第7.203条未收到货物或错误描述货物的责任 407
第7.204条谨慎的义务;通过协议限制承储人的责任 408
第7.205条某些情况下仓单代表的所有权失去效力 409
第7.206条承储人终止存储的权利 409
第7.207条货物必须分开存储;种类物 411
第7.208条涂改的仓单 411
第7.209条承储人的留置权 411
第7.210条承储人留置权的强制履行 414
第3章提单:特殊规定 417
第7.301条未收到货物或错误描述货物的责任;据报装有;发运人的装货和数量;不适当处理货物 417
第7.302条联运提单和类似的所有权凭证 419
第7.303条改变目的地;改变收货人;改变指示 420
第7.304条实体成套提单 421
第7.305条目的地出具提单 422
第7.306条涂改的提单 422
第7.307条承运人的留置权 422
第7.308条承运人留置权的强制履行 423
第7.309条谨慎的义务;通过协议限制承运人的责任 425
第4章仓单和提单:一般义务 426
第7.401条仓单或提单的非正常出具;开单人的非正常行为 426
第7.402条所有权凭证的副本;超量出具 427
第7.403条承储人或承运人交付货物的义务;免责 427
第7.404条根据所有权凭证善意交付货物后不承担责任 429
第5章仓单和提单:流通和转让 429
第7.501条流通的方式;正常流通的条件 429
第7.502条正常流通赋予的权利 431
第7.503条某些情况下货物的所有权凭证失去效力 433
第7.504条非正常流通赋予的权利;改变货物目的地的效力;阻止交付货物 434
第7.505条背书人不是其他当事方的保证人 435
第7.506条缺少背书的交付;要求补充背书的权利 436
第7.507条流通或交付所有权凭证时的担保 436
第7.508条收款银行对所有权凭证的担保 436
第7.509条足以符合商业合同 437
第6章仓单和提单:其他规定 437
第7.601条所有权凭证的遗失、被盗或损毁 437
第7.602条扣押流通所有权凭证覆盖的货物 438
第7.603条冲突的权利主张;相向诉讼 439词汇索引 440
第8篇投资证券 441
第1章简称和一般事项 441
第8.101条简称 441
第8.102条定义 441
第8.103条某些债务和权益属于证券还是金融资产的认定原则 446
第8.104条证券、金融资产或其中权益的取得 447
第8.105条对立主张的通知 448
第8.106条控制 450
第8.107条背书、指示或权利命令的生效条件 452
第8.108条直接持有时的担保 454
第8.109条间接持有时的担保 457
第8.110条适用范围;法律选择 458
第8.111条清算公司规则 461
第8.112条债权人查封书 461
第8.113条反欺诈法不适用 462
第8.114条票式证券的证据规则 463
第8.115条证券中间人和其他人不向对立主张人承担责任 463
第8.116条证券中间人作为支付了价值的购买人 464
第2章发行和发行人 465
第8.201条发行人 465
第8.202条发行人的责任和抗辩;瑕疵或抗辩的通知 466
第8.203条过期即构成瑕疵或抗辩的通知 468
第8.204条发行人限制转让的效力 469
第8.205条证券证书上无授权签名的效力 469
第8.206条证券证书的添补完整或涂改 470
第8.207条发行人对注册所有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470
第8.208条鉴证受托人、登记人和转让代理人之签名的效力 470
第8.209条发行人的留置权 471
第8.210条超量发行 471
第3章票式证券和无票证券的转让 472
第8.301条交付 472
第8.302条购买人的权利 473
第8.303条受保护购买人 474
第8.304条背书 474
第8.305条指示 475
第8.306条对签名、背书或指示作出保证的效力 476
第8.307条购买人取得转让登记要件的权利 478
第4章登记 478
第8.401条发行人登记转让的义务 478
第8.402条对背书或指示的有效性作出确认 480
第8.403条请求发行人不得登记转让 481
第8.404条错误登记 483
第8.405条证券证书遗失、损毁或错拿后的替换 484
第8.406条证券证书遗失、损毁或错拿后通知发行人的义务 485
第8.407条鉴证受托人、转让代理人和登记人 486
第5章证券权利 486
第8.501条证券账户;从证券中间人取得证券权利 486
第8.502条对权利持有人提出对立主张 487
第8.503条权利持有人对证券中间人持有的金融资产享有财产权益 488
第8.504条证券中间人掌管金融资产的义务 490
第8.505条证券中间人对于付款和分红的义务 491
第8.506条证券中间人根据权利持有人之指示行使权利的义务 491
第8.507条证券中间人遵从权利命令的义务 492
第8.508条证券中间人有义务变更权利持有人地位至其他形式的证券持有 493
第8.509条其他法律或规则对证券中间人义务的规定;证券中间人履行义务的方式;权利持有人行使权利的方式 493
第8.510条从权利持有人取得证券权利之购买人的权利 494
第8.511条担保权益持有人与权利持有人之间的优先顺序 496词汇索引 498
第9篇担保交易 500
第1章简称、定义和一般概念 500
第9.101条简称 500
第9.102条定义和定义索引 500
第9.103条价款担保权益;付款的使用;举证责任 522
第9.104条对存款账户的控制 525
第9.105条对电子动产契据的控制 526
第9.106条对投资财产的控制 527
第9.107条对信用证权利的控制 528
第9.108条描述的充分性 528
第9.109条范围 529
第9.110条根据第2篇或第2A篇产生的担保权益 533
第2章担保协议的效力;担保权益的附着;担保协议当事方的权利 534
第9.201条担保协议之效力的一般原则 534
第9.202条担保物所有权无关紧要 535
第9.203条担保权益的附着和强制履行;收益;支持性债务;形式要求 535
第9.204条后得财产;未来贷款 538
第9.205条允许使用或处置担保物 539
第9.206条购买或交付金融资产时产生的担保权益 540
第9.207条受担保方占有或控制担保物时的权利和义务 541
第9.208条受担保方控制担保物时的进一步义务 543
第9.209条应收款债务人收到转让通知后受担保方的义务 545
第9.210条对账请求;担保物清单请求;债务清单请求 546
第3章完善和优先顺序 549
第9.301条约束担保权益之完善和优先顺序的法律 549
第9.302条约束农业留置权之完善和优先顺序的法律 550
第9.303条约束产权证书覆盖之货物中担保权益之完善和优先顺序的法律 550
第9.304条约束存款账户中担保权益之完善和优先顺序的法律 551
第9.305条约束投资财产中担保权益之完善和优先顺序的法律 552
第9.306条约束信用证权利中担保权益之完善和优先顺序的法律 554
第9.307条债务人所在地 555
第9.308条担保权益或农业留置权获得完善的时间;完善的持续性 557
第9.309条发生附着时即获得完善的担保权益 559
第9.310条必须通过登记获得完善的担保权益或农业留置权;登记条款不适用的担保权益和农业留置权 560
第9.311条受某些法律或条约约束之财产中担保权益的完善 562
第9.312条动产契据、存款账户、凭证、凭证覆盖的货物、票据、投资财产、信用证权利以及金钱中担保权益的完善;通过许可性登记获得完善;无须登记或转移占有的临时完善 564
第9.313条受担保方取得占有或交付后无须登记而获得完善的担保权益 566
第9.314条通过取得控制获得完善 568
第9.315条担保物被处置后受担保方的权利和对收益的权利 569
第9.316条适用法改变后担保权益保持完善 571
第9.317条优于或不受制于担保权益或农业留置权的权益 574
第9.318条收款权利出售后不再保留权益;应收款或动产契据之卖方相对于债权人和购买人的权利和所有权 576
第9.319条寄售受托人相对于债权人和购买人的权利和所有权 576
第9.320条货物的买方 577
第9.321条正常业务中的一般无形财产之被许可方和货物之承租方 578
第9.322条同一担保物中冲突的各项担保权益或农业留置权之间的优先顺序 579
第9.323条未来贷款 581
第9.324条价款担保权益的优先顺序 583
第9.325条被转让之担保物中担保权益的优先顺序 587
第9.326条新债务人设立之担保权益的优先顺序 588
第9.327条存款账户中担保权益的优先顺序 589
第9.328条投资财产中担保权益的优先顺序 589
第9.329条信用证权利中担保权益的优先顺序 591
第9.330条动产契据或票据之购买人的优先权 592
第9.331条其他各篇项下票据、凭证和证券之购买人之权利的优先顺序;第8篇项下金融资产和证券权利中之权益的优先顺序 594
第9.332条金钱的转移;存款账户中资金的转移 594
第9.333条某些依法自动产生之留置权的优先顺序 595
第9.334条不动产附着物和农作物中担保权益的优先顺序 595
第9.335条添附物 599
第9.336条融入物 600
第9.337条产权证书覆盖之货物中担保权益的优先顺序 601
第9.338条融资声明登记信息不正确时通过其获得完善之担保权益或农业留置权的优先顺序 602
第9.339条优先权可以降位 602
第9.340条扣减权或抵销权对存款账户的效力 602
第9.341条银行对存款账户的权利和义务 603
第9.342条银行有权拒绝签订或拒绝披露控制协议 603
第4章第三方的权利 604
第9.401条债务人权利的可转让性 604
第9.402条受担保方不承担债务人的合同责任或侵权责任 604
第9.403条不向受让人主张抗辩的协议 605
第9.404条受让人取得的权利;对抗受让人的索赔和抗辩 606
第9.405条被转让之合同的修改 607
第9.406条应收款债务人的债务解除;转让通知;转让的指明和证明;对应收款、动产契据、无形支付和本票之转让的限制无效 608
第9.407条限制租赁权益中或出租方残余权益中担保权益的设立或强制履行 612
第9.408条对本票、医疗保险应收款和某些一般无形财产之转让的限制无效 613
第9.409条对信用证权利之转让的限制无效 616
第5章登记 617
第9.501条登记处 617
第9.502条融资声明的内容;不动产抵押记录作为融资声明;登记融资声明的时间 618
第9.503条债务人和受担保方的名字 620
第9.504条说明担保物 622
第9.505条寄售、租赁、其他存储和其他交易:登记及遵守其他法律和条约 622
第9.506条错误或遗漏的后果 623
第9.507条某些事件对融资声明有效性的影响 624
第9.508条新债务人受到担保协议约束后融资声明的有效性 625
第9.509条有权作出登记的人 626
第9.510条已登记之记录的有效性 627
第9.511条注册受担保方 628
第9.512条融资声明修订文件 628
第9.513条终止声明 630
第9.514条注册受担保方之权力的转让 632
第9.515条融资声明的期限和效力;过期融资声明的效力 633
第9.516条构成登记的条件;登记的有效性 635
第9.517条错误编目的影响 638
第9.518条指出不准确记录或错误登记 638
第9.518(增)条欺诈性登记 639
第9.519条记录的编号、保存和编目;提供记录信息 640
第9.520条接受和拒绝接受记录 643
第9.521条书面融资声明和修订文件的统一格式 644
第9.522条记录的保存和销毁 644
第9.523条登记处提供的信息;记录之买卖或许可 645
第9.524条登记处的延迟 647
第9.525条费用 647
第9.526条登记处规则 649
第9.527条报告的义务 650
第6章违约 651
第9.601条发生违约后的权利;司法强制履行;寄售委托人;应收款、动产契据、无形支付或本票的买方 651
第9.602条权利和义务的放弃和变更 652
第9.603条规定权利和义务之标准的协议 654
第9.604条担保协议覆盖不动产或不动产附着物时的程序 654
第9.605条未知债务人或次义务人 655
第9.606条农业留置权发生违约的时间 656
第9.607条受担保方的收款和强制履行 656
第9.608条收款或强制履行之收益的使用;不足部分的责任及剩余部分的权利 658
第9.609条发生违约后受担保方取得占有的权利 660
第9.610条发生违约后处置担保物 661
第9.611条处置担保物前的通知 662
第9.612条处置担保物前之通知的及时性 664
第9.613条处置担保物前之通知的内容和格式:一般规定 665
第9.614条处置担保物前之通知的内容和格式:消费品交易 667
第9.615条处置之收益的使用;不足部分的义务及剩余部分的权利 670
第9.616条对剩余部分或不足部分之计算的解释 673
第9.617条担保物受让人的权利 676
第9.618条某些次义务人的权利和义务 677
第9.619条注册所有权或法定所有权的转让 677
第9.620条收取担保物作为全部或部分债务的清偿;担保物的强制处置 679
第9.621条建议收取担保物的通知 682
第9.622条收取担保物的效力 683
第9.623条赎回担保物的权利 683
第9.624条弃权 684
第9.625条受担保方未能遵守本篇时的救济 684
第9.626条不足部分或剩余部分的争议诉讼 687
第9.627条确定行为是否属于商业上合理 689
第9.628条受担保方的免责和限制责任;次义务人的责任 690
词汇索引 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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