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2日,前法国外交部部长法比尤斯手中高悬许久的绿色木槌终于得以落下,仿佛非常事件暨非常时刻的一锤定音:持续了12天(11月30日至12月12日)的第21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亦即《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1次缔约方大会暨《京都议定书》第11次缔约方大会终于在法国巴黎北郊的布尔歇展览中心落下帷幕,全世界所有关注当今气候变化和环境危机的人们终于松了一口气。此次与会的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超过150位,向大会提交应对气候变化(或贡献)文件的国家、地区或机构多达184个,这样的盛况前所未有。大会的目的是促成全球196个缔约方(195个国家和地区+欧盟)形成统一的有关全球碳排放量的全球协议,简称《巴黎协议》(The Paris Agreement),担任大会主席的前法国外交部部长法比尤斯手中木槌落下的那一刻,确乎标志着这一拥有近200个缔约方、超过200个国家和地区(作为同属一个缔约方的欧盟由十多个主权国家组成)参与并认同的、史无前例的全球协议最终达成。2016年4月22日,这一协议在美国纽约联合国总部大厦得以正式签署。《巴黎协议》是继1992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签署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1997年在日本京都签署的《京都议定书》之后,人类历史上应对气候变化的第三个里程碑式的国际法律文本,其所获得的认同和影响空前广泛,为2020年后全球气候治理格局的真正形成奠定了普遍的法律规则基础。
然而,严峻的事实告诉我们,斯事似乎尚未完了,一锤终究难以定音。更何况任何社会性契约的协商达成和最终签署固然不易,如何将口头和笔下的承诺变成身体力行且不折不扣的实际行动则更为艰难。某种同质性社群内部的契约既如此,异质性社群之间的契约便更是如此,不仅是文化异质性,而且有可能还是政治对峙的互反性民族国家或国际政治集团之间的全球普遍性契约自然是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