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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一种错误的二分法,支配着当代的宪法论辩。在这种二分法思维下,要么认为,必须严格遵从撰写了宪法中关键词句的那些人的想法,只有当他们认为某部法律违宪时,才能宣布这部法律违宪;要么认为,除非再度揣摩制宪者的价值选择,否则法院无从审查立法。双方坚持非此即彼的二分法思维,认为上述两种看法是仅有的选择,这么做,对于论辩中的任何一方来说,都是有好处的。因为,一方只要指出对方的观点如何不可接受,就能为自己的论辩加分。基于同样的理由,倘若论辩如此展开,对双方而言,都是件非常容易的事情。从根本上来说,双方所提出的理论,无论主张经由任命产生的法官对于社会实体价值的选择拥有最终的决定权,还是主张这种价值选择应该遵循去世已有一百多年的制宪者们所持的信条,都与宪法制度背后的民主理念不相协调。因此,在《天下博观 民主与不信任:司法审查的一个理论》中,作者将提出司法审查的第三种理论,将详细说明这种理论是与宪法制度背后的民主理念相一致的,事实上,这个理论是为了支持法院将那些民主理念付诸实践而建构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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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天下博观 民主与不信任:司法审查的一个理论》的主题是美国的司法审查,即司法机关依据宪法审查立法机关以及行政机关的行为是否合宪。《天下博观 民主与不信任:司法审查的一个理论》尤其关注联邦*法院针对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的审查,因为本书所要解决的核心难题,正是集中地体现在这里:联邦*法院依据宪法宣告立法部门制定的法律无效,是否具有正当性?立法机关是人民选举出来的民意代表机关,代表着多数人的意愿,而联邦*法院的大法官们既非经由选举而产生,也无有效方式要求其承担政治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九个大法官判决代表机关制定的法律违宪,是否与民主相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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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约翰哈特伊利,1938年12月出生在纽约市,2003年10月离开人世,享年64岁。1968年任耶鲁大学法学院教授,1973年转任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1982年至1987年担任斯坦福大学法学院院长,1996年转任迈阿密大学法学院教授。1981年5月16日,伊利被遴选为美国人文与科学院院士。2003年5月26日,为表彰他对宪法学所作出的杰出贡献,耶鲁大学授予他名誉法学博士学位。除影响最大的本书外,他还著有《战争与责任》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以宪法为根据》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等。本书原书由哈佛大学出版社1980年出版。
张卓明,法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2014.2-2015.2。著有《选举权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译有《多数决原则的历史》(载《法史学刊》第2卷)、《法律与解释:法哲学论文集》(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合译)等论著。曾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选举权的法理研究",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选举权的司法保护"。研究兴趣:法学理论、比较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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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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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一个强化民主的司法审查理论
译者导言
第一章 解释主义的魅力
第二章 拘泥于条文的解释主义之不可能
正当程序
特权或豁免权
平等保护
平等保护与联邦政府
第9条修正案
第三章 探寻基本价值
法官自身的价值观
自然法
中立原则
理性
传统
共识
预测进步
亚历山大比克尔的冒险之旅
第四章 监督代议程序:作为裁判员的法院
卡罗琳产品案的第四注脚
代议制政府
美国宪法的本质
民主与不信任
第五章 疏通政治变革的渠道
言论自由
选举权
迈向透明的立法程序
迈向议会主导的立法程序
第六章 确保少数人的利益得到代表
立法(和行政的)动机
可疑分类
纠偏性优待措施的题外话
程序性权利与少数人保护
结语
注释
索引
附录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
译后记
修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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