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译者翻译英语作品,不管英语造诣有多深,也难以保证字字句句不出理解差错。特别是像简奥斯丁这样的大作家,作品中本来就有不少陷阱式的文字,译者出现误解误译也是很平常的事。即使不是很难的文字,翻译或出版环节稍有疏忽,也有可能出现这样那样的失误。因此,我修订自己的译文,首要的一项任务,就是修正译文中出现的误解误译和疏漏之处。
略举几例。《傲慢与偏见》开卷第一章末段总结贝内特太太的个性特征时,说了这样一句话:Her mind was less difficult to develop. mind是个很棘手的字眼,无论以前还是现在,在英汉词典里都找不到恰当的译法,中国的译者基本采取了头脑和性格两种译法我译作脑子。可是,我深感这位太太的mind既不是头脑问题,也不是性格问题,为此我心里纠结了多年。直至十多年前,我反复念叨下文这一句话:When she was discontented she fancied herself nervous(一碰到不称心的时候,就自以为神经架不住),顿时,我灵机一动,心里冒出了心性二字,当即把这句话改译为:这位太太的心性就不那么难以捉摸了,庆幸自己终于觅得了一个至当不易的译法。
第三卷第一章,伊丽莎白拒绝了达西的求婚之后,偶然来到达西的庄宅彭伯利大厦,面对绚丽的风光,不由得感到:to be mistress of Pemberley might be something! (斜体为笔者所加,下同)我初译为在彭伯利当个主妇也真够美气的!。后经考察,我发现美气是汉语里的方言用法,意为得意、高兴,可这并不是女主人公当时的真实心态,也不是原文something的真意。在英语口语中,something被解释为grand,impressive(风光、体面)。因此,后来我把这句话改为在彭伯利当个主妇也真够风光的,不仅与原文意思正相吻合,而且从欣赏风光到感觉风光,微妙地展示了女主人公那聪颖活泼的心性。
第二卷第六章,作者描写詹金森太太如何呵护德布尔小姐时,说了这样一句话:Mrs. Jenkinson ... was entirely engaged in listening to what she said, and placing a screen in the proper direction before her eyes.德布尔小姐是个病病殃殃的贵家千金,詹金森老夫人是她的忠实侍伴,她挡在小姐前面,究竟是挡什么?中国译者没有体验,很难想象。我译作挡在她面前,不让别人看清她,显然有点牵强附会。这次看了企鹅版原著,才恍然大悟,原来是给她遮挡炉火。于是我把整句译文改为:詹金森太太光顾着听德布尔小姐说话,而且挡在她面前,不让炉火烤着她。这才是一个忠实仆人的真实写照。
如果说我的初译还有不少不尽如人意的地方,经过四分之一个多世纪的反复钻研、反复修订,拙译似乎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不仅清除了尽量多的疏漏、误译之处,而且译文总是力求与原文相契合,读来更有奥斯丁味儿。
二、修订过于自由的译笔
二〇〇七年,我开始接触德国学者本雅明的著名论文《译者的任务》。作者提倡直译法,特别主张再现原文的表意方式。我从多年的翻译实践体会到,发挥汉语的韧性和潜力,尽量模仿原文的表意方式,可能是最卓有成效的译法,最能淋漓尽致地传译出原文的意蕴。但是我开始翻译《傲慢与偏见》时,这个概念还没在头脑中扎根,致使有时遇到富有异国情调的表意方式,不是想方设法地加以再现,而是打着翻译技巧的幌子,采取了变通译法,结果有时反而降低了译文的成色。因此,后来做修订的另一项内容,是把一些过于自由的译笔,还原成原文的表意方式。
例如第一卷第四章谈到宾利先生有两个姐妹,先说她们都是很优雅的女性,随即用了两个双否定词not deficient in good humour when they were pleased, nor in the power of being agreeable where they chose it.在通常情况下,双否定相当于一肯定,因此,我将其译作高兴起来也会谈笑风生,适意的时候还会讨人喜欢。但是,事后一琢磨,对于作者笔下的这两位女性来说,谈笑风生和讨人喜欢并非她们的主导性格特征,她们只是在有兴致的时候,才能做出这样的表现,也就是说,作者的双否定笔法隐含着对两位淑女的贬责。于是,后来我将这句话修订为高兴起来并非不会谈笑风生,适意的时候也不是不会讨人喜欢,取得了跟原文的异曲同工之妙。
第三卷第六章,女主人公的小妹莉迪亚跟着威克姆私奔,引起了全家人的恐慌,致使人人都在诋毁威克姆,而在三个月之前,威克姆had been almost an angel of light. an angel of light直译是光明天使,我不敢这样译,唯恐引起读者的误解,便想发挥译语优势,将之意译成三个月之前,威克姆几乎被人们捧上了天,但总觉得与作者的原意不相吻合。今年的最后一次修订,我下决心解决这个问题,仔细查阅了这个英语成语的意思,原来此语并非指给世人带来光明之人,而是指令人高兴、招人喜爱之人威克姆就是这样一个和颜悦色、特别善于讨好女性的男子。最后,我经过权衡,终于将整句话改为:三个月之前,威克姆简直是个人见人爱的光明天使;三个月之后,仿佛全梅里顿的人都在诋毁他。
我相信,如今的读者会更喜欢这样的译文,因为通过这样的译文,读者可以更加充分地领略奥斯丁的风采。
我的翻译观中还有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文化传真。这是我上世纪九十年代提出的一个概念,认为翻译不仅要考虑语言的差异,还要密切注视文化的差异。语言可以转换,甚至可以归化,文化特色和属性却不宜改变,特别不宜归化,一定要真实地传达出来。长年来,我一直把文化失真视为翻译之大忌。在此,容我先举一个不属修订范畴的例子。第二卷第十一章,达西向伊丽莎白求婚,遭到伊丽莎白的严词拒绝,说达西是the last man in the world whom I could ever be prevailed on to marry.我记得王科一先生是这样翻译的:哪怕天下男人都死光了,我也不愿意嫁给你。乍一看,我很赞赏这句话,可仔细一想,觉得不对劲,在西方社会,死是一个禁忌语,有身份、有素养的人是讲不出口的,这句话严重损害了女主人公的形象。后来出版社再版王译本时,修订了译者的原来译法,去掉了原文中所没有的男人死光一说,但改译得过于生硬拗口,完全失去了原著的气势。我将之译为:哪怕我一辈子找不到男人,也休想让我嫁给你。既跟原文意蕴契合,又不失原文的气势。
饮食是文化的一个重要因素。第一卷第二十一章,贝内特太太表示,要用two full courses招待未来的女婿。中国的译者因为不了解英国的饮食风俗,基本按照汉语的风俗来翻译,将two full courses译作两道大菜两道正菜等我用的是前者。今年看了企鹅版读本,我才醒悟过来,原来two full courses系指两道齐全的套菜在英国,一道全菜有一盘主菜,一两盘副菜,再加上若干配菜。所以,我这次改成全菜可以说解决了文化传真的问题。
我在翻译奥斯丁的其他几部小说中,多次遇到damn等禁忌语,有几次根据英汉词典的释义译成了妈的,后来研究了中西的禁忌语差异,意识到英国人从不用妈的来骂人,妈的纯属中国人的国骂,我便改成了该死见鬼等西方诅咒语奥斯丁往往将damn写成d--,我则写成相应的该见,并加上必要的脚注。
说到这里,我要特别提到我的一处修订。第三卷第十四章,不可一世的德布尔夫人跑来恐吓女主人公,走进了贝内特府上的餐厅。我当初依据牛津版翻译,接受了该版本编者的意见,认为作者写的餐厅是疏忽,便改为起居室,并加一脚注。这次参照企鹅版修订,发现企鹅版依然用的是餐厅,作者没有疏忽。我立即纠正了自己的错误,还奥斯丁一个清白。我如释重负,原来《傲慢与偏见》一直是完美无瑕。
读者可能会问:我还会继续修订《傲慢与偏见》吗?我不敢担保拙译今后将一字不易,但是鉴于第八次修订基本上解决了所存的遗留问题,我决定对《傲慢与偏见》的修订到此为止,让拙译定格在这第八次的修订版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