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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权威作者;卸任之作,纪念文集;法学名家人生感言:对法学教育人文精神的追求是作为法学教育工作者的基本要求与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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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法学教育的人文精神》内容简介:本书收集了本人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期间有关法学教育与人文精神的部分集锦,由四个部分组成:在人大法学院新生开学典礼上的致辞、在毕业典礼上的致辞、时评随笔和接受记者采访录。它既体现作者对法学教育价值的认识和追求,也是作者对法学教育工作中积累和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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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作者:韩大元
韩大元,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宪法学研究会会长、教育部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第六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宪法学》首席专家、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检察学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司法部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委员等职。2012年5月出任"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演讲教授,人事部"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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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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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法学的入门与期待
金秋的欢迎与期待
法律人的诚信与宽容
坚守诚信的价值理念
做一名有爱心的法律人
做一个真实而充满想象力的法律人
做一名讲真话的法律人
传承人大法律人的精神品质
我们为什么需要法学院
第二部分法学的祝福与勉励
人大法律人的追求与梦想
人大法律人的爱心与自信
对毕业生想说的几句话
做一名内心纯净的法律人
寄语法学院2013届毕业生
校友与缘分
你们留给法学院的美好记忆
法律人心中的爱
祝福人大法律人:追求爱与幸福
第三部分法学时评随想
如何成为合格的人大法律人
坚持法学教育的人文价值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法学教育
律师教育与法学人才培养模式
法学教育的公益性及社会责任
以法治思维引领中国教育发展
当代法学教育改革趋势
法学教育改革的理念与发展趋势
坚持以人为本法治新理念
国际型法律人才,如何培养
全球化背景下中国法学教育面临的挑战
宪法教育是法治教育的基础
公法使命与公法教育的未来
人类尊严、文化多样性与法治
第四部分法学教育采访录
培养具有国际性和人文情怀的法学人才
教学育人师者本分
淡出退出见真章
居安思危锐意创新
韩大元院长访谈录
法学院毕业生就业难是伪命题
做个仍然有梦的水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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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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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精神:从宪法价值到法学教育(自序)
本书收集了本人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期间有关法学教育与人文精神的部分集锦,由四个部分组成:在人大法学院新生开学典礼上的致辞、在毕业典礼上的致辞、时评随笔和记者采访录。它既体现我个人对法学教育价值的认识和追求,也是对法学教育工作中积累的一点体会。
以人的尊严为核心的人文精神原本是人文主义(humanism)哲学思潮和思想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说,作为一种哲学和一种理论体系,人本主义原本是文艺复兴时期新兴资产阶级为反封建反教会斗争而提出来的思想体系、世界观或思想武器,但其中包含了对人的个性的关怀,注重强调维护人类的人性尊严,提倡宽容的世俗文化,反对暴力与歧视,主张自由平等和自我价值的人文主义精神却为人们所普遍接受。这种精神,即使在今天,也没有因为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而失去其应有的意义,恰恰相反,人们愈加需要面临人文精神的拷问。事实上,随着科技的进步,人类面临的风险更大,面临的问题也更为复杂,例如,科技发展带来的食品安全问题、环境恶化的问题、社会伦理的冲突和重构的问题,以及互联网和人工智能发展带来的人的隐私和表达自由冲突、人格异化、传统的安全观变迁等问题都涉及对人的尊严的挑战。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人类始终以人性、人的尊严为基础,捍卫人性,不能把人性边缘化。
应该说,人文主义精神一经产生就深深地影响着所有的学科研究,它为所有学科体系提供了人文主义的精神价值基础。作为法学,更是如此。法学,作为一种追求社会共识的学问,就必须以人的尊严为价值基础。宪法是人类最伟大的发明之一,它改变了人类传统的治理模式,赋予传统的统治哲学以人文的价值和精神,使以人为本从一般哲学思想提升为宪法治理的基本理念。人文精神作为宪法的精神特性始终指导和影响着宪法制度的发展,并把国家和社会生活引导到人性关怀的基础之上。宪法存在的目的就在于充分尊重和保障个体的主体性和尊严。人文主义精神为法律制度提供了实体性的价值内涵,避免了法的过于形式化。无论是在西方历史上,还是在我们的社会治理实践中,都有许多教训可循。我们应当记住:人们曾经过于强调法学的形式化,弱化了它的内在的价值追求,把法律只看成是一种统治工具,最后的结果是以法治之名大肆践踏人的尊严。我们应当树立这样一种观念:在社会发展中要更加突出人文价值,使尊重和保障人的尊严成为国家的基本价值观。
法学教育,其任务是传播法的理念和知识,就应当把人文精神贯穿于整个过程,在人们的头脑中形成一种人文主义精神的价值共识,才能使其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以追求人的尊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的法律人。不仅法律人应当如此,普通人其实也应当如此,也只有这样,人文精神才有可能成为整个社会的精神追求与道德力量,也才有可能避免法律形式化。
不仅在认识上如此,我还身体力行,努力在法学教育实践中体现这种精神。在每年自己指导的学生毕业时,我都会送上健康、自信、宽容、责任八个字,在法学院的新生开学典礼和毕业典礼的致辞时都会以人文精神为主题。应该说,对法学教育人文精神的追求是作为法学教育工作者的基本要求与目标。
特此编辑本书,以作纪念并希望继续发扬光大。在本书文稿的整理过程中,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夏正林教授、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助理孟珊协助作者做了整理文稿、文字校对等工作,特此表示感谢。
韩大元
2017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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