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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22年的故事,讲完了一个90后的青春年少,
也记录了一代人的共有记忆。
知乎大V中超会讲故事的中二少年
知乎生活情感类话题优秀回答者
乔维里首部短篇故事集
那些搞笑又心酸的少年往事,
给你莫名的痛,也给你干净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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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22年的故事》
讲完了一个90后的青春年少,
也记录了一代人的共有记忆。
童年的我们
渴望生在小卖部、离家出走玩失踪、改分儿骗爹买玩具
少年的我们
同学义气抄作业、逃学上网打游戏、情窦初开暗恋她他
青年的我们《22年的故事》
讲完了一个90后的青春年少,
也记录了一代人的共有记忆。
童年的我们
渴望生在小卖部、离家出走玩失踪、改分儿骗爹买玩具
少年的我们
同学义气抄作业、逃学上网打游戏、情窦初开暗恋她他
青年的我们
高考失利去远行、乐队可乐与爱情、迷茫忧郁得中二病
这些美好的年纪里,
必定有骄傲鲜活作底色。
如今你已是一个大人,不应该忘记过去的22年,
翻开它们,你心底的简单纯粹会苏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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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乔维里,1994年生人,非典型狮子座,知乎大V中*会讲故事的中二少年,现实与理想的矛盾统一体循规蹈矩的银行职员和不着边际坚持写作的自由的大鸟。
知乎生活情感类话题优秀回答者,凭借大量知乎万赞高票回答感动了无数网友,其文章在微博、微信上被疯狂转载,一篇针对《爆裂鼓手》的影评入选知乎平台赞同数*高排行榜。
写作于他是一个暧昧的秘密,从童年小纸条上的碎片故事,到如今风靡知乎、微博、微信的万赞回答,他坚持抱紧写作的秘密生活,且将一直写下去。立志用自己的双眼记录、观察这个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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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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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Chapter 1 故事
顾念杉
好久不见
炸了那个碉堡
我的大学生活
刘璃璀璨
金鱼店的老板娘
荔枝
唱给下个地方听
可乐,赵可乐
这该死的假记忆
青蛙不在温水里
游戏里的大哥
Chapter 2 故人
爆裂鼓手
你不知道的事
想活出的样子
我可能是个画家
游乐场的记忆
王校
乔,维里
终有一天会死去
点到即止
离开ed
哪里是我的家
招生办四点关门
人嘛,谁还不缺点什么
思维的局限性
假装自己并不寂寞
Chapter 3 段子
装X遭雷劈
老林寻儿记
亲吻小满
自作多情
亲戚
她住长江尾
熊孩子
临危不乱
给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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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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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写在2016年大暑的那一天。
小时候我一直以为自己是巨蟹座,顾家,多愁善感。圣斗士里毫无存在感的迪斯马斯克,他是冥界的蟹子,在动画片里动不动就请来一堆难闻的死尸在紫龙周围荡啊荡,后来被庐山升龙霸送回老家。
这样一点都不酷。
所以我小时候一直拒绝跟别人提自己的生日。我觉得生日,是小小的我所能拥有的最大的秘密7月23号,大暑。摇曳的电风扇,聒噪的哭声,刺鼻的医院病房的味道。顾家,多愁善感,一集就领盒饭去了的黄金圣斗士迪斯马斯克。
好像是初中的某一天,我从同桌的星座卡上发现什么?我原来不是巨蟹座的最后一天,而是狮子座的第一天?!
这给少年的我一个巨大无比的打击,我开始有点怀疑人生。
多愁善感还是霸气外露?
我问同桌,同桌也是一脸蒙,大概改版了?
我说,这也可以改版啊?
后来我又翻了翻其他的星座分布,又上网查,终于确定自己的确是狮子座。
嗯
不错,艾奥利亚比迪斯马斯克好。正派,狮子头,光速拳,会经常出来跑龙套,黄金铠甲很硬,似乎抖一抖就有呼哧呼哧的正气往外冒。比起迪斯马斯克这种既不可爱又不迷人的反派,强太多太多了。
OK,fine。我就当一个狮子座吧。于是13、4岁时候的我告诉自己,要变得自信,变得霸气外露,变得具有领导力,变得强强强王中王。因为我是狮子座啊!
不过可悲的是,我完全没有变成狮子座的模样,这有赖于一个人的心理暗示与童年的性格养成,我在潜意识里还是一个多愁善感的巨蟹座。顾不顾家,目前我还不知道。
我第一次正式动笔写东西,是15、6岁的时候。那时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念想,也没有想写给谁看的冲动,甚至写完故事的小纸头,我自己也给随手扔掉无处去找。但奇怪的是,我脑子里总有一段一段的故事,一句一句的台词。
我写过一个男的,躺在海滩上昏死过去,被一个女的救走。男的失忆了,醒来之后蒙了。女的说:这里以后就是你自己家啦,我就是你的女人,我们过日子吧么么哒。男的表示OK,fine。然后冬天来了,男的得了一种怪病,身上不停地长毛,掉毛,长毛,掉毛最后他俩更加惊奇地发现男的竟然是只鸟。女的捂着脸指着男人,啊啊啊,你这鸟人!
男的捂着脸仰面朝天,啊啊啊,我这鸟人!
然后女人的妈妈出来,笑得一脸奸样,她端着来福枪嘭地一声把男人崩了,然后跟自己的女儿说,哈哈哈,小宝贝,你还不知道吧?妈妈是个猎人,谢谢你替妈妈照顾猎物。冬天来啦,又到了狩猎的季节。
我把这个故事的小纸头拿给发小乔看的时候,她简直惊呆了,她说你整天在想什么?不过小纸头真的是小纸头,一张16开的作业纸,我对折,再对折,再再对折,撕成做小抄纸的大小,在上面用很细小的苍蝇字,把我的故事写下。
为什么要这样做?
我也说不清楚。
大概因为不自信,大概因为字挤在一起会显得有安全感,同样有安全感的是我都在自己的指缝间,写下这些故事。还大概是因为,这样做就好像守住一个秘密。
总之从小纸头开始,我就一直不停不停地写了。写过的东西太多,我还用几百字描述过一个被吃干净然后丢在垃圾桶旁边的辣条包,我说它多可怜啊,身体都被掏空了。
这些故事大多都没有读者,有的话,我的发小算一个。有些故事是我在音乐课或者美术课上写的,写完之后我就随手夹进书里,这种书高中时候都是放在音乐教室共用的。有一天我出课间操的时候,神奇地在自己脚下看到了我故事的一块碎片,一块小纸头,上面在写一个将军搂着自己的头盔哭泣,城墙下是鲜红的血和鲜红衣服的姑娘。然而将军不知道,这姑娘其实是一把琴。
后来大学开始,电子产品充斥着我的生活和视野,我开始在各种平台上写文字写故事。
有人问我你想当作家吗?
我说我不知道啊。
他说你别装了。
我说我真不知道啊。我都不知道我干吗花这么多睡觉、吃饭、看电影、撩妹、看球的时间,来不停写啊写。之前我在知乎上,有一篇很火爆的文章,谈了爆裂鼓手,谈了作为温水里的青蛙,我是何等羡慕有炽烈感情的人。后来我也发现,我的确也有炽烈的情感啊,只是我并不知道它是炽烈的。
这么算下来,我写故事,也有7年了。
有些事情并不热血,也并不需要人知道,甚至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就这么一直一直地继续下去了。
无意识的,在潜意识里的。
之后我才慢慢懂得一句话的含义,我们所度过的每一个云淡风轻的日常,之后看来,都是连续发生的奇迹。7年前还在小纸头上写鸟人写将军的我,根本无法想象,我会不停不停地写,而且还将继续下去。
前两年我经历了一段很糟心的日子,甚至能够活着都是一种被自己夸大的奢求。我变得无法平静,无论家人朋友如何劝阻,我这个人就是拗得很。但在那样糟心的日子里,我还是有一小部分时间可以让自己平静下来,那就是在手机上打字的时候。
我买了一个特贵的本子和特贵的铅笔,买了本《史记》,买了本《东周列国志》,每天就在那个黑本子上,把历史用我自己的语言洋洋洒洒地写一遍。写的时候,我无法体会到自己的幸福,只是觉得时间过得好快;写完之后,我又回到自己不幸又糟心的生活中。
于是我在封面上用铅笔给自己写下几句话,说希望自己能记录现在的时代,或者某个时代;然后,再被这个时代给记住。
每个中二少年,都有最膨胀的梦想,膨胀意味着动态,它随着时间也好经历也好在不断变大。我守护着梦想像守护着秘密一样,从小时候的生日到现在,一个连自己都说不清道不明的目标。从具体的行为上来看,我只是想简单地,一直一直写下去而已。不一定会被时代所记录,但最起码,自己可以记录一个时代吧。
就好像扛着大刀的屠龙少年,抗得了刀不一定找得到龙,找得到龙不一定能劈得死它,劈得死它也不一定会有城堡里的公主来拥抱你。这些都是不一定的,而且这些都是屠龙少年一开始就知道的。但他还是会义无反顾,他也一定会义无反顾。因为除此之外他无事可做,这不一定是他活着的意义,但却是他活着的本能。
无论他是金光闪闪的狮子,还是多愁善感的蟹子。他永远都有最强大的一面,来呵护自己最狭小的一片温存。他告诉自己从今以后就坚定如铁吧,说不定还能跟将要被劈头的恶龙,做朋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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