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30年代以来,欧美戏剧界兴起了一股悲剧已死的论调。斯坦纳在1961年写下了名噪一时的《悲剧之死》(The Death of Tragedy, New Haven & London:Yale University Press, 1996)。斯坦纳在书中指出,17世纪前后,西方人的世界观发生了革命,人摆脱了自然秩序,不再把自己想像为依附于由习俗、宗教和政治传统以及社会等级构成的稳固结构的某种固定形象,而是把其设想为应该而且能够运用理性和智慧来完善、筹划、主宰自己生活的现代人。在斯坦纳看来,这一世界观的转变对于悲剧的衰落是决定性的。在此基础上,斯坦纳分别从法国新古典主义悲剧的不可译性、浪漫主义世界观对悲剧的破坏、韵文与散文对悲剧的影响、现代悲剧作家对古典悲剧的继承与革新等几个方面阐发悲剧已死的主题。该书自1961年问世以来,风行欧美戏剧学界,至今已有17种语言的译文,且仍为欧美大学悲剧研究的必读书目。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斯坦纳关于悲剧之死的观点在西方文化界引发了持久而热烈的争论,比如美国著名学者特里伊格尔顿、尼采研究专家瓦尔特考夫曼、英国著名文化研究专家雷蒙威廉斯,以及英国著名评论家海伦加德纳等学者都曾对其提出过质疑甚至是批判。在中国戏剧界,我们只能零星地见到一些关于《悲剧之死》的介绍性的文字,比如,老一辈戏剧学大家陈瘦竹先生曾在《评熵与悲剧衰亡论》中介绍了斯坦纳《悲剧之死》的重要观点。20世纪90年代,著名学者尹鸿教授在《悲剧意识与悲剧艺术》一书中也曾总结过《悲剧之死》的观点等。从这个意义上说,《悲剧之死》的影响尚未波及中国大陆,但可以预见的是,与尼采的《悲剧的诞生》一样,《悲剧之死》也将会给中国戏剧学界的悲剧研究带来新思路,甚至给整个文化界带来全新的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