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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一生里的某一刻》是张春在豆瓣、知乎、天涯上的随笔文章精选集,约一半篇幅为重新创作。全书收入《各种普通的食物最好吃的时刻》等在互联网内外广为传诵的文章。此次进行增订,增补了部分文章。
全书分为四个部分:《你好小地球》讲述了作者在厦门的创业经历,讲述了冰激凌店晴天见内外的动物、植物、客人和孩子们,是关于青春和梦想的灿烂篇章;《梦境仓库》主体是一组人物素描,描绘了那些真实存在在作者生命中,却又好像从故事里走来的五湖四海的朋友们;第三部分《我和她》,是作者对童年与故乡的回忆,对家人和友人的爱与恨,悲伤与疼痛,描摹了一幅幅复杂微妙的人生场景;*后一部分《世界尽头的风景》,集中了作者患抑郁症以后*为灰暗沉痛的作品,表达了这个坚韧顽强的姑娘,以辛幼安领百人冲万军的勇气,面对生命的磨难的个人感受,是全书的风暴眼,也成就了这本焕发灿烂青春的勇气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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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张春
目前的职业是著名冰淇淋师和犀牛故事APP主编,现居厦门。
在《我爱摇滚乐》《南方都市报》《青年文摘》等杂志报纸发表随笔、特稿,专栏文章,曾在《厦门晚报》开辟乐评专栏两年。活跃于SNS社区豆瓣网,被誉为知乎说书人,合著有《我爱你,时间没什么了不起》等。其创建的晴天见冰淇淋店,为厦门文艺青年们的地标性建筑。
最新作品是关于六人宇宙等待花开的故事-《讲一件关于孤独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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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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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代序
◎张春是谁
你好,小地球
野蔷薇的嫩枝,剥开皮放到嘴里嚼。甜丝丝的清凉味道。春天吃它不能舍不得,因为在手里握久了会变软变热。夏天它们开着非常漂亮的花,花瓣也可以嚼。秋天又长出鲜红的果实。蔷薇很好。
◎雨天不见晴天见
◎各种普通的食物最好吃的时刻
◎作为一个废物我是怎样跑步的
◎非常容易被洗脑的人
◎刷漆根本就不浪漫
◎文学创作的瓶颈期
◎四年级
◎体育渣的亚军
◎情人节
梦境仓库
我想起Mona,就好像想起了皎洁的月亮。她并不是自己发光,却能反射别人的光,同时使自己也美美的。想想我就替她未来的男朋友高兴,能和她一起享受当下的每个时刻,把她散发出的青春和月色尽收眼底,温暖整个人生。
◎我的朋友Mona
◎不爱学习没关系
◎爱玩的蔡小乐
◎作家阿紫
◎野小蛮
◎我也很想你
◎有一些偶然的瞬间
◎时间之外的人
◎小城市
◎我始终还是不信人生艰难
◎最喜欢脆皮
◎多比不爱吃东西
◎这完全是个误会
◎梦境仓库
我和她
我还记得那是个暖洋洋的春天,我坐在窗户边,老师在上面念,我趴在桌子上笑个不停,脸滚烫滚烫的。窗外长着矮矮的小树,树影投在玻璃窗上。绿色的油漆窗框和绿色的树。我心里想:多么快乐的童年啊!多么伟大的友谊啊!那时候我可能还不明白,但那就是想念吧。
◎家里人
◎我和她
◎W
◎大文
◎春妍
◎小姐们
◎我以前所不知道的事
世界尽头的风景
一条很狭长的陆地伸向外海,车沿着那条陆地开了一个多小时。到尽头没有路时爬了一段山。到山顶遇见了一只羊。我一边学羊叫,一边继续往前走。就,看见了灯塔。还有一片幽深无尽的海。
后来在我非常痛苦时,常常梦见这片海,梦见灯塔,缓缓沉入海底。
◎一生里的某一刻
◎房间
◎也说说旅行
◎随和谦卑教
◎终于开发了正能量大招
◎苦难有什么价值
◎不再联系
◎叫魂
◎寂静的马拉松
◎寻找失去的自己
◎丁丁和苋菜
◎感到幸福的一个瞬间
后记
◎那样的故事怎么也写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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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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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春是谁(代序)
尊贵的大阿紫斯基
阿春非常擅长讲故事。
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故事到了她的口中总变得活色生香。如果她站着,微驼着背,直立着 的那脚承受身体所有重量,另一脚自然弯曲放于身前。横在胸口的手臂托着另一只夹烟的手。随着故事的发展,夹烟的手离开了支撑,一缕上升的青烟指向天空。如果她坐着,戏就全落到她眼睛里,从初一的月牙,亮着光圆成了十五。忽然乌云密布,朝我们扔撒起冰雹。
节奏。她的故事有着神奇的节奏,别人学不会。只有她,可以在全部人屏息等待时狡黠地环顾全场,又在那不多一分让人不耐烦也不少一分有人还没缓过来时,揭晓答案。有时哄堂大笑,有时瞠目结舌。
一个好的说故事的人不一定需要好的听众,她可以把任何人培养成一个好听众。但一个好的听众一定渴望这样一个好的说故事的人。
恬不知耻地说,我恰巧是个好的听众。
和阿春在好几年前就认识。那时我在曾厝垵开第一个客栈,叫时光客栈。她在村口租了个小店面,要卖冰激淋。挂上了个木头招牌晴天见,说是只在晴天的时候开门卖冰激淋。乒乒乓乓捣鼓了起来,路过时常看到她灰头土脸一身油漆蹲在地上。
没多久小店就开起来了。
不包括门口屋檐下那只够放一张桌子的位置(后来围绕这有限的位置又做了圈木头椅,栏杆可当靠背。)屋内一个小吧台占去了一半的空间,吧台左侧是三角形的厕所(屋外上二楼的楼梯下的小空间,应该有许多人从蹲坑站起时被上面那斜坡顶撞到过头吧?)吧台前是两三张长脚凳。这样个小店,在我看来最多可以一次性容纳六个客人?竟然常常挤了十几个人在那里弹琴唱歌吃冰激淋。当年的的曾厝垵房租很便宜(当年的当年哪里房租都很便宜),卖冰激淋?一个三块?我想了想,一天最多有五十个客人吧?一百五十块,扣去房租水电成本,剩下五十。我坐在她店对面的朋友家客厅里观察,表面上看似乎是人满为患生意兴隆,但我坐了多久那批弹琴唱歌的人就坐了多久,可以想象,弹琴唱歌时是不好吃冰激淋的,有时我大发善心,走到对面买个冰激淋吃,吃完了那个冰激淋顺便抽了她三根烟。经常还会有人急吼吼地冲进来,问:厕所呢?不多久,他们店成了远近闻名的非盈利性公厕。
为什么那时候没和她培养出感情?大概因为我经常脸很臭,她也经常脸很臭,两个脸很臭的人除了一个冰激淋三块之类的对话外很难再蹦出一句别的话来。同样徘徊在温饱线的个体户之间满溢的愁绪萦绕在我俩身旁。
好奇有,窥探也有,但拉不下脸来先开这个口。我常去豆瓣看她的日记,知道哪几个讨人厌的小孩经常去她店里玩,还有她的侄子,她的同学,她的朋友。她记录的人和事大部分都很明朗。而我对人类是否存有善一直持怀疑的态度,加上几次去吃冰激淋她都在吧台里埋着头画画根本不搭理我,我只好安慰自己:这个人假假的,又阴阳怪气,不跟我做朋友就拉倒吧。
不多久,我店非常倒霉地成为了全村唯一被拆迁的客栈。我搬到厦大附近的沙坡尾。中间大概隔了一年我们毫无交集。
有些时候会这样,一些人我们以为挥挥手就过去了的,拐个弯却又碰到。(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厦门太小)一次买菜的途中碰到她在找店面,问我这附近哪有好的店面。我十分惊讶:晴天见冰激淋店竟然还没倒闭?!
想起几天前,我深情款款地对芙蓉说:你知道吗,今年我最大的收获就是认识了你。芙蓉还没来得及喜极而泣,我又补充道:因为你,我认识了阿春。
芙蓉是个特别外向的姑娘,在我几次买菜路过他们店停下吃个冰激淋后,便把她引为知己。起因是我们关注了彼此的微博,自从有了长微博这个功能后我常把以前写的东西拿出来发一发,不夸张地说:根本没人看!于是不得已我经常用客栈的微博来来给自己点赞,留言鼓励自己说写的真好。某次芙蓉在看了一篇令狐冲后,郑重其事地拉住我的手,真诚地看着我的眼睛,一字一顿大声地说:写、得、太、棒、了!当场我差点没痛哭失声给她跪下。(我这人很简单的,只要夸我文章写的好的,都是我的好朋友!而芙蓉,是近二十年来第一个对我毫不吝啬赞美的人,为此我将一辈子感激她。)此后,我一写出点鸡毛蒜皮,就要拿给芙蓉看,一动不动盯着她看完,忐忑不安地等待她的点评。
我和芙蓉感情急剧升温时,和阿春却依然见面无话可说。有时到店里见芙蓉不在,坐不到五分钟我就会离开。
转变是在一个深夜。
那天大概十二点多快一点了,客人都入住了,没人再来敲门找我拿个牙刷毛巾了。我有些无聊,决定带着狗出去找芙蓉玩玩。穿过黑乎乎的渔港,去到了她们店。只有阿春和芙蓉坐在吧台。我先是喝了杯咖啡,接着喝了杯晴天见犟驴。喝第二杯犟驴时,不知为什么和阿春聊起了以前的一个恋人。我随意地说着,并没有多少情绪起伏。喝到第三杯时,侧过头去看了眼阿春。她个子小小的,很深的双眼皮,整个身子转过来专注地看着我,两脚踩在我椅子下的横杆上。被这么看着,我有些紧张和尴尬,心里有些后悔,磕磕巴巴想换个话题。
你得多难过啊。她忽然说出这么句话。
我仓惶地看了她一眼,很害怕看到的是一张虚伪的表面挂着同情底下却是掩不住侥幸和笑意的脸。太多人脸上可以看到过这种表情了,僵硬地压着嘴角,深不可测的眼睛,和过度的高亢的的让人分不清是惊讶还是喜悦的语调。
没有,她不是那样。只看她一眼,我就知道她是真的在为我难过,微微张开的嘴唇,傻傻看着我,眼神是无助的,茫然的,像目睹了车祸发生呆愣在马路旁的小孩。我慌了,装出的淡然被冲垮,前言不搭后语地又说了好些话。
这之后,我有好长一段时间不敢跟她说任何难过的往事。只说一些开心的,愉快的回忆。欢乐和痛苦,都可以在和她述说时看着她的眼睛再翻倍地经历感受一次。
是那么奇怪,这么长时间的点头之交,竟只是因为一个茫然无措的眼神,我就对她信任起来。这种信任仅靠直觉,没有朝夕相处,也没有患难与共。
有时我也很纳闷,为什么我这个坚定的人之初,性本恶论拥护者会这么轻易沦陷?她也不算是个好人啊,对来店里消费的顾客冷若冰霜(并不是装的,最好进店后放下钱就马上走)一次店里进来了两个女生,我的狗刚好在叫,女生非常怕狗,惊叫连连,我赶紧把狗抱在怀里。女生还是有些害怕,阿春忽然转过头来,非常不耐烦:那你们还想怎样?要它去死吗?现场非常的尴尬,我抱着狗不知如何是好,讪笑着:没事的,狗不咬人,只是爱叫。她没事人一样继续玩手机。
她还特别喜欢别人损她的店。新店刚开起来时还没多少人知道,每天生意惨淡,我每次去都喜欢拿她们店里的一张大藤椅堵在门口,坐那晒太阳特别舒服。芙蓉有时看到会说:你别堵店门口啊,这样客人来了怎么进去啊?我若无其事:那有啥啊,反正你们店一个客人都没有。阿春就在旁边哈哈大笑。
阿春不仅喜欢讲故事也喜欢听故事,听的时候还特别专心。久了朋友们都喜欢找她聊天,每天听不同的人抱怨,再耗费一个晚上帮人家分析,想解决的办法。有时一个陌生人,只要稍微投缘,就可以聊半天。等人走后,她面色憔悴,无精打采,说:今天实在是太累了。
有一次我看网易公开课,一个老师在讲海明威的短篇小说《印第安人的营地》,营地里一个妇女难产,在房里痛地大声喊叫。男人们躲到了远远的地方,直到听不到妇女叫声的地方,默默地抽烟,妇女的丈夫因几天前砍伤了脚躺在双层床的上铺,持续听着妇女的尖叫。医生熟练地给妇女做好了手术。临走时发现上铺的丈夫已经自杀身亡。我把这个故事转述给阿春听,问她:你觉得自己是哪种人?是和大家一样躲得远远的呢?还是感同身受自杀的?
阿春楞了下:我没想过这个问题
我要想下这个问题。
阿春陷入沉思。
有一次,我和阿春一起去海边参加一个外国朋友的婚礼。婚礼非常浪漫,新娘和新郎都是帆船教练,新郎打扮成加勒比海盗杰克船长的样子,在婚礼的最后杨起帆船载着新娘出了海。剩下的宾客们自己玩。沙滩上唱起了歌,大家跳起了舞。阿春那天穿着很漂亮的裙子,海风吹着裙角贴在她的腿上。她被邀请跳一支舞。有些腼腆,笑着。旋转,旋转,踩错步子也不知道,轻盈地跃动,幸福极了。
有一次,阿春告诉我一个梦。梦里的她坐在一栋老式红砖墙边长长的走廊尽头。走廊两边尽是绿色,风吹着,舒服极了。她听到远处有蹬蹬脚步声,对面走廊尽头有个小姑娘在跑,左跑到右,右跑到左。她看了一会,认出那是十几岁时候的自己。一会梦里的她笑了,十几岁的自己正在试一双新鞋,跑动着,在听新鞋发出的蹬蹬的声音。她一路跑来,经过阿春身边时,看了她一眼。一种打量陌生人的不以为意的少年负气的眼神。扭过头,跑远了
说这个梦时,阿春语气轻柔,像怕打碎它。
我跟着她一起看到了那条长长的走廊,耳中传来蹬蹬的新鞋子跑步声。
后记
◎那样的故事怎么也写不完
以前厦大医院有个思无邪旧书店,每当新到一批好书,大家就互相通气:哪里又死了一个老头,快去淘书!然后就又想起来一些别的事。
我奶奶去世时,她的屋子里塞满了东西。鞋、锅碗瓢盆、破桌椅、衣服,一直塞得顶住天花板。婶婶们去收拾房子,叫来收废品的流水作业,几个人在里面扔,收废品的在外面踩扁扎堆打包,论斤全卖光。以至于办丧事时突然发现连一块抹布也没了,又回家去取。奶奶一生泼辣吝啬,燕子衔泥一样攒的东西看得很紧,连家里人也不能动。人一走就奈何不了半分。妈妈对我说:看这形势,我自己也要有数,不值什么的破玩意该扔就扔了,要留留点好东西。我也和她一起哈哈笑,说对!没错!
我爷爷生前得过一个市里青少年基金会发的关爱下一代之类的奖牌,金灿灿的。他说了好几次,叫我拿去复印,分给弟弟妹妹们一人一张。我那时候才小学,说厚厚的奖牌没法复印的,当时觉得好荒唐。他当过兵,做了几十年的中学校长,我和哥哥的老师们都是他的学生,又做了十几年镇长,似乎镇上许多人都记得他。但那块奖牌早就已经消失,可能只剩我还有这一缕不是滋味的印象。但他不会怪我的,他总是让我坐在他膝盖上,用他的杯盖喝他杯子里的茶,教我的歌我还会唱:对面山上的姑娘,你为什么还不回家乡。
我阿公(外公)是一个木匠,专门给人家盖屋,做大梁的大木匠。可是他盖的房子,都被拆掉变成了瓦房,瓦房又变成了小楼,所以外公的遗物我一样都没见过。
但我知道他特别疼爱妈妈,所以妈妈总是说自己命好。我是超生的,按说生完哥哥,家里有儿子也就够了,妈妈却偏要千难万险地再生个我,一儿一女才圆满。所以我觉得自己的命也很好。
我还知道阿公爱热闹,所以去世时家里办了七天七夜的道场,敲锣打鼓。孙子曾孙们在屋子里给他用金纸叠元宝,二表哥打瞌睡却被谁重重的一巴掌打醒,舅舅们说那是阿公的魂魄还在家管事儿呢。每年清明节,妈妈就托乡下的舅舅到外公的坟边上采最壮的艾叶,晒干捆成一把一把,留着等我回家洗澡用。她说阿公保佑我春儿泼皮肯长。我办婚礼,小舅坐飞机来厦门参加,什么行李都没有,他一只手插裤兜里,一只手拎着一麻袋艾叶,自己笑了一路。
我大舅和二舅也都是木匠。外公还很可惜妈妈不是个男孩,不然也可以当木匠。大舅做过家具,一口箱子一颗钉子都不用,全部都用榫头互相咬住。
英俊挺拔手艺高的大舅,当年说亲的人踏破门槛,用妈妈的话说,他都是头昂八尺高。所以他结婚时全镇的人都去看,心气儿这么高的小伙子,到底娶了哪家姑娘。
我大舅妈呢,就是在年年庙会上,坐在最高的花车上扮演白娘子的,全镇最漂亮的女孩。大家就都服了气。我小时候用的枕套被套鞋子鞋垫,全都是大舅妈绣的,非常美,但那时全用烂了,一个也没留下。大舅做的家具也在1990年代初被更新换代,变成了贴皮的组合家具。从那时候起,大舅和二舅就下地去种棉花了,不知道是不是要从头学起。
我回老家,告诉他们现在城里木匠的工钱有300块一天,用树做的家具现在特别贵,他们都笑着说,太老了,做不动了。我说教我吧,他们又笑着摇头,说我胡闹。
我的爸爸也没有留下什么。他很爱玩,要说胡闹他比较厉害。年轻的时候想学旱冰,夏天早晨4点就悄悄爬起来,穿着棉袄在水泥地上一个人溜。天亮大家都要起来了,他就收起鞋子回家躺下。他很会唱歌,唱哭一礼堂全校师生的事情,像个传说了,再也听不到,也没有录下来过。但是他每天都写日记,写了二十来年,家里有好几十本他的日记,不过我还没看过。有一回打开我给他写的一封信,信里画了一个:),他用红笔圈出来,又在旁边画了一个:)。
当然我一辈子都不会扔掉那些日记,但也不知道我要长多大才敢翻开。等我也死了,我的孩子都没见过外公,会拿这些日记怎么办呢?或者其实我的爸爸有我爱一生就够了。
小时候对祖宗没有概念,直到有一天妈妈告诉我,其实每年清明节,爸爸和叔叔们会每年一个,轮流去乡下祖坟祭拜。去乡下路既远又长,路况也一直很差,所以从未带我们小辈去过。其实她记错了,我去过一次,风很大,一片依稀的荒草,还有烧着受潮的纸钱漫起的青色尘烟,我和那些坟一样高。我并没告诉妈妈,因为她还说张家祖坟有一个牌坊,我却没有印象。不知道到底是谁记错了。
这些年清明上坟,妈妈都会带着我一起准备祭品,教我祭祖的规矩。我都用心在记,这样妈妈会安心,我也好教我的孩子。又后来,妈妈说她又去给我算命,算命先生说,你女儿的命现在已经要到别人家的坟山上才看得到了,出嫁的女就是这样的。妈妈说:你看,婚礼是一定要办的,昭告天地知道,他家的祖宗才会保护你。
老百姓世世代代大概就是这样纪念和祝福着。我渐渐地明白失去并不仅是残酷的,也是温暖的。
妹尾河童先生的在世遗赠很好玩,他的东西,谁看上了就写上自己的名字,表示他死了东西就归自己。特别招人喜欢的,甚至签了好几个名,要是排名第一的人先死,就可以轮到第二个人。他说:想必在我的葬礼上,这些家伙会吵吵嚷嚷地说这个是我的,那个是你的吧?
想起来觉得那种葬礼也很温馨呐。人活着或死去都在天地间,喜欢的物品总还在,有的在别人心里,有的被买卖或赠送,是小事一桩。地球毁灭的那一天,应该也会这么想吧!
地球可比我了不起多了,它的父亲又比我的父亲不知道伟大多少倍。时间流转,把万物带走也带来,没有绝对的短暂,也没有绝对的永恒,这是多么美妙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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