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輯推薦: |
本书以日本行政赔偿的学说理论和制度实践作为主要探讨背景,同时借鉴其他大陆法系国家的经验,探讨我国当前在处理行政不作为赔偿问题时所应采取的路径取向。在对行政不作为赔偿的构成要件进行探讨时,并非停留在制度表面,而是以大量案例作为分析对象,深入国家和社会结构之中,对行政不作为国家赔偿中真正存在的问题进行比较考察。同时,本书对行政不作为概念的分析独辟蹊径,采取了从实体法律规范中归纳的方法,为研究行政不作为的概念并进而研究行政不作为赔偿问题打开新的视角。
|
內容簡介: |
行政不作为已经广泛存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并日益受到学界的关注。但是在充满现实问题的同时,却很难从我国现行的基本法律中找到对行政不作为国家赔偿责任所作出的具体而明确的规定。虽然*人民法院在2001年7月22日起施行的《*人民法院关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是否承担行政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指出:由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应当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由于该项批复规定较为简单,如同任何简洁立法所面临的任务一样,从批复到制度的实现仍然需要学界进一步的理论说明和解释。本书正是在这一背景之下,通过对比较法的研究和对现有法律的解释,对我国行政不作为的理论基础、基本概念、责任构成要件、赔偿制度等加以探究,试图在我国现有法律制度之下构建相对健全的行政不作为国家赔偿制度体系。
|
關於作者: |
杜仪方,女,1982年生,浙江省杭州市人。现任复旦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行政法学的研究,具体领域包括国家赔偿法、行政补偿、比较行政法等领域。在《中国法学》《法学家》《环球法律评论》《当代法学》《政治与法律》《华东政法大学学报》《行政法学研究》《现代法学》等期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中国法学会等课题。兼任中国比较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政府规制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市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上海市法学会法学翻译研究会理事、中国人民大学比较行政法研究所研究员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