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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环境侵权中修复责任的适用研究》以中国化问题为导向,基于近30年环境修复司法案例的实证分析,总结环境修复司法政策的发展轨迹、预测未来趋势,认为民法恢复原状在环境侵权中适用是私法责任公共化的表现,但仅是权宜之计,未来发展方向应当是形成符合环境侵权特质的独立化环境修复责任。并从五个方面对环境修复责任的适用展开研究:一是在充分阐释民事责任理论的基础上,创新和发展出独立的环境修复责任理论,探究其与民法中恢复原状的高度关联与区分。二是基于环境修复司法经验,深度解析环境司法中修复责任类型、请求权基础、责任方式、责任承担、制度价值及存在的问题,探析环境司法中的公共政策及未来走向。三是基于类型思维,沿民事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二元结构,以风险控制的思路分类建构环境修复标准,辅之以*可行技术、责任方式创新等消解恢复原状在环境侵权中的适用障碍。四是融贯公司法人人格否认、雇主责任、因果关系、过错与无过错交错及溯及力理论等原理,建构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适度扩张规则,确立环境修复责任的首适性。五是以恢复性司法理念为指导,围绕环境修复责任强化适用的司法导向进行程序设计,在多元主体的参与下,强化环境修复责任的裁判适用,实现环境修复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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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胡卫,男,1978年生,贵州省毕节市人。贵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民法总论与民法解释学,民法与环境法交叉问题。兼任贵州辅正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贵州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贵州省法学会矿产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在《法学论坛》《政法论丛》等刊物上发表论文20余篇,著有《物权法视域下矿业权的权利构造与制度重塑研究》《合同法论》等。主持教育部等各级课题16项,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研究,长期从事民商事案件的代理及非诉讼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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