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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在开始之前》记录的是一个真实的高中生的内心独白,亲情、友情在一个封闭的环境下往往被放大,你会看到曾经的死党,你会看到焦急而关心你的父母,还会看到啰嗦的各科老师,你看到的是*的青春与真实。如果你想提前了解高中生活,如果你想重拾青春的记忆,这本书你绝不能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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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在开始之前》是一部文学随笔,内容由三部分组成:散文、杂记和诗歌,其中散文主要是作者对自己高中生活的记录,杂记是作者对现实对人生的思考,而诗歌则是以身边小事为题材创作的。三个部分各有侧重,从三个不同角度以不同的形式展现,既包含亲情、友情,又有懵懂的爱情和对自己人生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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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陌上桑,本名苏熠世。
著有小说《石域》连载于起点中文网。
非典型学酥,远观霸道,一碰掉渣。
毕业于深圳市第二高级中学,非三好学生。
高考前某天萌生了写书的念头,拖着写了一年。
于是有了这部作品。
现就读于暨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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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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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高中的天空 在开始之前3 高中的天空9 盛夏的味道15 泡面,洗澡水19 推倒艺术25 水杯牛奶瓶子30 食货记34 飘46 八刀杀人55 羽毛球,羽毛球71 白玉楼79 斯基曾说过86 别说话,深呼吸93 高 徒99 合群之马113 十三天120 没有,太多故事188 中篇杂札青春 不可承受之轻203 清风,明月,酒207 爱情和感情说213 成 瓷220 长 安225 才和性229 琴 师236 诗与谁244 下篇诗歌 诗和词255 醒256 碎 念257 长 大258 一 定260 考 试 铃261 茶 楼262 母 亲263 凰263 信 徒263 荷 马264
在结束之后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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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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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始之前
我出生在1997年的深圳,第二人民医院。
还没有记事之前发生的事在这暂且不论,那是别人的记忆。
记忆是个加工品,自己加工的,才适合自己。
我记事比较晚,记得最清楚,也是最早的事,就是在小区前面的莲花路上,拉着我妈的手过马路。我清楚地记得,街道上还没有红绿灯,两条马路之间也没有绿化带,只有一条横亘的水泥墩子隔开街的两边。对面的人估量了一下车况,开始向这边走,这边的人看到对面的人走了,便也急匆匆地往对面赶。
我最初的记忆到这里就断片了,最后一个画面就是那条水泥墩子。
后来上了幼儿园,升了小学,我就开始关心周围的世界,是用原始暴力的手段动手。大概从幼儿园到小学低年级,我当过孩子头,打过群架,拿石头砸过人,还在公园里让一排同龄孩子站好,一个个过来摔跤,摔一个又一个。
再后来,我变得乖了不少,原因是五年级时的班主任愿意让我当小队长之类,而我又愿意从此安分守己不再闹腾。
我还是想从基层做起。我记得当时我这么对班主任说。
还有一个原因可能是读五年级时,回到老家西安,在长安大学附小上了半年学,经历了一场南方最寒冷,北方也罕见的冬天,之后大病一场,知道安分了。
其实孩子们大体都是这样,在生活的不平常里慢慢都学会了老实听话。
在北方的半年里我学了一篇周涛的《巩乃斯的马》,学完之后感触颇多,尤其读到:
雄浑的马蹄声在大地奏出鼓点,悲怆苍劲的嘶鸣、叫喊在拥挤的空间碰撞、飞溅,划出一条条不规则的曲线,扭住、缠住漫天雨网,和雷声雨声交织成惊心动魄的大舞台。而这一切,得在飞速移动中展现,几分钟后,暴雨停歇,马群消失,那惊心动魄的大场面一下不见了。
我久久地站在那里,发愣、发痴、发呆。我见到了,见过了,这世间罕见的奇景,这无可替代的伟大的马群,这古战场的再现,这交响乐伴奏下的复活的雕塑群和油画长卷!我把这几分钟间见到的记在脑子里,相信,它所给予我的将使我终身受用不尽
当时每天负责送数学作业的我特地给语文老师写了一篇学后感叫《马魂》,老师看后甚赞,可惜已散失不见。
过了半年我回到深圳,当了班长(班长众多),又开始主持小学里每周一的升旗仪式,整个人开始朦朦胧胧地感觉到有什么驱使着自己去做事情,后来知道那叫责任感。此后的将近两年时间里,每周一我都风雨无阻,从床上蹦起来,穿好当时认为很帅气的学生礼服,提前半小时从家里跑到小区另一边的学校,和我的同班搭档一起守着主席台。从那个时候开始,我觉得在人前发言不是什么难事,起码不觉得害羞。
在小学最后的一年里,我写起了相声剧本,从一开始的单口到对口,最后到毕业典礼上的群口,一直都有一群同学支持我所谓的创作。那些现在看来要犯尴尬症的段子、捧哏和逗哏,在当时还让我扬扬得意了很久。
最后我升上了小区里的北环中学,完成了从学前到小学,再到中学的小区全套教育。
初中,对我来说是人生目前为止最难熬的时期。
也可能是最幸运的时期。
我被分到了重点班。年级总共十个班,两个重点班,我被分到了平均成绩最高的一个。
班主任,男,资深英语老师,对我们比较严厉,我们敬称其老大。老大一丝不苟甚至近乎严苛的教学模式给我们打下了很好的英语基础,包括我在内的不少人进入高中还在啃着以前的底子,并能轻松自如地应付了高中课程。
当时,有一门前南科大校长朱清时先生主编的课,名曰科学,实际上是生物、物理和化学基础知识的大杂烩。教我们这门课的是年级长。
我对朱清时先生本人倒是十分尊敬,毕竟教育界有胆量应钱学森之问的人不多,朱先生不但有胆量回答,而且确实付诸了实践。
不过我对这本《科学》倒是十分地不感兴趣,只是成绩还过得去。
我在这期间遇到了人生中最强大的敌人数学。我的数学成绩在班里时常垫底。我们班的考试都是由老师亲手发卷,一边发一边飞快地报成绩。
每到发数学试卷的时候我的心里都没底,只要听到一连串的张三,98李四,90诸如此类的声音,我就知道自己的肯定在那沓试卷的底下,起码倒数五张。
考得辣么差!数学老师是江西人,我们习惯叫他老陈,是一个嗓音洪亮得喊一嗓子上下两层楼都发震,梳着性感的大中分头,习惯拿着一把一米长的教尺讲课的中年男人。
每当这个时候,我就要迎着周遭各异的目光上台去领我的试卷,最开始的几次我在心里打气,心想这算什么,下次考得好就行了。
期待下次,往往是再一个下次的开始。
如此反复之后,也就慢慢习惯了,我常是不紧不慢拿了试卷,拿个小本写写错题,最后靠在椅子上背古诗词。
我还清楚地记得我的一位语文老师的一句话:万恶之源在语文。
所有科目都要用到语文,一切审题都逃不开语文水平。
这就是为什么一些老师教着教着就骂起学生的语文,说学生语文没学好,不能领会题目要领。
事实上一道题里老师的引导占了五成,学生自己的理解占三成,语文水平最多占两成。
我从初二开始有相当一段时间进入了叛逆期或者是厌学期,长时间请假不去学校,甚至最严重的时候连着旷掉了一场期中考。班主任劝了几次之后基本放弃了,我也并没有什么触动,每天在家里无所事事,除了看小说就是打打游戏,有时写写诗。
那种很矫情的诗,现在读起来还会尴尬症发作。
我记得自己用一个月的时间啃下了家里半面墙的书,有的是闲书,有的是影响我此后许多年的好书。
我们无法判断读一本书对自己是否立刻生效,是否能立刻变现成为技能、学识和财富。但至少我们在很久之后再谈起这本书,能真切地感受到它嵌入自己身体里某个角落的一点点温度。
而一个人正是因为读过许多书,去过许多地方,经历过许多事,他的躯体才会拥有聚少成多的温热,永远温暖着自己和别人。
我的语文老师姓蔡。
有一天她告诉我,有一场市里的作文比赛,她多争取到一个名额,让我来学校。比赛那天下午,在校门口遇见了同班同学,我说我就是去比赛的,然后避开同学诧异的目光,上车绝尘而去。
我记得那场比赛自己写了佛道儒三教合一的内容,题目类似内儒外道,佛法精妙,其余细节已经记不清了。
后来某个周一升旗的早上,全校通报说我得了一等奖。虽然之前也得过几次叶圣陶杯的全国奖,但这个奖始终让我心里沉甸甸的。
从那时候开始我有了自信,从初三开始老实学了一年。
然后过了百日冲刺,参加了中考,语文拿了市里前百分之五的成绩。
当然,那已经是后话了。
没错,我也犯过大部分人在初中二年级前后会得的病。
但好在老师们没放弃治疗。
我没放弃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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