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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将诉权置于权利哲学领域,以诉讼制度历史发展为线索,结合正义观的时代内涵,透视诉权的发展轨迹,进而把握当代诉权的本质属性。罗马法上的"Actio"并非现代意义上的诉权,毋宁是类型化了的诉讼程序,是特定主体在特定条件下被许可运用的特权和实现诉求的程式(仪式)。私法诉权说完成了诉权的权利化改造。公法诉权说则将诉权上升为公民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实现了诉权观念的革命,却殒命于纳粹主义法学泥潭。"二战"后,新自然法学与人权理论为诉权人权论的浮现提供了理论基础。程序正义理论,特别是法律程序主义让诉权人权论走向成熟。诉权的人权性质使之具有*性,不可放弃、不可被剥夺。以诉权人权论为基础构建的司法结构,是一个要求充分尊重诉权的主体地位、包含诉权与审判权商谈机制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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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吴英姿 女,1968年10月生,海南文昌人。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江苏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会副会长,江苏省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江苏紫金传媒智库"信访与社会矛盾研究中心"主任,南京市信访专家智囊协会副会长。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多篇,出版专著教材《作为人权的诉权理论》(2017)、《民事诉讼法学:原理与实训》(2014)、《法官角色与司法行为》(2008)、《民事诉讼法学:问题与原理》(2008)等。科研成果荣获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2016)、二等奖(2013年)、三等奖(2014年),江苏省法学会优秀成果一等奖(2010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13年),荣获第三届"江苏省优秀青年法学家"称号(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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