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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每个孩子都渴望的动物世界探险书,探秘大自然的绝佳启蒙书! 温暖、刺激、惊心动魄,从真实的大自然里学习爱、勇气、尊严、责任;入选100年来影响青少年的100本书,入选中国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阅读推荐书目、美国国会图书馆中小学通识启蒙读物推荐书目,著名作家曹文轩、沈石溪等感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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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套图书是动物文学之父西顿所著的经典动物小说集,细致入微地描写了生活在加拿大和美国西部大平原上的野生动物的生态、生活及与人类的关系。
这些动物或多或少地跟人类产生了交集,原本应该在山野中自由生长的动物们,也因为人类的介入,各自的命运发生了巨大的改变,或悲或喜,让人感叹生命的顽强,同时也为它们大多以死亡告终而报以唏嘘。西顿笔下的动物们,无不体现生命的尊严和英雄气概,令人肃然起敬。
在本书中,作者细致入微地描写了生活在加拿大和美国西部大平原上的野生动物的生态、生活及与人类的关系乌鸦大队长银斑点、野马飞毛腿、草原狼梯图、野兔一只耳这些高贵而自由的生灵,在西顿的笔下是如此生动而鲜活,给我们展现了一幕幕紧张、刺激、多姿多彩的生命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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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Ernest Thompson Seton,1860-1946),加拿大著名作家、博物学家、艺术家、教育学家、探险家。西顿穷尽心力创作的46篇动物小说已成为世界动物小说中的经典,他也因此被誉为动物小说之父,在世界文坛拥有极为崇高的地位。西顿除了是著名作家,还是世界著名的野生动物画家、博物学家、环境保护主义者、印第安文化的积极传播者、美洲林学知识小组联盟的奠基人、美国童子军的创始人之一《我的野生动物朋友》于1898年出版后,获得了极大的成功,使他赢得了世界动物小说之父的美誉和时任美国总统的西奥多罗斯福的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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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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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卷
乌鸦大队长银斑点002
危险的公牛012
野马飞毛腿019
猎狗汉克044
草原狼梯图053
小野鸭历险记092
灰熊华普传099
下 卷
野兔一只耳的故事142
松鸡红脖子160
小熊乔尼179
小狗珍克197
狼的规矩207
白驯鹿的传说213
狼跳到了汽车上232
松鼠旗尾巴的故事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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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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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
我写的这些与动物有关的故事,都是真实、可信的。
本书所描述的所有动物故事均来自于事实,而非虚构。动物们各自表现出来的英雄气概、个性特征,远比我所描述的更为鲜明。
我在描写这些动物时,努力遵循着这样的原则:体现动物个体的真实性,讲述动物个体的真实想法,而非随心所欲地以满怀恶意的目光看待它们。
农场主们十分清楚,在18891894年的五年期间,狼王洛波(《狼王洛波》)在喀伦坡地区的生活就是那么狂放不羁且极具传奇性。
18821888年的六年期间,宾果(《忠犬宾果传》)是我的爱犬,虽然,在这段时间里,我曾到纽约进行过几次长期访问,导致我们之间的亲密关系偶有中断。关于这一点,我的曼尼托巴省的朋友都会记得。
野马(《野马飞毛腿》)生活在19世纪90年代初期,距离洛波的时代很近。这篇故事是一篇严格的纪实文学,除了它的死亡方式还存在争议。
就某种意义而言,乌利是两条狗的混合体:它们都属于杂种狗,都带有大牧羊犬的血统,也自小被培养成了牧羊犬。《诡异狐狗乌利》的前半部分是一篇实录,至于那条狗后来的事,人们仅知道它成为一个杀羊成性的凶手。故事后半部分的细节,事实上是依据另外一只狗写的那是一只黄狗,它长期过着两面派的生活:白天是一只忠实的牧羊犬,夜晚则成了嗜血好杀的怪物。
这样的事情并不少见。开始写这些故事之后,我就听说了另一只过着双重生活的牧羊犬,它凶残地虐杀着附近的小狗,并将这种暴行当成其夜间的一种娱乐活动。等主人发现了它的所作所为时,它已经将二十条狗杀死了,并且将它们藏在了一个沙坑里。这只牧羊犬死时的情况与乌利完全一样。
红脖子(《松鸡红脖子》)曾生活在多伦多北部的唐河谷地,我的许多同伴都还记得它。它是在1889年被害于宝塔山和法兰克堡之间的地方。之所以将凶手的名字隐去,是因为我想揭露的是整个人类而非某个人的恶行。
银斑点(《乌鸦大队长银斑点》),野兔一只耳(《野兔一只耳的故事》)和狐狸维克森(《春田狐的故事》),都是依据真实的动物形象塑造出来的。虽然我将其同类中的许多冒险经历都集中到它们身上,但是,你在书中看到的动物们的生活经历,无不来源于生活。
这些故事都是真实而非虚构的野生动物的一生总是以悲剧告终的。
事实上,我们与动物同属一个家族。人类所具有的高贵品质,动物身上未必没有;动物所具有的品质,人类也同样拥有。既然每一种动物都是具有七情六欲的美好生灵与我们人类相比,仅在聪明程度上略有差别罢了。所以,它们自然也应该享有自己的权利!
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
上 卷
乌鸦大队长银斑点
1.乌鸦首领银斑点
1885年,我们搬到了加拿大东南部的多伦多附近居住,在这里能够眺望到远处的溪谷。
搬完家的第二天,我正在透过窗子惬意地欣赏溪谷的美景,突然看到一群乌鸦从溪谷上空飞过。
呀!它们又来啦!
一位在溪谷附近居住的老人跟我讲过有关乌鸦的故事,他说:那只老乌鸦首领在这溪谷的上空已经飞了20年了。
老人所说的这只老乌鸦首领之所以能被人们记住,是因为它的嘴和右眼睛之间有一个白色的斑点,看上去好像用银白色的镍币印上去的一样,它还因此得到了一个非常可爱的名字银斑点。
下面我要讲的,就是有关这只聪明的乌鸦首领银斑点的故事。
乌鸦喜欢进行群体行动,而且秩序井然,这一点和人类中经受过严格训练的士兵很像,甚至比他们更胜一筹。
乌鸦群里最优秀的成员才能成为它们的首领。因为它不仅得是最年长的、最聪明的,还得是最强壮和最勇敢的。
有一个名为卡斯尔富兰克的小山坐落在多伦多城的北部,那里长满了松树,在这片松林里,大约生活着200只乌鸦,银斑点就是这个大乌鸦群的首领。冬天如果天气暖和,它们会在尼加拉河一带待着;在严寒到来之前,它们便会向遥远的南方迁徙;等到第二年春天,银斑点又会带领大家回到这片松林,然后大约能在这里待上6个星期。
200只乌鸦被分成了3个小队,银斑点是3个小队中乌鸦数量最多的那个小队的队长,至于另外两个小队的队长是谁,我就不太清楚了。
在一年中的三四月份和夏秋换季时,银斑点都会带着它的手下在我家前面的溪谷上空来回飞翔。因此,这两个时间段就成了我观察银斑点的最佳时机。
见到银斑点的次数越多,我对它就越觉得亲切,观察得也就越细致。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我了解了鸦群的生活习性,此外,我还发现,它们也有自己的语言和社会制度。
嘎嘎嘎嘎嘎
就是它在跟远处的伙伴打招呼,说你好:
嘎嘎
就是它在告诉伙伴们要当心:
当然,它们有许多种不同的语言。
一天,我刚站到吊桥上就看见了远处在前面领路的银斑点,排成长长一列的鸦群紧跟在它的身后,它们正从溪谷上游缓缓地飞过来。
这时,我听到了银斑点那熟悉的叫声:
嘎嘎
它是在高兴地向同伴们大喊:一切都很好,快来吧!
因为当时刮着风,乌鸦群飞得很低,没过多久,银斑点就看见了它们前方的障碍物,也就是站在吊桥上的我,它马上大喊一声:大家小心!
嘎嘎
一听到它的这个叫声,鸦群立刻就提升了飞翔高度,从我头顶上方飞了过去。
第二天,我又来到了这座吊桥上。这一次当鸦群飞近我时,我把手杖举起直直地指向了它们。银斑点看到这一突发情况,立刻喊了一声危险!然后,迅速飞到比之前高50米的地方去了。
嘎!
当银斑点发现我手里拿的不是枪时,它就故意在我头上盘旋了一下。看着它得意的样子,我不由得哑然失笑。但它的聪明程度和反应速度,的确让我感到很惊讶。
第三天,当我对着鸦群举起一杆枪时,银斑点就急促地大喊起来:
嘎嘎嘎嘎嘎
这种叫声代表的是很危险,快逃,有枪啊。听到它的指令,鸦群立刻一哄而散,所有的乌鸦升空的升空,飞散的飞散。但是,当它们飞过了我的头顶,就又马上飞到一起,排成了一支又长又整齐的队伍。
有时,要是遇到在它们正前方等候的老鹰,银斑点就会大声喊起来,让它的伙伴不要再飞了:
嘎嘎嘎嘎嘎嘎
这是有鹰,危险的意思。这时飞在后面的乌鸦就会迅速聚拢到银斑点的身边,通过这种方式,它们组成了一个牢不可破的整体,然后接着往前飞。因为乌鸦这样聚集成群后,老鹰就拿它们没办法了。
在它们的语言里,对几个单音的鸣叫进行组合,就产生了另一种意思。比如,在表达向右转的意思时,它是这样叫的:
嘎嘎
很明显,这就是快逃和有危险两种鸣叫方式的组合。
到了四月初,乌鸦们就开始忙碌了。然而,它们并不像平时那样为了觅食而早出晚归,相反,它们大部分时间都待在松林里。而且,到处都能看到它们三三两两追来逐去的身影,它们时不时地还会变换一下飞翔方式,好像是在展示自己精湛的飞翔技巧。
在这些不同的飞翔方式中,它们最喜欢的就是从高空俯冲下来。在俯冲的过程中,它们会把翅膀扇得哗哗作响,那声音听上去就好像远处传来的雷声。然后,它们会迅速地飞向一只停落在树上的乌鸦,在即将碰到它的那一瞬间,又迅速地翻转身体向上飞去。
与这些过动儿比起来,有的乌鸦就显得安静多了,它会低下头,将全身的羽毛耸起,然后跑到另一只乌鸦面前,发出很特别的长鸣:
喀噜噜呜
你肯定猜到了,没错,这些乌鸦正在谈情说爱呢。雄乌鸦对自己的实力信心满满,它们这是在向雌乌鸦炫耀自己的美妙歌声和力量呢。
这样忙碌过一段时间,等到四月中旬,它们就都成双成对了,然后会飞散到各个地方去度蜜月。
乌鸦群飞走以后,那片古老阴沉的松林就再一次恢复了寂静、 荒凉的景象。
2.聪明的银斑点
休喀罗福山与富兰克森林相距不远。在这座山的一棵树上有一个老鹰窝,只是已经废弃很久了。按说这样的老鹰窝在经历了长时间的风雨摧残后,早就该七零八落、破烂不堪了,可它居然还保持得非常完整。
我在五月的一个早晨来到了这片森林里。林子里的落叶潮湿且厚实,踩上去不会发出任何声音。很快,我就走到了老鹰窝下面,本想靠近些观察一下,却惊奇地发现了露在窝外边的一个黑尾巴。我轻轻地敲击了一下树干,竟然从里面迅速地飞出了一只乌鸦。
这只乌鸦居然就是银斑点!
然而,银斑点对我似乎根本就不在意,它一直都和自己的妻子住在这个老鹰窝里。
有一天,我从窗口向外面的溪谷望去,突然看到从森林里飞出了一只乌鸦,它的嘴里还衔着一个白色的东西。飞了一会儿后,它就落在了一棵榆树上,先是向四周张望了一下,发现一切都很正常后,就把那个白色的东西扔了下来。
这时,我才猛然发现,这只乌鸦就是银斑点,而它扔下来的那个白色的东西则是一个贝壳。它又东张西望地看了一下四周,然后,从树上飞下来,又将那个贝壳衔起,飞到了泉水另一边的坐禅草和羊蹄草当中,从土里扒拉出一些贝壳和其他又亮又白的东西。
银斑点大概忙活了有半个小时,终于准备收工了,它把新衔来的贝壳和原来就在这儿藏着的玩意儿一股脑儿地用树叶和土掩埋起来,然后拍拍翅膀飞走了。
等它飞远了,我马上跑过去挖出了它埋的那些宝贝,那是一些白色的贝壳、铁片和小石子,甚至还有一个白色的瓷杯把儿。
这是我第一次当然也是最后一次看见银斑点的宝贝,因为当它发现我知道了它藏宝的地点后,就立刻搬走了这些东西。至于它将它们搬到哪里去了,我就不得而知了。
通过观察银斑点,我发现,在乌鸦界也有着各种各样的冒险,比如,有一次一只大鹞子就狠狠地抓了银斑点一下。
此外,我还知道了它们憎恶的很多事。必胜鸟常常对银斑点进行骚扰。当然,这种小鸟并不能对银斑点造成任何伤害,但它们却总是叽叽喳喳地追逐银斑点,所以,只要一看到它们,银斑点就会马上避开。
可是,为什么必胜鸟们这么喜欢和乌鸦斗气呢?这是因为,每天早晨,银斑点和它的鸦群都会定时搜寻周围的小鸟窝,把必胜鸟们新下的蛋吃掉。
然而,我们也绝不能因此就给乌鸦们定下什么罪名。我们人类不也是每天都要把那些母鸡下的蛋吃掉吗?
通过观察,我发现银斑点十分聪明、机敏。接下来我要讲的这件事,就足以说明这一点。
有一天,我看见银斑点从溪谷上游向这边飞过来,嘴里衔着一大块肥肉。那时,人们已经在下游的小溪砌上砖头,准备修成一条阴沟,而且,完全修好的部分已经有200码(200码=182.88米)长了。当它从这条阴沟上游空旷水面飞过时,嘴里衔着的肉不小心掉了下来,很快就被流水冲进阴沟里,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银斑点十分镇定飞到了阴沟下游的出口处,然后就在那里等着,不一会儿流水就把肥肉冲了出来。它一口就把肥肉衔在了嘴里,然后得意扬扬地飞走了。
银斑点考虑事情很有逻辑性,也很全面,能够想到事情的前因后果,并把它们联系起来,然后找出问题的解决办法,就像我们人类一样。从上面这件事中就能看出来,银斑点无疑是一只充满智慧的乌鸦。
3.训练小乌鸦
六月末,成年乌鸦们会带着自己的宝宝飞回松林。乌鸦宝宝已经长得跟父母亲一样大了,只是羽毛还很柔软,尾巴短短的,嗓子也又尖又哑。
银斑点也带来了自己的孩子们,当然还有它的妻子。但我却一直都没认出哪只乌鸦是它的妻子。
这个时节,松林里非常热闹,久别重逢的乌鸦家长们迫不及待地向最亲密的朋友介绍自己的宝宝。而这一群乌鸦的领袖,自然还是银斑点。
这一两周里,老乌鸦们忙着换毛,而小乌鸦们则忙着交朋友。现在,小乌鸦们能自己觅食了,也能独自睡觉了,于是,在前一阵子一直忙着照顾孩子的老乌鸦们终于可以清闲一点儿了。
接下来,这片松林就成了乌鸦们的城堡和学校,因为父母们要对小乌鸦们进行培训了。银斑点是一位优秀的老师,我总是能看到它在给小乌鸦们授课。尽管我无法猜出它都给小乌鸦们讲解了什么,但是,通过小乌鸦们专心致志听讲的样子,就知道那准是一堂精彩的课。
按照年龄和体力的差别,小乌鸦们分成了两三个分队,开始练习飞翔,同时进行一些其他的生存训练。
到了九月,小乌鸦们蓝色的眼睛变成了茶色的这是它们变聪明的标志。现在,它们已经懂得了训练的意义,明白了放哨的责任,知道了捕鸟机和枪的样子,也能分辨出人类了。它们甚至知道,嬉笑的小男孩比上了年纪的农夫和胖老太婆更危险;一支枪和一把伞从远处看十分相似,但它们的功能却截然不同那支枪能够发出巨大的声响,这会要了它们的命。同时,小乌鸦们还就有关嫩玉米和铁线虫的知识进行了专门的学习。
银斑点非常聪明,在数数时能够数到30,而小乌鸦们似乎只能数到6。就小乌鸦而言,这已经很不错了。它们还能闻出弹药的气味,也学会了如何躲避必胜鸟。它们都认为自己已经长大了,是成熟的乌鸦了,并且对自己的身姿无比着迷,在从空中向下飞时,常常要把翅膀合拢三次才算完。
不过,就小乌鸦们而言,真正的学习还没有开始,这是因为在这个时节,还不能为它们开展实践课程。它们还不知道刚刚发芽的玉米是什么样子,也没有啄食过死马的眼珠,甚至对于旅行的知识完全不了解,所以,让它们受教育的最好机会就是旅行。
老乌鸦们在这个时节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它们褪去了身上的旧羽毛,换上了新装,来了个集体大变身,并且,它们很为自己新换上的漂亮羽毛感到骄傲。它们的身体又变得强健了,脾气也好点儿了。就连银斑点这位十分严厉的老师也变得喜气洋洋了,看上去更加和蔼可亲了。那些小乌鸦早就懂得要尊敬这位首领,却是从这时开始才真正地喜欢上它了。
很快,就到了对这些小乌鸦进行教育的最后阶段。
银斑点耐心、细致地对小乌鸦们进行训练,将所有有用的口令和信号都教给了它们,但是这些东西究竟有没有产生效果呢?每天早晨,银斑点都要对此进行考察。
第一中队!这位首领用鸦语哇哇哇地大声喊着。
第一中队的小乌鸦们听到口令,就会立刻大声地答道:喔!
起飞!银斑点叫完后,在前面率先飞起来小乌鸦们就跟在它的后面,笔直地向前飞。
升空!银斑点一声令下,小乌鸦们立刻翻身向上直飞。
集合!银斑点一喊,小乌鸦们就马上聚集成黑压压的、密集的一片。
分散!号令一出,小乌鸦们就向四处分散开来,如同随风飘落的树叶一般。
排成一行!听到号令,小乌鸦们立刻就排成了长长的队伍,向前飞去。
降落!银斑点叫完,乌鸦群就飞落到与地面基本接近的高度。
开饭了!听到这个口令,小乌鸦们立刻落到地面上,四处分散着觅食。这时,两个富有经验的哨兵就开始执行自己的任务了:一个在右面一棵比较近的树上守着,另一个在左边比较远的高墩上待着。
有个男人身上带着枪!哨兵发出了警告,鸦群马上以分散的队形向树丛里快速飞去。只要能飞到树丛背后,它们就没有什么危险了。然后,它们又迅速排成一行,安全地飞回了松林中的家里。
很快就到了十一月,鸦群要开始南下之旅了。依然由它们的队长银斑点担任这次旅行的向导。在这次南下之旅中,小乌鸦们肯定会吃到很多它们以前从来没有吃过的食物,见到很多它们以前从来没有见过的新标记。更重要的是,它们又能学到很多新本领了。
4.银斑点的时代
聪明的乌鸦在黑夜里也会做蠢事;而且它们还非常害怕猫头鹰。所以,如果这两样碰巧一起出现,对乌鸦们来讲简直就是一场灾难。
随着加拿大冬夜的降临,猫头鹰的叫声也开始响起,吼呜吼呜、吼呜吼鸣哪怕那叫声听上去来自很远的地方,也足以吓得乌鸦们从温暖的翅膀底下抽出脑袋,浑身不住颤抖,瞪着眼睛,胆战心惊地盼望着天明。
如果在这么冷的天把脑袋露在外面,乌鸦的眼睛就会被冻结。要知道,在乌鸦的世界里,能把冻坏的眼睛治好的医院根本就不存在啊,因此等待这些乌鸦的只有死亡。
它们在夜里非常惧怕猫头鹰,而等到天亮后,它们就又开始活蹦乱跳了。乌鸦们在茂密的森林里到处寻找猫头鹰的踪影,直到把它找到为止。最后,乌鸦们就算不把它干掉,也要把它折腾个半死,并且还会把它驱逐到很远的地方去。
有一年冬天,我在这片树林里散步时,不经意间看到了一串兔子的脚印。经过观察,我发现好像有什么东西正在追赶它。可说来也怪,我找遍了周围,竟然没有发现追逐者的脚印。于是,我只能顺着兔子的脚印接着往前走,很快就看见了雪地上的血滴。我又向前走了几步,便发现雪地里倒着一只兔子,它身上的肉已经被吃掉了一部分。
我对这一案发现场进行了仔细的观察,发现附近有一片茶色的羽毛,而且,我还找到了一个前后交叉的脚印,于是,我就明白了,杀害兔子的凶手是一只猫头鹰。过了半个小时,我再次路过那里时,听到树上传来一阵猫头鹰的叫声咯哆喔。
两天后,天刚亮时,突然从乌鸦群里传出了一阵吵闹声。我走进松林,正好看到一些黑色的羽毛被风吹落到我面前的雪地上。我顺着羽毛飘来的方向继续走,很快就看见了一具被吃剩下的乌鸦尸体,尸体旁边是一个非常明显的叉形的大脚印。
我知道,杀害乌鸦的凶手和前几天杀害兔子的凶手是同一只猫头鹰。这只乌鸦临死前与那只猫头鹰进行搏斗的痕迹还残留在雪地上,可怜的乌鸦是在夜里被猫头鹰拖下巢的。那个凶手太残暴太强大了,周围又实在是太暗了,乌鸦无法充分施展自己的搏斗本领,所以,最终没有能够逃脱猫头鹰的魔爪。
我把尸体翻了个身,无意中翻出了它的脑袋,一看到它的头,我就忍不住啊了一声。
这只被杀害的乌鸦居然就是银斑点哪!
它可是乌鸦群里最能干、最重要的队长啊!就这样被那只猫头鹰拽了下来,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银斑点曾经在教导一代代的小乌鸦时,警告过它们要提防猫头鹰,谁知,到最后,它自己却死于猫头鹰之手。属于乌鸦大队长银斑点的时代就这样结束了。
现在,在去往罗福山的那条路上,已经看不见那个旧老鹰巢了那里以前是银斑点的家。第二年春天,乌鸦群又飞回了富兰克的森林里,然而,那个能够保护它们的聪明能干的首领却再也回不来了,乌鸦的数目也变得越来越少了。恐怕过不了多久,就再也不能在这个既是城堡又是学校的松林里看到它们啦!
危险的公牛
1.契林戈姆的禁园
一个朋友对我说:你对动物进行调查时,一定遇到过一些十分惊险的事情吧?说出来跟大家分享一下吧。
之前,也有很多朋友向我提出过相同的建议。
不用问也知道,他们想听的是我在野外遭遇动物追赶或袭击时,出现的那种令人心惊胆战的场面。
但是每次我都支支吾吾地跟他们说:
呃这样的事我还从来没有遇到过呢!我一个人从东到西穿越了美洲大陆,在茂密的大森林里度过了一个个美好的夜晚。但对于那些在我身边出没的野生动物,我一枪都没有开过!
话是这样说,但实际上,有且仅有一次,我真的差点儿被野生动物袭击了。
那是发生在1913年的事。坦卡斯是我的一个朋友,他住在英国的契林戈姆。受他的邀请,我和我的家人去他家做客。他在那儿拥有一片森林,而且,他把周围都围了起来,使那里成为一片禁地,园里还有配有门卫,不让外面的人随便进出。这是为什么呢?原来,在这片园子里生活着非常罕见的野牛。我来到这里之后,坦卡斯热情地邀请我去参观这片森林。
以前,在欧洲北部的大森林里,野牛随处可见,而且数量很多。但是现在,它们的数量急剧减少,只有少数还在欧洲北部生活。
生活在这片禁园里的正是这种野牛。
野牛是人们现在驯养的牛的先祖,在很久以前,它们有许多种毛色,比如棕色、褐色等。后来,人类对它们进行了长时间的驯养,使它们的毛色大都进化成了白色。只在耳朵那里还有一些红色的毛发那是它们唯一保留原有毛色的地方。
现在,我要去拜访牛的先祖,这简直太令人兴奋了,难道不是吗?所以,我一接到朋友的邀请,就马上出发了。
到达契林戈姆城的时候,我立刻找到了这片森林的看护人作为我的向导,他的名字叫李。他带着我来到了野牛生活的禁园。
在禁园的中心地带,有一片草原,面积十分广阔,一条清澈的小河在草原上流淌。这里是野牛们最喜欢的地方。
我沿着森林的边缘边走边看,对草原上放牧的牛群进行了仔细的观察,它们的一举一动以及它们的叫声,都跟我在美国西部牧场上看到的牛非常像。
因此,没过多久,我就觉得,自己对它们的习性了解得差不多了。
2.珍贵的相片
我到达这里的时候,正好是五月,也就是母牛繁育后代的季节这时的母牛是非常危险的。天性使然,为了保护自己的宝宝,母牛的脾气会变得特别暴躁。它让小牛寸步不离地跟在自己身边,如果发现有敌情,它就会马上摆出一副进攻的架势。
牛群中的牛也有强弱之分。通常来说,它们在行走时会按照从弱到强的顺序排队,走在最前面的是最弱的母牛,走在最后面的是担负着保护整个牛群重任的最强的公牛。
公牛首领必须时刻保持警惕,因为其他公牛会试图篡夺它的首领地位。要是它在与某头年轻公牛的战斗中被打败了,那么,它不仅无法保住首领的地位,还会被赶出牛群,只能孤独地在草原或森林上游荡。
我在森林边行走时,看到一头年龄很大的公牛被赶出了牛群。于是,我想尽可能地接近它,拍下一些珍贵的照片。我准备先在森林边上拍一张,再拍一张近景的。而且,在接近它之前我还动了动脑筋,选中了森林边上的一棵大树,要是它袭击我,我就迅速地往这棵大树后面躲。
一切都准备好之后,我慢慢地向它走去,在离它30米远的地方,拍了两张。然后,等它低头吃草时,我又向它走近了一些,将我们之间的距离缩短到9米左右。
突然,它抬起了头睁着两只圆圆的大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我。看样子,它还挺迷惑的:
这个人在干吗呢?
看上去,它似乎一点儿都不生气。
突然,我听到身后响起了一声很轻的口哨声。我慢慢地转过头去,看到向导李正在跟我打招呼,让我快点儿回去。
趁着那头老公牛还在盯着我看,我面对着它,一步一步往后退。一直到我退到很远的地方了,它都一直盯着我。最后,它才低下头继续吃草,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
你刚才干的事多危险啊,就连我都不敢这么干!李非常惊讶地对我说。
是吗?可是我拍到的照片多么珍贵呀!我兴奋极了。
3.挑战首领
第二天,牛群里出现了一阵骚动。
牛群里的一头小公牛既兴奋又不安,摩拳擦掌,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这样看来,它准备向牛群的头领发起挑战了。
争夺首领地位的战斗规矩非常严格。首先,挑战者要十分庄严地大叫一声;其次,一边叫一边不停地用前蹄刨地,直到把土刨到自己的背上;最后,停下来将头高高地抬起,如同吹喇叭一般,竭尽全力大吼:
哞哞
这好像是在存心挑衅:嗨,我可一点儿都不怕你!够胆子的话,就来跟我一较高下。
于是,小公牛根据挑战的规则,一边叫一边刨地,最后将挑战的号角吹响。然而,不知什么原因,受到挑战的公牛首领如同没有听到一样,旁若无人地低头吃草。
小公牛见状,立刻向公牛首领靠近,大概走了十步后,它停了下来,把挑战的动作从头到尾重新做了一遍。可是,公牛首领还是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继续吃它的草。
这时,小公牛又向前走了十步,现在,它与公牛首领之间的距离只有二十步了。小公牛又演示了一遍挑战的动作,最后,它还前腿跪地,用有力的牛角把土翻得漫天飞扬,并大吼道:
哞
这时,公牛首领终于不再吃草了。但它却把头扭向了一边,向远处的山峰望去。而小公牛呢,也是这样做的,它把头扭向了另一边,向另一边的山峰看去。
突然,两头牛同时扭回了头,然后迅速冲向对方。
砰!
两对牛角猛烈地撞击着,发出一阵沉闷的钝响,接着,只听叭的一声,两对牛角迅速分开了,然后又砰的一声,再次撞到了一起。就这样,两头公牛大战了好几个回合,各自都使出了浑身解数。
没过多久,年轻的挑战者就支持不住了,连连败退。退着退着,就退到了一个陡坡上,结果一个没站稳,滑了下去。
就在这时,公牛首领把角插进了挑战者的腰身,一下子就把它高高地拱了起来。小公牛的身体失去了平衡,呼啦啦地沿着陡坡滚了下去。
刚滚到坡底,小公牛就一下子弹跳了起来。它遭到了很重的一击,还从高高的陡坡上滚了下来,看起来却好像什么事都没有。随后,它哞哞叫着,垂头丧气地逃走了。而公牛首领呢,又若无其事地低下头吃草去了。
4.小公牛
接下来到了我在禁园的最后一天,我对向导李说:
我还剩下三张底片,临走前,我想再拍一些好照片!
好吧,我跟你一块儿去吧!
于是,我和李走向了野牛的栖息地。
这时,我们看到牛群都在草原的中心集聚起来,显得十分慌乱。
好像有什么事发生了,我们快点儿过去看看吧!带上枪!我对李说。然后,我们快速向牛群走去。
看到我们的到来,牛群马上四散而逃。最后,只有一头牛一动不动地躺在草地上,它就是昨天挑战公牛首领并被打败的那头小公牛。
哎呀,公牛首领还是把这头小公牛给弄死了!向导李吃惊地说。
小公牛四仰八叉地躺在地上。我们又向它走近了一些,以便看得更真切。突然,看起来断了气的小公牛竟然动起了四条腿。然而,无论它怎么挣扎,依然待在原地,因为它的一只牛角已经深深地插进了泥土里,所以它怎么努力都站不起来。
它那模样如同刚在泥水塘里打过滚一般,非常可怜。
看样子,如果这时丢下它不管,它肯定会没命的,因为它的肺正被肝脏挤压着,这使它呼吸困难。
咱们帮帮它吧!向导李提议道。
好啊,既然你都这么说了,我们就帮它一把吧。不过,我可是只打算平平安安地拍几张照片。我有点担心地说道。
为什么这么说呢?
你想呀,这家伙要是站起来了,第一件事会做什么呢?
嗯?这家伙能做什么呢?
它要是站起来了,一定会一头向你扑来,把你撞翻在地!我郑重地说。
啊哈,这个完全不必担心!李说完,就走到了那头小公牛的跟前。
如果你真的决定这么做的话,我们得把枪准备好,以防万一。必要时,我就开枪打死它。我说。
听我说完,李大笑着走上前去。
等等!我先找个好的角度,拍一张照。我抢先按下了快门。
5.有惊无险
一走到小公牛身边,李就把枪扔到了地上。他紧紧地抓住小公牛的尾巴,嘿的一声搬起它。于是,牛腿开始蹬蹬地乱踢。紧接着,小公牛一骨碌翻了个身,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然后,它猛地转头,向李撞过去。
李马上抓起了枪,准备逃开。我赶紧大声喊:
快开枪!要不你该跑不掉了!
看样子,李还是挺有信心的,跑得非常快。可是,李才跑了七八米远,就被紧随其后的小公牛追上了。小公牛用力向李拱去,一下将他顶倒了,而李手里还紧紧地攥着枪呢。李脸朝上地躺在了草地上,小公牛又用角刺向李。李迅速将枪伸了出去,用枪尖抵住了它的鼻子。
小公牛有点胆怯了,赶忙跑到了李的身后,用牛角将他顶了起来,一下子就把李甩出去6米多远。
李重重地摔在了地上,可是,他还死死地攥着手里的枪。
快开枪啊!不然它会把你杀死的!我大声喊着,但是李仍然没有开枪。
于是,小公牛又向他冲了过去。李迅速把脚抬了起来,他的脚上穿着带着钉鞋的长靴,冲着牛眼一脚猛踹了过去。小公牛马上偏转了头,喘了一口长气,将身体转了过去。
就在这时,它发现了我。这下好了,它直直地盯着我,冲着我奔了过来。可是,我的手中没有任何防卫武器,只有一台相机。我是万万不会跑的,因为在这时,逃跑才是最愚蠢的。于是我想:把上衣脱下会怎样呢?那些勇敢的斗牛士,不就是挥舞着手里的布条,将斗牛的攻击引开的吗?我的脑海里立即浮现出了这些斗牛的场景,于是,我决定在小公牛袭来时保持不动。
我就纹丝不动地站在那儿。小公牛势头非常猛,然而,当它到达离我3米远的地方时,却突然停下了脚步。我们就这样对视了很久,然后,它猛地一转身往牛群的方向跑过去了。
你刚才为什么不开枪呢?我有点气愤地问李。
我还没把子弹装进去呢!李回答道。
刚才小公牛把李重重地甩到了地上,但他看起来好好的,一点儿伤都没有。尽管没受伤,但刚才的确把李吓坏了,所以,他的神经变得有点不正常了。
后来,他就一直这样,再也没有康复。
野马飞毛腿
1.飞毛腿
这是在西进运动中发生的故事。
完成牧场的工作后,牧人乔卡隆回到了自己休息的小屋子,将马鞍子卸下,随手扔在地上,发出当啷一声。
到吃饭的时间了吗?他问。
还得再过17分钟!厨师瞄了一眼水缸,顺便回答了他一句。他回答得如此精确,就像掌管着列车始发时间表一样。但事实上,这种精确的时间只是他随口说的,一点儿依据都没有。
佩里克,情况如何?乔的伙计问。
好极了!牛群都很好,小牛也没什么问题!乔回答道。
接着,乔告诉了大家一件令人感到吃惊的事:
今天,我在羚羊泉边看到了一群正在喝水的野马。其中有一匹黑色的小野马,不仅长得好看,还是天生的飞毛腿呢。我跑了几里路,拼命想追上它,可是它跑得实在太快了,而且始终跑在马群的最前面,一直保持着同样快的速度。嗨,要是能把它抓住那该多好啊!
乔在这里说的飞毛腿,指的是马在快速奔跑时的一种方式:左右腿并进,前后腿也一齐移动这是马儿奔跑的最佳方式。
听到这儿,乔的伙伴史卡斯深表怀疑,他问道:乔,你该不会是喝多了吧?
去你的吧,史卡斯!你要是个爷们儿,一定会对它顶礼膜拜的!
乔刚说完,厨师就大喊了一声:
开饭啦!
所有的谈话都在这声吼叫声中结束了。
第二天,牧人们就去其他地方放牛了,自然也就把乔提过的有关野马的事情忘记了。
在美国的大平原上,生活着一种野生马。在很久以前,人们驯养过这种野马,不过后来它又恢复野性了。它们的后代都在大草原上无忧无虑地生活着,所以它们跟真正的野马并没有什么区别。
时光飞逝,转眼又过了一年。这时牧人们又回到了新墨西哥州的那片牧场,与他们同来的还有他们的家畜。这一次,野马飞毛腿再度进入了人们的视野。已经一岁的黑色小野马凭借出众的相貌,特别是它那细长的腿和奔跑的姿势,一下子就吸引了人们的目光。而且,不止一个牧人目睹了这个奇迹。直到现在,他们才相信了乔在一年前说的那些话。
野马飞毛腿天生的奔跑者。
在这些牧人当中,乔是野马飞毛腿的追随者之一。这时,有一个想法从乔的头脑里冒了出来:这匹马值得拥有!如果是东部的人产生这种想法并不奇怪,但是,换成西部的人,就让人感到非常震惊了。因为一匹野马的价值是5美元,驯养的马的价值是15-20美元。对于一个牛仔来说,拥有一匹野马简直是令人难以置信的事情。这是为什么呢?原来,捕获野马的难度非常大,就算捉住了也很难驯养想了也是白想。
在美国西部这片土地肥沃的牧场上,不能被驯服的马是1分都不值的。而且,更让人头疼的是,野马不仅会把家畜的草料吃掉,还会把已经被驯服的马拐走,要是被驯服的马喜欢上了野马的生活,就再也不会回来了。所以,基本上,任何一个牧场的主人都不愿意看到这样的事情发生,要是他们看到了那些野马,就会果断地开枪射击。
乔的上下班时间非常固定,每月能够得到25美元的薪水。除此之外,他还有一头老母牛。在那头老母牛身上,有一个用金属丝烙的方形的烙印。这种烙印是主人特意在家畜身上留下的记号,而且,还会在镇公所对烙印的形状进行登记,所以,人们一看到家畜身上的烙印,就知道它的主人是谁了。
到目前为止,乔只拥有一头带有烙印的牛。但是,乔有一个十分美好的想法:他想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牧场,再雇几个牧人,养一群带有自己烙印的家畜。
可是,乔太爱玩了。每年秋天,只要工钱一发下来,他就会和其他牧人一起进城,痛快地享受一番,将这些工钱花得一点儿都不剩。有了这种嗜好,再想实现他的理想就太难了。因为只要一发薪水,就会伴随着诱惑,然后,他就会彻底忘记自己的梦想是什么。因此,到目前为止,乔的全部家当就只有一副生锈的马鞍、一张破床,和一头老母牛。
就算是这样,乔依然做着自己的白日梦,梦想自己能够得到一大笔钱。在西部的牧场法律里,有这样一条规定:谁在动物身上打上了烙印,它就属于谁。因为野马是没有主人的,所以,它们的身上自然不会有烙印。
于是,乔突然想到了一个发财的好办法他要把那匹黑色野马抓到,然后在它的身上烙上属于自己的方形烙印,赚上一笔大钱。虽然野马在西部的牧场不值什么钱,但是,到了东部的市场上,它却能卖个好价钱。
但要想把这样的野马抓住,可不是单凭嘴上说说就能成功的。对于这一点,乔的心里相当清楚。但不用担心,他非常了解这些野马:在这些野马中,脾气最坏的是白色的马;栗色的马性格更加暴躁,不容易靠近;褐色的马一旦被驯服,是非常听话的;而最棘手的就是黑色的马。因为黑色的野马极端顽固,如同着了魔一样。要是它们有爪子,恐怕就连凶猛的狮子也不是它们的对手。
按照行情,野马的价格很低,特别是黑色的野马,更是少人问津。因此,通常来说,人们都不会产生要去捉这样的马的念头。
但是乔却不这么认为,他就连做梦都想把那匹黑色的飞毛腿抓住。他的朋友们很快就听说了这件事,一个个十分惊诧地说:
乔,你的脑子还正常吗?
不过,不管别人说什么,乔是铁了心要去做。但很可惜,在这一年里,他连一个捕捉飞毛腿的机会都没有找到。
2.最美的骏马
乔是在一个叫羚羊泉的地方第一次遇见野马飞毛腿的。羚羊泉是大草原中心一处十分干净的泉水,也是家畜和附近的野马唯一的水源。
在这片广阔富饶的大草原上,生活着很多家畜,其中大部分都属于福特斯。
与乔一样,福特斯也有一个梦想,那就是饲养出一些混血种雌马,因为这些雌马不仅有高大的体形、细长的四肢,而且有犀利的眼神,灵活得如同鹿的眼睛一样。更让人感到欣慰的是,福特斯的梦想已经初步达成了,因为到现在为止,这样品种优良的雌马他已经拥有了10匹。
他只在马棚里留下一匹供使唤的雌马,将其他9匹雌马都放到了广阔的大草原上。
等到那些小马崽都断了奶,福特斯就会把这些雌马全都放到大草原上,要是想让它们回来,什么时候都可以叫回来。
炎热的夏天眼看着就要结束了,雌马们被福特斯赶到了大草原的中心羚羊泉附近。
过了一段时间,福特斯带着朋友们再去看时,却在那里发现了一匹混杂在雌马群中的英俊的黑色雄野马。从那匹野马的神情上来看,它与那些雌马的感情似乎非同一般呢!因为如果有人靠近它们,那匹黑野马就会跳来跳去,以保护者的姿态站到这些漂亮的雌马的前面。
那些雌马性情十分温顺,对人毫不畏惧。要是没有这匹黑野马,福特斯很顺利地就能靠近这些雌马,并把它们赶回马棚里。然而,现在,这匹精明的黑野马不费吹灰之力就把马群带走了,引向了它想去的地方。
于是,两个牧人匆忙地在这群马的身后追赶着,但是,他们与马群之间的距离越拉越大,最后只能眼看着它们跑向远处。
两个牧人十分气愤,于是把枪掏了出来。
看我一枪打死那该死的黑色飞毛腿!他们一边破口大骂,一边继续追赶马群。
追上马群时,他们迅速把枪端在手中,但始终无法瞄准。因为那匹黑野马总是不停地在雌马中晃动,要是他们贸然开枪,肯定会误伤雌马。就这样,两个人追了马群一整天,却一点儿收获都没有。最后,雌马们一直在野马飞毛腿的带领下,消失在南边的沙丘上了。
1893年12月,我从牧场出发,赶着一辆装货的马车,前往加拿大河。出发前,我并不知道此行会发生什么事情。但福特斯再三叮嘱我:要是你有机会开枪,一定要替我把那匹野马飞毛腿干掉。
这才是我初次听人说起野马飞毛腿的名字。于是,一路上,我仔细地向向导拜恩斯询问了有关野马飞毛腿的故事。
前面说的那些,都是拜恩斯给我讲的。
听完野马飞毛腿的故事之后,我非常希望能够遇见它。然而直到第二天到达羚羊泉时,我们不仅没有看到野马飞毛腿,甚至连马群的影子都没有看到,这让我觉得很失望。
但到了第三天,拜恩斯在前面引路时突然在马脖子上俯下身,然后回过头兴奋地朝坐在马车上的我挥手,他喊道:
快把枪拿出来!看,野马飞毛腿来了!
我迅速地把枪掏了出来,一边匆忙赶车,一边向草原的边缘望去。在草原的洼地下面,全身漆黑的野马飞毛腿正在马群的旁边站着,一听到我们的声音,它就把脑袋和屁股翘得更高了。
啊,这匹野马太漂亮了!在我见过的所有马匹中,它那优美的身姿是最好看的。我完全无法想象:就在刚才的一瞬间,我居然要向它开枪,把如此英俊的一匹马变成一具尸体!
赶紧开枪啊!在前面引路的拜恩斯连忙催促我。我没回答他,只是把车篷打开了。急性子的拜恩斯见我还是没有动手,便大叫起来:
你怎么那么慢,想什么呢?赶紧给我枪!说着,他便试图从我手中把枪夺走,于是,混乱中,我慌忙地把枪口朝上,开了一枪。
听到枪声,远处的马群惊恐地四散开来。这时野马飞毛腿仰起头,大叫一声,绕着雌马们跑了一圈,将它们聚集到一起后,领着它们逃走了,只留下被卷起的漫天灰尘和嗒嗒的马蹄声。
这下可糟糕了!拜恩斯生气了,把我狠狠地骂了一顿,接着又骂那匹野马飞毛腿。即便这样,我也没有生他的气,更没有在意他的话。我一直盯着那匹领头的野马飞毛腿,它实在是太棒了,跑起来就如同一阵风一样,在远处消失了。
3.悬赏
截至目前,已经有很多人亲眼看到了野马飞毛腿。然而谁都无法说出,它以最快的速度奔跑时是什么样子的。
我们看到的只是它以正常的速度奔跑的样子。要是它拼命跑起来,速度肯定会更快吧!
不管怎样,它可以不知疲倦地在草原上连续奔跑好几个小时,而且四个蹄子始终是那么有条不紊。
这些都是就野马飞毛腿的速度和奔跑姿势进行的讨论,总之,人们说了许多有关野马飞毛腿的传奇故事。
有一次,大家又聚在了一起,与往常一样,谈论的话题还是围绕着野马飞毛腿。谁知,老蒙哥马利却说出了一段令人意想不到的话:
哎,亲爱的朋友们,你们刚才有关黑色野马飞毛腿的谈论我都听到了。如果这些谈论都是真的,你们当中有人想过把它抓住吗?要是你们谁抓住了它,并且将它毫发无伤地用火车运过来,我愿意付给他1000美元的酬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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