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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关系,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这是党在转变政府职能的过程中,对社会组织提出的期望。
那么如何对社会组织合理地治理,发挥它的实际作用?
本书通过对成都市社会组织治理现状的分析,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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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为政策背景,社会治理为理论视角,以成都市为个案,实证探讨成都市社会组织的治理问题。全书共分七章,*章绪论,讨论研究对象、界定基本概念和研究方法等;第二章至第六章,实证研究政府购买政策条件下的成都市社会组织治理问题,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组织在与政府合作中形成合作依赖关系切入,描述成都市社会组织治理总体现状,在此基础上聚焦探讨社会组织的内部治理和外部治理,以及公共服务的政府购买方对社会组织治理的途径偏好;第七章在实证研究基础上提出完善策略,从项目制管理、靶向评估、多元化竞争等方面来讨论如何完善社会组织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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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范召全,男,1969年生,博士,西南民族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成都市社会工作专家库特聘专家。主要研究领域:社会组织管理、社会工作、民族问题。出版有《康巴藏族社会早期现代治理》;在《世界宗教研究》等权威或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主持或参与*、省部级社科基金项目十多项并获得多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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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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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绪论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001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009
三、研究的基本概念界定 017
四、研究的理论基础 019
五、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024
第二章 社会组织的政府合作依赖关系研究
一、社会组织与政府合作模式选择 028
二、社会组织与政府合作方式选择 031
三、政府合作依赖下社会组织井喷式发展 034
第三章 成都市社会组织治理现状分析
一、成都市社会组织治理的基本现状 039
二、成都市社会组织治理的突出特点 070
第四章 成都市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研究
一、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研究评述 078
二、成都市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的突出问题分析 080
三、成都市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结构的标准化问题分析 086
第五章 成都市社会组织外部治理研究
一、成都市社会组织的市场准入问题分析 098
二、成都市社会组织的市场风险问题分析 101
三、成都市社会组织的规模效益问题分析 107
第六章 政社合作:成都市社会组织治理的机制选择
一、政府购买:成都市政社合作的政策选择 114
二、成都市政社合作的主要领域 117
三、招标投标:成都市政社合作的实现途径 118
第七章 项目制评估:成都市社会组织治理的手段选择
一、政府对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的准入评估 126
二、政府对所购买的社会组织服务项目进行过程评估 127
三、项目制评估:成都市政府对社会组织实现治理的主要手段 132
第八章 成都市社会组织治理问题的审视
一、各相关方对社会组织治理关系的差异化诉求 135
二、审视政府合作依赖关系下的社会组织治理问题 139
三、对成都市社会组织治理的认知和价值理性的重构 142
第九章 完善成都市社会组织治理的对策研究
一、靶向评估:社会组织治理的策略选择 147
二、四个多元化发展:社会组织治理的改革方向 158
三、依法治理:社会组织治理的制度保障 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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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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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理:社会组织治理的制度保障
社会组织治理,说到底,还是个法治问题。依法治理社会组织,是依法治国的重要体现。当前,中国社会组织治理,在法治理念、法律制度建设、依法行政治理上,均显得较为滞后,有些领域甚至还是空白。
(一)树立依法治理社会组织的理念
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首先,每个社会组织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凡是在中国合法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不分规模、类型、注册资金、地域、法人代表学历与身份等,都平等享有法律规定的社会组织权利,也都必须平等履行法律规定的社会组织义务。其次,任何社会组织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最后,任何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都必须依法受到追究。
2.树立和维护社会法的法律权威
维护社会法的法律权威,一要确立社会法(社会法的法律体系)是社会组织的一切行为准则的观念,自觉尊重和服从社会法;二要维护社会主义社会法的统一和尊严;三要提高执行社会法的政府部门的公信力。
3.严格依法治理社会组织
这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也是法治区别于人治的重要标志。严格依法治理社会组织,就是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管理的法律体系
1.推进社会组织立法
建议拟定立法规划,按计划起草涵盖所有社会组织类别的基本法律,比如社会服务机构法社会团体法基金会法境外非政府组织法等属于社会组织法的基本法律,以慈善法和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为基础,推进建立社会组织领域统一的、权威的社会法体系,比如公共服务招标投标法社会组织公司财产法社会组织税法社会组织市场竞争法社会组织对外合作法政府购买法等。
2.健全社会组织管理条例
在推动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的同时,加快修订并正式施行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和基金会三个领域行政法规,更新社会组织统一监管体系和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国家行政管理政策制度。
3.拓展社会组织法律制度架构
明确社会组织的产权属性并加大保护力度,同时,逐渐将转制事业单位、学术团体、文艺社团、民间协会、行业协会、商会、社区服务组织、公益服务机构等特殊类别的社会组织纳入法律规范建设计划内,建构一个更具包容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法律制度框架。
(三)依法推进社会组织治理
根据社会组织法或非营利组织法或NGO 法所赋予的权利,有关政府部门依法管理、监督社会组织,社会组织依法参与承担公共服第九章/完善成都市社会组织治理的对策研究务,社会公众依法参与社会组织的活动,接受服务的社区居民依法享有社会组织提供的服务,并监督服务质量。在这里,我们主要讨论各级行政部门、政府购买方等如何依法推进社会组织治理的问题。
1.依法依规加大稽查力度,规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市场秩序
加强对社会组织行为的监管,严格执行民政部的有关指导意见、服务规范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程序和规范。针对政府购买项目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积极探索新办法、新措施,坚持监防并举、以防为主的工作机制,严把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机构许可、项目执行专业资格审查关,以及公益项目督导(监理)、项目服务节能、项目合同经费清欠、结项评估验收备案等多道关口。建立和完善政府购买市场信用约束机制,解决不按规范、标准执行,造成服务质量降低等问题。
2.参照借鉴《招标投标法》,稳步推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的招投标市场监督管理
以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有形市场体系为目标,以遏制围标陪标串标为治理工作切入点,健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的招标投标规程,实施阳光招标,严格审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范围,严把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年检等资质审查关,从源头上杜绝超越资质承揽项目,杜绝变相出卖资质行为和挂靠行为。强化招投标监管力度,消除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达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营造公开、公正、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
3.依法依规全面推进、加强公共服务市场监督管理
依法依规严禁社会服务机构将项目进行分包或非法转包,杜绝出现多包合一的情况。在专职劳动力用工及工资支付方面,严把社会服务机构作为中标执行单位专职员工工资支付第一责任人关口,建立健全失信惩戒机制,探索建立、完善购买项目担保和专职员工工资保障金制度,把按规定兑现职员工资作为重要的信用标准,逐步建立健全公共服务领域信用体系。对于被列入信誉不良单位者,应暂停新项目审批、行业从业许可,吊销或降低机构评级资质,禁止参加招投标,并向社会公示。
这里,回顾前章论述,再强调一个观点:社会组织务必按照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来建立健全内部治理结构,按照外部治理要求参与公平竞争。并且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只是社会组织工作中的一部分,还有许多并非政府购买的领域等待着社会组织去参与,我们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政府购买应该只是社会组织工作中的一小部分,而大部分的事务是独立的或合作的。成都市的社会组织治理问题,是当前中国社会组织发展的一个缩影。社会组织治理问题,以及由此引发的许多问题,都值得我们继续深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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